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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16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从业资质包括: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

(二)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三)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文娜杰

质量控制复核人:宗承勇

本期签字会计师:文娜杰、江亚男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文娜杰,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宗承勇,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亚男,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274.6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96万元,合计307.6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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