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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宗义、洪艳蓉、杨建兴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委员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就审计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在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审计及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过程中,中喜事务所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用的2023年度审计费主要为公司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工作。公司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内控管理状况及成果。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等信息真实完整,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签字另页)

此页无正文,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出席委员签名:

李宗义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此页无正文,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出席委员签名:

李宗义 洪艳蓉

杨建兴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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