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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
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KMAA2F0005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川金诺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川金诺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金诺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川金诺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4KMAA2F0005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7,407,329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50,176,424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1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999,928.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939,967.8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059,960.2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XYZH/2023KMAA2B027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该项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3日到账,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金额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5,059,960.26
减:补充流动资金205,000,000.00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4,914,522.58
减:手续费支出549.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417,360.13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47,562,248.81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因本次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506.00万元,低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定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33,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对该项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500.00万元进行了置换。

2.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号:

XYZH/2023KMAA2F0047。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44,914,522.58元进行了置换。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及授权: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世纪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能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新能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广西川金

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化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化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合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242194010400236135,145,437.68943,406.726,088,844.4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95508802338410007943,699.773,699.7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9550888006688688622410,000,000.001,469,704.64411,469,704.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87190332871088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80370803946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1501910130,000,000.0030,000,000.00
合计445,145,437.682,416,811.13447,562,248.81

注: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账户号:15019101),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资金专户。公司通过该账户购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世纪证券保本固定收益凭证世纪稳盈47号”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万元。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24年2月20日到期,全部本息已于2024年2月21日转回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账户号:2421940104002361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506.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991.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991.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45,000.005,500.004,491.454,491.4581.662025年7月12日不适用不适用 (注)
2、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72,000.0043,506.00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20,500.0020,500.0020,5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0,000.0069,506.0024,991.4524,991.4535.9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50,000.0069,506.0024,991.4524,991.4535.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号:XYZH/2023KMAA2F0047。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对该项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491.45万元进行了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KM00713)”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0,000.00万元,签约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9日,截止2023年末已全部赎回,
收益63.07万元。 2、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购买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国债嘉盈新客专享(上市公司)20期收益凭证产品”理财产品,认购金额2,000.00万元,签约方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9月26日,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10月30日,截止2023年末已全部赎回,收益6.52万元。 3、公司于2023年11月购买了“世纪证券保本固定收益凭证世纪稳盈47号”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签约方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11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24年2月20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万元。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24年2月20日到期,按时收回理财本息。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相关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正持续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756.22万元,其中41,756.22万元存放于企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3,000.00万元用于购买“世纪证券保本固定收益凭证世纪稳盈47号”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子项目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使用。该子项目投产生产的硫酸属于公司磷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自其投产以来生产的硫酸及蒸汽主要用于后续化工产品的生产,并未直接产生利润。目前该项目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固定资产投入后公司可根据硫酸的市场行情,灵活调整自产与外购硫酸量,进而较好的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生产负担,使公司的终端产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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