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4年4月12日七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9,032,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共计217,887,151.91元;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2024年公司将继续高度关注电力行业、煤炭市场、电网安全运行等方面带来的风险,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加以应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和电子版,内容 详见上交所网站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天富能源 | 指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 | 指 |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天富集团 | 指 |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兵团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实际控制人、第八师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交所网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热电厂、东热电厂、红山嘴电厂、天河热电分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热分公司 | 指 | 公司之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红山嘴电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
热电联产 | 指 | 由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先进能源利用形式 |
MW | 指 | 兆瓦,发电设备有功功率计量单位,1MW 相当于0.1万KW |
发电量 | 指 | 计算电能生产数量的指标,是发电机组转换产出的有功电能的数量,计算单位为“千瓦时或 kwh”,表示为电功率与时间的乘积 |
供热量 | 指 | 发电厂在发电的同时,对外供出的蒸汽或热水的热量,计量单位为千焦(KJ),扩大计量单位是百万千焦(吉焦或GJ)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富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NJIANG TIANFU ENERGY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志勇 | 姚玉桂 |
联系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
电话 | 0993-2902860 | 0993-2901128 |
传真 | 0993-2904371 | 0993-2904371 |
电子信箱 | tfrd.600509@163.com | tfrd.600509@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因办公地址搬迁,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住所由“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变更为现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于2016年12月9月完成工商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2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tfny.com |
电子信箱 | tfrd.600509@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投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富能源 | 600509 | 天富热电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丹、乔小刚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F3层3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建军、任杰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注: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丹、乔小刚,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2023-临03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9,507,826,906.67 | 8,142,642,188.92 | 8,142,642,188.92 | 16.77 | 7,065,058,336.84 |
归属于上市 | 430,900,020.46 | -198,662,650.52 | -198,566,588.45 | 不适用 | -44,830,683.15 |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9,147,246.00 | -207,108,657.34 | -249,515,204.91 | 不适用 | -129,859,770.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178,766.22 | 920,869,530.44 | 920,869,530.44 | 141.86 | 826,039,007.7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16,958,465.84 | 5,700,294,106.44 | 5,699,072,596.04 | 30.12 | 5,900,158,621.79 |
总资产 | 23,485,892,998.96 | 21,836,893,355.79 | 21,809,498,175.47 | 7.55 | 21,808,024,099.6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06 | -0.1725 | -0.1725 | 不适用 | -0.03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06 | -0.1725 | -0.1725 | 不适用 | -0.03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34 | -0.1798 | -0.2167 | 不适用 | -0.11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7 | -3.42 | -3.42 | 不适用 | -0.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4 | -3.57 | -4.30 | 不适用 | -2.1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大工业电价调整政策实施,供电收入大幅增加;燃气供气量增加燃气收入大幅增加;本期结转建筑施工业项目增加使得收入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大工业电价调整政策实施,供电收入及燃气收入大幅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以前年度款项回款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本期经营利润增加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受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187,938,306.61 | 2,109,024,037.34 | 2,069,068,347.15 | 3,141,796,215.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594,432.50 | 115,868,417.73 | 165,051,700.51 | 22,385,46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7,409,311.20 | 100,074,870.97 | 143,662,146.35 | 38,000,91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35,063.96 | 449,747,520.46 | 883,578,313.79 | 817,617,868.0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26,463.03 | -7,289,376.25 | 25,032,494.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82,901.33 | 11,824,166.08 | 44,668,969.9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979,616.28 | 9,025,605.11 | 19,973,579.96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387,988.66 | ||
债务重组损益 | 45,761.65 | -223,974.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49,082.71 | -1,477,007.39 | 114,374.0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4,986.76 | 1,579,518.72 | 2,856,162.2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55,887.02 | 2,057,862.02 | 1,680,194.41 |
合计 | 21,752,774.46 | 8,446,006.82 | 85,029,086.9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递延收益的摊销 | 46,378,132.10 | 本公司将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75,272,339.38 | 408,424,274.44 | 233,151,935.06 | -2,277,630.75 |
合计 | 175,272,339.38 | 408,424,274.44 | 233,151,935.06 | -2,277,630.75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完成,2023年7月14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的内容做相应修订,其他条款不变。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完成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注册资本:壹拾叁亿柒仟玖佰零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2023-临06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重要契机,公司围绕“双碳”目标下实现能源和产业“双线”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安全生产保持稳定,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外拓市场、内挖潜力,各项经营指标稳步提升。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08亿元,同比增加16.77%;营业成本79.24亿元,同比增加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09亿元,同比增加6.296亿元;每股收益0.3406元/股,同比增加0.5131元/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一、明确目标,确保年度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生产经营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194.2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2.3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2%;完成供电量198.1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5.4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9%,其中:减少外购国网公司电量5.37亿千瓦时;供电量减少主要是因公司供电营业区内部分用电客户受市场环境影响,减少了用电量。得益于电价机制改革落实,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改善,2023年实现供电收入63.33亿元,同比增长6.0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热收入8.0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62%,主要是部分工业蒸汽客户蒸汽用量减少导致工业蒸汽收入减少;2023年8月,公司收到兵团八师发改委文件《关于调整师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基本热费价格由20.50元/平方米调整至22元/平方米,按照现行建筑面积(房产证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于2023年/2024年采暖期执行。报告期内,采暖收入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天然气供气量30,095万方,较去年同期增加9,497万方,同比增长46.11.%;实现天然气业务收入7.04亿元,同比增长47.13%。主要是车用气量较2022年大幅度增长;公司
积极在南、北疆布局燃气产业,报告期内,天源燃气公司子公司新疆云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增加供气量,提高了公司效益。
二、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谋求企业长远发展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和运营“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末全容量并网,其数智监控生产运维系统项目列入国家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公司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统筹管理,成立各专项指挥部,包括火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项目、氢能项目、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物资采购、资金筹措等专项指挥部,有序高效开展各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保障机制等工作,与行业领先企业技术合作,实施综合智慧能源管控系统、新能源调度支持系统等电网智能化改造项目,打造综合智慧区域电网,从技术上确保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助力公司升级转型,为新能源建设注入活力
面对公司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项目建设资金偏紧的压力,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及政策动态,通盘筹划制定公司资本运作规划并有序推进,于2023年6月向19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7,617,590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18.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用于“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6月29日,募集资金到账;7月7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安全态势持续平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公司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秉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以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免遭损失。
五、加强能效管控,实现降本增效
2023年,公司通过热电机组余热利用降低煤耗挖潜增效;实施大温差机组建设及高背压供热改造等,提升城市供暖能力,解决师市“十四五”期间电、热供需平衡及能源保供。通过跟踪、分析各矿点煤炭的性价比,设计最优进煤掺烧方案,动态调整进煤存煤计划,协调解决煤质变动、重箱积压等问题,精准煤炭掺配,实现降本增效。针对兵团下达的“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根据师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公司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完成火电机组脱硫、脱硝系统改造,煤场提升改造、新能源替代已全面投运,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多管齐下,2022年碳配额赢余50多万吨,在兵团发电行业中名列前茅。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此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服务于辖区内千家万户的公共事业。此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发展保持着高度的相关性。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89,091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0%;第二产业用电量60,7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0%;第三产业用电量16,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0%。2023年,新疆石河子地区部分工业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电力需求有所减少,公司供电量较去年同期减少5.4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9%。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新疆兵团最大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天然气供应,城镇供水及建筑施工等业务;公司拥有发、供、调一体化独立运营电网,具备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及完备的输配电网体系,火电、光伏发电、水电等多种电源结构,公司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境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及城市天然气管网,公司具备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为营业区域内提供稳定、安全、可持续的电、热、水、天然气供应。
发供电业务:公司目前自有电源装机3,561兆瓦,其中:火电装机2,890兆瓦,光伏装机440兆瓦,水电装机231兆瓦,已建成覆盖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地区全境,以220KV双环网为主干、110KV为网架的独立区域性电网及完备的输变电体系。公司自有电源装机全部接入公司电网,其发供电量不足时,需要从国家电网及公司电网内其他电源主体购入部分外购电量来满足供电营业区域的用电需求。
供热业务:公司以“热电联产”独特生产方式,实现了石河子全市的集中供热。基于热电联产在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方面的天然优势,满足本地区居民、非居民冬季采暖以及工业用蒸汽的需求发展,公司供热业务将随城市发展保持增长,并持续提高在石河子地区供热市场的占有率。
天然气业务:公司拥有石河子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建成覆盖石河子全市的天然气管网及天然气门站,独家承担石河子市民用天然气的运营,同时经营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气的供应。依据本地天然气发展政策,公司将独占石河子车用气市场未来的增量份额,同时公司加大对工业用气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本地区天然气市场的主导地位。此外,公司立足石河子不断向全疆布局燃气业务,南北疆重点交通干线分布加气站51座,投资建设液化工厂,多业态、全方位持续拓展全疆市场,不断提升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及在公司主业中的占比。
供水业务:公司主要承担石河子市供水业务,拥有全市供水管网及市区水厂,满足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自动化步伐,实现管网的动态平衡,有序调整管网压差,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水正常;公司致力于优化水资源配置,打造智慧水务,全市129个水压监测点对管网压力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产供销全网监测及管网平台的联调联运,充分保证公司在石河子地区供水市场的独占性。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独立性地方电网稀缺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新疆兵团目前最大的独立性地方电网,拥有独立的营业区域,可以有效管理电力资源,应对电力市场的波动;公司独特的发、供、调一体化运营模式有助于降低能源成本,吸引企业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可以增强公司在能源供应方面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技术创新。
公司除拥有独立性地方电网外,还独家拥有覆盖石河子市全区的集中供热管网、城市供水管网以及城市天然气管网,具备长期稳定高效的网内调度运营经验,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潜力和优势。
2、区域发展带动优势
八师石河子是兵团北疆师市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公司供电结构包括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
用电、农业以及大工业用电;其中大工业用电量占比较高,2023年,大工业用电占公司总售电量的87.30%。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八师石河子市于2022年底提出建设兵团千亿产业园区,打造兵团科技创新高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推进碳基、铝基、硅基等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带动高端铝制品材料、电池片及组件等产业链的延伸。这些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壮大了产业规模,凸显了产品优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计划在2025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为公司未来能源供应带来增长空间。
3、政策优势、理论研究优势及良好的战略机遇
新疆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具有发展光伏发电的天然优势。新疆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享有一系列区域性支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使用优惠等,这些政策为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旨在促进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清洁能源的利用,实现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2023年6月14日,天富新能源产业研究院揭牌,研究院结合石河子能源转型目标、产业发展目标,提出建设城市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由天富电网统一管理;7月,八师石河子市能源研究中心成立,该中心将为八师石河子市能源和产业“双线”绿色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助力兵团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及经济高质量发展。
4、兵团电力资源整合的优势
为深入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通过企业间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兵团电力产业链链主企业,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兵团新型电力系统。2023年8月,兵团成立中新建电力集团,兵团国资委为第一大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的成立标志着兵团电力体制改革的新阶段,集团将通过整合兵团电力资源,优化电力产业结构,提升电力系统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致力于成为全疆最大的集发电、供电、调度为一体的千亿级电力企业;做为兵团新能源建设的主力军,兵团将在绿电指标、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全要素赋能,以确保集团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中新建电力集团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全方位赋能上市公司,公司在兵团电力产业链核心地位明确,有望充分享受中新建电力集团未来产业发展红利。
5、碳化硅(SiC)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代表,因其独特的性能优势,在5G通信、电动汽车、光伏发电、储能、高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前景,在技术创新、市场需求、政策支持和产业合作的推动下,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逐步降低,碳化硅有望在更多领域得到应用,成为推动新一代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新材料产业,2020年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在2021年持续加大投资力度,目前公司已持有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9.09%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未来,公司新材料产业将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与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8亿元,同比增长16.77%;营业成本79.24亿元,同比增加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09亿元,同比增加6.296亿元;每股收益0.3406元/股,同比增加0.5131元/股;公司完成发电量194.2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2.3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2%;完成供电量198.1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5.4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9%,实现供电收入63.33亿元,同比增长6.06%;实现供热收入8.0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62%;累计天然气供气量30,095万方,较去年同期增加9,497万方,同比增长46.11.%;实现天然气业务收入7.04亿元,同比增长47.13%。(合并报表数据)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507,826,906.67 | 8,142,642,188.92 | 16.77 |
营业成本 | 7,924,300,688.97 | 7,393,032,941.30 | 7.19 |
销售费用 | 140,346,872.44 | 95,500,443.62 | 46.96 |
管理费用 | 299,774,717.34 | 329,621,840.43 | -9.05 |
财务费用 | 457,485,553.57 | 486,361,248.99 | -5.94 |
研发费用 | 3,286,744.16 | 1,099,121.56 | 199.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178,766.22 | 920,869,530.44 | 141.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5,865,033.66 | -462,730,500.26 | 301.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628,462.86 | -539,542,372.63 | -4.4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大工业电价调整政策实施,供电收入大幅增加;燃气供气量增加燃气收入大幅增加;本期结转建筑施工业项目增加使得收入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燃气供气量增加燃气成本大幅增加;本期建筑施工业项目增加导致成本大幅增加,增加幅度大于减少幅度,上述综合因素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增加较多。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天源燃气公司销售量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企业执行降本增效相关费用同比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贷款减少及利率下调导致利息费用同比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研发项目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以前年度款项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项目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贷款减少利息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 7,140,592,799.96 | 5,872,617,125.56 | 17.76 | 4.60 | -6.94 | 增加10.19个百分点 |
施工业 | 1,398,113,617.39 | 1,349,793,274.04 | 3.46 | 154.48 | 151.99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商业 | 872,043,548.17 | 642,651,298.44 | 26.31 | 36.55 | 36.08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其他业务 | 97,076,941.15 | 59,238,990.93 | 38.98 | -24.09 | -20.88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6,332,978,143.57 | 5,029,968,048.06 | 20.57 | 6.06 | -5.72 | 增加9.92个百分点 |
热力 | 807,614,656.39 | 842,649,077.50 | -4.34 | -5.62 | -13.58 | 增加9.61个百分点 |
水 | 167,906,069.18 | 147,014,864.72 | 12.44 | 4.90 | -6.60 | 增加10.78个百分点 |
建筑施工 | 1,398,113,617.39 | 1,349,793,274.04 | 3.46 | 154.48 | 151.99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天然气 | 704,137,478.99 | 495,636,433.72 | 29.61 | 47.13 | 57.41 | 减少4.60个百分点 |
其他 | 97,076,941.15 | 59,238,990.93 | 38.98 | -24.09 | -20.88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石河子地区 | 9,226,523,631.68 | 7,742,071,538.88 | 16.09 | 17.68 | 8.39 | 增加7.19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281,303,274.99 | 182,229,150.09 | 35.22 | -6.89 | -27.11 | 增加17.97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工业 | 外购电成本、燃料、折旧费、职工薪酬、其他等 | 5,872,617,125.56 | 74.11 | 6,310,239,579.47 | 85.35 | -6.94 | 燃料成本减少 |
施工业 | 工程成本、折旧费、职工薪酬等 | 1,349,793,274.04 | 17.03 | 535,653,920.54 | 7.25 | 151.99 | 工程量增加 |
商业 | 购天然气成本、商品成本、折旧费、职工薪酬等 | 642,651,298.44 | 8.11 | 472,269,456.05 | 6.39 | 36.08 | 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 |
其他业务 | 检测服务、工程材料、租赁、充电桩等 | 59,238,990.93 | 0.75 | 74,869,985.24 | 1.01 | -20.88 | 材料成本减少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力 | 外购电成本、燃料、折旧费、职工薪酬、其他等 | 5,029,968,048.06 | 63.48 | 5,335,148,667.49 | 72.16 | -5.72 | 煤炭成本下降及外购电减少 |
热力 | 燃料、折旧费、职工薪酬、其他等 | 842,649,077.50 | 10.63 | 975,090,911.98 | 13.19 | -13.58 | 购热量同比减少,供热运行成本减少 |
水 | 购水成本、折旧费、职工薪酬、其他等 | 147,014,864.72 | 1.86 | 157,405,766.43 | 2.13 | -6.60 | 供水量同比减少,直接材料等运营成本降低 |
建筑施工 | 工程成本、职工薪酬、其他等 | 1,349,793,274.04 | 17.03 | 535,653,920.54 | 7.25 | 151.99 | 工程量增加 |
天然气 | 购天然气成本等 | 495,636,433.72 | 6.25 | 314,863,689.62 | 4.26 | 57.41 | 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 |
其他 | 检测服务、工程材料、租赁、充电桩等 | 59,238,990.93 | 0.75 | 74,869,985.24 | 1.01 | -20.88 | 材料成本减少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6,432.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8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88,290.3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04,140.5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3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140,346,872.44 | 95,500,443.62 | 46.96 | 主要系本期天源燃气公司销售量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99,774,717.34 | 329,621,840.43 | -9.05 | 主要系企业执行降本增效相关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457,485,553.57 | 486,361,248.99 | -5.94 | 主要系本年度贷款减少及利率下调导致利息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
4.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286,744.1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286,744.1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46 |
专科 | 0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60岁及以上 | 0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保持合理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研发投入涉及节能环保、新能源、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研究。承担师市以上科研项目6项,包括燃煤烟气低位余热梯级回用节能降碳技术研究及示范、变电站智能巡检平台、高渗透率新能源电网调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构网型电池储能与电网消纳系统优化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基于焓差气化补偿的园区级锅炉连排余热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基于源网荷储与多能互补的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在综合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四大技术创新平台和“国家级杨建立焊接大师工作室”人才培养基地,2023年分别获批牵头建设“能源污染物治理与节能降碳兵团重点实验室”“兵团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院”。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178,766.22 | 920,869,530.44 | 141.86 |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以前年度款项回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5,865,033.66 | -462,730,500.26 | 301.07 | 主要系本期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628,462.86 | -539,542,372.63 | -4.43 | 主要系本年度贷款减少利息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47,789,280.00 | 0.20 | 112,413,840.00 | 0.51 | -57.49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62,913,315.92 | 0.27 | 171,272,797.64 | 0.78 | -63.27 | 主要系付款方式调整减少预付煤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6,400,042.70 | 0.45 | 161,848,791.57 | 0.74 | -34.26 | 主要系归还融资租赁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465,959,328.74 | 1.98 | 285,893,349.87 | 1.31 | 62.98 | 主要系本期煤炭价格下降及库存煤量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885,200.18 | 0.84 | 60,127,796.23 | 0.28 | 229.11 | 主要系本期存量留抵退税以及预交税费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14,961,766.78 | 1.34 | 174,490,751.84 | 0.80 | 80.50 | 主要系本期租入资产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573,920.35 | 0.82 | 133,304,986.54 | 0.61 | 44.46 | 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租赁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588,162.00 | 0.14 | 219,551,073.90 | 1.01 | -85.16 | 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112,831,502.10 | 0.48 | 409,029,897.21 | 1.87 | -72.41 | 主要系使用票据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2,090,696,379.11 | 8.90 | 1,246,430,363.01 | 5.71 | 67.73 | 主要系本年应付工程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414,966.25 | 0.00 | 210,804.84 | 0.00 | 96.85 | 主要系本期预收租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8,175,756.14 | 0.12 | 20,217,698.40 | 0.09 | 39.36 | 主要系本期供电收入增加导致税费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046,590.62 | 1.55 | 34,449,287.42 | 0.16 | 959.66 |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较上期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275,131,026.42 | 1.17 | 143,560,018.43 | 0.66 | 91.65 | 主要系本期租入资产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957,268.99 | 0.22 | 31,223,905.94 | 0.14 | 66.40 | 主要系本期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08,424,274.44 | 1.74 | 175,272,339.38 | 0.80 | 133.02 |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较上期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1,310,880.7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等无法随时支取。 |
固定资产 | 1,954,625,216.33 | 天河热电2×330热电联产项目抵押借款;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抵押借款;西营、胡杨、凤翔、振兴、欣旺220KV输变电工程抵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506,754,767.20 | 泽众水务100.00%股权保证及质押借款。 |
合计 | 2,722,690,864.2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电力行业,与本行业相关的经营性信息分析请详见本节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部分内容。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省/直辖市 | ||||||||||||||
火电 | 1,864,751 | 1,844,182 | 1.12 | 1,687,506 | 1,671,805 | 0.94 | 265.49 | |||||||
水电 | 71,037 | 69,512 | 2.19 | 69,419 | 67,811 | 2.37 | 188.76 | |||||||
光伏发电 | 7,142 | 5,878 | 21.50 | 7,092 | 5,856 | 21.11 | 220.00 | |||||||
合计 | 1,942,930 | 1,919,572 | 1.22 | 1,764,017 | 1,745,472 | 1.06 | 1,946,346 | 1,999,816 | -2.67 | 217,003 | 290,296 | -25.25 | - | 325.82 |
注:上述上网电价、售电价均为不含税价。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1,864,751 | 1.12 | 燃料、职工薪酬、折旧、修理、其他 | 41.23 | 52.03 | 43.42 | 58.73 | -5.04 | |||||
水电 | 71,037 | 2.19 | 职工薪酬、折旧、修理、其他 | 1.22 | 1.54 | 1.17 | 1.58 | 4.27 | |||||
光伏发电 | 7,142 | 21.50 | 职工薪酬、折旧、修理、其他 | 0.51 | 0.64 | 0.30 | 0.41 | 70.00 | |||||
外购电(如有) | 购电成本 | 6.6 | 8.33 | 8.19 | 11.08 | -19.41 | |||||||
合计 | 1,942,930 | 1.22 | 1,946,346 | -2.67 | 63.33 | 59.21 | 6.96 | - | 49.56 | 62.54 | 53.08 | 71.80 | -6.63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电源种类 | 电站名称 | 装机容量(兆瓦) |
火电 | 南热电厂注1 | 250 |
南电2×330 MW | 660 | |
天河电厂2×330MW | 660 | |
天富发电厂2×660 MW | 1,320 | |
水电 | 红山嘴电厂 | 81 |
一级电站 | 50 | |
肯斯瓦特 | 100 | |
光伏发电 | 金阳新能源 | 40 |
绿能光伏注2 | 400 | |
合计 | 3,561 |
注1、南热电厂250 MW机组,因“蓝天工程”环保发展战略的要求,转为备用机组。注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装机容量400MW,为全资子公司绿能光伏投资建设的“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变动(%) | |
装机容量(兆瓦) | 3,561 | 3,161 | 12.65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94.29 | 191.96 | 1.22 |
厂用电量(亿千瓦时) | 17.90 | 17.41 | 2.81 |
厂用电率(%) | 9.21 | 9.07 | 1.54 |
利用小时数(小时) | 6,096 | 5,928 | 2.83 |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城市储备配套液化工厂二期项目 | 87,620,000.00 | 55,305,665.80 | 55,533,556.00 | 63.38 | 63.38 | 企业自筹 | |||
储煤场项目 | 187,380,000.00 | 50,117,814.92 | 50,124,150.00 | 26.75 | 26.75 | 企业自筹 | |||
火电机组环保项目 | 83,790,700.00 | 31,596,927.17 | 31,597,472.97 | 37.71 | 37.71 | 企业自筹 | |||
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电工程 | 284,130,000.00 | 163,786,816.39 | 169,597,197.00 | 59.69 | 59.69 | 企业自筹 | |||
八师石河子市城区配电网改造工程 | 381,660,000.00 | 3,274.34 | 188,616,372.00 | 49.42 | 42.06 | 企业自筹 | |||
南门站工程 | 16,000,000.00 | 14,892,837.68 | 14,892,800.00 | 93.08 | 93.08 | 企业自筹 | |||
第八师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供气工程 | 39,160,000.00 | 12,842,851.65 | 16,474,612.00 | 42.07 | 42.07 | 企业自筹 | |||
LNG液化工厂—利华绿原 | 155,500,000.00 | 27,777,323.90 | 27,772,300.00 | 17.86 | 17.86 | 企业自筹 | |||
绿能光伏基建 | 1,986,505,127.66 | 1,758,170,013.65 | 1,771,366,622.33 | 89.17 | 95.00 | 15,976,204.00 | 12,374,111.98 | 2.60-3.16 |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募集资金 |
空冷岛节能改造工程 | 43,560,000.00 | 43,718,710.46 | 44,378,928.00 | 101.88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石总场朱家庄服务区加气站建设项目 | 20,000,000.00 | 566,623.91 | 14,726,000.00 | 73.63 | 73.63 | 企业自筹 | |||
化学制水系统扩建工程 | 16,420,000.00 | 12,505,350.31 | 14,357,648.00 | 87.44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石河子绿洲变22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 44,010,000.00 | 5,178,313.30 | 44,010,000.00 | 100.00 | 100.00 | 企业自筹 | |||
凤翔220KV输变电工程 | 400,000,000.00 | 34,016,374.31 | 40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 | 40,758,000.00 | 20,364,769.72 | 20,366,772.60 | 49.97 | 49.97 | 企业自筹 |
代项目 | |||||||||
10KV城区配电网改造(二期) | 34,559,410.00 | 845,048.47 | 34,559,410.00 | 100.00 | 100.00 | 企业自筹 | |||
2023年电网提升改造工程 | 16,570,000.00 | 11,208,426.06 | 11,207,948.00 | 67.64 | 67.64 | 企业自筹 | |||
城北变至泉水地变110KV线路剖进220KV共创变电站工程 | 155,050,000.00 | 20,734,932.88 | 114,799,020.00 | 74.04 | 100.00 | 企业自筹 | |||
市区变配电改造升级工程 | 20,360,000.00 | 13,405,469.50 | 13,405,024.00 | 65.84 | 65.84 | 企业自筹 | |||
3号热网首站配套二期扩建工程 | 125,790,000.00 | 70,748,019.74 | 89,914,692.00 | 71.48 | 100.00 | 4,774,416.48 | 3,823,696.63 | 3.30-4.30 |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
二水厂改扩建项目 | 57,472,600.00 | 2,649,640.00 | 49,972,425.70 | 86.95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石河子南山新区供水管网工程 | 69,000,000.00 | 61,009,800.00 | 88.42 | 100.00 | 专项补助资金/企业自筹 | ||||
合计 | 4,265,295,837.66 | 2,350,435,204.16 | 3,238,682,750.60 | 20,750,620.48 | 16,197,808.61 |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售电”)成立于2016年7月7日,注册资本84,930.43万元。201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及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天富售电成为新疆首批准予参与电力交易业务的售电公司。天富售电的经营模式具体为依托其参与电力交易业务资质,代理用电客户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参与集中竞价交易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从而收取代理服务费;此外,还向用电客户提供电力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故障检修、技术咨询等增值服务。2023年3-12月,天富售电代理电力用户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购买电量11.6万千瓦时取得一定的收入。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绿能光伏新建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新建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绿能光伏,负责实施、建设和运营“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交流侧总容量为40万千瓦,项目计划投资195,319.01万元。绿能光伏与西北电力设计院签署《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合同总价177,291.36万元。2023年7月14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绿能光伏与西北电力设计院签署《总承包增补合同》,实施直流侧80MWp建设,增补合同总价21,359.15万元。2023年12月,绿能光伏投资建设的“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有关情况详见下述“1. 重大的股权投资”部分内容。
2、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于2019年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售电”)增资暨实施债转股,建信投资对天富售电增资6亿元,公司同步增资4亿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天富售电54.13%股权,建信投资持有天富售电45.87%股权。根据2019年签署的《股东协议》中关于合意收购的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建信投资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款71,619.89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富售电100%股权。有关情况详见下述“1. 重大的股权投资”部分内容。
3、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全额出资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12月18日,该公司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自2023年12月起纳入天富能源合并报表范围。有关情况详见下述“1. 重大的股权投资”部分内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绿能光伏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 是 | 新设 | 1,000.00 | 100.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 -1,154.60 | 否 | 2023年7月15日、12月27日 | 详见下述注1 | ||
天富售电 | 购售电业务、火力发电、供热等 | 是 | 收购 | 71,619.89 | 100.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少数股东权益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 12,280.96 | 否 | 2023年7月15日、8月1日 | 详见下述注2 | ||
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等 | 是 | 新设 | 2,000 | 100.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 0.00 | 否 | 2023年12月20日 | 详见下述注3 | ||
合计 | / | / | / | 74,619.89 | / | / | / | / | / | / | / | 11,126.36 | / | / | / |
注1: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7月15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5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59《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增补合同的公告》,12月27日披露的2023-临128《关于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的公告》。注2: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7月15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5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59《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63《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8月1日披露的2023-临070《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注3: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119《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120《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122《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196.00亿千瓦时,供电量
210.00亿千瓦时,供热量2,280.00万吉焦,售水量9,540.00万方,售天然气23,970.00万立方,电、热、水费回收率不小于99%;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82,146.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8,727.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3,059.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31.98亿千瓦时,其中: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15.62亿千瓦时(本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3月2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15《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16《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3月18日披露的2023-临02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醇化110KV变电站整体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属醇化110KV变电站整体资产转让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转让价格以评估值确定。经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醇化110KV输变电项目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账面价值6,397.91万元,以成本法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为7,105.79 万元(含税),较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增值707.88万元。本次交易已经第八师国资委审核批准。截至报告期末,该事项已履行完毕。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7月15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5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59《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和4家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1 | 石河子泽众水务 | 100.00 | 22,652.61 | 生活饮用水; | 109,181.95 | 53,371.48 | 1,050.11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水务”) | 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 | ||||||
2 | 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肯斯瓦特”) | 100.00 | 22,637.29 | 水力发电 | 32,989.05 | 22,372.75 | 1,070.34 |
3 | 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阳新能源”) | 100.00 | 16,036.96 | 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 30,498.54 | 27,956.08 | 1,754.53 |
4 |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 | 100.00 | 12,811.00 | 天然气的零售、储存 | 125,232.23 | 47,289.48 | 3,696.90 |
5 | 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农电”) | 100.00 | 10,000.00 | 电力供应销售 | 87,488.47 | 77,944.41 | 1,392.65 |
6 | 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纳斯水利”) | 100.00 | 2,000.00 | 水利发电;水利工程设备制作、维护、安装 | 4,036.55 | -6,979.12 | 481.32 |
7 | 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光伏”) | 100.00 | 1,000.00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208,915.60 | -176.08 | -1,154.60 |
8 | 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检测”) | 100.00 | 500.00 | 检测、计量服务 | 876.29 | 253.47 | 27.13 |
9 |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售电” ,注1) | 100.00 | 84,930.43 | 购售电业务、火力发电、供热 | 136,763.28 | 116,096.33 | 12,280.96 |
10 | 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公司”,注2) | 100.00 | 2,000.00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等 | 0 | 0 | 0.00 |
11 | 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伟业”,注3) | 86.67 | 6,000.00 | 水利水电、电力、建筑工程 | 148,170.20 | 16,096.48 | 545.30 |
12 | 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 | 80.00 | 4,000.00 | 纸、保温材料等生产与销 | 1.14 | -1,510.60 | -0.14 |
公司(以下简称“特种纤维”) | 售 | ||||||
13 |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热电”) | 75.00 | 4,326.00 (万美元) | 电力、蒸汽的生产与销售 | 18,127.70 | -15,337.80 | -1,080.93 |
14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生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生化”) | 75.00 | 1,000.00 | 丙酮酸生产、销售 | 2.54 | -4,240.80 | 1,341.81 |
注1:2023年7月3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富售电100%股权。
注2: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3: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完成相关名称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拥有2家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石河子开发区赛德消防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7308 | 2,924.37 | 消防工程施工、安装、检测,消防器材产品生产与销售等 |
2 |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9.0909 | 50,600.00 | 碳化硅晶片的生产和销售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文件提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统筹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以电网为基础平台,增强电力系统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动电网主动适应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和量大面广的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智能高效的调度运行体系,探索电力、热力、天然气等多种能源联合调度机制,促进协调运行。以用户为中心,加强供需双向互动,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2024年预计全国电力消费平稳增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终端用能电气化等因素,根据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结果,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预计2024年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14.5亿千瓦,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大的综合能源上市企业,公司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依托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资源优势,全面落实兵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电网建设力度,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及供电可靠性;鼓励建设调节电源,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优化电源结构,打造智慧电网。聚焦七师、八师,打造国内领先的城市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新型电力系统,将原有“电价洼地”优势逐步转变为“绿电洼地”优势,吸引新质生产力落地;发挥新能源产业链“链主”作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头部企业落户兵团,打造兵团新能源产业装备生产制造基地,促进兵团产业低碳绿色转型。“十四五”期间积极谋划参与兵团新能源项目建设、1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峰火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及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打造兵团一流智慧电网。
发挥公司新能源研究院重要作用,围绕“双碳”目标,研究光伏制绿氢、碳资产数字化开发管理、碳捕集、低碳和零碳发展路径,构建“源网荷储、氢碳数智”体系;与国内一流的研究咨询单位合作,研究制定兵团新能源消纳保障体制机制;与行业领先企业技术合作,打造新能源智慧管理和调度体系,建设“源荷互动”的智慧电网。
公司立足石河子面向全疆布局燃气业务,南北疆重点交通干线分布加气站51座,投资建设液化工厂,多业态、全方位持续拓展全疆市场。未来将加快新能源充电站建设,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持续推进氢能产业链项目,加快制氢、加氢站建设,依托天富资源优势,建设综合能源供应站,形成油、气、电、氢综合能源供应模式,为燃气业务发展探索新途径。
布局新材料产业。公司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新材料产业,2020年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在2021年持续加大了投资力度,目前公司已持有北京天科合达
9.09%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2024年深圳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产业园落成揭牌。该产业园是由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等各方共同投资建立,将进一步补强深圳第三代半导体“虚拟全产业链(VIDM)”。公司新材料产业将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与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力争到“十四五”末,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突出,管理体系顺畅高效,新能源产业再上新台阶,新材料产业具备一定规模,技术创新实现突破,人才队伍体系稳健有序,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185.00亿千瓦时,供电量208.00亿千瓦时,供热量2,226.00万吉焦,耗标煤量542万吨,售水量10,440.00万方,售天然气32,000.00万立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293,305.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5,572.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0,001.0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39.30亿千瓦时,其中:外购新能源电量18.32亿千瓦时,外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量20.14亿千瓦时。(本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上述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
根据中电联《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电力供给将向清洁能源转变,严控煤电新增规模,煤电定位将逐步从电量型电源向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随着中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相关政策的提出,未来大量新能源项目规划及投产将对传统火电业务造成冲击,机组利用小时可能下降,同时按照目标要求,未来地方政府将可能执行更加严格的“能源双控”政策,部分高耗能用户用电受限,区域燃煤消耗总量受限,对火力发电存在持续影响。公司将加快能源转型,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开展煤电减排改造,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深入研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有关政策要求,推动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提升公司发电效益。
2、新能源消纳风险
由于光伏发电出力具有波动性、随机性、间歇性以及时间错配等特点,相较于火电、水电等,其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更大的挑战。当电网的可调节资源不足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弃光现象,导致新能源电力无法被完全消纳。此外,受限于本地消纳需求有限、产生弃光限电的现象,可能会对公司发电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3、电网安全运行风险
因新能源发电存在波动性、间歇性,随着未来大规模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网,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产生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优化、补强电网网架结构,努力提升电网电压等级,以提高新能源接入消纳能力;对电网调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打造适应于新能源占比较高的智慧调度系统。
4、经营性风险
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公司因兵团下发《兵团发改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并于2022年7月8日落地实施,该文件针对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工业电价回归合理区间,有效弥补了公司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带来的业绩亏损,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但部分用电客户对电价调整部分未予支付,导致公司应收电费金额较大,回收仍需一定时间。公司将采取诉讼等相关措施,加快欠款的回收进度,主动防范坏帐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煤炭价格波动风险。2023年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将进一步收窄,但火电业务仍有可能承受高成本风险。针对燃料供应及价格风险,公司努力优化采购结构,合理配储,加强库存管理;对煤炭市场精细化掌握,及时合理调整价格,努力降低煤炭成本。同时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通过节能环保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单耗,减少碳排放量,实现降本增效。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深化推进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及程序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始终坚持科学的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六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天富能源治理结构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科学决策,合规高效的召开董事会15次和监事会14次,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回购股份等114项议案;召开专门委员会共计10次,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听取公司高管薪酬情况汇报,定期与公司外部审计师、管理层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内部控制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外部审计情况等,并提出有关专业意见。上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议案均顺利通过审议,表决结果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各项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管理质量、运营效率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上交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及本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就公司业绩预亏预盈、定期报告、天富集团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出资设立新公司、天富能源回购股份等相关知情人员予以备案登记,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保密承诺函》,并向上交所报送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情形。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8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临007 | 2023年1月19日 | 审议议案全部通过(详见下述说明1)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7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临022 | 2023年3月18日 | 审议议案全部通过(详见下述说明2)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9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临042 | 2023年5月10日 | 审议议案全部通过(详见下述说明3)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31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临070 | 2023年8月1日 | 审议议案全部通过(详见下述说明4)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10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临092 | 2023年10月11日 | 审议议案全部通过(详见下述说明5)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1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临123 | 2023年12月22日 | 审议议案全部通过(详见下述说明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上述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提案、通知、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历次会议有关情况如下: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2022-临131《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抵押计划的议案;(4)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子议案(6.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0.3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6.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6.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0.3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020号)。1月19日披露2023-临007《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2023-临017《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子议案(2.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
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086号)。3月18日披露2023-临02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2023-临03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支付2022年审计费用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9)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子议案(9.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信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02)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190号)。5月10日披露2023-临04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2023-临060《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7月3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子议案(2.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不超过1.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不超过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不超过5.30亿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422号)。8月1日披露2023-临070《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5、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2023-临089《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0月1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515号)。10月11日披露2023-临092《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2023-临11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12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审议通过(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子公司收费权质押担保的议案;(2)关于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子议案(5.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2.3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广发银行不超过1.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0.6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0.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3.2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06)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国际经贸在新疆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3〕A0617号)。12月22日披露2023-临123《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 伟 | 董事、董事长 | 男 | 56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0 | 是 |
王润生 | 董事 | 男 | 58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孔 伟 | 董事 | 男 | 52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52.59 | 否 |
副总经理 | 2023-03-13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否 | ||||
张廷君 | 董事 | 男 | 45 | 2021-05-11 | 2024-05-11 | 6,800 | 6,800 | 0 | 无 | 60.76 | 否 |
副总经理 | 2023-03-13 | 2024-05-11 | 否 | ||||||||
钟 韧 | 董事 | 男 | 53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22.08 | 否 |
代国栋 | 董事 | 男 | 47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40.33 | 否 |
易 茜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5.00 | 否 |
米文莉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3-12-2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0 | 否 |
石安琴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24-03-15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0 | 否 |
张 钧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聂 晶 | 监事 | 女 | 43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10.45 | 否 |
杨 婧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2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52.40 | 否 |
李奇隽 | 总经理 | 男 | 57 | 2023-04-06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31.09 | 否 |
陈志勇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1-09-24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27.75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21-05-11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否 | ||||
黎劲松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男 | 52 | 2021-09-24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43.12 | 否 |
黄 超 | 安全总监 | 男 | 55 | 2021-09-24 | 2024-05-11 | 0 | 0 | 0 | 无 | 24.43 | 否 |
陈建国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9 | 2021-05-11 | 2023-11-06 | 0 | 0 | 0 | 无 | 4.58 | 否 |
王世存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21-05-11 | 2024-03-15 | 无 | 5.00 | 否 | |||
奚 红 | 财务总监(离任) | 女 | 55 | 2021-09-24 | 2023-08-31 | 0 | 0 | 0 | 无 | 21.69 | 否 |
钟 坚 | 人力资源总监(离任) | 女 | 55 | 2021-09-24 | 2023-11-21 | 0 | 0 | 0 | 无 | 24.6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6,800 | 6,800 | 0 | / | 425.9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 伟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市热电厂锅炉分厂主任、检修分厂副主任;热力分公司生技科科长、经理;石河子市热电厂副厂长、厂长兼总工程师;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热电厂厂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网天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王润生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石河子市热电厂金工分场工程师、热力公司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副总工兼热力公司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副总经理;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董事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
孔 伟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石河子热电厂检修分场锅炉工段电焊工、生技科专工;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生技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张廷君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天富热电厂热力公司技术员;供热分公司生产技术科热网专工;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部科员;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生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钟 韧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石河子市热电厂工人、技术员、科员、劳人科副科长、科长;电力多经局、天富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副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
代国栋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石河子市热力公司司炉工、检修工、供热站副站长;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城北营业所热源站站长、大客户营业所副所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主任、总工程师。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总经理。 |
米文莉 | 女,中国国籍,九三社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后更名北京五联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部门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易 茜 | 女,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广州南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中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石安琴 | 女,中国国籍,二级执业律师。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法律本科学士学位。曾任中共党校系统法学教员多年;1994年开始律师执业,曾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及第八届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事务专家库成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 钧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生化教研室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党政办党务秘书;石河子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农七师锦龙电力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
聂 晶 | 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公司财务科会计、会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投融资资产管理部主办科员、副部长。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杨 婧 | 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天富电力调度所调度员、正值班调度员;天富客户服务中心信息服务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现任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李奇隽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市热电厂检修班长、生技部科员、副主任、主任、运行分场主任;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指挥部工程组组长、总经理助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副厂长;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陈志勇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运行工人,检修技术员,培训中心副主任,天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成员;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总工程师。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黎劲松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所副值调度员、正值调度员;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所副主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党支部书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黄 超 |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石河子热电厂值长室值长、运行分场电气专工、生技科电气专工、副科长;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战略发展部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厂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
陈建国 (离任) | 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历任新疆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副主任、主任;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院长、教授;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6日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王世存 (离任) | 男,中国国籍,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历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成都君和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 |
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温州温金中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15日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
奚 红 (离任) | 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石河子供电公司会计;石河子电力多经局财务科副科长;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50MW热电联产项目筹备处财务负责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8月31日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钟 坚 (离任) | 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红山嘴电厂电气运行工人;电力调度所调度;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劳资科副科长、科长;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11月21日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孔伟先生、张廷君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临02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奇隽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7日披露的2023-临02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23年8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奚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奚红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财务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奚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奚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9月1日披露的2023-临083《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4、2023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获悉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逝世。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独立董事职责暂由王世存先生和易茜女士两位独立董事履行。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1月7日披露的2023-临104《关于独立董事空缺公告》。
5、2023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人力资源总监钟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钟坚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人力资源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钟坚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钟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1月23日披露的2023-临0109《关于人力资源总监辞职的公告》。
6、2023年1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并经12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2023-临11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12曰22日披露的2023-临123《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7、2024年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调整米文莉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4年1月9日披露的2024-临00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24年2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世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世存先生因连续任职满6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之前,王世存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4年2月8日披露的2024-临024《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
9、2024年3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石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石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并经3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4年3月6日披露的2024-临03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3月16日披露的2024-临03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调整石安琴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上述事项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索引详见本公司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2024-临040《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 伟 | 天富集团 | 董事长 | 2013年7月18日 | / |
中新建电力集团 | 董事长 | 2023年8月 | / | |
王润生 | 天富集团 | 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 | 2019年11月26日 | / |
中新建电力集团 | 董事 | 2023年8月 | / | |
李奇隽 | 中新建电力集团 | 董事 | 2023年8月 | / |
张 钧 | 天富集团 | 纪委书记 | 2020年1月13日 | /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8日 | / | ||
中新建电力集团 | 监事 | 2023年8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 伟 | 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3月24日 | 2023年3月31日 |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2月5日 | / | |
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5月8日 | / | |
中网天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 年5月 | / | |
孔 伟 |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6月29日 | / |
总经理 | 2014年2月17日 | / | ||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1月13日 | 2023年4月7日 | |
天河热电分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6月9日 | 2023年3月3日 | |
张廷君 |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3月25日 | 2023年4月7日 |
总经理 | 2019年3月25日 | 2023年3月3日 | ||
王世存 (离任)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高级合伙人 | 2007年4月 | / |
温州温金中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 |
易 茜 | 广东金融学院 | 教师 | 1993年7月 | / |
广州南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19年8月 | / | |
中衡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 | |
陈建国 (离任) |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 | 2018年3月 | / |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9月 | 2023年9月 | |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 | 2023年11月 | |
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1月25日 | 2023年11月 | |
米文莉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 | 部门经理 | 2022年9月 | / |
宁夏沃福百瑞枸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月 | / |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29日 | / | |
石安琴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04年9月 | / |
杨 婧 |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1年2月 | / |
纪委书记 | 2011年2月 | / | ||
工会主席 | 2014年6月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 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后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实际效益情况相匹配,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系由董事会根据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有关国有企业经营者及管理层的薪酬制度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严格根据薪酬标准,在考勤周期内按月足额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领取的报 酬总额为425.94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孔 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3月13日,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聘任 |
张廷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3月13日,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聘任 |
李奇隽 | 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4月6日,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聘任 |
奚 红 | 财务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23年8月31日离任 |
钟 坚 | 人力资源总监 | 离任 |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23年11月21日离任 |
陈建国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2023年11月6日离任 |
米文莉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3年12月21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聘任 | 2024年1月8日,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聘任 | |
王世存 | 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因任期届满,2024年3月15日离任 |
石安琴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4年3月15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 聘任 | 2024年3月15日,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1月6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3年1月7日披露的2023-临001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1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2.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2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0.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年3月2日披露的2023-临015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3月13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详见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临020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6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详见2023年4月7日披露的2023-临028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17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支付2022年审计费用的议案;15、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8、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18.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信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8.02、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不超过3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9、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2023-临030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6月27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2023-临049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7月14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转让醇化110KV变电站整体资产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增补合同的议案;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7、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7.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中国银行不超过1.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招商银行不超过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民生银行不超过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不超过5.30亿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8、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2023-临058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年7月31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2023年8月1日披露的2023-临068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18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2023年8月19日披露的2023-临076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年9月22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向农发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并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2023-临087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17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3、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2023-临097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2023年11月1日披露的2023-临100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详见2023年11月23日披露的2023-临107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5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子公司收费权质押担保的议案;2、关于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 |
案;9、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9.0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北京银行不超过2.3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02、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广发银行不超过1.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03、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昆仑银行不超过0.6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04、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浦发银行不超过0.5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05、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新疆银行不超过3.2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06、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国际经贸在新疆银行不超过1.7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2023-临111会议决议公告)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2月19日 | 本次会议通过:1、关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详见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2023-临119会议决议公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 伟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王润生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孔 伟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张廷君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代国栋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钟 韧 | 否 | 15 | 15 | 0 | 0 | 0 | 否 | 6 |
王世存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6 |
陈建国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5 |
易 茜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建国注2、易茜、王世存 |
提名委员会 | 易茜、王世存、刘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世存、陈建国、刘伟 |
战略委员会 | 刘伟、陈建国、易茜 |
投资决策委员会 | 刘伟、王润生、陈建国、易茜、张钧、陈志勇、奚红注1 |
风险控制委员会 | 陈建国、张廷君、王世存 |
注1:2023年8月31日,奚红女士不再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注2:2023年11月6日,陈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基本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职国际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向天职国际支付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95万元(含税价);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8月8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 | 无 |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6日 | 《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的孔伟先生、张廷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孔伟先生、张廷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3月30日 | 《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的李奇隽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李奇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1月3日 | 《关于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的米文莉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管理层提出的202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制定的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认为:鉴于2022年度经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报告期内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12日 |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 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全额出资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六)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0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实际效益情况相匹配,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七)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5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0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16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61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经营管理人员 | 69 |
销售人员 | 108 |
技术人员 | 486 |
财务人员 | 85 |
生产人员 | 2,414 |
合计 | 3,16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1 |
大学本科 | 1,008 |
大学专科 | 1,540 |
中专 | 188 |
技校 | 25 |
高中 | 298 |
初中及以下 | 92 |
合计 | 3,16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一套具有公平性和激励性的薪酬分配体系,分、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薪酬依据各单位生产规模、上年度利润、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确定;其他员工薪酬依据公司薪酬职级标准确定,公司员工收入构成主要为:固定月薪+月度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各种奖项,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激励性。公司建立了多种分配方式,努力使薪酬待遇向一线员工倾斜,向高技术含量、高责任心岗位倾斜,充分体现员工价值,最大程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二金,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还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谋福利。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天富培训中心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以扩大天富品牌影响力为核心,以压降成本费用为主线,以学院转型升级为突破口,做实培训,做优考试。同时依托兵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平台,紧贴企业职工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专项能力培训。全年在天富系统内举办培训班84个;共计培训4,555人次,其中技能等级培训班43个,培训2,127人次;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14个,培训700人次;新型学徒制培训班6个,培训324人次;安全管理人员取复证培训班3期,培训428人次;特种作业培训班12期;培训612人次;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按5期,培训268人次;职业卫生取复证培训班1期,培训96人次,安全生产和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提高了企业人力资本的增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2024年,天富培训中心将充分发挥天富电力行业培训优势,开展集中化、规模化培训,实现培训集中高效的同时,扩大天富品牌影响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029,536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6,592,316.86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在章程中制定了清晰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决策和调整机制,规定: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分配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此基础上,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章程的议案,对原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有关利润分配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明确“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实行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2021年5月11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提出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本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沟通交流给中小股东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机会,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根据章程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规定,同意将其按照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该预案。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3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3、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0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17,887,151.91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0,900,020.4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5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0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17,887,151.91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57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公正、透明、责权利相制衡的激励约束管理机制及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以经济效益及工作业绩为出发点,按照经营目标责任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考评和激励有章可循、公平,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增强凝聚力与向心力。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满足相关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在对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优化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分为14个模块,共有三级(末级)业务99个,覆盖主要经营和管理活动。
公司现行的《内控手册》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资金活动、设备技改项目、资产管理、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传递、综合事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监督等,每个流程制定了控制目标、绘制了流程图、进行了流程梳理,识别了业务风险,明确了关键控制点,编制了风险控制矩阵,形成独立的相关业务控制标准。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流程进行对口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业务实际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逐步将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减少人为因素对业务活动的影响,实现“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管理目标,有力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2023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遵照《公司法》要求,公司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已形成覆盖主要业务的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管理制度化。公司的管理制度同时下发到子公司,子公司参照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公司现行的《内控手册》规范了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处理的标准流程,实现了制度流程化。此外,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天职国际已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需要整改的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5,449.3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下属各火力发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在气、水、声、渣、危废、固废等方面依法合规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常运营的火力发电机组包括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兆瓦机组、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兆瓦机组、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二期)2×330兆瓦机组,其中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2×330MW机组2009年12月1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09〕525号);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机组2015年5月27日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兵环发〔2015〕105号);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2015年8月26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兵环审〔2015〕192号)。上述两家单位均已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2023年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及延续。
报告期内公司火电机组环保运营情况如下:
机组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超标排放情况 |
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机组 | 二氧化硫 | 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 | 1个 | 厂内烟囱 | 19mg/m? | 小于35mg/m? | 公司所有正常运营的火电机组,除去正常开机、点炉和日常校验时间,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 |
氮氧化物 | 低氮+SCR烟气脱硝 | 36mg/m? | 小于50 mg/m? | ||||
烟尘 | 双室二电场静电除尘+布袋除尘 | 3.6mg/m? | 小于10mg/m? | ||||
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 | 二氧化硫 | 石灰石/电石渣-石膏湿法脱硫 | 1个 | 厂内烟囱 | 16mg/m? | 小于35mg/m? | |
氮氧化物 | 低氮+SCR烟气脱硝 | 33mg/m? | 小于50mg/m? | ||||
烟尘 | 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 | 3.5mg/m? | 小于10mg/m? | ||||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 | 二氧化硫 | 电石渣-石膏湿法脱硫 | 1个 | 厂内烟囱 | 18mg/m? | 小于35mg/m? | |
氮氧化物 | 低氮+SCR烟气脱硝 | 38mg/m? | 小于50mg/m? | ||||
烟尘 | 电除尘 | 2.5mg/m? | 小于10mg/m |
公司及分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规,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件。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机组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天河热电分公司 2×330MW机组 | 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2、废气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3、化验室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等; 4、危废仓库; 5、封闭式煤场。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天河热电分公司 2×6600MW机组 | 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脱硫废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2、废气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3、化验室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等; 4、危废仓库; 5、封闭式煤场。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0MW机组(原南热电二期) | 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脱硫废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2、废气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系统; 3、化验室设备、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等; 4、危废仓库; 5、封闭式煤场。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二期)2×330兆瓦机组,#3机2017年11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减白烟及废水零排放工程,#4机2018年6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消白烟工程;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兆瓦机组2018年10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电除尘改造。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机组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机组 | 1、2015年5月27日取得环保备案批复(兵环发〔2015〕105号),2015年11月23日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兵环验〔2015〕251号; 2、2017年9月6日取得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评批复(八师环审〔2017〕81号),2019年2月19日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编号:6608002019CXMYS006。 |
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 | 2015年8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兵环审〔2015〕192号),2018年6月5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编号:6608002018BXMYS036。 |
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原南热电二期) | 1、2009年12月1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09〕525号); 2、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项目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批复(八师环审〔2017〕50号),2018年12月29日完成备案。 |
报告期内,公司及分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均持有地方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在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 | 编号:660800-2022-017-M 备案日期:2022年2月14日 |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 | 编号:660800-2022-018-M 备案日期:2022年2月15日 |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工艺安全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排查,结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对环保专项检
查表进行了细化完善,各单位制定了年度环境隐患排查计划。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对天河热电分公司、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原南热电)等单位,按照上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各分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分别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的纠纷,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手续齐全,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规,贯彻环保许可证的要求;认真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完善清洁生产面貌。在重要时段和异常天气条件下,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强化减排措施。在完成全部火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之后,公司继续加强深度节水与污水减量,以及煤场、灰场扬尘治理等方面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保持各类环保技术指标的优势水平。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9,468,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2.电厂高背压系统供热;3.空冷节能改造项目。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减少碳排放主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如下:
1、保证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量,全年绿色能源发电量7.5亿度,减少碳排放约56.7万吨。
2、采暖期充分利用电厂高背压供热系统,合计利用余热850万吉焦,节约标煤13.3万吨,减少碳排放约34.6万吨。
3、完成天河热电空冷节能改造项目,降低了机组供电标煤耗率,节约标煤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38万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着手对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内容进行编制,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牢记作为新疆兵团综合能源企业的使命,扎根新疆“一带一路”桥头堡,秉承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布局主线,服务于本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同时以提升股东价值、实现效益最大化为宗旨,充分挖掘自身的独特优势,持续为股东提供满意的投资回报,推动多方共赢的发展格局,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1、对股东的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提升股东价值、实现效益最大化为宗旨,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始终坚持以高比例的现金分红作为对各位股东投资及信赖的回报。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均向全体股东提供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参会途径,并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提供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服务,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投票权益。
2、对职工的责任: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就业权利,充分保障职工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权利。公司通过科学调配人力资源,结合各类岗前培训,实现员工内部流动,合理调配员工的工作内容,综合提升员工收入;公司在发展的同时立足民生,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慰问金;公司全体职工均可享受定期健康体检;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为职工购买医疗商业险,增加职工医疗保障,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公司为全体员工施行了年金计划,为职工提供更多地收入和保障。
3、对债权人的责任:公司充分尊重债权的各项法定权利,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约。自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违约情形,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借款形成的债务未有违反双方协议的情形。
4、对客户的责任: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通过不断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引入互联网的服务模式,长期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综合能源服务,并通过不断创新升级,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可靠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价值。
5、环境保护的责任:作为石河子地区唯一合法的电力供应商,在保障地区能源供应的充足、安全的同时,继续强化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保业务统筹管理。通过技术创新,对发电机组进行近零排放环保改造,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煤电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目标,污染物排放浓度明显降低,全面完成兵团下达的减排任务指标,天河热电分公司冬季每日中水使用量约10,000方,废水零排项目运转正常;天富售电的烟气收水消白和机力塔消白持续使用,为石河子市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综上,公司持续秉承绿色可持续发展、努力提升股东汇报的经营理念,为社会和谐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等均做出上市公司应有贡献。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利用技术、人才、经营管理等优势,助力南疆发展 | 详见下述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利用技术、人才、经营管理等优势,助力南疆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天富伟业在电力安装、施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南疆喀什市、阿克苏市、第十四师昆玉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成立分公司,全力拓展南疆项目。先后承接了喀什地区疏附县“煤改电”工程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煤改电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及农网改造升级等项目;库尔勒市第三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内配套建设项目;三师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达坂山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施工);第三师110千伏绣唐Ⅰ线迁改工程;达坂山工业园区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0kV线路工程(施工)等,为南疆的水利、电力发展做出了贡献。
与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签订了挂钩支援结对共建协议,并委派一名工程管理方面的优秀干部常驻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协助团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管理水平,帮助224团有效解决突出的、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努力构建人才、技术、产业、项目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红山嘴电厂积极主动进军南疆水电的保运、维修,近年来在南疆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库尔勒等地圆满完成多个水电项目的运维、检修,目前仍在服务的项目为和田达克曲克水电站检修运维及每年1台机组大修,为南疆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是天源燃气充分利用天然气方面的经营管理优势,积极拓展南疆市场,在第二师铁门关市控股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形成完善的集生产、配送、贸易为一体的天然气供应产业链,并拥有一支专业的天然气服务团队,以专业安全的服务品质为南疆各地用户提供专业的天然气销售与配送服务,助力南疆经济建设。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天富集团 | 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增加其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天富集团将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经营、租赁的方式交由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公司兼并的方式逐步投入公司;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2002年 2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天富集团 | 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增加其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天富集团将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经营、租赁的方式交由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公司兼并的方式逐步投入公司;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2007年 6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天富集团 | 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增加其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天富集团将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 2012 年 2 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委托经营、租赁的方式交由公司经营管理,或通过配股、或股份公司收购、或由公司兼并的方式逐步投入公司;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天富集团 | 1、天富集团保证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天富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将不增加其对与天富能源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天富能源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天富集团并保证将促使其天富集团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天富能源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2、如发生天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拥有与天富能源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的情形,天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把该等资产以托管、租赁的方式交由天富能源经营管理,或由天富能源收购、兼并,或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逐步投入天富能源,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天富集团将不利用对其天富能源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天富能源及天富能源中除天富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天富集团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天富能源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5、对于由天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本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天富能源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天富能源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6、天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如拟出售其与天富能源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天富能源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天富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天富能源的条件不逊于天富集团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7、如果发生本承诺函第5、6项的情况,天富集团承诺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或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天富能源,并尽快提供天富能源合理要求的资料。天富能源可在接到通知后六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8、天富集团确认并向天富能源声明,天富集团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9、天富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天富能源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10、天富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11、本承诺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2022年4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天富集团 | 1、天富集团将尽量规范和减少天富集团(包含天富集团控制的企业,下同)与天富能源(包含天富能源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天富集团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 | 2022 年 7 月 25 | 是 | 2022 年 7 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正的原则,与天富能源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富能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维护天富能源及天富能源其他股东的利益。3、天富集团承诺若天富能源2026年度向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采购的煤炭运输服务金额超过天富能源当年煤炭运输服务采购总金额的50%,天富集团同意在2027年度将天富易通的控制权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天富能源,以减少天富能源与天富易通关联交易的发生额。4、天富集团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天富能源的资金、利润,承诺不利用在天富能源的地位和影响力,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天富能源及天富能源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5、天富集团保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6、天富集团将促使天富集团控制的除天富能源以外的企业遵守上述各项承诺。7、如天富集团及天富集团控制的天富能源以外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天富能源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天富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日 | 25 日至 2027 年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天富能源 | 1、天富能源将尽量规范和减少天富能源(包含天富能源控制的企业,下同)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天富能源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天富易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富能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维护天富能源及天富能源其他股东的利益。3、天富能源承诺未来四年逐年降低对天富易通的煤炭运输服务采购金额,其中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向天富易通采购的煤炭运输服务金额不超过各年天富能源煤炭运输服务采购总额的80%、70%、60%和50%,若2026年向天富易通采购的煤炭运输服务金额未降至50%以下,则2027年天富能源将收购天富易通的控制权,以减少天富能源与天富易通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 2022 年 7 月 25 日 | 是 |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7 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分红 | 天富能源 |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 2021 年 5 月 11 日 | 是 | 2021 年至 2023 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三)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
与收购相关 | 其他 | 中新建电力集团、天富集团 |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中新建电力集团集团的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及事项如下: 1、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企业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 2023年12月2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133,304,986.54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105,909,806.22元; | 27,395,180.32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31,223,905.94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5,050,293.16元; | 26,173,612.78 |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296,048,985.53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294,827,475.13元; | 1,221,510.40 |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82,802,825.15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82,802,768.01元; | 57.14 |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120,664,510.68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96,644,460.70元; | 24,020,049.98 |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28,065,480.73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5,363,058.14元; | 22,702,422.59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560,521,741.53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560,521,686.61元; | 54.92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94,711,636.05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93,394,063.58元。 | 1,317,572.47 |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导致上期净利润减少96,059.8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6,062.07元,少数股东损益增加2.22元,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详见财务报告“七、29”。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公司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3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丹、乔小刚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刘丹(1年)、乔小刚(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2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同意向天职国际支付其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均为含税价)。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3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3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5月10日披露的2023-临04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江苏赛奥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奥”)合同纠纷,2021年12月31日江苏赛奥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公司向其返还电费差价7,306.85万元。2022年6月江苏赛奥又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本公司返还2011年至2022年6月多收取的蒸汽费1,348.70万元,同时申请追加新疆上昵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该案件于2023年2月9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崇州区人民法院驳回江苏赛奥的诉讼请求;4月3日,从崇川区法院获悉,江苏赛奥已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1月22日 江苏赛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上诉;1月29日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江苏赛奥撤回上诉(﹝2023﹞苏06民终4078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终结。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6,8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5,85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12,0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48,600.00万元,其他交易不超过
200.00万元;1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500.00万元,其中新增向关联人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材料
500.00万元;向关联人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5,000.00万元;向关联人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600.00万元、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500.00万元、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6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1,300.00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月7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 00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0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0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1月19日披露的2023-临007《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6月28日披露的2023-临049《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50《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5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181,9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7,3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10,85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3,7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49,900.00万元,其他交易2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22,906,381.36 |
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12,986,697.34 |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6,571,599.16 |
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2,320,977.38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6,067.52 |
小计 | 44,791,722.76 |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36,836,587.81 |
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8,243,506.32 |
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3,038,148.54 |
新疆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964,409.48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541,559.31 |
新疆富恒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151,376.15 |
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93,130.40 |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75,992.00 |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34,085.78 |
天富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534,247.19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419,779.24 |
赛德消防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00,931.16 |
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75,041.03 |
石河子天富饭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70,214.49 |
八师石河子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33,540.59 |
石河子市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06,738.08 |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00,044.20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6,523.10 |
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73,619.54 |
新疆天富汇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3,423.37 |
石河子市天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4,990.09 |
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13,784.42 |
新疆大白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6,982.82 |
新疆新铁富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2,996.12 |
小计 | 91,441,651.23 | |||
天富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2,391,792.39 |
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2,914,174.21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2,634,465.86 |
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2,378,730.29 |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321,329.40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156,812.58 |
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114,059.18 |
小计 | 10,911,363.91 | |||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1,039,424,146.05 |
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147,394,205.72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31,605,483.74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9,819,580.30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2,137,351.19 |
天富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988,834.71 |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323,200.00 |
新疆天富汇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38,123.21 |
小计 | 1,231,730,924.92 | |||
合计 | 1,378,875,662.82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并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天富伟业与天富集团就两项中标项目分别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标金额合计9,961.34万元,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标金额1,261.86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给水管网工程中标金额8,699.48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9月23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8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88《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9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并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天富售电就两标段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与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两标段金额合计8,379.07万元,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2,655.37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18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9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98《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99《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2023年1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三供一业”及“天富通达物资平台”项目资产组、办公室、地下停车位等资产,租赁费共计3,592.96万元/年,租赁期限3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2月6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11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11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1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119《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120《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121《关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公告》。
5、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关联方金泰伟业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2024年煤炭运输项目,中标价格不超过0.53元/吨·公里,此中标价格为单个矿点全年平均价格每吨每公里。本次天富易通中标事项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待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审议通过后确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计入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129《关于公司2024年煤炭运输项目招标中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天富集团 | 天源燃气 | 专用设备房屋(燃气二管线) | 15,600,000.00 | 2022年6月1日 | 2035年5月31日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城市管廊 | 泽众水务、供热分公司 | 综合管廊 | 720,098.21 | 2020年8月25日 | 2046年8月29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天富集团 | 天富能源 | 红星路房屋 | 100,000.00 | 2019年3月1日 | 2032年2月28日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集团 | 天富能源 | 土地 | 442,246.00 | 1999年4月1日 | 2050年3月31日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天富集团 | 天富能源 | 团场和红山嘴电厂房屋 | 361,761.12 | 2016年1月1日 | 2041年12月31日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天富能源及其部分分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春城办公楼) | 13,244,962.09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天富集团 | 天富能源及其部分分子公司 | 三供一业房屋及设备 | 20,190,700.00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集团 | 天富能源 | 通达物资平台资产组 | 1,007,700.00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天富易通 | 山丹湖房屋 | 61,171,292.32 | 2023年1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1,625,428.57 | 市场价 | 取得租赁收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天富能源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5,160,588.38 | 2016年11月25日 | 2026年11月24日 | 631,438.76 | 市场价 | 取得租赁收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天富能源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城区5小区37、38栋 | 107,412.20 | 2016年11月25日 | 2026年11月24日 | 238,095.24 | 市场价 | 取得租赁收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天富能源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6小区红星路54号 | 3,138,854.93 | 2019年3月1日 | 2032年2月28日 | 78,277.89 | 市场价 | 取得租赁收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天富能源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天富科技园区车库 | 1,701,035.08 | 2019年3月1日 | 2032年2月28日 | 69,523.81 | 市场价 | 取得租赁收入 | 是 | 其他关联人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640,000,000 | 2018年11月28日 | 2018年11月28日 | 2023年11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70,000,000 | 2019年1月22日 | 2019年1月22日 | 2023年11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700,000,000 | 2019年8月16日 | 2019年8月16日 | 2024年8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50,000,000 | 2019年10月8日 | 2019年10月8日 | 2024年10月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00,000,000 | 2021年2月8日 | 2021年2月9日 | 2023年2月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1年3月25日 | 2021年3月25日 | 2024年3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易通 | 120,000,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1年8月30日 | 2024年8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60,000,000 | 2022年1月20日 | 2022年1月20日 | 2023年1月1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2年1月24日 | 2022年1月24日 | 2023年1月2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0 | 2022年1月28日 | 2022年1月28日 | 2025年1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2年2月21日 | 2022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00,000,000 | 2022年2月 | 2022年2 | 2025年2 | 连带责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 |
28日 | 月28日 | 月28日 | 任担保 | 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30,000,000 | 2022年3月14日 | 2022年3月21日 | 2025年3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0 | 2022年3月23日 | 2022年3月24日 | 2025年3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2年3月30日 | 2022年3月30日 | 2023年3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0 | 2022年4月7日 | 2022年4月7日 | 2023年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0 | 2022年4月22日 | 2022年4月22日 | 2023年4月2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0 | 2022年4月28日 | 2022年4月28日 | 2023年4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2年4月29日 | 2022年4月29日 | 2023年4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2年5月7日 | 2022年5月7日 | 2023年5月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78,000,000 | 2022年6月10日 | 2022年6月10日 | 2023年6月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2年6月20日 | 2022年6月20日 | 2023年6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00,000,000 | 2022年7月20日 | 2022年7月20日 | 2023年7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2年9月30日 | 2022年9月30日 | 2023年9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8日 | 2023年10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2年11月4日 | 2022年11月10日 | 2027年11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2年11月16日 | 2022年11月16日 | 2023年11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2年11月22日 | 2022年11月22日 | 2023年11月2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8日 | 2023年11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2年11月29日 | 2022年11月29日 | 2023年11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10,000,000 | 2022年12月6日 | 2022年12月6日 | 2027年12月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2年12月8日 | 2022年12月8日 | 2023年12月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2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6日 | 2023年12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20,000,000 | 2022年12月26日 | 2022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 | 2023年1月6日 | 2023年1月6日 | 2024年1月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 | 2023年2月13日 | 2023年2月13日 | 2024年2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70,000,000 | 2023年2月13日 | 2023年2月13日 | 2024年2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国际经贸 | 50,000,000 | 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21日 | 2024年2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10,000,000 | 2023年2月27日 | 2023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3月28日 | 2023年3月28日 | 2026年3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250,000,000 | 2023年3月28日 | 2023年3月28日 | 2026年3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3年3月29日 | 2023年3月29日 | 2024年3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3年4月 | 2023年4 | 2024年4 | 连带责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 |
3日 | 月3日 | 月2日 | 任担保 | 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400,000,000 | 2023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13日 | 2024年3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300,000,000 | 2023年5月17日 | 2023年5月17日 | 2024年5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易通 | 80,000,000 | 2023年5月23日 | 2023年5月23日 | 2026年5月2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70,000,000 | 2023年6月1日 | 2023年6月1日 | 2024年5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6月5日 | 2023年6月5日 | 2024年5月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6月5日 | 2023年6月5日 | 2024年5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45,000,000 | 2023年6月13日 | 2023年6月13日 | 2024年5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5,000,000 | 2023年6月13日 | 2023年6月13日 | 2024年5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8月17日 | 2023年8月23日 | 2024年8月2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3年8月25日 | 2023年8月25日 | 2028年8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9月18日 | 2023年9月18日 | 2024年9月2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90,00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13日 | 2026年10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90,00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13日 | 2026年10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70,000,000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11月9日 | 2024年11月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11月9日 | 2024年11月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10日 | 2028年1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10日 | 2028年11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3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21日 | 2024年11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50,000,000 | 2023年12月5日 | 2023年12月5日 | 2026年12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天富集团 | 15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8日 | 2025年1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天富能源 | 公司本部 | 国际经贸 | 12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有 | 是 | 间接控股股东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61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070,0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84,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54,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224,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6.0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6,070,000,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07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464,485,618.43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604,485,618.4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借款合同:
1、2023年1月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10202201100002173,用于公司及天河分公司、子公司天富售电支付煤炭款及运费,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2、2023年1月6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邮银石GS001,用于购电,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3、2023年1月6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9,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邮银石GS002,用于购电,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3年。
4、2023年1月2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新借字(米东区)第202301010001号,用于热电联产机组运营,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5、2023年1月3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WL业务二部ZHDK230101,用于支付电费,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3年。
6、2023年1月31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0万元贷款合同,编号:平银(乌)贷字B20230107第001号,用于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6个月。
7、2023年2月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HTZ650630000LDZJ2023N001,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8、2023年2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7228RL202301007,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9、2023年2月2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01600042-2023年(石业)字00018号,借款用途为购热、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10、2023年3月9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10202301100002224,用于公司及天河分公司、子公司天富售电支付煤炭款及运费,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11、2023年3月2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银乌〔2023〕贷字/第0267号,用于购电、热,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12、2023年3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签订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6010120230000278,用于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为1年。
13、2023年4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9099001-2023年(石营)字00008号,用于企业购电所需流动资金,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14、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签订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6010120230000276,用于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15、2023年4月2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3,450万元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新项借字(米东区)第202302220001号,用于空冷岛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8年。
16、2023年4月2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7,0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编号:CD60012023800035,汇票起止日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10月27日。
17、2023年5月1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新借字(米东区)第202304250001号,用于热电联产机组运营,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18、2023年5月1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40,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300000059437号,授信期限1年。
19、2023年5月2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5,0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编号:CD60012023800044,汇票起止日期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1月29日。
20、2023年5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4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协议,编号:ED6092023002329,保贴额度性质为可循环保贴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2月7日。
21、2023年5月2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01600042-2023年(石业)字00136号,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22、2023年6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7228RL202305002,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23、2023年6月12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HTWB220000010202300034,用于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2年。
24、2023年6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01600042-2023年(石业)字00201号,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25、2023年6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6010120230000473,用于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26、2023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3,200万元银行承兑协议,编号:公承兑字第ZH2300000098098号,该业务为一次性,不可周转使用,手续费费率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伍,使用期限半年。
27、2023年7月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WL业务二部ZHDK230102,用于支付电费,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3年,。
28、2023年7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签订1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9099001-2023(石营)字00046号,用于支付企业经营所需的供电费资金需求,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29、2023年7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HTZ650630000LDZJ2023N009,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30、2023年7月17日,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3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乌行2023石河子借字第2023071700000001号,用于向天富售电支付电、热费,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2年。
31、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01600042-2023年(石业)字00301号,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32、2023年7月2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600万元银行承兑协议,编号:公承兑字第2H2300000119895号,协议起止日期自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1月26日。
33、2023年8月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9099001-2023(石营)字00049号,用于支付企业经营所需的供电费资金需求,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34、2023年8月4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0万元贷款合同,编号:平银(乌)贷字B20230520第001,用于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35、2023年8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新借字(米东区)第202308010001号,用于热电联产机组运营,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36、2023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签订1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9099001-2023年(石营)字00081号,用于支付企业经营所需的供电费资金需求,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37、2023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01600042-2023年(石业)字00400号,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38、2023年9月19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签订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88200912309010001,用于支付购电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2年。
39、2023年9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HTZ650630000LDZJ2023N00M,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40、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850012,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41、2023年10月20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WLMQ0410120230086,用于支付货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42、2023年11月6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10202301100002445,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天富售电支付煤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43、2023年11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授信协议,编号:2023年信字第0806号,协议起止日期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止。
44、2023年11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A2340001230,用于经营周转,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1年。
45、2023年11月2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42,800万元并购贷款合同,编号:60092023280877,用于置换前期支付收购标的公司天富售电自筹资金,利率为固定利率,期限5年;同时与其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编号:YZ6009202328087701。
46、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510202301100002462,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天富售电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3年。
47、2023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7228RL202312005,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1年。
48、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01600042-2023年(石业)字00577号,用于购电,利率为浮动利率,期限3年。2023年度担保合同:
1、2023年1月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0788656_001,为天富集团担保3,000万元,期限1年。
2、2023年2月13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0797236_001,为天富集团担保3,000万元,期限1年。
3、2023年2月13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0797231_001,为天富集团担保17,000万元,期限1年。
4、2023年2月21日,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023年新银借保字第02031号,为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期限1年。
5、2023年2月27日,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023年新银借保字第02038号,为天富集团担保21,000万元,期限1年。
6、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88101212303270001201,为天富集团担保10,000万元,期限3年。
7、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88101212303280001201,为天富集团担保25,000万元,期限3年。
8、2023年3月2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0809038_001,为天富集团担保5,000万元,期限1年。
9、2023年4月3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0809039_001,为天富集团担保5,000万元,期限1年。
10、2023年4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6009202300000019,为天富集团担保40,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4年3月17日。
11、2023年5月1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32324号,为天富集团担保30,000万元,期限1年。
12、2023年5月2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6510202301100002296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为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保8,000万元,期限3年。
13、2023年6月1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0820536_001,为天富集团担保7,000万元,期限1年。
14、2023年6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银乌〔2023〕保字/第〔0654〕号,为天富集团担保10,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5月8日。
15、2023年6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银乌〔2023〕保字/第〔0653〕号,为天富集团担保10,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5月21日。
16、2023年6月1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银乌〔2023〕保字/第〔0692〕号,为天富集团担保5,500万元,期限11个月。
17、2023年6月1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银乌〔2023〕保字/第〔0705〕号,为天富集团担保4,500万元,期限11个月。
18、2023年8月1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3年信保字第0805号,为天富集团担保10,000万元,期限1年。
19、2023年8月25日,公司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ZHZL(23)02HZ026-BZ001,为天富集团担保15,000万元,期限5年。
20、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44354号,为天富集团担保10,000万元,期限1 年。
21、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SH-B202330848-2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9,000万元,期限3年。
22、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SH-B202330849-3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9,000万元,期限3年。
23、2023年11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340001229-1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5,000万元,期限1年。
24、2023年11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2340001228-1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7,000万元,期限1年。
25、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担保函》,编号:BZ1202303003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0,000万元,期限5年。
26、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担保函》,编号:BZ1202303004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0,000万元,期限5年。
27、2023年11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340001246-1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5,000万元,期限1年。
28、2023年12月5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88101212312040001201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5,000万元,期限3年。
29、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乌银综授额字第00136号-担保01号,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5000万元,期限1年。
30、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021)ZH012号,为国际经贸提供担保12,000万元,期限1年。
31、2023年1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2年信保字第1203号,为天源燃气担保5,000万元,期限1年。
32、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7228RBE202301002,为天源燃气担保3,000万元,期限1年。
33、2023年3月2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新最保字(米东区)第202301130001号,为绿能光伏担保67,000万元,期限1年。
34、2023年3月28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8810061230322MSY,为天源燃气担保10,000万元,期限3年。
35、2023年7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17228RBD202303006,为天源燃气担保9,200万元,期限9年。
36、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659099001-2023年石营(保)字0017号,为天源燃气担保4,200万元,期限1年。
37、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流动性支持函》,为绿能光伏向国开行办理中长期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金额30,000万元,期限20年。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60.70亿元;天富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9.04亿元。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9日 | 1,499,999,918.10 | 0.00 | 1,482,004,052.45 | 1,482,004,052.45 | 1,482,004,052.45 | 1,358,745,224.36 | 91.68 | 1,358,745,224.36 | 91.68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9日 | 否 | 1,482,004,052.45 | 1,482,004,052.45 | 1,358,745,224.36 | 1,358,745,224.36 | 91.68 | 2023年12月 | 否 | 否 |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由于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上述项目的募投项目施工作业、主要设备(组建、支架)采购及运输、光伏集电线路用地的征地进度等受到一定程 | -11,545,992.51 | 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为年上网电量7.64亿千瓦时,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6.22%。2023年度实现上网电量1,061万千 | 否 | 125,772,091.83 |
伏发电项目 | 度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经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底募投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91.68%,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系待消缺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 瓦时,实现的效益(所得税前)-1,154.60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2023年12月募投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运行时间较短,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较高,致使项目当期未能达到原预计效益。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387.33万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47万元,合计置换83,408.80万元。天职国际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4329号)。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3年8月底,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387.33万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47万元,合计置换83,408.80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9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77《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7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以及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出具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7月31日 | 不超过15亿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14.82亿元及产生的利息) | 2023年8月10日 | 2024年8月9日 | 12,576.74 | 否 |
其他说明
1、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14.82亿元及产生的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协定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2,576.74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6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69《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7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以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1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别与现金管理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
索引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2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临07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天富绿能募集资金专户(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803010012010119053996账户)存在非募集资金50万元误入募集资金专户后冲回的情形。
该情形主要系银行工作人员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的情形。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
除上述情形外,2023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天富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正式启动各项工作。3月14日,公司收到天富集团转来的第八师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师国资权〔2022〕5号)文件审核批准;3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10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11月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号)核准文件。该事项的有关公告及后续进展情况已在上交所网站和定期报告中披露(请参阅上交所网站)。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2023年6月,公司以每股6.59元的价格向19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7,617,590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18.10元,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后净额用于“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6月29日,募集资金到账;7月7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至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圆满完成。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具体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出具的有关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
2、天富能源回购股份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2023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刘伟先生《关于提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9.00 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 万元(含),不高于3,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2024年1月31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3 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6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的最高价为5.64元/股、最低价为4.86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7,653,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该事项的有关公告及后续进展情况已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请参阅本公司2024 年1月9日披露的2024-临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1月 27日披露的2024-临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月 1日披露的2024-临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3月1日、4月2日披露的2024-临033、临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等。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7,617,590 | 227,617,590 | 227,617,590 | 16.5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4,172,988 | 54,172,988 | 54,172,988 | 3.9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3,444,602 | 173,444,602 | 173,444,602 | 12.5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58,421,842 | 158,421,842 | 158,421,842 | 11.4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022,760 | 15,022,760 | 15,022,760 | 1.0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51,415,017 | 100.00 | 1,151,415,017 | 83.4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51,415,017 | 100.00 | 1,151,415,017 | 83.4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151,415,017 | 100.00 | 227,617,590 | 227,617,590 | 1,379,032,60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号)核准,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27,617,59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18.10元,扣除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995,865.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82,004,052.45元。公司已于6月29日收到上述款项并做了相关账务处理,天职国际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588号)。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7月7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9,032,607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固定即期回报被摊薄。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44,916,540 | 44,916,54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27,162,367 | 27,162,36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22,913,505 | 22,913,505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3,353,566 | 13,353,566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11,987,860 | 11,987,86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1,380,880 | 11,380,88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0,622,154 | 10,622,154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10,015,174 | 10,015,174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邱伟珉 | 0 | 0 | 8,497,723 | 8,497,7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8,345,978 | 8,345,978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基金 | ||||||
郭伟松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上海泉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泉上圣斗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八师石河子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6,525,037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6,221,547 | 6,221,54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4年1月10日 |
合计 | 0 | 0 | 227,617,590 | 227,617,59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20日 | 6.59 | 227,617,590 | 2023年7月7日 | 227,617,59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号)核准,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27,617,59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18.10元,扣除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995,865.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82,004,052.45元。公司已于6月29日收到上述款项并做了相关账务处理,天职国际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588号)。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7月7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9,032,607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27,617,59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23年7月7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1,379,032,607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5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76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44,720 | 461,775,740 | 33.4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913,505 | 48,223,711 | 3.50 | 22,913,505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邱伟珉 | 16,261,023 | 16,261,023 | 1.18 | 8,497,72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242,274 | 14,280,230 | 1.04 | 13,353,566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汇安基金-云南信托-裕丰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瑞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1,987,860 | 11,987,860 | 0.87 | 11,987,86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198,006 | 11,618,945 | 0.84 | 11,380,88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2,154 | 10,622,154 | 0.77 | 10,622,15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711,684 | 9,711,684 | 0.70 | 9,711,684 | 无 | 0 | 其他 | ||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194,234 | 8,194,234 | 0.59 | 8,194,234 | 无 | 0 | 其他 | ||
八师石河子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7,863 | 7,526,025 | 0.55 | 6,525,03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61,775,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1,775,740 | ||||||
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310,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10,206 | ||||||
邱伟珉 | 7,76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3,300 | ||||||
珠海回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声1号私募基金 | 6,29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6,400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9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70,50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5,593,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5,593,212 |
周钰秦 | 4,90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4,6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3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9,800 |
李青松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钱江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39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8,1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9,231,020 | 33.30 | 0 | 0.00 | 461,775,740 | 33.49 | 11,500,000 | 0.83 |
说明:
1、天富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天富能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个月内不超过11,514,150股(占天富能源总股本的1%)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11日披露的2023-临019《关于控股股东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7月4日披露的2023-临052《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公告》。
2、2023年8月28日,天富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天信投资将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044,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以7.30 元/股的价格转让天富集团;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已于2023 年12月20日办理完毕。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2023-临081《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12月22日披露的2023-临124《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邱伟珉 | 新增 | 0 | 0 | 16,261,023 | 1.1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14,280,230 | 1.04 |
汇安基金-云南信托-裕丰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瑞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 | 11,987,860 | 0.8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11,618,945 | 0.84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 | 10,622,154 | 0.77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 | 9,711,684 | 0.70 |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 | 8,194,234 | 0.59 |
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 | 0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品质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嘉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0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汇嘉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0 | 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913,505 | 2024年1月10日 | 22,913,505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353,566 | 2024年1月10日 | 13,353,566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3 | 汇安基金-云南信托-裕丰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瑞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1,987,860 | 2024年1月10日 | 11,987,86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380,880 | 2024年1月10日 | 11,380,88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5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2,154 | 2024年1月10日 | 10,622,154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6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711,684 | 2024年1月10日 | 9,711,684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7 | 邱伟珉 | 8,497,723 | 2024年1月10日 | 8,497,7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8 |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194,234 | 2024年1月10日 | 8,194,234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9 | 郭伟松 | 6,525,037 | 2024年1月10日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10 | 八师石河子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25,037 | 2024年1月10日 | 6,525,037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成立日期 | 2023年8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出具的《兵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新兵办函〔2023〕40号),同意由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七师胡杨河市共同出资设立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新建电力集团注册资本100 亿元。兵团以兵团国资委持有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电力集团”)全部股权、兵团财政现金及相关资产出资;第七师胡杨河市以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电力”)全部股权出资;第八师石河子市以天富集团持有天富能源全部股权及部分现金出资。三方就此签署《关于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之框架协议》。2023年12月,天富集团与中新建电力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其持有天富能源461,775,740股股份(占天富能源总股本33.49%)以出资的方式转让给中新建电力集团,转让价格为7.30元/股。同时还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董事提名权委托协议》,兵团国资委将其所持中新建电力集团47.39%股权对应的投票表决权以及董事会中2名董事的提名权、提案
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天富集团行使。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新建电力集团。
2024年1月,兵团国资委将持有兵团电力100%的股权划转至中新建电力集团。同时,中新建电力集团与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锦龙电力68.76%股权以出资的方式转让至中新建电力集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中新建电力集团直接持有兵团电力100%股权、锦龙电力68.76%股权;因兵团电力直接持有锦龙电力26.75%股权,中新建电力集团合计持有锦龙电力95.51%股权。2024年3月15日,天富集团将其持有天富能源447,731,020股股份转让至中新建电力集团并完成过户登记,剩余14,044,720股股份的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披露的2023-临075《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12月23日披露的2023-临126《关于控股股东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进展公告》、2023-临127《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收购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月30日披露的2023-临130《关于控股股东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2024-临020《关于控股股东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相关进展公告》, 1月25日、2月28日、3月19日披露的2024-临017、临030、临041《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事项的进展公告》。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田大成 |
成立日期 | 2006年11月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的国有资产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未直接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28358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富能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富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的确认]
[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天富能源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请参阅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 天富能源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估与电力、热力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利用本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天富能源与电力、热力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技术应用控制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2023年度,天富能源营业收入950,782.69万元,其中电力、热力销售收入占比为75.10%。天富能源电力、热力销售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电力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或信息系统采集电量和结算电费确认当期售电收入;热力收入中蒸汽及高温水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量和结算金额确认当期收入、供暖收入根据每月末核准面积及政府核定的单价确认当期收入。由于收入是天富能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并涉及包括民用、商用、工业等各类客户,销售收入的交易是否真实发生对天富能源经营成果影响重大,特别是电力、热力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因此我们将天富能源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023年度,天富能源营业收入950,782.69万元,其中电力、热力销售收入占比为75.10%。天富能源电力、热力销售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电力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或信息系统采集电量和结算电费确认当期售电收入;热力收入中蒸汽及高温水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量和结算金额确认当期收入、供暖收入根据每月末核准面积及政府核定的单价确认当期收入。 由于收入是天富能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并涉及包括民用、商用、工业等各类客户,销售收入的交易是否真实发生对天富能源经营成果影响重大,特别是电力、热力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因此我们将天富能源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和一般控制,包括评价信息技术系统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政策,是否按照设计运行,是否因数据被篡改或软件系统逻辑问题而可能导致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信息记录不准确; (3)与管理层访谈,并检查主要业务类别的销售合同,通过检查合同条款,进而评估天富能源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4)检查当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供电价、供热价等政府文件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制定的相关依据; (5)核对本期电力、热力业务系统销售额与财务销售收入数据,检查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6)对电力、热力销售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年度、月度、同行业对比分析; (7)采用抽样方式,检查与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资料,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销售系统、销售报表、抄表记录单(客户确认单)等; (8)对主要电力、热力客户销售收入进行函证; (9)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与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并检查销售报表等;并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电力、热力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是否存在收入冲回等,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应收账款减值]
[应收账款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富能源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原值203,676.78万元,已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7,769.68万元,账面价值165,907.10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预期信用损失涉及管理层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其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应收账款的存在、计价和分摊,信
请参阅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富能源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原值203,676.78万元,已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7,769.68万元,账面价值165,907.10万元。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预期信用损失涉及管理层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其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应收账款的存在、计价和分摊,信 |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估及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运行有效性; (2)查阅天富能源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合同,了解和评估天富能源对客户的赊销政策,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减值准备政策和管理层估计减值金额的方法;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以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性;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用减值损失的准确性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故我们将天富能源应收账款减值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用减值损失的准确性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故我们将天富能源应收账款减值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信息,复核管理层划分的组合以及对不同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选取样本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合理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四、其他信息
天富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富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富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富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富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富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天富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刘 丹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乔小刚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624,034,686.11 | 1,745,316,196.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7,789,280.00 | 112,413,84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1,659,071,043.26 | 1,688,032,299.4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08,424,274.44 | 175,272,339.38 |
预付款项 | 七、8 | 62,913,315.92 | 171,272,797.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6,400,042.70 | 161,848,791.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七、9 | 803,093.5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65,959,328.74 | 285,893,349.87 |
合同资产 | 七、6 | 726,706,619.96 | 675,092,717.7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7,885,200.18 | 60,127,796.23 |
流动资产合计 | 5,299,183,791.31 | 5,075,270,128.5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40,279,413.85 | 641,106,321.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25,082,101.41 | 133,897,995.57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247,094,763.45 | 14,803,000,708.03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9,639,424.14 | 408,863,154.1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14,961,766.78 | 174,490,751.84 |
无形资产 | 七、26 | 198,995,807.03 | 176,007,958.4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46,220,396.93 | 46,220,396.9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9,273,451.71 | 25,179,880.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92,573,920.35 | 133,304,986.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2,588,162.00 | 219,551,073.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186,709,207.65 | 16,761,623,227.25 | |
资产总计 | 23,485,892,998.96 | 21,836,893,355.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847,709,374.99 | 3,188,609,111.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2,831,502.10 | 409,029,897.21 |
应付账款 | 七、36 | 2,090,696,379.11 | 1,246,430,363.01 |
预收款项 | 七、37 | 414,966.25 | 210,804.84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84,687,203.87 | 973,107,148.4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1,900,764.00 | 119,318,241.00 |
应交税费 | 七、40 | 28,175,756.14 | 20,217,698.4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11,751,979.06 | 567,825,226.6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4,354,282.12 | 4,354,282.1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801,942,683.04 | 2,023,080,995.7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65,046,590.62 | 34,449,287.42 |
流动负债合计 | 8,945,157,199.18 | 8,582,278,773.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129,435,937.92 | 5,082,129,786.4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75,131,026.42 | 143,560,018.4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791,315,296.78 | 1,016,358,300.9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73,867,506.52 | 798,245,638.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1,957,268.99 | 31,223,905.9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21,707,036.63 | 7,071,517,650.38 | |
负债合计 | 15,966,864,235.81 | 15,653,796,424.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79,032,607.00 | 1,151,415,01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946,177,483.18 | 3,897,088,297.7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6,807,890.05 | 17,750,326.57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6,457,496.96 | 337,991,479.6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98,482,988.65 | 296,048,985.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16,958,465.84 | 5,700,294,106.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070,297.31 | 482,802,825.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19,028,763.15 | 6,183,096,931.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485,892,998.96 | 21,836,893,355.79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61,777,412.48 | 1,123,431,596.1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789,280.00 | 112,413,84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284,920,919.56 | 1,093,800,226.58 |
应收款项融资 | 316,644,332.02 | 133,427,289.48 | |
预付款项 | 46,324,319.67 | 102,494,443.0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954,859,248.66 | 766,974,694.2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25,042,685.48 | 206,542,346.77 | |
合同资产 | 26,001,669.89 | 35,356,103.3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106,042.36 | 3,463,931.8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74,465,910.12 | 3,577,904,471.3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726,435,050.75 | 3,001,876,859.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1,145,731.39 | 119,253,315.23 | |
固定资产 | 11,356,361,511.57 | 11,640,621,056.70 | |
在建工程 | 181,341,373.49 | 215,897,366.3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3,139,755.74 | 45,191,308.17 | |
无形资产 | 82,232,255.83 | 79,338,646.7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855,642.08 | 13,643,466.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316,298.67 | 123,300,859.5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226,362.07 | 31,613,704.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847,053,981.59 | 15,270,736,583.44 | |
资产总计 | 20,721,519,891.71 | 18,848,641,054.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12,575,833.33 | 3,08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6,000,000.00 | 399,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912,035,149.65 | 564,517,215.75 | |
预收款项 | 138,455.79 | 210,804.84 | |
合同负债 | 402,111,553.52 | 145,665,747.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55,380,859.10 | 64,722,013.33 | |
应交税费 | 5,202,178.51 | 1,730,253.15 | |
其他应付款 | 1,034,224,345.58 | 840,881,467.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6,240,075.21 | 1,885,290,673.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5,626,737.19 | 11,674,937.4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49,535,187.88 | 6,993,693,112.6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25,874,776.09 | 4,816,656,947.2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8,227,206.23 | 16,858,871.25 | |
长期应付款 | 558,792,805.60 | 753,459,458.2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68,876,240.53 | 685,115,482.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470,963.36 | 6,778,696.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29,241,991.81 | 6,278,869,456.03 | |
负债合计 | 13,378,777,179.69 | 13,272,562,568.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9,032,607.00 | 1,151,415,01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14,581,683.19 | 3,860,195,220.7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66,457,496.96 | 337,991,479.62 | |
未分配利润 | 482,670,924.87 | 226,476,768.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342,742,712.02 | 5,576,078,486.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721,519,891.71 | 18,848,641,054.83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507,826,906.67 | 8,142,642,188.9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507,826,906.67 | 8,142,642,188.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908,352,566.96 | 8,361,675,885.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924,300,688.97 | 7,393,032,941.3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3,157,990.48 | 56,060,289.1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0,346,872.44 | 95,500,443.62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9,774,717.34 | 329,621,840.43 |
研发费用 | 七、65 | 3,286,744.16 | 1,099,121.56 |
财务费用 | 七、66 | 457,485,553.57 | 486,361,248.99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444,875,199.29 | 486,577,456.91 |
利息收入 | 七、66 | 19,108,664.45 | 12,664,083.50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7,736,599.08 | 56,475,522.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577,549.19 | -33,982,385.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8,809,418.29 | -19,468,554.2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4,192,429.98 | -47,349,496.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314,401.30 | -11,258,739.8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26,463.03 | -7,289,376.2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5,636,922.33 | -262,438,171.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314,084.11 | 1,788,468.1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7,575,178.16 | 3,265,475.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5,375,828.28 | -263,915,178.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589,838.14 | 11,979,110.2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9,965,666.42 | -275,894,289.0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9,965,666.42 | -275,894,289.0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0,900,020.46 | -198,662,650.5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065,645.96 | -77,231,638.5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9,965,666.42 | -275,894,289.0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0,900,020.46 | -198,662,650.5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065,645.96 | -77,231,638.5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406 | -0.172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406 | -0.172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7,072,129,284.18 | 6,812,341,024.0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003,356,484.75 | 6,220,803,846.66 |
税金及附加 | 57,388,138.05 | 40,020,655.25 | |
销售费用 | 16,099,201.27 | 17,094,605.18 | |
管理费用 | 196,634,984.27 | 196,975,197.29 | |
研发费用 | 568,305.55 | 1,052,060.57 | |
财务费用 | 428,845,729.06 | 452,034,343.99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0,059,624.61 | 454,119,728.42 | |
利息收入 | 14,092,677.18 | 9,546,532.54 | |
加:其他收益 | 42,994,728.79 | 40,291,830.9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081,699.65 | -21,019,031.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5 | 8,359,330.40 | -6,505,200.4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926,269.95 | -50,504,488.6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007.20 | -8,638,349.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51,488.85 | -6,798,483.7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8,585,095.77 | -162,308,207.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59,956.54 | 1,296,565.44 | |
减:营业外支出 | 6,508,050.85 | 98,111.2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3,337,001.46 | -161,109,753.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323,171.97 | -5,692,873.8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4,660,173.43 | -155,416,879.7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4,660,173.43 | -155,416,879.7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84,660,173.43 | -155,416,879.7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46,736,597.30 | 6,302,663,315.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841,702.87 | 140,510,271.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8,296,724.88 | 54,336,899.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11,875,025.05 | 6,497,510,486.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27,190,248.41 | 4,304,654,248.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0,496,427.40 | 453,646,333.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6,894,876.02 | 461,183,101.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0,114,707.00 | 357,157,272.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84,696,258.83 | 5,576,640,955.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178,766.22 | 920,869,530.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44,255.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8,008,640.16 | 43,775,213.4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152,896.08 | 43,775,213.4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01,391,046.55 | 500,565,713.7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94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3,626,883.1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5,017,929.74 | 506,505,713.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5,865,033.66 | -462,730,500.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2,004,052.4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87,639,506.16 | 4,281,1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89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69,643,558.61 | 4,504,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45,427,761.66 | 4,076,136,795.3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0,230,483.43 | 494,076,736.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9,613,776.38 | 473,328,840.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85,272,021.47 | 5,043,542,372.6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628,462.86 | -539,542,372.6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4,314,730.30 | -81,403,342.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7,038,535.67 | 1,588,441,878.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2,723,805.37 | 1,507,038,535.67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805,412,064.82 | 5,376,675,824.3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1,541,741.65 | 70,190,568.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309,344.64 | 152,682,777.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1,263,151.11 | 5,599,549,169.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34,652,888.17 | 3,989,012,532.8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7,154,394.52 | 222,648,869.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9,884,009.74 | 329,918,783.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1,386,400.87 | 723,472,253.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53,077,693.30 | 5,265,052,439.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185,457.81 | 334,496,730.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448,764.17 | 50,636,317.9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448,764.17 | 50,636,317.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1,694,159.07 | 171,698,794.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16,198,860.90 | 1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7,893,019.97 | 181,698,794.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5,444,255.80 | -131,062,476.7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2,004,052.4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112,821,604.33 | 4,171,46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89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94,825,656.78 | 4,394,3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502,139,071.40 | 3,885,370,049.5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3,514,808.03 | 461,465,708.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122,341.92 | 398,054,190.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08,776,221.35 | 4,744,889,948.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049,435.43 | -350,539,948.4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1,209,362.56 | -147,105,694.4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6,897,756.92 | 1,134,003,451.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5,688,394.36 | 986,897,756.92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51,415,017.00 | 3,897,088,297.72 | 17,750,326.57 | 337,991,479.62 | 296,048,985.53 | 5,700,294,106.44 | 482,802,825.15 | 6,183,096,931.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1,415,017.00 | 3,897,088,297.72 | 17,750,326.57 | 337,991,479.62 | 296,048,985.53 | 5,700,294,106.44 | 482,802,825.15 | 6,183,096,931.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617,590.00 | 1,049,089,185.46 | 9,057,563.48 | 28,466,017.34 | 402,434,003.12 | 1,716,664,359.40 | -380,732,527.84 | 1,335,931,831.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0,900,020.46 | 430,900,020.46 | 49,065,645.96 | 479,965,666.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7,617,590.00 | 1,049,089,185.46 | 1,276,706,775.46 | 1,276,706,775.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7,617,590.00 | 227,617,590.00 | 227,617,59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49,089,185.46 | 1,049,089,185.46 | 1,049,089,185.46 | ||||||||||||
(三)利润分配 | 28,466,017.34 | -28,466,017.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466,017.34 | -28,466,017.3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10,901,583.91 | -510,901,583.91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510,901,583.91 | -510,901,583.91 | |||||||||||||
(五)专项储备 | 9,057,563.48 | 9,057,563.48 | 2,402,602.20 | 11,460,165.68 | |||||||||||
1.本期提取 | 82,875,589.16 | 82,875,589.16 | 5,668,351.42 | 88,543,940.58 | |||||||||||
2.本期使用 | -73,818,025.68 | -73,818,025.68 | -3,265,749.22 | -77,083,774.90 | |||||||||||
(六)其他 | 78,700,807.91 | 78,700,807.9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9,032,607.00 | 4,946,177,483.18 | 26,807,890.05 | 366,457,496.96 | 698,482,988.65 | 7,416,958,465.84 | 102,070,297.31 | 7,519,028,763.15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51,415,017.00 | 3,897,088,297.72 | 20,269,763.87 | 337,991,479.62 | 493,394,063.58 | 5,900,158,621.79 | 560,521,686.61 | 6,460,680,308.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17,572.47 | 1,317,572.47 | 54.92 | 1,317,627.3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1,415,017.00 | 3,897,088,297.72 | 20,269,763.87 | 337,991,479.62 | 494,711,636.05 | 5,901,476,194.26 | 560,521,741.53 | 6,461,997,935.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19,437.30 | -198,662,650.52 | -201,182,087.82 | -77,718,916.38 | -278,901,004.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662,650.52 | -198,662,650.52 | -77,231,638.53 | -275,894,289.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19,437.30 | -2,519,437.30 | -487,277.85 | -3,006,715.15 | |||||||||||
1.本期提取 | 18,500,734.94 | 18,500,734.94 | 2,203,538.78 | 20,704,273.72 | |||||||||||
2.本期使用 | -21,020,172.24 | -21,020,172.24 | -2,690,816.63 | -23,710,988.8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1,415,017.00 | 3,897,088,297.72 | 17,750,326.57 | 337,991,479.62 | 296,048,985.53 | 5,700,294,106.44 | 482,802,825.15 | 6,183,096,931.59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51,415,017.00 | 3,860,195,220.74 | 337,991,479.62 | 226,476,768.78 | 5,576,078,486.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1,415,017.00 | 3,860,195,220.74 | 337,991,479.62 | 226,476,768.78 | 5,576,078,486.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617,590.00 | 1,254,386,462.45 | 28,466,017.34 | 256,194,156.09 | 1,766,664,225.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4,660,173.43 | 284,660,173.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7,617,590.00 | 1,254,386,462.45 | 1,482,004,052.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7,617,590.00 | 227,617,59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54,386,462.45 | 1,254,386,462.45 | |||||||||
(三)利润分配 | 28,466,017.34 | -28,466,017.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466,017.34 | -28,466,017.3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8,519,882.28 | 38,519,882.28 | |||||||||
2.本期使用 | -38,519,882.28 | -38,519,882.28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9,032,607.00 | 5,114,581,683.19 | 366,457,496.96 | 482,670,924.87 | 7,342,742,712.0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51,415,017.00 | 3,860,195,220.74 | 337,991,479.62 | 382,033,682.10 | 5,731,635,399.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0,033.54 | -140,033.5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1,415,017.00 | 3,860,195,220.74 | 337,991,479.62 | 381,893,648.56 | 5,731,495,365.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5,416,879.78 | -155,416,879.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416,879.78 | -155,416,879.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51,415,017.00 | 3,860,195,220.74 | 337,991,479.62 | 226,476,768.78 | 5,576,078,486.14 |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更名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1999年3月28日成立,2002年1月28日,经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100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为16,908.50万股。2002年2月28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718900147A。
2003年6月27日,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2年末总股本16,908.5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362.75万股。
2006年5月9日,根据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改革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0股流通股可获3.3股的对价股份,对价安排总额为2,970.00万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原发起人股份16,362.75万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392.75万股;原流通股9,000.00万股变更为11,970.00万股。
2007年12月,经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12号”文核准,公司以发行前总股本25,362.75万股为基数,向2007年12月4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股份。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784.83万股。其中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持有15,395.73万股,占总股本的46.96%,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8年5月,公司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32,784.8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5,569.66万股。
2013年3月,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5号)核准,公司以7.5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25,000.00万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0,569.66万股。
2017年11月,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4号)核准,公司以6.89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24,571.84万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141.50万股。
2023年6月,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号)核准,公司以6.59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22,761.76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7,903.26万股。
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润滑油销售。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活饮用水及工业用水、水表及配件的销售,天然气零售,燃气行业技术咨询;燃气设备的维修,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加气站。
公司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法定代表人:刘伟。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最终控制方
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批准后报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自本报告期末起至未来12个月,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总资产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10%以上或利润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5%以上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本期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10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或者期末余额≥1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财务报告“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一 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财务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等 |
组合二 应收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 |
组合三 融资租赁保证金组合 | 本组合为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保证金 |
组合四 账龄组合 | 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
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00-42.49 | 1.00 | 6.60-2.33 |
通用设备类别 | 年限平均法 | 10.00-22.25 | 1.00 | 9.90-4.4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00-35.36 | 1.00 | 9.90-2.8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00-10.53 | 1.00 | 9.90-9.4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10.53 | 1.00 | 19.80-9.40 |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30.00-50.00 |
软件 | 5.00-10.00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改造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
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供电、供热、供气、供水及工程施工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电力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或信息系统采集电量和结算电费确认当期售电收入;热力收入中蒸汽及高温水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量和结算金额确认当期收入、供暖收入根据每月末核准面积及政府核定的单价确认当期收入;水收入根据每月末购销双方确认的结算水量和结算水费确认水销售收入;燃气收入根据结算气量和结算燃气单价确认燃气销售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
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专项储备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对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133,304,986.54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105,909,806.22元; | 27,395,180.32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31,223,905.94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5,050,293.16元; | 26,173,612.78 |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296,048,985.53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294,827,475.13元; | 1,221,510.40 |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82,802,825.15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82,802,768.01元; | 57.14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120,664,510.68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96,644,460.70元; | 24,020,049.98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28,065,480.73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5,363,058.14元; | 22,702,422.59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494,711,636.05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493,394,063.58元; | 1,317,572.47 |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560,521,741.53元,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560,521,686.61元。 | 54.92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导致上期净利润减少96,059.8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6,062.07元,少数股东损益增加2.22元,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详见财务报告“七、29”。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00%、5.00%、6.00%、9.00%、13.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0.00%、25.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1.00%、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免税、1.05、1.20、1.50、2.50、3.00、4.50、7.00、11.00、15.00元/平方米/年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租金收入 | 免税、1.20%、12.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00 |
沙湾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15.00 |
奎屯非创精细燃气有限公司 | 15.00 |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巩留县广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巩留县力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尼勒克县力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水务”) | 15.00 |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热电”) | 15.00 |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 | 15.00 |
新疆云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润能源”) | 15.00 |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售电”) | 15.00 |
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农电”) | 15.00 |
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纳斯水利”) | 15.00 |
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华绿原”) | 15.00 |
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阳新能源”) | 15.00 |
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光伏”) | 15.00 |
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肯斯瓦特”) | 15.00 |
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检测”) | 20.00 |
新疆天富天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诚能源”) | 20.00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生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生化”) | 20.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费用
(1)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00%以上的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其他税项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0 | |
银行存款 | 1,511,496,107.03 | 1,594,133,214.44 |
其他货币资金 | 112,538,579.08 | 151,182,978.0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624,034,686.11 | 1,745,316,196.7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261,310,880.74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112,538,579.08元全部为受限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存款中含有受限资金148,772,301.66元,主要为农民工工资。除此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47,789,280.00 | 112,413,840.00 |
合计 | 47,789,280.00 | 112,413,840.00 |
注: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或承兑人为上市公司,历史上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均未发生过到期未兑付的情形。因此,本公司认为商业承兑汇票应单独作为一项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考虑,其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非常低。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20,472,947.43 | 1,474,742,333.02 |
1年以内小计 | 1,120,472,947.43 | 1,474,742,333.02 |
1至2年 | 686,445,446.37 | 180,481,689.00 |
2至3年 | 61,687,815.61 | 75,480,594.19 |
3至4年 | 40,948,999.75 | 24,012,618.25 |
4至5年 | 22,451,970.63 | 19,746,044.23 |
5年以上 | 104,760,631.52 | 61,168,048.65 |
合计 | 2,036,767,811.31 | 1,835,631,327.3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68,530,900.68 | 47.55 | 187,448,508.46 | 19.35 | 781,082,392.22 | 53,611,460.71 | 2.92 | 53,611,460.7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8,236,910.63 | 52.45 | 190,248,259.59 | 17.81 | 877,988,651.04 | 1,782,019,866.63 | 97.08 | 93,987,567.23 | 5.27 | 1,688,032,299.4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68,236,910.63 | 52.45 | 190,248,259.59 | 17.81 | 877,988,651.04 | 1,782,019,866.63 | 97.08 | 93,987,567.23 | 5.27 | 1,688,032,299.40 |
合计 | 2,036,767,811.31 | 100.00 | 377,696,768.05 | 1,659,071,043.26 | 1,835,631,327.34 | 100.00 | 147,599,027.94 | / | 1,688,032,299.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电费(65家) | 952,081,050.16 | 170,998,657.94 | 17.96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应收水费(3家) | 5,683,165.09 | 5,683,165.0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热费(10家) | 5,111,944.84 | 5,111,944.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燃气费(7家) | 3,542,673.45 | 3,542,673.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工程款(11家) | 1,380,372.26 | 1,380,372.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材料款(7家) | 731,694.88 | 731,694.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68,530,900.68 | 187,448,508.46 | 19.3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45,081,833.64 | 23,111,469.74 | 4.24 |
1-2年(含2年) | 343,731,530.97 | 50,150,430.37 | 14.59 |
2-3年(含3年) | 50,189,230.29 | 14,324,006.31 | 28.54 |
3-4年(含4年) | 38,476,760.75 | 17,818,587.92 | 46.31 |
4-5年(含5年) | 16,359,031.08 | 10,445,241.35 | 63.85 |
5年以上 | 74,398,523.90 | 74,398,523.90 | 100.00 |
合计 | 1,068,236,910.63 | 190,248,259.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认定 | 53,611,460.71 | 140,383,742.08 | 6,546,694.33 | 187,448,508.46 | ||
账龄组合 | 93,987,567.23 | 64,356,840.90 | 31,903,851.46 | 190,248,259.59 | ||
合计 | 147,599,027.94 | 204,740,582.98 | 6,546,694.33 | 31,903,851.46 | 377,696,768.05 |
注:其他变动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利华绿原及云润能源导致坏账准备增加31,903,851.46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359,902,132.29 | 359,902,132.29 | 12.80 | 42,034,605.06 | |
石河子市财政局 | 198,557,678.13 | 198,557,678.13 | 7.06 | 46,128,591.89 | |
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 | 183,263,596.75 | 183,263,596.75 | 6.52 | 23,353,406.95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1,548,340.95 | 121,548,340.95 | 4.32 | 10,970,663.21 | |
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 | 115,604,700.93 | 115,604,700.93 | 4.11 | 13,468,212.44 | |
合计 | 978,876,449.05 | 978,876,449.05 | 34.81 | 135,955,479.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768,407,017.28 | 47,605,745.10 | 720,801,272.18 | 723,410,341.76 | 53,210,371.59 | 670,199,970.17 |
项目质保金 | 7,070,956.15 | 1,165,608.37 | 5,905,347.78 | 6,079,297.92 | 1,186,550.37 | 4,892,747.55 |
合计 | 775,477,973.43 | 48,771,353.47 | 726,706,619.96 | 729,489,639.68 | 54,396,921.96 | 675,092,717.7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5,179,681.86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445,886.63 | |||
合计 | -445,886.63 | 5,179,681.8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08,424,274.44 | 175,272,339.38 |
合计 | 408,424,274.44 | 175,272,339.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0,172,379.34 | 268,640,538.45 |
合计 | 780,172,379.34 | 268,640,538.4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历史上该等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均未发生过到期未兑付的情形。因此,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9,594,813.55 | 94.73 | 159,314,868.92 | 93.02 |
1至2年 | 1,133,519.07 | 1.80 | 11,256,047.99 | 6.57 |
2至3年 | 1,605,930.95 | 2.55 | 531,280.03 | 0.31 |
3年以上 | 579,052.35 | 0.92 | 170,600.70 | 0.10 |
合计 | 62,913,315.92 | 100.00 | 171,272,797.6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9,756,279.75 | 31.40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 13,820,838.32 | 21.97 |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 9,248,599.66 | 14.70 |
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3,605,536.76 | 5.7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 | 2,735,442.69 | 4.35 |
合计 | 49,166,697.18 | 78.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03,093.50 | |
其他应收款 | 106,400,042.70 | 161,045,698.07 |
合计 | 106,400,042.70 | 161,848,791.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803,093.50 | |
合计 | 803,093.5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129,802.35 | 44,133,723.50 |
1年以内小计 | 1,129,802.35 | 44,133,723.50 |
1至2年 | 25,463,443.08 | 40,632,405.67 |
2至3年 | 39,231,430.83 | 15,022,387.53 |
3至4年 | 9,163,328.97 | 51,828,215.75 |
4至5年 | 50,083,130.72 | 20,644,732.03 |
5年以上 | 52,771,794.37 | 50,848,433.43 |
合计 | 177,842,930.32 | 223,109,897.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82,563,085.68 | 102,712,315.83 |
备用金 | 3,300,152.52 | 7,685,742.43 |
往来款 | 91,979,692.12 | 112,711,839.65 |
合计 | 177,842,930.32 | 223,109,897.9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596,350.43 | 44,467,849.41 | 62,064,199.8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877,089.25 | 991,027.40 | 9,868,116.65 | |
本期转回 | 2,253,240.09 | 2,253,240.0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763,811.22 | 1,763,811.22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8,237,250.90 | 43,205,636.72 | 71,442,887.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62,064,199.84 | 9,868,116.65 | 2,253,240.09 | 1,763,811.22 | 71,442,887.62 | |
合计 | 62,064,199.84 | 9,868,116.65 | 2,253,240.09 | 1,763,811.22 | 71,442,887.62 |
注:其他变动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利华绿原及云润能源导致坏账准备增加1,763,811.22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1) | 51,500,000.00 | 28.96 | 保证金 | ||
新疆新润气流纺有限公司 | 18,848,588.60 | 10.6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8,848,588.60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2,500,000.00 | 7.03 | 保证金 | 5年以上 | |
农八师石河子市劳动监察支队(注2) | 8,633,367.92 | 4.85 | 质保金 | 3,870,419.91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财政局(注3) | 6,006,145.00 | 3.38 | 往来款 | 1,519,391.56 | |
合计 | 97,488,101.52 | 54.82 | / | / | 24,238,400.07 |
注1:公司一账龄:2-3年(含3年)为24,000,000.00元,4-5年(含5年)为27,500,000.00元。
注2:公司四账龄:1年以内为154,800.00元,1-2年(含2年)127,200.00元,2-3年(含3年)为1,867,044.43元,3-4年(含4年)为4,719,481.89元,4-5年(含5年)为1,764,841.60元。
注3:公司五账龄:1-2年(含2年)为1,396,145.00元,2-3年(含3年)4,610,000.00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7,325,248.44 | 4,743,766.46 | 432,581,481.98 | 286,057,355.01 | 11,198,453.27 | 274,858,901.74 |
在途物资 | 32,263,003.34 | 32,263,003.34 | 10,084,781.29 | 10,084,781.29 | ||
库存商品 | 1,148,954.56 | 34,111.14 | 1,114,843.42 | 983,777.98 | 34,111.14 | 949,666.84 |
合计 | 470,737,206.34 | 4,777,877.60 | 465,959,328.74 | 297,125,914.28 | 11,232,564.41 | 285,893,349.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198,453.27 | 6,454,686.81 | 4,743,766.46 | |||
库存商品 | 34,111.14 | 34,111.14 | ||||
合计 | 11,232,564.41 | 6,454,686.81 | 4,777,877.6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50,402,943.02 | 19,202,001.79 |
预缴税费 | 46,915,703.25 | 40,925,794.44 |
碳排放权资产 | 566,553.91 | |
合计 | 197,885,200.18 | 60,127,796.23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848,300.00 | 11,616,335.23 | 1,231,964.77 |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1,231,964.77 | -1,231,964.77 | |||||
合计 | 11,616,335.23 | 11,616,335.23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616,335.23 | 11,616,335.2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1,616,335.23 | 11,616,335.2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640,279,413.85 | 640,279,413.85 | 662,275,621.19 | 21,169,300.00 | 641,106,321.19 | |
合计 | 640,279,413.85 | 640,279,413.85 | 662,275,621.19 | 21,169,300.00 | 641,106,321.1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石河子开发区赛德消防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5,804,742.13 | 2,250.47 | 5,806,992.60 | ||||||||
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55,802,461.98 | 668,496.91 | 341,162.42 | 56,129,796.47 | |||||||
利华绿原 | 32,457,630.87 | -32,457,630.87 | |||||||||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568,210,786.21 | 8,357,079.93 | 576,567,866.14 | ||||||||
尉犁县兵燃利华绿原燃气有限公司 | -218,409.02 | 1,993,167.66 | 1,774,758.64 | ||||||||
合计 | 662,275,621.19 | 8,809,418.29 | 341,162.42 | -30,464,463.21 | 640,279,413.85 |
注:其他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利华绿原,由权益法转变为成本法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减少32,457,630.87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利华绿原的联营企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993,
167.66元。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8,581,787.96 | 208,581,787.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34,601.74 | 5,134,601.74 |
(1)转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5,134,601.74 | 5,134,601.74 |
4.期末余额 | 203,447,186.22 | 203,447,186.2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1,659,809.27 | 71,659,809.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81,046.91 | 6,781,046.91 |
(1)计提或摊销 | 6,781,046.91 | 6,781,046.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99,754.49 | 3,099,754.49 |
(1)转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 3,099,754.49 | 3,099,754.49 |
4.期末余额 | 75,341,101.69 | 75,341,101.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023,983.12 | 3,023,983.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023,983.12 | 3,023,983.1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082,101.41 | 125,082,101.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897,995.57 | 133,897,995.5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92,292,312.95 | 正在办理产权过程中 |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247,094,763.45 | 14,803,000,708.0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247,094,763.45 | 14,803,000,708.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35,806,687.46 | 456,638,130.77 | 17,694,724,375.91 | 117,144,292.24 | 199,378,600.48 | 24,403,692,086.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230,871.28 | 13,331,562.60 | 2,369,977,131.45 | 76,782,843.46 | 5,553,698.40 | 2,776,876,107.19 |
(1)购置 | 4,927,433.17 | 3,984,003.11 | 18,220,525.17 | 5,176,546.27 | 2,995,623.94 | 35,304,131.66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2,225,668.10 | 6,131,801.60 | 2,279,755,720.74 | 244,247.78 | 10,941.75 | 2,508,368,379.97 |
(3)企业合并增加 | 78,943,168.27 | 3,215,757.89 | 72,000,885.54 | 71,362,049.41 | 2,547,132.71 | 228,068,993.82 |
(4)其他增加 | 5,134,601.74 | 5,134,601.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35,341.47 | 76,564.97 | 104,617,453.08 | 19,116,224.20 | 23,766.00 | 151,869,349.72 |
(1)处置或报废 | 10,522,215.47 | 76,564.97 | 104,617,453.08 | 19,116,224.20 | 23,766.00 | 134,356,223.72 |
(2)企业合并减少 | 17,513,126.00 | 17,513,126.00 | ||||
4.期末余额 | 6,219,002,217.27 | 469,893,128.40 | 19,960,084,054.28 | 174,810,911.50 | 204,908,532.88 | 27,028,698,844.3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61,316,351.81 | 328,194,260.42 | 7,221,836,500.62 | 83,436,214.52 | 39,256,742.92 | 9,334,040,070.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112,125.15 | 17,515,808.79 | 961,152,371.24 | 63,422,369.24 | 11,435,476.51 | 1,237,638,150.93 |
(1)计提 | 152,533,261.91 | 14,934,302.76 | 926,084,477.75 | 13,257,309.59 | 9,570,109.82 | 1,116,379,461.83 |
(2)企业合并增加 | 28,479,108.75 | 2,581,506.03 | 35,067,893.49 | 50,165,059.65 | 1,865,366.69 | 118,158,934.61 |
(3)其他增加 | 3,099,754.49 | 3,099,754.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92,164.68 | 73,168.20 | 37,186,104.56 | 15,726,654.74 | 23,564.34 | 55,601,656.52 |
(1)处置或报废 | 2,592,164.68 | 73,168.20 | 37,186,104.56 | 15,726,654.74 | 23,564.34 | 55,601,656.52 |
4.期末余额 | 1,842,836,312.28 | 345,636,901.01 | 8,145,802,767.30 | 131,131,929.02 | 50,668,655.09 | 10,516,076,564.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3,480,457.90 | 1,141,980.06 | 171,026,035.22 | 405,025.75 | 597,809.61 | 266,651,308.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18.51 | 1,118,388.20 | 2,685.65 | 1,123,792.36 | ||
(1)处置或报废 | 2,718.51 | 1,118,388.20 | 2,685.65 | 1,123,792.36 |
4.期末余额 | 93,480,457.90 | 1,139,261.55 | 169,907,647.02 | 402,340.10 | 597,809.61 | 265,527,516.1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82,685,447.09 | 123,116,965.84 | 11,644,373,639.96 | 43,276,642.38 | 153,642,068.18 | 16,247,094,763.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81,009,877.75 | 127,301,890.29 | 10,301,861,840.07 | 33,303,051.97 | 159,524,047.95 | 14,803,000,708.0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067,304.60 | 121,280,875.02 | 17,472,160.45 | 64,314,269.13 | |
通用设备 | 32,580,228.60 | 31,561,900.18 | 662,357.96 | 355,970.46 | |
专用设备 | 219,928,327.07 | 192,505,433.78 | 22,003,144.89 | 5,419,748.40 | |
运输设备 | 9,871,980.11 | 9,598,392.71 | 120,520.32 | 153,067.08 | |
其他设备 | 9,329,569.80 | 6,986,694.69 | 144,916.83 | 2,197,958.28 |
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因“上大压小”政策要求,处于停运状态。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34,321,801.83 | 正在办理权证过程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8,065,539.63 | 379,104,889.49 |
工程物资 | 21,573,884.51 | 29,758,264.68 |
合计 | 369,639,424.14 | 408,863,154.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城市储备配套液化工厂二期项目 | 55,535,499.58 | 55,535,499.58 | 229,833.78 | 229,833.78 | ||
储煤场项目 | 50,117,814.92 | 50,117,814.92 | ||||
火电机组环保项目 | 31,596,927.17 | 31,596,927.17 | ||||
八师石河子市城区配电网改造工程 | 29,920,276.01 | 29,920,276.01 | 58,020,661.22 | 58,020,661.22 | ||
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电工程 | 23,854,289.63 | 23,854,289.63 | 5,814,654.62 | 5,814,654.62 | ||
第八师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供气工程 | 16,476,230.86 | 16,476,230.86 | 3,633,379.21 | 3,633,379.21 | ||
南门站工程 | 14,892,837.68 | 14,892,837.68 | ||||
LNG液化工厂-利华绿原 | 27,777,323.90 | 21,769,633.93 | 6,007,689.97 | |||
绿能光伏基建 | 13,171,213.97 | 13,171,213.97 | ||||
石河子南山新区供水管网工程 | 61,009,830.86 | 61,009,830.86 | ||||
二水厂改扩建项目 | 47,322,400.00 | 47,322,400.00 | ||||
10KV城区配电网改造(二期) | 33,714,361.79 | 33,714,361.79 | ||||
凤翔220KV输变电工程 | 31,961,956.64 | 31,961,956.64 | ||||
3号热网首站配套二期扩建工程 | 19,162,562.79 | 19,162,562.79 | ||||
石总场朱家庄服务区加气站建设项目 | 14,159,568.79 | 14,159,568.79 | ||||
化学制水系统扩建工程 | 1,852,083.46 | 1,852,083.46 | ||||
空冷岛节能改造工程 | 661,539.17 | 661,539.17 | ||||
煤化工项目 | 24,203,462.36 | 24,203,462.36 | 24,203,462.36 | 24,203,462.36 | ||
石河子绿洲变22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 10,455,124.85 | 10,455,124.85 | ||||
其余零星工程 | 120,907,710.03 | 1,243,736.22 | 119,663,973.81 | 79,179,454.56 | 1,243,736.22 | 77,935,718.34 |
合计 | 395,282,372.14 | 47,216,832.51 | 348,065,539.63 | 404,552,088.07 | 25,447,198.58 | 379,104,889.4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城市储备配套液化工厂二期项目 | 87,620,000.00 | 229,833.78 | 55,305,665.80 | 55,535,499.58 | 63.38 | 63.38 | 企业自筹 | |||||
储煤场项目 | 187,380,000.00 | 50,117,814.92 | 50,117,814.92 | 26.75 | 26.75 | 企业自筹 | ||||||
火电机组环保项目 | 83,790,700.00 | 31,596,927.17 | 31,596,927.17 | 37.71 | 37.71 | 企业自筹 | ||||||
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电工程 | 284,130,000.00 | 5,814,654.62 | 163,786,816.39 | 145,747,181.38 | 23,854,289.63 | 59.69 | 59.69 | 企业自筹 | ||||
八师石河子市城区配电网改造工程 | 381,660,000.00 | 58,020,661.22 | 3,274.34 | 28,103,659.55 | 29,920,276.01 | 49.42 | 42.06 | 企业自筹 | ||||
南门站工程 | 16,000,000.00 | 14,892,837.68 | 14,892,837.68 | 93.08 | 93.08 | 企业自筹 | ||||||
第八师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供气工程 | 39,160,000.00 | 3,633,379.21 | 12,842,851.65 | 16,476,230.86 | 42.07 | 42.07 | 企业自筹 | |||||
LNG液化工厂-利华绿原 | 155,500,000.00 | 27,777,323.90 | 27,777,323.90 | 17.86 | 17.86 | 企业自筹 | ||||||
绿能光伏基建(注2) | 1,986,505,127.66 | 13,171,213.97 | 1,758,170,013.65 | 1,771,341,227.62 | 89.17 | 95.00 | 15,976,204.00 | 12,374,111.98 |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募集资金 | |||
空冷岛节能改造工程 | 43,560,000.00 | 661,539.17 | 43,718,710.46 | 44,380,249.63 | 101.88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石总场朱家庄服务区加气站建设项目 | 20,000,000.00 | 14,159,568.79 | 566,623.91 | 14,726,192.70 | 73.63 | 73.63 | 企业自筹 | |||||
化学制水系统扩建工程 | 16,420,000.00 | 1,852,083.46 | 12,505,350.31 | 14,357,433.77 | 87.44 | 100.00 | 企业自筹 |
石河子绿洲变22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 44,010,000.00 | 10,455,124.85 | 5,178,313.30 | 15,633,438.15 | 100.00 | 100.00 | 企业自筹 | |||||
凤翔220KV输变电工程 | 400,000,000.00 | 31,961,956.64 | 34,016,374.31 | 65,978,330.95 | 100.00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第八师团场热源清洁替代项目(注1) | 40,758,000.00 | 20,364,769.72 | 20,364,769.72 | 49.97 | 49.97 | 企业自筹 | ||||||
10KV城区配电网改造(二期) | 34,559,410.00 | 33,714,361.79 | 845,048.47 | 34,559,410.26 | 100.00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煤化工项目 | 24,203,462.36 | 24,203,462.36 | 企业自筹 | |||||||||
2023年电网提升改造工程(注1) | 16,570,000.00 | 11,208,426.06 | 11,208,426.06 | 67.64 | 67.64 | 企业自筹 | ||||||
城北变至泉水地变110KV线路剖进220KV共创变电站工程 | 155,050,000.00 | 20,734,932.88 | 20,734,932.88 | 74.04 | 100.00 | 企业自筹 | ||||||
市区变配电改造升级工程(注1) | 20,360,000.00 | 13,405,469.50 | 13,405,469.50 | 65.84 | 65.84 | 企业自筹 | ||||||
3号热网首站配套二期扩建工程(注3) | 125,790,000.00 | 19,162,562.79 | 70,748,019.74 | 89,910,582.53 | 71.48 | 100.00 | 4,774,416.48 | 3,823,696.63 |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 |||
二水厂改扩建项目 | 57,472,600.00 | 47,322,400.00 | 2,649,640.00 | 49,972,040.00 | 86.95 | 100.00 | 企业自筹 | |||||
石河子南山新区供水管网工程 | 69,000,000.00 | 61,009,830.86 | 61,009,830.86 | 88.42 | 100.00 | 专项补助资金/企业自筹 | ||||||
合计 | 4,265,295,837.66 | 325,372,633.51 | 2,350,435,204.16 | 2,401,433,175.56 | 274,374,662.11 | 20,750,620.48 | 16,197,808.61 |
注1: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陆续进行转固。注2:“绿能光伏基建”本期利息资本化率(%)为2.60-3.16。注3:“3号热网首站配套二期扩建工程”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为3.30-4.30。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设备 | 21,573,884.51 | 21,573,884.51 | 29,758,264.68 | 29,758,264.68 | ||
合计 | 21,573,884.51 | 21,573,884.51 | 29,758,264.68 | 29,758,264.68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430,635.93 | 171,521,503.09 | 7,522,911.50 | 279,475,050.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506,793.90 | 139,654,600.68 | 191,161,394.58 | |
(1)新增租入 | 50,996,203.32 | 139,654,600.68 | 190,650,804.00 |
(2)企业合并增加 | 510,590.58 | 510,590.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1,937,429.83 | 311,176,103.77 | 7,522,911.50 | 470,636,445.1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8,844,697.58 | 52,636,284.47 | 3,503,316.63 | 104,984,298.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48,225.16 | 24,539,457.45 | 402,697.03 | 50,690,379.64 |
(1)计提 | 25,492,929.87 | 24,539,457.45 | 402,697.03 | 50,435,084.35 |
(2)企业合并增加 | 255,295.29 | 255,295.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4,592,922.74 | 77,175,741.92 | 3,906,013.66 | 155,674,678.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344,507.09 | 234,000,361.85 | 3,616,897.84 | 314,961,766.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585,938.35 | 118,885,218.62 | 4,019,594.87 | 174,490,751.8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7,865,135.11 | 113,309,298.67 | 301,174,433.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08,971.68 | 18,094,979.46 | 48,203,951.14 |
(1)购置 | 18,094,979.46 | 18,094,979.46 | |
(2)企业合并增加 | 30,108,971.68 | 30,108,971.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7,974,106.79 | 131,404,278.13 | 349,378,384.9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918,644.81 | 91,247,830.53 | 125,166,475.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21,347.38 | 13,494,755.17 | 25,216,102.55 |
(1)计提 | 5,676,105.50 | 13,494,755.17 | 19,170,860.67 |
(2)企业合并增加 | 6,045,241.88 | 6,045,241.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5,639,992.19 | 104,742,585.70 | 150,382,577.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334,114.60 | 26,661,692.43 | 198,995,807.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3,946,490.30 | 22,061,468.14 | 176,007,958.4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48,399,661.54 | 正在办理权证过程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肯斯瓦特 | 82,138,780.17 | 82,138,780.17 | ||
沙湾百川 | 11,620,076.42 | 11,620,076.42 | ||
天诚能源 | 11,724,239.56 | 11,724,239.56 | ||
巩留县力通 | 7,377,434.63 | 7,377,434.63 | ||
巩留县广通 | 6,792,207.11 | 6,792,207.11 | ||
尼勒克县力通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云润能源 | 311,167.19 | 311,167.19 | ||
合计 | 122,652,737.89 | 311,167.19 | 122,963,905.08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肯斯瓦特 | 35,918,383.24 | 35,918,383.24 | ||
沙湾百川 | 11,620,076.42 | 11,620,076.42 | ||
天诚能源 | 11,724,239.56 | 11,724,239.56 | ||
巩留县力通 | 7,377,434.63 | 7,377,434.63 | ||
巩留县广通 | 6,792,207.11 | 6,792,207.11 |
尼勒克县力通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云润能源 | 311,167.19 | 311,167.19 | ||
合计 | 76,432,340.96 | 311,167.19 | 76,743,508.15 |
注:(1)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分配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2)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公司将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及公司的管理水平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利率为折现率,本期税前折现率为8.15%。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肯斯瓦特 | 水力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独立现金流及协同效应 | 肯斯瓦特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肯斯瓦特 | 400,510,084.61 | 450,806,300.00 | 5年 | 预测期平均增长率为0.78%,利润率33.20%。 | 平均稳定增长率0%,利润率为50.76%;折现率为8.15%。 | ①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根据历史经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及公司的管理水平确定增长率和利润率;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
合计 | 400,510,084.61 | 450,806,3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及改造费 | 22,974,765.15 | 5,035,919.65 | 9,672,120.94 | 18,338,563.86 | |
其他 | 2,205,115.49 | 1,270,227.64 | 934,887.85 | ||
合计 | 25,179,880.64 | 5,035,919.65 | 10,942,348.58 | 19,273,451.71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43,182,693.97 | 107,115,878.65 | 397,362,274.44 | 67,672,396.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50,802,686.07 | 37,620,402.91 | 254,916,064.60 | 38,237,409.69 |
租赁负债 | 318,917,591.96 | 47,837,638.79 | 182,634,535.43 | 27,395,180.32 |
合计 | 1,212,902,972.00 | 192,573,920.35 | 834,912,874.47 | 133,304,986.5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6,137,007.74 | 5,420,551.16 | 33,668,621.07 | 5,050,293.16 |
使用权资产 | 310,244,785.63 | 46,536,717.83 | 174,490,751.84 | 26,173,612.78 |
合计 | 346,381,793.37 | 51,957,268.99 | 208,159,372.91 | 31,223,905.9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7,268,949.46 | 230,943,567.08 |
可抵扣亏损 | 263,690,200.64 | 586,781,657.41 |
合计 | 500,959,150.10 | 817,725,224.4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43,851,539.09 | 45,530,101.28 | |
2024年 | 2,287,651.32 | 144,923,624.61 | |
2025年 | 42,103,059.08 | 61,167,749.65 | |
2026年 | 5,213,906.64 | 98,689,779.08 | |
2027年 | 143,427,165.33 | 236,470,402.79 | |
2028年 | 26,806,879.18 | ||
合计 | 263,690,200.64 | 586,781,657.4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32,588,162.00 | 32,588,162.00 | 211,611,073.90 | 211,611,073.90 | ||
预付股权收购款 | 7,940,000.00 | 7,940,000.00 | ||||
合计 | 32,588,162.00 | 32,588,162.00 | 219,551,073.90 | 219,551,073.90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61,310,880.74 | 261,310,880.74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等无法随时支取。 | 238,277,661.06 | 238,277,661.06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等无法随时支取。 |
固定资产 | 3,317,881,085.97 | 1,954,625,216.33 | 抵押 | 天河热电2*330热电联 | 3,317,881,085.97 | 2,120,997,790.34 | 抵押 | 天河热电2*330热电联 |
产项目抵押借款;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抵押借款;西营、胡杨、凤翔、振兴、欣旺220KV输变电工程抵押借款。 | 产项目抵押借款;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抵押借款;西营、胡杨、凤翔、振兴、欣旺220KV输变电工程抵押借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6,754,767.20 | 506,754,767.20 | 质押 | 泽众水务100.00%股权保证及质押借款。 | 506,754,767.20 | 506,754,767.20 | 质押 | 泽众水务100.00%股权保证及质押借款。 |
合计 | 4,085,946,733.91 | 2,722,690,864.27 | / | / | 4,062,913,514.23 | 2,866,030,218.60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847,709,374.99 | 2,988,609,111.11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0 | |
合计 | 2,847,709,374.99 | 3,188,609,111.11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2,831,502.10 | 409,029,897.21 |
合计 | 112,831,502.10 | 409,029,897.2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商品采购成本 | 1,216,361,792.36 | 538,180,015.15 |
应付工程器材款 | 874,334,586.75 | 708,250,347.86 |
合计 | 2,090,696,379.11 | 1,246,430,363.0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17,529,000.00 | 尚未结算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11,105,700.00 | 尚未结算 |
石河子市天山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897,266.1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39,531,966.1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414,966.25 | 210,804.84 |
合计 | 414,966.25 | 210,804.8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608,516,018.05 | 657,359,019.08 |
预收货款 | 476,171,185.82 | 315,748,129.37 |
合计 | 1,084,687,203.87 | 973,107,148.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8,932,400.44 | 513,463,998.96 | 530,495,635.40 | 101,900,764.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5,840.56 | 47,844,729.25 | 48,230,569.81 | |
三、辞退福利 | 190,021.96 | 190,021.96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9,318,241.00 | 561,498,750.17 | 578,916,227.17 | 101,900,764.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7,680,301.39 | 408,148,470.42 | 425,535,654.59 | 60,293,117.22 |
二、职工福利费 | 33,928,288.10 | 33,928,288.1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2,128.31 | 31,666,729.54 | 31,798,857.8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2,128.31 | 28,716,574.67 | 28,848,702.98 | |
工伤保险费 | 2,950,154.87 | 2,950,154.87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357,399.37 | 27,355,609.98 | 27,713,009.3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762,571.37 | 12,364,900.92 | 11,519,825.51 | 41,607,646.7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8,932,400.44 | 513,463,998.96 | 530,495,635.40 | 101,900,764.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194,886.56 | 33,194,886.56 | ||
2、失业保险费 | 1,259,094.41 | 1,259,094.4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85,840.56 | 13,390,748.28 | 13,776,588.84 | |
合计 | 385,840.56 | 47,844,729.25 | 48,230,569.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449,739.37 | 12,343,404.38 |
企业所得税 | 4,902,947.84 | 5,210,987.58 |
个人所得税 | 642,285.64 | 208,495.2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2,271.99 | 477,791.21 |
教育费附加 | 349,765.84 | 352,513.93 |
房产税 | 323,307.04 | 60,258.76 |
印花税 | 1,013,157.88 | 292,485.79 |
其他 | 2,012,280.54 | 1,271,761.47 |
合计 | 28,175,756.14 | 20,217,698.40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354,282.12 | 4,354,282.12 |
其他应付款 | 507,397,696.94 | 563,470,944.56 |
合计 | 511,751,979.06 | 567,825,226.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石河子市第一水利水电工程处 | 4,205,604.04 | 4,205,604.04 |
应付股利-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148,678.08 | 148,678.08 |
合计 | 4,354,282.12 | 4,354,282.1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子公司股东尚未办理分红手续。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258,630,540.35 | 333,609,830.90 |
暂收燃气入户安装费 | 42,951,652.84 | 42,396,985.88 |
应付代垫、暂收款 | 56,879,236.02 | 56,329,293.24 |
电建资金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35,533,236.94 | 24,537,193.28 |
应付工程款 | 45,421,553.96 | 41,565,375.28 |
其他 | 49,981,476.83 | 47,032,265.98 |
合计 | 507,397,696.94 | 563,470,944.5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石河子市财政局 | 32,000,000.00 | 尚未结算 |
电建资金 | 18,000,000.00 | 尚未结算 |
新疆安妥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2,79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62,79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33,380,221.36 | 1,561,365,610.8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4,775,896.14 | 422,640,867.8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786,565.54 | 39,074,517.00 |
合计 | 1,801,942,683.04 | 2,023,080,995.7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 268,640,538.45 | |
待转销项税 | 96,406,052.17 | 34,449,287.42 |
合计 | 365,046,590.62 | 34,449,287.4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198,977,144.98 | 1,846,141,260.61 |
质押借款 | 1,503,000,000.00 | 1,400,000,000.00 |
抵押及质押借款 | 651,850,000.00 | 913,85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498,242,500.31 | 583,772,233.19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77,366,292.63 | 338,366,292.63 |
合计 | 5,129,435,937.92 | 5,082,129,786.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借款条件类别 | 利率区间 |
保证借款 | 0.75%-5.09% |
质押借款 | 3.00%-4.55% |
抵押及质押借款 | 4.55%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3.20%-4.9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4.495%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18,917,591.96 | 182,634,535.43 |
减: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786,565.54 | 39,074,517.00 |
合计 | 275,131,026.42 | 143,560,018.43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39,277,946.68 | 864,320,950.86 |
专项应付款 | 152,037,350.10 | 152,037,350.10 |
合计 | 791,315,296.78 | 1,016,358,300.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项目借款 | 193,310,000.00 | 195,310,000.00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款 | 162,811,259.42 | 315,066,016.1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借款 | 130,285,000.00 | 156,895,000.00 |
天然气国债资金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 | 38,485,141.08 | 43,892,426.43 |
同方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期付款 | 26,538,548.66 | 34,740,444.65 |
东热电厂二期供热工程国债资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3号热网首战配套二期扩建工程借款 | 12,080,000.00 | 12,580,000.00 |
天富南热电厂及配套城市热网综合效能提升技改项目借款 | 11,250,000.00 | 15,000,000.00 |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7,517,997.52 | 8,867,997.52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款 | 24,969,066.16 | |
合计 | 639,277,946.68 | 864,320,950.86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石河子南山新区供水管网工程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政府专项拨款 | ||
石河子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款 | 57,000,000.00 | 57,000,000.00 | 政府专项拨款 |
石河子北部城区供水管道扩建工程款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政府专项拨款 | ||
石河子市老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款 | 28,037,350.10 | 28,037,350.10 | 政府专项拨款 | ||
合计 | 152,037,350.10 | 152,037,350.10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98,245,638.62 | 22,000,000.00 | 46,378,132.10 | 773,867,506.52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98,245,638.62 | 22,000,000.00 | 46,378,132.10 | 773,867,506.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51,415,017.00 | 227,617,590.00 | 227,617,590.00 | 1,379,032,607.00 |
其他说明:公司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股本227,617,590.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70,630,908.75 | 1,254,386,462.45 | 205,297,276.99 | 4,919,720,094.21 |
其他资本公积 | 26,457,388.97 | 26,457,388.97 | ||
其中:原制度转入资本公积 | 26,457,388.97 | 26,457,388.97 | ||
合计 | 3,897,088,297.72 | 1,254,386,462.45 | 205,297,276.99 | 4,946,177,483.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1)公司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254,386,462.45元;(2)公司本期收购天富售电少数股东股权,导致资本公积减少205,297,276.99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7,750,326.57 | 82,875,589.16 | 73,818,025.68 | 26,807,890.05 |
合计 | 17,750,326.57 | 82,875,589.16 | 73,818,025.68 | 26,807,890.05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7,991,479.62 | 28,466,017.34 | 366,457,496.9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37,991,479.62 | 28,466,017.34 | 366,457,496.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法定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按照净利润10.00%计提。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6,048,985.53 | 493,394,063.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317,572.4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96,048,985.53 | 494,711,636.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0,900,020.46 | -198,662,650.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8,466,017.3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98,482,988.65 | 296,048,985.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317,572.47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379,113,495.11 | 7,836,977,020.36 | 7,995,087,242.35 | 7,299,217,086.56 |
其他业务 | 128,713,411.56 | 87,323,668.61 | 147,554,946.57 | 93,815,854.74 |
合计 | 9,507,826,906.67 | 7,924,300,688.97 | 8,142,642,188.92 | 7,393,032,941.3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中:工业 | 7,140,592,799.96 | 5,872,617,125.56 |
施工业 | 1,398,113,617.39 | 1,349,793,274.04 |
商业 | 872,043,548.17 | 642,651,298.44 |
其他业务 | 97,076,941.15 | 59,238,990.93 |
按产品分类 | ||
其中:供电 | 6,332,978,143.57 | 5,029,968,048.06 |
供热 | 807,614,656.39 | 842,649,077.50 |
建筑施工 | 1,398,113,617.39 | 1,349,793,274.04 |
供水 | 167,906,069.18 | 147,014,864.72 |
天然气 | 704,137,478.99 | 495,636,433.72 |
其他业务 | 97,076,941.15 | 59,238,990.93 |
合计 | 9,507,826,906.67 | 7,924,300,688.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049,212.25 | 6,587,538.87 |
教育费附加 | 16,923,890.18 | 5,910,938.6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1,601,176.34 | 21,118,716.96 |
土地使用税 | 10,980,839.30 | 10,254,860.35 |
车船使用税 | 168,071.99 | 154,531.24 |
印花税 | 6,661,574.19 | 5,760,189.14 |
环境保护税等 | 4,773,226.23 | 6,273,513.88 |
合计 | 83,157,990.48 | 56,060,289.1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987,559.59 | 38,159,343.09 |
折旧费 | 43,091,659.60 | 33,121,871.10 |
安措费 | 16,518,617.73 | 7,930,891.73 |
修理费 | 11,950,759.57 | 5,240,403.20 |
水电费 | 4,834,197.58 | 2,535,913.03 |
车辆费用 | 6,232,080.90 | 2,331,254.90 |
办公费 | 2,523,033.61 | 1,615,102.49 |
差旅费 | 1,764,348.30 | 943,624.91 |
租赁费 | 1,151,350.30 | 848,669.99 |
其他 | 2,293,265.26 | 2,773,369.18 |
合计 | 140,346,872.44 | 95,500,443.62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9,876,294.36 | 127,588,096.80 |
折旧费 | 54,577,024.64 | 56,888,355.56 |
长期、无形资产费用摊销 | 26,260,665.96 | 43,706,419.77 |
咨询费 | 13,826,885.29 | 4,263,835.05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9,825,459.08 | 9,944,561.42 |
修理费 | 7,391,085.34 | 8,153,227.56 |
绿化费 | 6,023,519.33 | 4,590,210.25 |
停工损失 | 5,592,252.44 | 39,907,820.47 |
办公费 | 4,750,420.16 | 3,229,875.73 |
安措费 | 4,264,860.18 | 2,251,466.55 |
警卫消防 | 4,081,944.92 | 4,690,740.80 |
车辆费用 | 3,439,588.45 | 3,452,578.61 |
通讯费 | 2,813,353.38 | 2,640,839.18 |
物业管理费 | 2,587,091.03 | 6,008,134.76 |
差旅费 | 2,305,532.95 | 706,604.19 |
租赁费 | 1,882,597.02 | 717,302.95 |
残疾人保险金 | 1,759,429.54 | 1,404,870.14 |
宣传费 | 1,349,718.63 | 1,161,985.21 |
水电费 | 664,351.41 | 296,341.36 |
其他 | 6,502,643.23 | 8,018,574.07 |
合计 | 299,774,717.34 | 329,621,840.4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15,284.26 | 594,006.15 |
直接投入费用 | 1,970,033.83 | 505,115.41 |
其他费用 | 901,426.07 | |
合计 | 3,286,744.16 | 1,099,121.5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44,875,199.29 | 486,577,456.91 |
减:利息收入 | 19,108,664.45 | 12,664,083.50 |
汇兑损益 | 8,910,435.11 | 4,173,621.13 |
手续费及其他 | 22,808,583.62 | 8,274,254.45 |
合计 | 457,485,553.57 | 486,361,248.99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46,378,132.10 | 48,304,144.77 |
兵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 | 3,096,960.00 | 980,000.00 |
稳岗补贴 | 1,757,422.13 | 2,069,069.46 |
社会保险补贴 | 899,883.29 | 822,770.34 |
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228,000.00 | 459,500.00 |
兵团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奖励 | 50,000.00 | 500,000.00 |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收入 | 22,530.87 | 151,631.30 |
减免退伍军人增值税 | 5,438.57 | 495,854.92 |
其他零星补助 | 5,298,232.12 | 2,692,551.84 |
合计 | 57,736,599.08 | 56,475,522.6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809,418.29 | -19,468,554.28 |
债务重组收益 | 45,761.65 |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贴现利息 | -2,277,630.75 | -14,513,831.11 |
合计 | 6,577,549.19 | -33,982,385.3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8,193,888.65 | -49,703,408.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614,876.56 | -4,624,550.81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616,335.23 | 6,978,462.98 |
合计 | -194,192,429.98 | -47,349,496.45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625,568.49 | -2,549,053.8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709,686.0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11,167.19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314,401.30 | -11,258,739.85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26,463.03 | -7,289,376.25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26,463.03 | -7,319,268.94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9,892.69 | |
合计 | 726,463.03 | -7,289,376.25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71,940.01 | 985.00 | 671,940.0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71,940.01 | 985.00 | 671,940.01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849,214.07 | 364,859.60 | 849,214.07 |
违约金收入 | 1,520,634.67 | 509,862.05 | 1,520,634.67 |
其他 | 884,306.70 | 912,761.46 | 884,306.70 |
收购子公司在合并层面形成的负商誉 | 3,387,988.66 | 3,387,988.66 | |
合计 | 7,314,084.11 | 1,788,468.11 | 7,314,084.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合计 | 121,424.05 | 2,940,777.22 | 121,424.0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1,424.05 | 2,940,777.22 | 121,424.05 |
对外捐赠 | 639,657.22 | 28,183.53 | 639,657.22 |
赔款支出 | 273,655.00 | 165,242.24 | 273,655.00 |
罚款支出 | 971,311.28 | 131,272.51 | 971,311.28 |
其他 | 5,569,130.61 | 5,569,130.61 | |
合计 | 7,575,178.16 | 3,265,475.50 | 7,575,178.16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118,131.80 | 21,125,711.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707,969.94 | -9,146,600.99 |
合计 | -4,589,838.14 | 11,979,110.2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5,375,828.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306,374.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7,252.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68,760.1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59,600.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2,478,023.6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03,967.92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1,321,412.74 |
环保专用设备抵减应纳所得税额 | -30,536,356.83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4,589,838.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款项 | 499,844,863.46 | 10,050,000.00 |
收回的受限资金 | 163,920,459.15 | 12,975,413.35 |
收取的保证金及押金 | 36,499,776.24 | 9,098,855.60 |
政府补助 | 30,024,208.00 | 7,523,891.64 |
利息收入 | 19,108,664.45 | 12,664,083.50 |
收回的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18,898,753.58 | 2,024,654.93 |
合计 | 768,296,724.88 | 54,336,899.0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付款项 | 506,409,804.65 | 42,909,300.31 |
管理及研发费用中的有关现金支出 | 103,803,867.09 | 78,835,305.28 |
销售费用中的有关现金支出 | 27,223,772.81 | 28,737,082.67 |
支付的受限资金 | 185,883,960.28 | 182,541,371.52 |
支付的保证金及押金 | 15,583,684.13 | 9,194,687.05 |
银行手续费 | 11,461,573.28 | 5,347,974.04 |
支付的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19,748,044.76 | 9,591,551.45 |
合计 | 870,114,707.00 | 357,157,272.3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光伏项目筹资款 | 222,890,000.00 | |
合计 | 222,89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少数股权而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716,198,860.90 | |
融资租赁偿还资金 | 408,039,830.38 | 421,403,768.56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65,375,085.10 | 51,925,071.99 |
合计 | 1,189,613,776.38 | 473,328,840.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188,609,111.11 | 3,645,000,000.00 | 2,600,263.88 | 3,988,500,000.00 | 2,847,709,374.99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643,495,397.25 | 2,001,484,798.06 | 8,013,725.63 | 1,990,177,761.66 | 6,662,816,159.28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2,634,535.43 | 197,341,160.48 | 60,658,103.95 | 400,000.00 | 318,917,591.96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86,961,818.74 | 10,947,131.97 | 433,855,107.89 | 864,053,842.82 | ||
合计 | 11,301,700,862.53 | 5,646,484,798.06 | 218,902,281.96 | 6,473,190,973.50 | 400,000.00 | 10,693,496,969.0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79,965,666.42 | -275,894,289.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769,088.11 | 10,185,174.87 |
信用减值损失 | 194,192,429.98 | 47,349,496.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23,160,508.74 | 1,120,825,707.4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0,435,084.35 | 41,669,035.02 |
无形资产摊销 | 19,170,860.67 | 25,717,822.1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42,348.58 | 19,383,236.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6,463.03 | 7,289,376.2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0,515.96 | 2,939,792.2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44,875,199.29 | 486,577,456.9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77,549.19 | 33,982,385.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006,453.71 | -12,640,475.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695,068.76 | 3,471,190.1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691,473.06 | 262,701,580.22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988,333.75 | 139,440,519.8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992,101.97 | -1,089,483,771.3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4,986,014.73 | 99,874,730.22 |
其他 | 9,057,563.48 | -2,519,437.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178,766.22 | 920,869,530.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62,723,805.37 | 1,507,038,535.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07,038,535.67 | 1,588,441,878.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4,314,730.30 | -81,403,342.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62,723,805.37 | 1,507,038,535.67 |
其中:库存现金 | 4.2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62,723,805.37 | 1,507,038,531.4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2,723,805.37 | 1,507,038,535.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 6,586,102.90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 69,653,428.08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9,653,428.0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9,892,284.19 | |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 | 826,015.87 | |
固定资产——运输设备 | 273,097.29 | |
无形资产——土地租赁 | 78,220.18 |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7,619.05 | |
合计 | 11,077,236.5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15,284.26 | 594,006.15 |
直接投入费用 | 1,970,033.83 | 505,115.41 |
其他费用 | 901,426.07 | |
合计 | 3,286,744.16 | 1,099,121.5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286,744.16 | 1,099,121.56 |
合计 | 3,286,744.16 | 1,099,121.56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利华绿原 | 2023年2月 | 70,050,000.00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 2023年2月 | 能够实施控制 | 139,475,092.44 | 8,672,268.77 | -1,249,415.92 |
合并 | |||||||||
云润能源 | 2023年1月 | 18,587,853.41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23年1月 | 能够实施控制 | 34,405,153.30 | 816,407.61 | 1,567,666.33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利华绿原 | 云润能源 |
--现金 | 5,493,846.15 | 18,587,853.41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11,288,330.87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6,782,177.02 | 18,587,853.41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0,170,165.68 | 18,276,686.2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387,988.66 | 311,167.19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华绿原 | 云润能源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46,966.45 | 8,546,966.45 | 463,376.75 | 463,376.75 |
应收票据 | 600,000.00 | 600,000.00 | ||
应收款项 | 869,418.12 | 869,418.12 | 744,884.04 | 744,884.04 |
预付款项 | 3,974,890.08 | 3,974,890.08 | 497,559.51 | 497,559.51 |
其他应收款 | 2,559,631.23 | 2,559,631.23 | 560,995.98 | 560,995.98 |
存货 | 10,198,813.33 | 10,198,813.33 | 210,102.55 | 210,102.55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3,167.66 | 1,993,167.6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7,792.96 | 277,792.96 | ||
固定资产 | 87,884,752.17 | 87,884,752.17 | 21,277,485.44 | 18,632,785.44 |
在建工程 | 18,899,760.03 | 18,899,760.03 | 22,966,284.63 | 22,966,284.63 |
无形资产 | 10,447,511.60 | 10,447,511.60 | 13,588,540.70 | 13,589,340.70 |
长期待摊费用 | 55,437.71 | 55,437.71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应付款项 | 19,323,093.92 | 19,323,093.92 | 11,992,935.08 | 11,992,935.08 |
预收款项 | 23,993,617.33 | 23,993,617.33 | 834,383.21 | 834,383.21 |
应付职工薪酬 | 781,955.75 | 781,955.75 | 209,781.65 | 209,781.65 |
应交税费 | 611,000.25 | 611,000.25 | 45,880.53 | 45,880.53 |
其他应付款 | 3,507,521.09 | 3,507,521.09 | 9,549,173.09 | 9,549,173.09 |
长期应付款 | 320,141.22 | 320,141.22 | ||
预计负债 | 1,159,408.10 | 1,159,408.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6,585.00 | |||
净资产 | 80,493,018.82 | 80,493,018.82 | 36,398,875.90 | 34,151,560.9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80,493,018.82 | 80,493,018.82 | 36,398,875.90 | 34,151,560.9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不适用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时点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比例(%)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成本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方式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利华绿原 | 2018年3月 | 44.17 | 64,550,000.00 | 现金购买 | 11,288,330.87 | 11,288,330.87 |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新设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富农电 | 石河子 | 10,000.00 | 石河子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玛纳斯水利 | 玛纳斯 | 2,000.00 | 玛纳斯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南热电(注) | 石河子 | 4,326.00 | 石河子 | 电力 | 75.40 | 设立 | |
金阳新能源 | 石河子 | 16,036.96 | 石河子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天富售电 | 石河子 | 84,930.43 | 石河子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天源燃气 | 石河子 | 12,811.00 | 石河子 | 煤气、天然气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伟业”) | 石河子 | 6,000.00 | 石河子 | 工程施工 | 86.67 | 设立 | |
天富生化 | 石河子 | 1,000.00 | 石河子 | 化工 | 75.00 | 设立 | |
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纤维”) | 石河子 | 4,000.00 | 石河子 | 造纸 | 80.00 | 设立 | |
天富检测 | 石河子 | 500.00 | 石河子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绿能光伏 | 石河子 | 1,000.00 | 石河子 | 电力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石河子 | 2,000.00 | 石河子 | 技术推广服务 | 100.00 | 设立 | |
肯斯瓦特 | 玛纳斯 | 22,637.29 | 玛纳斯 | 电力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泽众水务 | 石河子 | 22,652.61 | 石河子 | 供水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南热电注册资本为4,326.00万美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天富伟业 | 13.33% | 727,071.33 | 21,541,573.6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天富伟业 | 1,450,188,871.54 | 31,513,096.29 | 1,481,701,967.83 | 1,320,737,120.58 | 1,320,737,120.58 | 1,527,643,069.66 | 25,241,662.37 | 1,552,884,732.03 | 1,399,144,760.50 | 1,399,144,760.5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天富伟业 | 1,780,345,514.69 | 5,453,048.62 | 5,453,048.62 | 74,311,991.24 | 671,584,028.98 | 795,760.38 | 795,760.38 | -11,382,441.6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与天富售电少数股东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716,198,860.90元收购建信投资持有天富售电45.87%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对天富售电持股比例由54.13%上升到100.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天富售电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716,198,860.90 |
--现金 | 716,198,860.9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716,198,860.9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510,901,583.91 |
差额 | 205,297,276.9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05,297,276.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农网完善专项资金 | 377,268,000.00 | 377,26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输变电工程补助资金 | 185,423,535.86 | 22,768,681.32 | 162,654,854.54 | 与资产相关 | |||
供水设施改造专项资金 | 103,104,378.46 | 8,286,152.52 | 94,818,225.94 | 与资产相关 | |||
热电工程补助资金 | 45,272,244.44 | 6,019,350.56 | 39,252,893.88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用网建设专项资金 | 36,450,000.00 | 36,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供热节能工程补助资金 | 33,535,444.07 | 5,364,666.72 | 28,170,777.35 | 与资产相关 | |||
热网综合能效提升技改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00 | 1,142,857.14 | 18,857,142.86 | 与资产相关 | |||
天然气管网补助资金 | 6,650,982.59 | 533,333.33 | 6,117,649.26 | 与资产相关 | |||
水电站工程补助资金 | 5,570,758.45 | 679,020.00 | 4,891,738.45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项目资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 | 1,889,500.00 | 67,000.00 | 1,82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贴息 | 1,595,500.17 | 264,666.72 | 1,330,833.45 | 与资产相关 | |||
热电工程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资金 | 1,485,294.58 | 1,252,403.79 | 232,890.7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98,245,638.62 | 22,000,000.00 | 46,378,132.10 | 773,867,506.5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6,378,132.10 | 48,304,144.77 |
与收益相关 | 11,330,497.54 | 7,523,891.64 |
合计 | 57,708,629.64 | 55,828,036.41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其他计息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管理层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将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及其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624,034,686.11 | 1,624,034,686.11 | ||
应收票据 | 47,789,280.00 | 47,789,280.00 | ||
应收账款 | 1,659,071,043.26 | 1,659,071,043.2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8,424,274.44 | 408,424,274.44 | ||
其他应收款 | 106,400,042.70 | 106,400,042.70 |
②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745,316,196.73 | 1,745,316,196.73 | ||
应收票据 | 112,413,840.00 | 112,413,840.00 | ||
应收账款 | 1,688,032,299.40 | 1,688,032,299.4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5,272,339.38 | 175,272,339.38 | ||
其他应收款 | 161,045,698.07 | 161,045,698.07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847,709,374.99 | 2,847,709,374.99 | |
应付票据 | 112,831,502.10 | 112,831,502.10 | |
应付账款 | 2,090,696,379.11 | 2,090,696,379.11 | |
其他应付款 | 507,397,696.94 | 507,397,696.9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01,942,683.04 | 1,801,942,683.04 | |
长期借款 | 5,129,435,937.92 | 5,129,435,937.92 | |
长期应付款 | 791,315,296.78 | 791,315,296.78 |
②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188,609,111.11 | 3,188,609,111.11 | |
应付票据 | 409,029,897.21 | 409,029,897.21 | |
应付账款 | 1,246,430,363.01 | 1,246,430,363.01 | |
其他应付款 | 563,470,944.56 | 563,470,944.5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23,080,995.70 | 2,023,080,995.70 | |
长期借款 | 5,082,129,786.43 | 5,082,129,786.43 | |
长期应付款 | 1,016,358,300.96 | 1,016,358,300.96 |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本公司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应收账款前5名金额:978,876,
449.05元。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四)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目前主要的金融工具市场风险为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公司持续监控整体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8,424,274.44 | 408,424,274.4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08,424,274.44 | 408,424,274.4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债务所需支付的价格。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非上市的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上市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新建电力集团 | 石河子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00.00 | 33.49 | 33.4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3年8月,天富集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师国资公司”)签订了《关于资产重组暨出资设立新公司之框架协议》。各方同意以其持有的与电力、能源相关的企业股权及部分货币及有关资产出资共同重组新设新公司中新建电力集团,注册资本100.00亿元。其中兵团国资委的出资比例为47.39%、天富集团的出资比例为33.71%、七师国资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8.90%。
2023年12月,天富集团与兵团国资委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兵团国资委将其所持中新建电力集团47.39%股权委托天富集团行使。至此,天富集团持有中新建电力集团33.71%股权,
并拥有中新建电力集团81.10%股权的表决权;同时天富集团与中新建电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46,177.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49%)以出资的方式转让给中新建电力集团,转让价格为7.30元/股。协议约定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均由中新建电力集团享有或承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天富集团 | 间接控股股东 |
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环保”)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现代”)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经贸”)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城建材”)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汇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汇智”)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公司”)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养老”)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信息”)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大白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大白杨”)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新铁富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桥物流”)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八师石河子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投资”)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投资”)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天富饭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饭店”)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金一”)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远大”)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市天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小额贷款”)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科技”)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智盛”)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市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盾保安”)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房地产”) | 同一实质控制人 |
新疆富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物流”)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新疆玛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石铁路”)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新疆天富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发展”)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新疆天富蓝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玉光电”)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村镇”)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村镇”)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石河子市建富城市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管廊”) | 实质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
赛德消防 | 联营企业 |
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水务”) | 联营企业 |
新疆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半导体”) | 联营企业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富信息 | 采购商品 | 22,906,381.36 | 19,694,783.22 |
立城建材 | 采购商品 | 12,986,697.34 | 4,067,008.74 |
天富环保 | 采购商品 | 7,074,247.81 | |
天富易通 | 采购商品 | 6,596,696.50 | 2,550,814.11 |
天富远大 | 采购商品 | 2,320,977.38 | 602,726.37 |
天富现代 | 采购商品 | 6,067.52 | |
国际经贸 | 采购商品 | 121,884.27 | |
天富易通 | 接受劳务 | 1,041,405,483.44 | 1,243,277,037.86 |
天富环保 | 接受劳务 | 147,394,205.72 | 145,898,617.14 |
天富信息 | 接受劳务 | 31,605,483.74 | 13,313,529.74 |
天富现代 | 接受劳务 | 9,819,580.30 | |
天富房地产 | 接受劳务 | 2,137,351.19 | 383,583.57 |
天富集团 | 接受劳务 | 988,834.71 | 290,292.45 |
交通公司 | 接受劳务 | 323,200.00 | 193,600.00 |
天富汇智 | 接受劳务 | 38,123.21 | 2,260.00 |
天富远大 | 接受劳务 | 176,787.61 | |
天富集团 | 其他 | 119,299,819.9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富集团 | 提供劳务 | 68,033,237.32 | 220,727,583.75 |
天富远大 | 提供劳务 | 2,914,174.21 | |
天富房地产 | 提供劳务 | 2,634,465.86 | 7,059,623.81 |
立城建材 | 提供劳务 | 2,378,730.29 | |
天富养老 | 提供劳务 | 321,329.40 | |
天富信息 | 提供劳务 | 156,812.58 | 1,007,374.56 |
天富环保 | 提供劳务 | 114,059.18 | 2,234,398.45 |
城市管廊 | 提供劳务 | 3,574,330.06 | |
天宁金一 | 提供劳务 | 105,441,432.86 | |
天富现代 | 销售商品 | 36,836,587.81 |
天富环保 | 销售商品 | 28,243,506.32 | 29,570,319.65 |
首创水务 | 销售商品 | 13,038,148.54 | 12,792,718.40 |
蓝光半导体 | 销售商品 | 5,964,409.48 | 4,457,040.93 |
天富信息 | 销售商品 | 1,541,559.31 | 375,203.15 |
富恒物流 | 销售商品 | 1,151,376.15 | 733,944.95 |
天富远大 | 销售商品 | 893,130.40 | |
天富易通 | 销售商品 | 875,992.00 | 413,409.34 |
交通公司 | 销售商品 | 834,085.78 | |
天富集团 | 销售商品 | 534,247.19 | 20,092.30 |
天富科技 | 销售商品 | 419,779.24 | |
赛德消防 | 销售商品 | 200,931.16 | 163,224.66 |
立城建材 | 销售商品 | 175,041.03 | 65,946.90 |
天富饭店 | 销售商品 | 170,214.49 | |
财金投资 | 销售商品 | 133,540.59 | |
金盾保安 | 销售商品 | 106,738.08 | 34,924.81 |
天富养老 | 销售商品 | 100,044.20 | |
天富房地产 | 销售商品 | 86,523.10 | 39,922.35 |
天信投资 | 销售商品 | 73,619.54 | |
天富汇智 | 销售商品 | 23,423.37 | |
天信小额贷款 | 销售商品 | 14,990.09 | |
天富智盛 | 销售商品 | 13,784.42 | |
新疆大白杨 | 销售商品 | 6,982.82 | |
富桥物流 | 销售商品 | 2,996.12 | |
国民村镇 | 销售商品 | 195,454.13 | |
交银村镇 | 销售商品 | 57,028.3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天富易通 | 房屋及建筑物 | 1,625,428.57 | 2,438,095.24 |
天富现代 | 房屋及建筑物 | 1,017,335.70 | |
合计 | 2,642,764.27 | 2,438,095.2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天富房地产 | 房屋及建筑物 | 427,882.00 | 13,244,962.09 | 13,888,741.74 | 2,680,140.52 | 683,245.74 | 35,611,201.11 | 14,118,537.87 | |||
交通公司 | 运输设备 | 284,000.00 | 49,600.00 | ||||||||
城市管廊 | 房屋及建筑物 | 824,213.32 | 5,728,295.02 | 316,338.14 | 323,519.82 | 7,882,829.46 | 11,156,124.12 | ||||
城市管廊 | 专用设备 | 245,385.00 | 577,495.11 | 166,243.13 | 169,939.94 | 3,800,272.15 | |||||
天富集团 | 房屋及建筑物 | 1,007,700.00 | 1,007,700.00 | 13,807,331.12 | 13,686,461.12 | 762,072.09 | 882,596.05 | 5,133,072.13 | 12,902,423.05 | ||
天富集团 | 土地使用权 | 442,246.00 | 442,246.00 | 294,224.02 | 299,432.60 | ||||||
天富集团 | 专用设备 | 22,445,130.00 | 22,356,700.00 | 6,319,749.02 | 3,957,331.83 | 44,871,677.13 | |||||
天富现代 | 运输设备 | 1,301,027.78 | |||||||||
合计 | 3,020,609.78 | 1,057,300.00 | 51,009,267.53 | 56,679,938.99 | 10,538,766.92 | 6,316,065.98 | 48,627,102.70 | 86,849,034.3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天富集团 | 70,000.00 | 2019-8-16 | 2024-8-16 | 否 |
天富集团 | 25,000.00 | 2019-10-8 | 2024-10-8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1-3-25 | 2024-3-25 | 否 |
天富集团 | 30,000.00 | 2022-1-28 | 2025-1-28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22-2-28 | 2025-2-28 | 否 |
天富集团 | 23,000.00 | 2022-3-21 | 2025-3-21 | 否 |
天富集团 | 30,000.00 | 2022-3-24 | 2025-3-24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2-11-10 | 2027-11-10 | 否 |
天富集团 | 11,000.00 | 2022-12-6 | 2027-12-7 | 否 |
天富集团 | 3,000.00 | 2023-1-6 | 2024-1-5 | 否 |
天富集团 | 3,000.00 | 2023-2-13 | 2024-2-13 | 否 |
天富集团 | 17,000.00 | 2023-2-13 | 2024-2-13 | 否 |
天富集团 | 21,000.00 | 2023-2-27 | 2024-2-26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3-28 | 2026-3-27 | 否 |
天富集团 | 25,000.00 | 2023-3-28 | 2026-3-27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 | 2023-3-29 | 2024-3-28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 | 2023-4-3 | 2024-4-2 | 否 |
天富集团 | 40,000.00 | 2023-4-13 | 2024-3-17 | 否 |
天富集团 | 30,000.00 | 2023-5-17 | 2024-5-17 | 否 |
天富集团 | 7,000.00 | 2023-6-1 | 2024-5-31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6-5 | 2024-5-8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6-5 | 2024-5-21 | 否 |
天富集团 | 4,500.00 | 2023-6-13 | 2024-5-13 | 否 |
天富集团 | 5,500.00 | 2023-6-13 | 2024-5-13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8-23 | 2024-8-23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8-25 | 2028-8-30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9-18 | 2024-9-26 | 否 |
天富集团 | 9,000.00 | 2023-10-13 | 2026-10-20 | 否 |
天富集团 | 9,000.00 | 2023-10-13 | 2026-10-20 | 否 |
天富集团 | 17,000.00 | 2023-11-9 | 2024-11-8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11-9 | 2024-11-8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11-10 | 2028-11-13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11-10 | 2028-11-14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11-21 | 2024-11-20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 | 2023-12-5 | 2026-12-4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12-28 | 2025-1-1 | 否 |
国际经贸 | 5,000.00 | 2023-2-21 | 2024-2-20 | 否 |
国际经贸 | 12,000.00 | 2023-12-29 | 2024-12-28 | 否 |
天富易通 | 12,000.00 | 2021-8-30 | 2024-8-30 | 否 |
天富易通 | 8,000.00 | 2023-5-23 | 2026-5-23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天富集团 | 44,800.00 | 2012-7-19 | 2027-7-18 | 否 |
天富集团 | 15,700.00 | 2014-10-14 | 2029-10-9 | 否 |
天富集团 | 11,020.00 | 2018-9-27 | 2028-9-27 | 否 |
天富集团 | 10,400.00 | 2018-10-16 | 2028-10-16 | 否 |
天富集团 | 8,050.00 | 2018-10-30 | 2030-10-30 | 否 |
天富集团 | 7,920.00 | 2018-10-30 | 2030-10-30 | 否 |
天富集团 | 28,000.00 | 2018-11-30 | 2031-11-27 | 否 |
天富集团 | 18,180.00 | 2018-12-26 | 2030-12-26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0 | 2019-2-15 | 2024-2-15 | 否 |
天富集团 | 7,100.00 | 2019-9-24 | 2029-9-24 | 否 |
天富集团 | 10,550.00 | 2019-9-24 | 2029-9-24 | 否 |
天富集团 | 4,517.00 | 2019-9-25 | 2029-9-17 | 否 |
天富集团 | 60,000.00 | 2021-1-21 | 2026-1-15 | 否 |
天富集团 | 40,700.00 | 2021-2-26 | 2028-2-25 | 否 |
天富集团 | 12,404.00 | 2021-3-29 | 2036-3-10 | 否 |
天富集团 | 13,606.00 | 2021-4-29 | 2036-3-10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21-5-28 | 2024-4-28 | 否 |
天富集团 | 6,748.00 | 2021-7-30 | 2029-3-10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1-9-15 | 2024-9-14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21-10-28 | 2024-10-28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1-11-17 | 2024-11-17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2-4-29 | 2024-4-17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 | 2022-9-19 | 2025-9-19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2-9-30 | 2030-9-21 | 否 |
天富集团 | 5,700.00 | 2022-12-12 | 2029-12-12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1-3 | 2024-1-3 | 否 |
天富集团 | 9,000.00 | 2023-1-6 | 2026-1-5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1-30 | 2026-1-29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23-3-9 | 2024-3-9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3-24 | 2024-3-24 | 否 |
天富集团 | 3,450.00 | 2023-4-20 | 2031-4-19 | 否 |
天富集团 | 14,000.00 | 2023-5-11 | 2024-5-10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6-1 | 2024-5-12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6-8 | 2024-6-8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23-6-13 | 2025-6-12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6-19 | 2024-6-9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7-6 | 2026-7-5 | 否 |
天富集团 | 12,000.00 | 2023-7-11 | 2024-7-10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 | 2023-7-13 | 2024-7-13 | 否 |
天富集团 | 30,000.00 | 2023-7-17 | 2025-7-17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7-27 | 2024-7-17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8-1 | 2024-7-31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8-11 | 2024-8-10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8-17 | 2024-8-16 | 否 |
天富集团 | 12,000.00 | 2023-9-11 | 2024-9-10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9-18 | 2024-9-12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9-19 | 2025-9-18 | 否 |
天富集团 | 7,000.00 | 2023-9-22 | 2024-9-22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9-26 | 2024-9-25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10-24 | 2024-10-24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23-11-6 | 2024-11-5 | 否 |
天富集团 | 15,000.00 | 2023-11-7 | 2024-11-7 | 否 |
天富集团 | 10,000.00 | 2023-11-30 | 2026-11-30 | 否 |
天富集团 | 42,800.00 | 2023-11-30 | 2026-11-30 | 否 |
国际经贸 | 2,000.00 | 2023-3-24 | 2024-3-24 | 否 |
国际经贸 | 8,000.00 | 2023-4-18 | 2024-4-18 | 否 |
国际经贸 | 20,000.00 | 2023-6-21 | 2024-6-10 | 否 |
天富智盛 | 50,000.00 | 2021-1-31 | 2024-1-30 | 否 |
天富智盛 | 20,000.00 | 2023-4-17 | 2024-4-16 | 否 |
天富集团 | 5,000.00 | 2019-5-29 | 2024-2-20 | 否 |
天富集团 | 20,000.00 | 2019-7-9 | 2024-7-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25.94 | 346.6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天富现代 | 87,200,876.35 | 11,357,164.40 | ||
应收账款 | 天富集团 | 14,347,573.83 | 6,161,767.34 | 9,632,722.38 | 1,904,827.18 |
应收账款 | 天富养老 | 13,316,386.66 | 3,721,671.42 | 12,973,154.08 | 779,420.24 |
应收账款 | 玛石铁路 | 6,013,690.93 | 254,980.50 | ||
应收账款 | 天富信息 | 4,020,664.64 | 883,498.91 | 3,418,151.37 | 182,986.24 |
应收账款 | 首创水务 | 3,760,999.81 | 159,466.39 | 6,256,055.16 | 125,121.10 |
应收账款 | 城市管廊 | 1,195,251.62 | 174,387.21 | 1,195,251.62 | 23,905.03 |
应收账款 | 蓝光半导体 | 768,567.83 | 32,587.28 | 320,767.51 | 6,415.35 |
应收账款 | 天富房地产 | 536,651.65 | 137,459.13 | 1,521,646.79 | 49,314.43 |
应收账款 | 蓝玉光电 | 504,641.80 | 73,627.24 | ||
应收账款 | 金盾保安 | 497,787.35 | 21,106.18 | 2,393.81 | 47.88 |
应收账款 | 立城建材 | 448,353.18 | 19,010.17 | ||
应收账款 | 交通公司 | 153,317.33 | 6,500.65 | 253,920.13 | 5,078.40 |
应收账款 | 赛德消防 | 24,811.99 | 1,052.03 | 58,979.38 | 1,179.59 |
应收账款 | 交银村镇 | 10,376.34 | 439.96 | ||
应收账款 | 天富科技 | 4,090.80 | 173.45 | ||
应收账款 | 天富环保 | 432,087.03 | 8,641.74 | ||
应收账款 | 国民村镇 | 35,248.25 | 1,376.52 |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集团 | 422,409.38 | 58,247.28 | 559,877.75 | 24,999.32 |
其他应收款 | 玛石铁路 | 266,000.00 | 123,184.60 | 266,000.00 | 26,600.00 |
其他应收款 | 交通公司 | 34,188.99 | 1,449.61 | 200,000.00 | 1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文化发展 | 26,386.17 | 7,530.61 | 26,386.17 | 1,583.17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养老 | 12,318.82 | 522.32 | 9,897.29 | 197.95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信息 | 10,000.00 | 4,631.00 | 10,000.00 | 1,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房地产 | 73,211.22 | 68,383.81 | 2,236,090.41 | 709,964.34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环保 | 750.00 | 31.80 | 50,578.28 | 1,011.57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智盛 | 599.64 | 25.42 | 4,427.30 | 88.55 |
其他应收款 | 新疆大白杨 | 400.00 | 16.96 | 867.80 | 17.36 |
其他应收款 | 利华绿原 | 1,395,068.96 | 71,664.29 | ||
其他应收款 | 天富远大 | 21,038.14 | 420.76 | ||
其他应收款 | 富桥物流 | 2,939.50 | 58.79 | ||
预付款项 | 天富信息 | 3,602,482.00 | |||
预付款项 | 天富易通 | 6,262.40 | |||
合同资产 | 天富集团 | 49,500.00 | 247.50 | 49,500.00 | 247.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富易通 | 36,213,344.11 | 947,201.32 |
应付账款 | 天富环保 | 7,243,523.60 | |
应付账款 | 立城建材 | 3,382,292.72 | 5,026,943.90 |
应付账款 | 天富信息 | 3,363,258.14 | 11,239,057.85 |
应付账款 | 天富现代 | 1,541,450.00 | |
应付账款 | 天富远大 | 714,910.00 | 405,310.00 |
应付账款 | 天富集团 | 370,197.29 | 4,400.00 |
应付账款 | 文化发展 | 277,300.00 | 277,300.00 |
应付账款 | 交通公司 | 41,200.00 | |
应付账款 | 国际经贸 | 2,436.00 | 399,964.86 |
应付账款 | 天富汇智 | 800.00 | |
应付账款 | 赛德消防 | 697,855.68 | |
应付账款 | 城市管廊 | 577,495.11 | |
应付账款 | 天富房地产 | 348,753.60 |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集团 | 23,813,999.32 | 24,775,307.32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信息 | 3,998,932.30 | 409,863.68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现代 | 461,084.16 | |
其他应付款 | 国际经贸 | 387,380.00 | 6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饭店 | 236,582.21 | 22,398.95 |
其他应付款 | 蓝光半导体 | 170,000.00 | 1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易通 | 18,148.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远大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富房地产 | 294,983.35 | |
合同负债 | 天宁金一 | 30,314,324.44 | 4,641,747.58 |
合同负债 | 玛石铁路 | 12,726,560.97 | 7,221,973.81 |
合同负债 | 天富集团 | 9,973,322.58 | 4,117,055.04 |
合同负债 | 天富房地产 | 6,852,725.77 | 2,800,005.99 |
合同负债 | 天富养老 | 6,551,045.20 | 6,039,557.01 |
合同负债 | 天富信息 | 64,438.52 | 7,657,936.30 |
合同负债 | 富恒物流 | 41,409.81 | 125.40 |
合同负债 | 蓝玉光电 | 26,548.67 | |
合同负债 | 天富科技 | 22,805.56 | 25,770.28 |
合同负债 | 天富现代 | 19,911.90 | |
合同负债 | 赛德消防 | 9,211.80 | 9,210.03 |
合同负债 | 天富环保 | 6,089.15 | 21,238.94 |
合同负债 | 金盾保安 | 2,293,577.98 | |
合同负债 | 立城建材 | 1,912,364.95 | |
合同负债 | 首创水务 | 356,819.07 | |
合同负债 | 国际经贸 | 47,687.69 | |
长期应付款 | 天富集团 | 216,640,000.00 | 222,89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天富集团 | 6,25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情况详见财务报告“十四、5”。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中新建电力集团共同投资设立五家新公司,详见下述说明。 | 0 |
根据公司2024年2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共同投资14.89亿元设立五家新公司,公司名称分别为新疆兵融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天昊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天汇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55%,注册资本共计8.19亿元。截止报告日上述五家公司已全部注册设立。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17,887,151.9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17,887,151.91 |
注:2024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17,887,151.91元,该项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根据本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系统确定,分为电力、水及热力供应、天然气销售、工程施工、其他四个主要经营分部。经营分部的资料列示如下:
项目 | 电力、热力及水供应 | 天然气销售 | 工程施工 | 其他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一、对外交易收入 | 7,308,498,869.14 | 7,037,596,265.56 | 704,137,478.99 | 481,578,308.28 | 1,398,113,617.39 | 621,877,130.86 | 97,076,941.15 | 1,590,484.22 |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 | 2,186,962,193.22 | 1,941,688,482.06 | 5,175,305.77 | 2,864,253.35 | 355,578,836.88 | 133,980,655.31 | 3,592,555.29 | 1,872,011.92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8,409.02 | -13,930,059.39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22,614.70 | -8,480,307.66 | -356,107.79 | -628.17 | 5,647,894.39 | -2,777,804.02 | ||
五、信用减值损失 | -167,354,866.89 | -60,242,443.95 | 1,634,405.27 | -423,845.86 | -31,377,335.64 | -9,802,375.53 | 11,666,944.81 | 6,930,814.37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1,140,142,487.90 | 1,156,693,707.68 | 71,037,723.41 | 56,325,332.71 | 657,486.17 | 1,040,166.86 | 844,763.20 | 1,155,674.96 |
七、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388,304,195.25 | -298,625,319.52 | 41,960,726.02 | 26,123,921.09 | 8,638,547.00 | 3,726,571.28 | 49,121,942.71 | 7,150,517.48 |
八、所得税费用 | -15,091,179.28 | -848,781.13 | 7,949,660.77 | 8,970,585.92 | 3,111,767.52 | 2,930,810.90 | 137,142.70 | 185,953.85 |
九、净利润(净亏损) | 403,395,374.53 | -297,776,538.39 | 34,011,065.25 | 17,153,335.17 | 5,526,779.48 | 795,760.38 | 48,984,800.01 | 6,964,563.63 |
十、资产总额 | 26,363,026,625.37 | 22,872,781,345.34 | 1,252,322,345.17 | 1,051,977,230.01 | 1,481,701,967.83 | 1,552,884,732.03 | 8,799,716.44 | 9,907,148.16 |
十一、负债总额 | 16,906,308,015.94 | 15,332,553,275.17 | 779,427,545.10 | 703,871,363.84 | 1,320,737,120.58 | 1,399,144,760.50 | 63,779,004.38 | 78,574,425.85 |
十二、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 167,332,252.19 | 68,722,751.61 | -1,278,297.48 | 424,474.03 | 25,729,441.25 | 12,580,179.55 | -11,666,944.81 | -6,930,814.37 |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774,758.64 | 11,288,330.87 | ||||||
3.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2,563,286,929.22 | 385,908,019.57 | 445,038,294.99 | 123,153,333.74 | 503,769.66 | 191,543.36 | 172,866.31 | 5,388,995.58 |
接上表:
项目 | 不可分配项目 | 抵销 | 合计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一、对外交易收入 | 9,507,826,906.67 | 8,142,642,188.92 | ||||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 | -2,551,308,891.16 | -2,080,405,402.64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027,827.31 | -5,538,494.89 | 8,809,418.29 | -19,468,554.28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5,314,401.30 | -11,258,739.85 | ||||
五、信用减值损失 | -8,761,577.53 | 16,188,354.52 | -194,192,429.98 | -47,349,496.45 |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8,973,658.34 | -7,619,080.77 | 1,203,708,802.34 | 1,207,595,801.44 | ||
七、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6,795,958.21 | -20,052,326.00 | -19,445,540.91 | 17,761,456.87 | 475,375,828.28 | -263,915,178.80 |
八、所得税费用 | -697,229.85 | 740,540.71 | -4,589,838.14 | 11,979,110.25 | ||
九、净利润(净亏损) | 6,795,958.21 | -20,052,326.00 | -18,748,311.06 | 17,020,916.16 | 479,965,666.42 | -275,894,289.05 |
十、资产总额 | 638,504,655.21 | 629,817,990.32 | -6,258,462,311.06 | -4,280,475,090.07 | 23,485,892,998.96 | 21,836,893,355.79 |
十一、负债总额 | -3,103,387,450.19 | -1,860,347,401.16 | 15,966,864,235.81 | 15,653,796,424.20 | ||
十二、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 8,761,577.53 | -16,188,354.52 | 188,878,028.68 | 58,608,236.30 | ||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638,504,655.21 | 629,817,990.32 | 640,279,413.85 | 641,106,321.19 | ||
3.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5,178,583.72 | -19,276,682.11 | 3,003,823,276.46 | 495,365,210.14 |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22,957,350.48 | 1,082,832,497.76 |
1年以内小计 | 922,957,350.48 | 1,082,832,497.76 |
1至2年 | 533,134,063.62 | 27,360,296.86 |
2至3年 | 16,714,691.41 | 9,155,488.88 |
3至4年 | 7,225,885.72 | 10,702,571.12 |
4至5年 | 7,541,453.88 | 12,861,115.93 |
5年以上 | 47,141,087.08 | 41,342,470.14 |
合计 | 1,534,714,532.19 | 1,184,254,440.6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5,291,103.24 | 62.25 | 174,208,711.02 | 18.24 | 781,082,392.22 | 40,481,018.50 | 3.42 | 40,481,018.5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9,423,428.95 | 37.75 | 75,584,901.61 | 13.04 | 503,838,527.34 | 1,143,773,422.19 | 96.58 | 49,973,195.61 | 4.37 | 1,093,800,226.5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78,751,643.45 | 37.71 | 75,584,901.61 | 13.06 | 503,166,741.84 | 1,140,085,523.32 | 96.27 | 49,973,195.61 | 4.38 | 1,090,112,327.71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671,785.50 | 0.04 | 671,785.50 | 3,687,898.87 | 0.31 | 3,687,898.87 | ||||
合计 | 1,534,714,532.19 | 100.00 | 249,793,612.63 | 1,284,920,919.56 | 1,184,254,440.69 | 100.00 | 90,454,214.11 | 1,093,800,226.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电费(48家) | 949,447,463.52 | 168,365,071.30 | 17.73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应收热费(10家) | 5,111,944.84 | 5,111,944.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材料款(7家) | 731,694.88 | 731,694.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55,291,103.24 | 174,208,711.02 | 18.2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40,038,004.47 | 14,417,611.38 | 4.24 |
1-2年(含2年) | 194,384,776.98 | 28,360,738.97 | 14.59 |
2-3年(含3年) | 8,194,672.44 | 2,338,759.51 | 28.54 |
3-4年(含4年) | 6,962,277.42 | 3,224,230.68 | 46.31 |
4-5年(含5年) | 5,334,304.50 | 3,405,953.43 | 63.85 |
5年以上 | 23,837,607.64 | 23,837,607.64 | 100.00 |
合计 | 578,751,643.45 | 75,584,901.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关联方组合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71,785.50 | ||
合计 | 671,785.5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认定 | 40,481,018.50 | 139,912,506.15 | 6,184,813.63 | 174,208,711.02 | ||
账龄组合 | 49,973,195.61 | 25,611,706.00 | 75,584,901.61 | |||
合计 | 90,454,214.11 | 165,524,212.15 | 6,184,813.63 | 249,793,612.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 359,842,315.69 | 359,842,315.69 | 23.05 | 42,029,742.71 | |
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 | 182,801,869.17 | 182,801,869.17 | 11.71 | 23,333,829.70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1,548,340.95 | 121,548,340.95 | 7.79 | 10,970,663.21 | |
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 | 115,024,490.13 | 115,024,490.13 | 7.37 | 13,443,611.50 | |
石河子市财政局 | 112,481,400.00 | 112,481,400.00 | 7.21 | 37,938,973.89 | |
合计 | 891,698,415.94 | 891,698,415.94 | 57.13 | 127,716,821.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54,859,248.66 | 766,974,694.22 |
合计 | 1,954,859,248.66 | 766,974,694.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94,902,262.45 | 428,330,614.50 |
1年以内小计 | 1,494,902,262.45 | 428,330,614.50 |
1至2年 | 190,272,065.88 | 46,520,926.42 |
2至3年 | 40,311,696.90 | 25,563,796.58 |
3至4年 | 15,824,393.54 | 96,036,466.27 |
4至5年 | 96,008,466.27 | 364,218,599.33 |
5年以上 | 399,747,471.03 | 95,924,527.10 |
合计 | 2,237,066,356.07 | 1,056,594,930.2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54,160,374.69 | 69,053,801.75 |
备用金 | 268,575.39 | 1,332,623.04 |
往来款 | 2,182,637,405.99 | 986,208,505.41 |
合计 | 2,237,066,356.07 | 1,056,594,930.2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897,962.36 | 282,722,273.62 | 289,620,235.9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11,273.69 | -8,120,550.13 | -6,409,276.44 | |
本期转回 | 1,003,852.13 | 1,003,852.1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609,236.05 | 273,597,871.36 | 282,207,107.4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89,620,235.98 | -6,409,276.44 | 1,003,852.13 | 282,207,107.41 | ||
合计 | 289,620,235.98 | -6,409,276.44 | 1,003,852.13 | 282,207,107.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绿能光伏 | 1,680,586,241.97 | 75.12 | 往来款 | 注1 | |
南热电 | 309,126,428.02 | 13.82 | 往来款 | 注2 | 141,677,799.51 |
玛纳斯水利 | 76,469,951.21 | 3.42 | 往来款 | 注3 | 48,448,503.32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51,500,000.00 | 2.30 | 保证金 | 注4 | 24,408,350.00 |
天富生化 | 40,913,736.16 | 1.83 | 往来款 | 注5 | 40,913,736.16 |
合计 | 2,158,596,357.36 | 96.49 | 255,448,388.99 |
注1:1年以内为1,492,792,928.11元,1-2年(含2年)为187,793,313.86元。注2:2-3年(含3年)为4,150,443.60元,4-5年(含5年)为25,459,231.61元,5年以上为279,516,752.81元。
注3:4-5年(含5年)为41,691,571.20元,5年以上为34,778,380.01元。注4:2-3年(含3年)为24,000,000.00元,4-5年(含5年)为27,500,000.00元。注5:4-5年(含5年)为804,808.57元,5年以上为40,108,927.59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55,882,292.01 | 311,822,100.00 | 3,144,060,192.01 | 2,739,683,431.11 | 311,822,100.00 | 2,427,861,331.1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82,374,858.74 | 582,374,858.74 | 574,015,528.34 | 574,015,528.34 | ||
合计 | 4,038,257,150.75 | 311,822,100.00 | 3,726,435,050.75 | 3,313,698,959.45 | 311,822,100.00 | 3,001,876,859.4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热电 | 252,322,100.00 | 252,322,100.00 | 252,322,100.00 | |||
玛纳斯水利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金阳新能源 | 160,369,612.38 | 160,369,612.38 | ||||
天富农电 | 639,606,989.41 | 639,606,989.41 | ||||
天富伟业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
天源燃气 | 136,129,962.12 | 136,129,962.12 |
特种纤维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天富生化 | 7,500,000.00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天富售电 | 600,000,000.00 | 716,198,860.90 | 1,316,198,860.90 | |||
天富检测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肯斯瓦特 | 318,000,000.00 | 318,000,000.00 | ||||
泽众水务 | 506,754,767.20 | 506,754,767.20 | ||||
绿能光伏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2,739,683,431.11 | 716,198,860.90 | 3,455,882,292.01 | 311,822,1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赛德消防 | 5,804,742.13 | 2,250.47 | 5,806,992.60 | ||||||||
天科合达 | 568,210,786.21 | 8,357,079.93 | 576,567,866.14 | ||||||||
小计 | 574,015,528.34 | 8,359,330.40 | 582,374,858.74 | ||||||||
合计 | 574,015,528.34 | 8,359,330.40 | 582,374,858.7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13,106,165.42 | 5,960,656,003.38 | 6,720,343,536.97 | 6,149,726,834.81 |
其他业务 | 59,023,118.76 | 42,700,481.37 | 91,997,487.07 | 71,077,011.85 |
合计 | 7,072,129,284.18 | 6,003,356,484.75 | 6,812,341,024.04 | 6,220,803,846.6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59,330.40 | -6,505,200.49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贴现利息 | -2,277,630.75 | -14,513,831.11 |
合计 | 6,081,699.65 | -21,019,031.6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26,463.0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82,901.3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979,616.2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387,988.66 |
债务重组损益 | 45,761.6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49,082.7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4,986.7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55,887.02 |
合计 | 21,752,774.4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递延收益的摊销 | 46,378,132.10 | 本公司将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目 | 涉及金额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50,948,616.46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8,446,006.82 |
差异 | 42,502,609.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7 | 0.3406 | 0.34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4 | 0.3234 | 0.32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