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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航天宏图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沈均平博士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沈均平博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沈均平,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军事工程伪装与材料专业毕业;2007年6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装备研究院技术干部,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高级工程师,2017年3月至离职前任公司先进算法研究部总工程师。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沈均平博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沈均平博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

公司与沈均平博士签署的劳动合同包括有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沈均平博士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应知晓并履行“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在工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公司的技术、经营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未经公司同意,决不会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将对公司专有技术秘密无限期保密,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约定在公司按合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前提下,其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4个月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不在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或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任职或拥有股份、利益或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亦不会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业关系的同类业务。”的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重视对有潜力员工的培养和选拔,形成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公司具备保持技术先进性、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公司技术人员数量为1,871人、2,711人、2,626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8.75%、81.12%、78.06%,技术研发创新团队人员保持稳定。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沈均平博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4人,具体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本次变动前王宇翔、李军、沈均平、田尊华、原亮
本次变动后王宇翔、李军、田尊华、原亮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沈均平博士已完成与技术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沈均平博士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沈均平博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

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沈均平博士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沈均平博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沈均平博士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巫雪薇 赵晓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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