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果麦文化:关于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4-024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风险提示:

1、公司将投资4,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参与动画电影《三国的星空》;

2、本次对外投资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影片存在无法上映或延期上映资金晚回收、票房与预期差距过大导致的亏损风险;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路金波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果麦文化”或 “公司”)拟与上海亭东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亭东影业”)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就联合投资制作动画电影《三国的星空》(暂定名,最终以《电影公映许可证》中名称为准)达成合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各方资金、资源与业务等方面优势,公司拟投资4,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亭东影业拟投资1,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共同投资参与制作《三国的星空》,并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路金波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参与表决,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同意上述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将根据投资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亭东影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2层2307室

法定代表人:韩寒

注册资本:1520.5046万元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0936167C

经营范围:电影发行,电影制片,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影视策划,体育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办公用品、文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韩寒

历史沿革:亭东影业成立于2015年7月,是一家原创影视制作公司,获得博纳影业、辰海资本和阿里影业等战略投资,出品过《乘风破浪》、《长空之王》、《飞驰人生》、《飞驰人生2》等电影作品。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亭东影业资产总额:人民币10.67亿,净资产:人民币7.31亿;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19亿,净利润:人民币1.00亿(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的控股股东路金波先生担任亭东影业的董事,路金波先生及其父亲合计持有亭东影业5%以上的股份。

上海亭东影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亭东影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亭东影业有限公司

(一)影片基本信息

1、片名:《三国的星空》(最终以《电影公映许可证》中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影片”)

2、出品方:果麦文化,光线影业,海平屋脊,亭东影业

(二)投资条款

乙方投资含税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三)制作管理

甲方在总体上全权负责影片的开发和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筹备、演职人员选聘、建组拍摄以及后期制作,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宣传发行与商务开发

甲方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影片之独家(排除影片在全球范围内的任何合作方)、永久、完整的影片发行代理权,含转授权及转让等权利;甲方全权负责影片在全球范围内宣传发行所需的宣传方、发行方、合作机构的选择以及宣传发行方案的制定。

(五)收益分配

乙方按份额比例收取影片剩余发行净收益作为应得收益。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各方资金、资源与业务等方面优势,公司拟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对外投资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影片存在无法上映或延期上映资金晚回收、票房与预期差距过大导致的亏损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将根据投资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当年度与关联方亭东影业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电影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