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一诺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武恒光、齐萌、张义福、徐冯逸如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告》,并由董事长徐军先生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 2023年履职情况及经营工作情况,并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2023年财务数据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202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092号)。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091号)。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武恒光先生、张义福先生、齐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49、2024-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有效应对和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等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5,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尚需相关银行审批,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担保方式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等。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担保方式及融资期限等的确定及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生产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一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下游衍生物项目”和“20万吨/年低碳环保型硬质聚氨酯组合聚醚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分别7.21亿元、1.2亿元,预计建设周期分别为18个月、1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生产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