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5月16日作出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特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正:
原《公司章程》条文 |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文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7,466.6667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7,918.3314万元人民币。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466.666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918.331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署: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