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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黎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三会运作情况等。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张黎明,男,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2015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萃华珠宝独立董事。现任华锦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内控评价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华锦股份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考评分级及薪酬兑现建议方案、经理层领导人员2023年度和2021-2023年任期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的汇报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4.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召开4次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与振华石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辽宁北化,与振华石油共同增资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实施细则,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多项独立意见,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3日,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

保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振华石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是前任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8月30日,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就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2023年10月30日,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对与振华石油共同增资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4日,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及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情况;通过会议材料、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充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

露信息。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意见,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黎明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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