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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建华,男,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2018年,历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部门经理;2018年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常务副所长;2021年至今,任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2023年度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出席7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没有

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形,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发挥本人专业优势,认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按照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发表意见类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意见结果
12023年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22023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
3202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不存在同业竟争和避免同业竟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的议案》同意
42023年8月2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意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十次会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
52023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意见《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62023年12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3年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3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月31日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年9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12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全体独立董事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要求自己,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朱建华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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