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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08,750,719.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5,198,884.66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拟以2023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1,659,17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1,834,780.00元,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6.8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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