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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综合性咨询机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天职国际审计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

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4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方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进行了审前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项目关键时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2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沟通会,听取天职国际汇报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就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内容进行沟通。

(四)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康美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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