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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十九家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负极材料及石墨化事业部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紫宸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紫宸天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膜材料及涂覆事业部公司: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江苏卓立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自动化装备事业部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超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嘉拓日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嘉拓光伏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KATOP Automation Co.,Limited、KATOP Automation Europe GmbH;

其他公司:上海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香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庐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UTAILAI (SINGAPORE) PTE. LTD.。

以上除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是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超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HongKong KATOP Automation Co.,Limited是嘉拓智能全资子公司,东莞嘉拓日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嘉拓智能控股子公司,无锡嘉拓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是嘉拓日晟全资子公司,KATOP AutomationEurope GmbH是HongKong KATOP Automation Co.,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其余主体均是集团全资子公

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性的评价,具体如下:

(1)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环境保护;

(2)风险评估:包括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内外部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工作;

(3)控制活动:包括交易审批授权控制、资金支付控制、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管理、预算控制、财务管理、销售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信用管理、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投融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

(4)信息与沟通:指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以确保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及时性,对外信息披露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内部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以监事会和审计部门作为对公司进行监督稽核的机构。按照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专门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对子公司管控、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资金管理:财务部对公司的资金业务实行集中管控,财务资金部负责资金核算、资金融资、资金预测分析。公司持续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加强资金营运的管理,结合年度资金计划和预算,将资金合理安排到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业务中,并对审批、复核、收支、记账、对账、印章保管等关键环节实施有效控制,保障资金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外投资管理: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各项决策程序,针对投资决策和后续日常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权限、后续日常管理、转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和处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投后管理,以降低对外投资风险,确保相关营运与投资资金的安全。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鉴于公司部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存在进出口业务,其交易的定价以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公司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范围和决策审批权限,确定了交易原则和操作流程,识别了操作风险的关键控制环节并制定应对措施,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投资项目管理:为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公司持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预结算管理,强化各工程项目建设事前、事后控制,加强各类工程相关类文件、合同等审核,确保项目实施的控制区间、计价方式、评议标方式、合同形式、材料控制等各方面的内容完整及实施合理。同时,强化工程项目现场

过程管控,形成重大投资项目工程检查常态化,避免各类实施风险。对外担保管理: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统一管理,对审查对外担保对象、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重点强调了担保风险管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为对外担保的审批和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落实审批,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在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基础上,重视内外部的人文环境建设,注重员工职业道德的培养,定期开展商业道德培训;同时为建设阳光透明的营商环境,公司与所有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并向我们的客户、供应商、内部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布反舞弊举报邮箱。对子公司管控: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实施统一决策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任命、子公司管理人员权限、决策报审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由公司统一垂直管理,及委派、推荐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且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采购管理:为了加强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定期开展合格供方评审,完善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与流程,严格规范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采购实施、采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和发票入账、付款等采购业务流程,为公司持续稳定生产提供保障。公司建立了线上SRM招投标系统,目前公司所有应招标项目均已实施线上招标,对采购业务进行规范有效控制,提高效率,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2023年公司颁布了供应商评级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保证供应商资质、保障标的物质量,防范因供应商不合格而导致的各种风险。财务管理: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基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预算管理规定、成本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存货管理制度、信用管理、费用发票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基建、纳税管理等完善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会计科目设置合理,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信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降低财务信息管理风险,规范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设立了相应职责部门对合同事务进行管理,明确了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包括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等业务流程的管控措施,以信息化手段辅助进行合同审批与用印流程,并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达成风控闭环,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类合同的签署严格按照权限审批表的流程进行审批,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的、超出一定金额的合同需报总部审批后方可签署。法律事务部与审计部定期开展合同专项检查,尽可能将风险规避在事前。信用管理: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规定、信用管理操作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信用额度、账期、客户持续评估、发货控制等控制点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对事前评估客户和保证合同签订风险、事中专人动态持续监控、事后法务大力介入的控制,保证降低信用风险,每月定期召开应收款会议,将收款责任落实至人,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关联交易的提出与审查、关联交易执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程序等制度,保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信息披露管理: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证券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原则、披露范围、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办法、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披露工作的部门及人员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相关成员的责任、内幕信息的管理等进行了明确与规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结合本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

说明: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其二是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3)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5)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已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6)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要缺陷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务制度或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以来,在面临行业需求增速放缓的挑战下,公司全体团结一心,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抓住全球产业变局的机会,加速拓展国际市场。公司不断优化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加以贯彻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合法合规,能够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在2024年,公司将继续遵循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内部控制工作,不断

优化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和推动制度建设,增强审计、内控和各单位之间的协同,提升工作效率,在公司治理、内控规范、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梁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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