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4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9日 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田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6,798,529.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3,032,051.64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885,416.75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54.1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预案。
2.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