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燕,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专业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方向研究生,现任江苏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于2020年4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本人兼任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期内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张燕 | 10 | 2 | 8 | 0 | 0 | 否 |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内容 |
1 | 2023年2月28日 | 《2022年年报预审情况》;《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2 | 2023年4月6日 | 《2022年度财务报表》;《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 | 2023年4月25日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 | 2023年7月24日 |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
5 | 2023年8月18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计部2023年三季度工作总结》;《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与内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2023年度,本人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公证天业”)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听取了公证天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计划汇报,与公证天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团队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审计程序、主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并在会上提出专项意见建议。本人认为公证天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着重了解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市场的变化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并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受聘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受聘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能,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张燕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