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9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薛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根据2024年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计划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作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3784号《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未来一年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