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平安证券对星华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1.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914.08万元(其中5,772.57万元为本次支付,141.51万元为前期已经支付,两次税费共计354.84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86258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8536659银行账户39,417.43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0710240000000983银行账户35,000.00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15351729290016银行账户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9,729.88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3,446.2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486.4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2,094.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394.38万元;未到期银行大额存单余额28,7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92,190.00 |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5,772.57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6,417.43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0,832.12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 421.18 |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2,338.67 |
减:补充流动资金(含终止项目后部分结余超募募集资金补流) | 26,300.00 |
减:超募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8,530.38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099.3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2,094.38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394.38 |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到期余额 | 28,7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紫金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 1202083329800086258 | 募集资金专户 | 665,631.72 | 活期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8536659 | 募集资金专户 | 4,979,665.39 | 活期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0710240000000983 | 募集资金专户 | 101,498,492.30 | 活期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15351729290016[注] | 募集资金专户 | - | 2022年10月27日已销户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9481251 | 募集资金专户 | 26,135,266.18 | 活期 |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紫金港支行 | 19042201040005955 | 募集资金专户 | 11,556.14 | 活期 |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9408254 | 募集资金专户 | 652,967.15 | 活期 |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 1202083329800099943 | 募集资金专户 | 239.24 | 活期 |
合计 | 133,943,818.12 |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15351729290016户已于2022年10月27日 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10日至20日,公司在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193万元竞得余政工出[2021]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位置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土地面积为20,885平方米。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进一步
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72567号)变更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1—03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29.8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21.18万元(不含税),合计10,151.06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7559号《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3-060)。2023年度,公司等额置换募集资金1,102.24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期 | 金额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 定期存款 | 2023-9-1 | 8,5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1-29 | 1,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1-29 | 1,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1-29 | 1,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1-29 | 1,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1-29 | 1,2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2-5 | 3,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2-5 | 1,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2-5 | 2,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2-19 | 1,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12-21 | 2,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2023-12-20 | 2,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2023-12-20 | 2,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 定期存款 | 2023-12-27 | 2,000.00 | 随时可赎回 | 协定利率 |
合计 | 28,700.00 |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2)。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 33,017.69 | 15,000.00 |
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 22,001.15 | 10,000.00 |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 30,333.30 | 15,000.00 |
合计 | 85,352.14 | 40,000.00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如公司后续对该等超募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告编号:2023-052)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8,530,38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终止项目后部分结余超募募集资金补流)26,3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华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2,19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486.4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927.1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662.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927.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1.62% | |||||||||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3,691.45 | 23,691.45 | - | 9,729.88 | 41.07 | 2024年9月 | 4,056.27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568.47 | 8,568.47 | 1,102.24 | 1,102.24 | 12.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2,259.92 | 32,259.92 | 1,102.24 | 10,832.12 | 33.58 | 4,056.2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 是 | 15,000.00 | 15,000.00 | 1,724.87 | 4,142.11 | 27.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 是 | 10,000.00 | 10,000.00 | 912.05 | 930.71 | 9.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3,400.81 | 3,457.56 | 23.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46.43 | 11,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1,000.00 | 51,000.00 | 6,084.16 | 19,530.38 | 38.29 | |||||
合计 | 83,259.92 | 83,259.92 | 7,186.4 | 30,362.50 | 36.67 | 4,056.2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公司于2021年度将该项目中的“微棱镜反光材料生产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实施地点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实施地点变更后,由于用地审批时限较长及设计方案调整,上述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开始建设,预计2023年度将逐步投入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9月。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9月。 (2)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因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目前的订单需求,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进行投入,项目规划与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该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因公司现有胶粘剂生产力足够,且该项目为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原材料配套项目,经审慎评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该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因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目前的订单需求,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进行投入,项目规划与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该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 因公司现有胶粘剂生产力足够,且该项目为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原材料配套项目,经审慎评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该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51,373.71万元。 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含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和已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注2]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反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上述实现效益为反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产生净利润。[注3]上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未包含本年度终止部分超募项目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53 亿元超募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翔坚 | 汪颖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