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监事年度薪酬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四、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及工作目标,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方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其方案基本为同行业及所在地区薪酬中等水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
五、其他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