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0,637,822.65元,母公司2023年初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48,406,506.5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9,619,951.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961,995.11元,分配投资者上年度红利504,497,400.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56,567,061.72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2,487,0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04
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7.57%。
2、关于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股利发放宣布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