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4-06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1号《关于核准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64万股,发行价格为6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886,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6,214,8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0,385,12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2010年4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5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规定,公司在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6,393,367.44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2011年4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据此,公司2010年IPO募集资金净额由原810,385,1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816,778,487.44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04,605,457.78元。由于该项目的市场未获得预期的扩张,军队、能源、电力、广电等行业拓展未取
得预期效果,公司在市场的份额并未扩大,因此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059,482.50元。由于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且因公司已投入所形成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获取订单的需求,即使市场订单需求继续增加50%的份额,公司也有能力应对。致使公司不再对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进行投入,截至本项目变更时,该项目累计投入2,059,482.50元,根据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500,000.00元。因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作价7,500,000.00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董永赤先生,其中投资成本7,5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4年7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4、“增资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2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情况如下:
1、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在建工程使用超募资金45,586,400.00元。2010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45,586,400.00元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编号为“慈国用2007第241069号”土地及地面建筑。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收购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934%的股权使用超募资金16,950,000.00元。2014年2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作价2,743.80万元转让给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投资成本1,695万元,投资收益1,048.80万元。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3、投资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取得51.00%的股权使用超募资金2,601,000.00元。因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2013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暨转让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601,000.00元转让给自然人杨毅先生,其中投资成本2,601,000.00元,无投资收益。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经公司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150,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已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日分别将50,000,000.00元、50,000,000.00元、50,000,000.00元划出至公司基本户。
5、投资美国JIBO公司增发的A-1轮优先股中3,170,289股股份使用超募资金8,975,397.63元。经公司2015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12月0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9,000,000.00元人民币投资入股美国公司Jibo,Inc.收购其拟增发的3,170,289股优先股。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于2015年12月1日将8,975,397.63元汇出。
6、经公司2016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共10,000,000.00美元投资入股美国公司MetaCompany,收购其增发的B轮优先股中178,633.00股股份。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2月3日将47,943,952.06元人民币汇出。
7、经公司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60,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已于2016年7月13日将60,000,000.00元划出至公司基本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及资金收回情况如下:
1、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募投项目“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系统项目”作出如下变更:
(1)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
2、2014年6月30日,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30日通过减资的方式将公司原投入的募集资金6,005.1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让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1,048.8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145.18万元则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户。上述利息收入145.18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4月7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3、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8.71%股权,公司募投项目“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方式退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06,873,888.20元,累计扣除银行手续费15,418.48元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206,858,469.72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5,170,015.51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时 间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75,170,015.51 |
加:2023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 12,323,894.72 |
加:2023年年度活期利息 | 22,550.60 |
减:转账手续费 | 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87,516,460.83 |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超募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超募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进行专户存储。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6200078801700005450 | 116,460.83 | 活期 |
487,400,000 | 承诺定期存款 | ||
合 计 | 487,516,460.8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66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837.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005.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已处置) | 是 | 22,740.00 | 22,740.00 | 0.00 | 20,460.54 | 89.98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系统项目(已变更) | 是 | 3,300.00 | 205.95 | 0.00 | 205.95 | 100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3、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处置) | 是 | 750.00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
4、增资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2,920.00 | 2,920.00 | 0.00 | 2,920.00 | 100 | 2017年11月29日 | 170.45 | 2,074.44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710.00 | 25,865.95 | 0.00 | 23,586.49 | --- | 170.45 | 2,074.4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已处置) | 是 | 4,558.64 | 4,558.64 | 0.00 | 4,558.64 | 100 | 2010年8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2、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 是 | 1,695.00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是 |
(已处置) | |||||||||||
3、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已处置) | 是 | 260.10 | 0.00 | 0.00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
4、投资美国JIBO公司A-1 轮优先股 | 否 | 897.54 | 897.54 | 0.00 | 897.54 | 100 | 2015年11月2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5、投资美国Meta公司B 轮优先股 | 否 | 4,794.40 | 4,794.40 | 0.00 | 4,794.40 | 100 | 2016年1月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0.00 | 21,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3,205.68 | 31,250.58 | 0.00 | 31,250.58 | -- | -- | -- | -- | -- | -- | |
合计 | 62,915.68 | 57,116.53 | 0.00 | 54,837.07 | -- | -- | 170.45 | 2,074.4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市场未获得预期的扩张,军队、能源、电力、广电等行业拓展未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在市场的份额并未扩大,因此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由于数字实验室产品市场饱和程度较高,竞争比较剧烈,公司相关产品尚未形成有效的核心竞争优势,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导致数字实验系统销售收入下降,未达到预计效益,公司已变更该募投项目,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对外投时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错误的预期被投项目收益,致使投资当年便出现大额亏损,公司已于2014年度转让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 4、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欠佳。公司基于止损等方面的原因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于2014年度转让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 5、美国JIBO公司:JIBO公司已进入清算,公司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美国Meta 公司:Meta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由于大屏幕拼接系统市场未获得预期扩张,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由于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且因公司已投入所形成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获取订单的需求,即使市场订单需求继续增加50%的份额,公司也有能力应对。致使公司不再对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进行投入,截止至项目变更时,该项目累计投入205.95万元,根据2014年 |
5月9日召开的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对外投时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错误的预期被投项目收益,致使投资当年便出现大额亏损,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作价75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董永赤先生,其中投资成本75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7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4、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2010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4,558.64 万元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编号为“慈国用2007 第241069 号”土地及地面建筑。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5、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与鑫森电子双方原约定的合作共赢局面并未形成,公司产品经营战略与鑫森电子系统工程商贸服务业务难以形成抱团相互促进发展效应,未来长期的业绩增长将面临未知数。且鑫森电子经营者股东在2013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不再承担经营责任,继续持有鑫森股份可能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2014年2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743.80万元转让给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投资成本1,695万元,投资收益1,048.80万元。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6、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欠佳,公司基于止损等方面的原因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于2014年度出售了所持有的山东奇科威股权。2013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暨转让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60.0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杨毅先生,其中投资成本260.01万元,无投资收益。 7、投资美国Meta公司B 轮优先股:2017年12月31日,Meta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01,037美元,公司持有Meta公司的投资已发生减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额计提Meta公司的投资1000万美元相关事项,即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5,923,000元。 8、投资美国JIBO公司A-1轮优先股:2018年10月,JIBO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公司持有Jibo公司的投资已发生减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额计提JIBO公司的投资140万美元相关事项,即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8,975,397.63元。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报告期内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已处置 | 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 | 不适用 | 0.00 | 20,460.54 | 89.98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系统项目 | 不适用 | 0.00 | 205.95 | 100.00 | 2013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 不适用 | 0.00 | 4,558.64 | 100.00 | 2010年8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已处置 | 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合计 | - | 25,225.1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市场未获得预期的扩张,军队、能源、电力、广电等行业拓展未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在市场的份额并未扩大,因此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由于公司相关产品市场份额、订单量未能达到有效扩大,且因公司已投入所形成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获取订单的需求,即使市场订单需求继续增加50%的份额,公司也有能力应对。致使公司不再对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进行投入,截止至项目变更时,该项目累计投入205.95万元,根据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内容变更为与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内容。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3、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2010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4,558.64 万元购买关联方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编号为“慈国用2007 第241069 号”土地及地面建筑。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所持该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4、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对外投时未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错误的预期被投项目收益,致使投资当年便出现大额亏损,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欣动态影像科 |
5、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公司与鑫森电子双方原约定的合作共赢局面并未形成,公司产品经营战略与鑫森电子系统工程商贸服务业务难以形成抱团相互促进发展效应,未来长期的业绩增长将面临未知数。且鑫森电子经营者股东在 2013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不再承担经营责任,继续持有鑫森股份可能对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2014年2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743.80万元转让给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投资成本1,695万元,投资收益1,048.80万元。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收回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 6、设立山东奇柯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欠佳,公司基于止损等方面的原因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于2014年度出售了所持有的山东奇柯威股权。2013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暨转让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宁波奇科威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奇科威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260.0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杨毅先生,其中投资成本260.01万元,无投资收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