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公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已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氧化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赵金刚先生、任
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互为供电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铜精矿)》,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交易 预计总金额 | 2023年交易 实际发生额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渣、铜渣、银浮选渣 | 400,000,000.00 | 485,453,129.53 |
销售商品 | 氧化锌系列 | 400,000,000.00 | 315,355,622.06 | |
销售商品 | 白银 | 22,000,000.00 | 16,183,327.26 | |
互相供电 | 15,000,000.00 | 18,468,198.23 |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 | 700,000,000.00 | 763,453,202.48 |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氧化锌系列 | 150,000,000.00 | 106,519,041.55 |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 | 30,000,000.00 | 0.00 |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 | 140,000,000.00 | 154,983,024.93 |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铜精矿 | 150,000,000.00 | 131,816,167.09 |
合计 | 2,007,000,000.00 | 1,992,231,713.13 |
2、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交易 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交易 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渣、铜渣、银浮选渣 | 485,453,129.53 | 2.40 | 550,000,000.00 | 2.68 |
销售商品 | 氧化锌系列 | 315,355,622.06 | 54.88 | 400,000,000.00 | 74 | |
销售商品 | 白银 | 16,183,327.26 | 0.21 | 22,000,000.00 | 0.27 | |
互相供电 | 18,468,198.23 | 3.88 | 20,000,000.00 | 4.61 |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 | 763,453,202.48 | 3.77 | 850,000,000.00 | 4.14 |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氧化锌系列 | 106,519,041.55 | 19.00 | 150,000,000.00 | 26 |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精矿 | 0.00 | 30,000,000.00 | 0.15 | |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 | 154,983,024.93 | 0.76 | 280,000,000.00 | 1.36 |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铅精矿、铜精矿 | 131,816,167.09 | 0.65 | 150,000,000.00 | 0.73 |
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507,307.55 | 19.60 | 40,000,000.00 | 11.25 |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粗镉 | 6,409,058.39 | 100 | 8,000,000.00 | 100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铅锭 | 7,503,893.80 | 0.10 | 9,000,000.00 | 0.09 |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电解铜箔 | 7,005,760.38 | 0.07 | 9,000,000.00 | 0.1 |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639,858.64 | 13.13 | 50,000,000.00 | 26.41 | |
其他 | 19,266,063.99 | 34,000,000.00 | ||||
合计 | 2,085,563,655.88 | 2,602,000,000.00 |
注:1、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劳务项目及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物流服务,均参与公司公开招标,且招标价格公允。根据上海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六)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2、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比2023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增加的原因是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上涨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注册地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路南段1号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赵金刚
注册资本:43,494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法定代表人:孔祥征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法定代表人:李拥军注册资本:70,000万元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3栋1单元8楼817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销售代理,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12-2号法定代表人:余海志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梨林众创工场5011室法定代表人:李电波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业务:冶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防腐、防水、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冶金原料和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中应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与供电方实际结算的电单价和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5、公司与关联方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筑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工程合同》,协议中应详细约定工程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