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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医疗”或“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康拓医疗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603,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5,571.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247,828.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3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800005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42,907.7842,347.7520,824.78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0
合计52,907.7852,347.7520,824.7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进度(%)
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首次公开发行42,347.7520,824.7813,973.1367.1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生产车间及办公设施建设,二期为中试车间及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一期已于2021年建成并投产。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2022年公司根据资金现状并结合产能规划,决定对募投项目二期的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将建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2023年,公司新产品研发需求逐渐增加,为保障公司未来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的综合需求,公司于2023年内启动募投项目二期即研发中心的建设工作,根据目前的工程建设进度以及未来研发、中试等配套设施的配备周期测算,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

(二)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完成时间首次调整后完成时间本次调整后完成时间
1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2022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2026年4月30日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前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拓医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康拓医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郑明欣 丁明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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