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就大族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基本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37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8,177.8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215,52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33,741,703.26 |
募集资金净额 | 3,081,778,296.74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1) | 669,540,398.69 |
减: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注2) | 1,000,000,000.00 |
减: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 | 80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4) | 53,723,011.8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65,960,909.94 |
注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6,641,785.86元。注2: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2.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日已归还。注3: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合计8亿元超募资金完成补流。注4: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为470,795,750.24元(其中通知存款296,468,789.07元,协定存款174,326,961.17元),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于2021年3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等19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顺利有效推动募投项目实施,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全资子公司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创深圳”)增加为募投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同意亚创深圳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亚创深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活期存款 | 通知存款 | 协定存款 | 募集资金余额 |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041013005277953 | 100,000.00 | 462,823.74 | 562,823.7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79300078801300001951 | 92,973,408.14 | 92,973,408.14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0039291003004878409 | 500,000.00 | 104,884,311.67 | 43,167,346.26 | 148,551,657.9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1637610106 | 1,079,652.35 | 1,079,652.35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840000010120100602249 | 300,000.00 | 170,951.91 | 470,951.9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770575579962 | 500,000.00 | 311,019.95 | 811,019.95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302033070063 | 3,182,579.68 | 3,182,579.68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75248 | 499,693.87 | 499,693.87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新区支行 | 51940188000042104 | 12,552.21 | 94,950,000.00 | 94,962,552.21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50045600074421408 | 100,000.00 | 858,569.00 | 958,569.0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0880077749300413 | 97,235,171.27 | 97,235,171.27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1086900000032853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108004974 | 500,000.00 | 8,611,966.65 | 9,111,966.65 | ||
深圳农商银行白石厦支行 | 000404122093 | 234,041.34 | 234,041.3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337030100100348469 | 110,292.87 | 82,851,207.61 | 82,961,500.48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活期存款 | 通知存款 | 协定存款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34439905 | 9,521,037.76 | 9,521,037.76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3200611168 | 100,000.00 | 50,787,694.26 | 50,887,694.26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2001288880010073 | 500,000.00 | 60,451,072.10 | 60,951,072.10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032100000006488 | 500,000.00 | 1,841,849.10 | 2,341,849.10 | ||
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 757575821631 | 500,000.00 | 7,403,989.02 | 7,903,989.0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 748475816789 | 500,000.00 | 259,679.18 | 759,679.18 | ||
合计 | 195,165,159.70 | 296,468,789.07 | 174,326,961.17 | 665,960,909.94 |
注1: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65,960,909.94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3,723,011.89元),其中活期存款195,165,159.70元,通知存款296,468,789.07元,协定存款174,326,961.17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及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6,954.0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9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大族数控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族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族数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吴 斌 | 熊科伊 |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8,177.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558.3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954.0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 否 | 152,393.03 | 152,393.03 | 18,842.40 | 60,782.23 | 39.89%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260.17 | 18,260.17 | 1,715.99 | 6,171.81 | 33.8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0,653.20 | 170,653.20 | 20,558.39 | 66,954.04 | 39.23%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40,000.00 | 80,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57,524.63 | 57,524.6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37,524.63 | 137,524.63 | 40,000.00 | 80,000.00 | ||||||
合计 | 308,177.83 | 308,177.83 | 60,558.39 | 146,954.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3,37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8,177.83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37,524.63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 |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截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已完成补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已完成补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亚洲创建(深圳)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创深圳”)增加为募投项目“PCB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PCB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实施主体由大族数控变更为大族数控和亚创深圳。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6,641,785.8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946,952.83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99,588,738.69元。2022年4月24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 |
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86,191.66万元(其中53,691.66万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24日已归还。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00,000.00万元(其中28,0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日已归还。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为47,079.5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