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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空调”)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李文,女,1968年生人,1990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经济专业;1995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教研室主任、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协常委、黑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黑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评审专家、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理事、黑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

对董事会各项提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2023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提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召开1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3次、通讯方式召开7次。股东大会召开3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 大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李 文1111003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就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聘请审计机构、修改相关制度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审议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李 文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5511

(三)与中小投资者、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的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长、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执行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2023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规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审计结果,确保其有效性。同时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三次见面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事项及讨论审计过程中的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提案》,按照规定作出了判断和审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提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核实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于2022年年报中列示,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发挥业务专长,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独立董事:李文2024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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