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58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5
议案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
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1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 32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8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1
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43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4
议案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5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 47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2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4
议案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56
听取事项: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竞晖) ...... 58
听取事项: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 ...... 64
听取事项: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军) ...... 70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小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本次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 14点30分
二、会议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3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须知;
3.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推选2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1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5.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六:《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听取事项:《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股东发言及大会讨论;
7.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8.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2.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保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4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769.77万元,同比增长25.16%;其中,烟标业务营业收入56,094.44万元,同比增长21.82%;酒标业务营业收入12,338.79万元,同比增长13.11%;澳洲医用大麻相关业务营业收入8,107.84万元,同比增长109.48%。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5.24万元,同比增长165.1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57.51万元,同比增长14.3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0,850.93万元,同比增长8.43%,净资产为120,140.53万元,同比增长1.64%。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具体会议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一)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1 | 2023-01-0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2023-02-0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 | 2023-03-3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方案》
8、《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调整方案
的议案》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10、《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1、《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
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2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1、《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23、《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27、《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议案》
2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方案》 8、《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10、《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1、《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1、《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3、《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7、《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4 | 2023-04-2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
5 | 2023-07-1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6 | 2023-08-1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2023-09-2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8 | 2023-10-1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9 | 2023-11-0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 | 2023-12-0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
(二)2023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26项。
序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1 | 2023-01-09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 | 2023-04-20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6、《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
7、《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
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1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 | 2023-12-25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93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公司还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情况、外部审计等工作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政策与方案进行了审查。同时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认真研究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守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相关程序。
三、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管理层领导下,通过全力外拓市场、降本增效确保生产经营稳定,从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及人才储备等多方面激发企业潜能,在“以变应变”中不断探索新路径、激发新动能,深耕主业领域做优做强做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二)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三)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继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共审议议案38项。监事会2023年会议情况如下:
序 号 | 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1 | 2023年1月09日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2 | 2023年2 月03日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 | 2023年03月3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制度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4 | 2023年04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5 | 2023年07月1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6 | 2023年08月1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构成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督导决策的贯彻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经营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
7 | 2023年9月2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8 | 2023年10月1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9 | 2023年11月0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 | 2023年12月0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善的档案。公司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展望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有效的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效核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四: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编制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2024]0011000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一部分 2023年度财务决算
一、基本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单位:元;%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同比变动 |
资产总额 | 1,908,509,325.51 | 1,759,999,718.05 | 8.44 |
流动资产 | 765,179,311.66 | 892,522,583.51 | -14.27 |
货币资金 | 178,893,448.06 | 283,114,828.74 | -36.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794,071.57 | 202,448,201.56 | -85.78 |
应收票据 | 2,767,609.15 | 3,753,741.00 | -26.27 |
应收账款 | 281,968,554.96 | 168,641,151.74 | 67.20 |
应收款项融资 | 23,500,000.00 | 5,389,372.90 | 336.04 |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 | 22,297,331.97 | 20,293,526.48 | 9.87 |
其他应收款 | 11,108,225.01 | 6,906,278.33 | 60.84 |
存 货 | 182,777,277.44 | 195,891,199.27 | -6.69 |
其他流动资产 | 33,072,793.50 | 6,084,283.49 | 443.58 |
非流动资产 | 1,143,330,013.85 | 867,477,134.54 | 31.80 |
长期股权投资 | 49,413,903.67 | 50,283,474.42 | -1.7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9,726,643.50 | 158,692,642.84 | 13.25 |
固定资产 | 468,116,916.05 | 329,076,867.55 | 42.25 |
在建工程 | 213,660,039.75 | 134,272,037.77 | 59.12 |
使用权资产 | 1,786,538.42 | 2,940,650.06 | -39.25 |
无形资产 | 64,509,898.55 | 31,856,366.04 | 102.50 |
商誉 | 135,866,230.88 | 133,430,961.13 | 1.83 |
长期待摊费用 | 7,427,737.04 | 10,618,552.67 | -30.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73,091.04 | 10,756,297.61 | -37.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49,014.95 | 5,549,284.45 | 9.01 |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7,889.3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6.81 %,原因主要系缴纳税金、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879.4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5.78 %,原因系证券投资投入减少;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196.8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7.20%,原因系因订单增加,到期未结算的货款增加;
(4)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2,350.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36.04%,原因系客户以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110.8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0.84%,原因系供货保证金等增加;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307.2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43.58%,原因系可抵扣税金增加;
(7)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1,000.00万元,系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期末余额46,811.6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25%,原因系澳洲医用大麻温室项目、永吉盛珑生产基地项目等竣工转固;
(9)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1,366.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9.12%,原因系子公司黔南永吉在建工程增加;
(10)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期末余额6,450.9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2.50%,原因系子公司黔南永吉土地使用权增加。
2、债务结构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同比变动 |
负债总额 | 707,104,021.83 | 578,034,230.44 | 22.33 |
流动负债 | 347,558,181.07 | 312,624,543.15 | 11.17 |
应付票据 | 53,148,964.48 | 83,980,140.58 | -36.71 |
应付账款 | 177,850,124.60 | 152,691,286.30 | 16.48 |
合同负债 | 2,191,904.44 | 1,403,040.62 | 56.23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51,789.01 | 20,628,995.49 | 3.02 |
应交税费 | 14,335,770.28 | 35,912,219.20 | -60.0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734,027.61 | 16,558,320.22 | 139.96 |
其他应付款 | 19,000,713.59 | 1,268,145.46 | 1,398.31 |
其他流动负债 | 44,887.06 | 182,395.28 | -75.39 |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000.00万元,系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2)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期末余额5,314.9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6.71%,原因系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减少;
(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433.5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0.08%,原因系缴纳税金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900.0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98.31%,原因系因股权激励导致回购义务增加;
(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973.4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9.96%,原因系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6)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7,475.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8.27%,原因系新增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贷款;
(7)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期末余额2,457.35万元,原因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增加。
3、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同比变动 |
所有者权益 | 1,201,405,303.68 | 1,181,965,487.61 | 1.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71,261,630.02 | 1,053,950,825.43 | 1.64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 359,545,840.76 | 273,206,909.29 | 31.60 |
长期借款 | 174,750,012.91 | 98,025,073.69 | 78.27 |
应付债券 | 126,927,481.15 | 129,512,869.13 | -2.00 |
租赁负债 | 1,313,651.46 | 2,139,160.82 | -38.59 |
长期应付款 | 27,168,290.54 | 27,168,290.54 | 0.00 |
递延收益 | 24,573,483.31 | 4,176,433.33 | 488.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12,921.39 | 4,387,859.78 | 9.69 |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 14,195,746.60 | 14,982,840.79 | -5.25 |
股本 | 419,979,443.00 | 419,078,858.00 | 0.21 |
资本公积 | 110,196,577.94 | 105,778,358.84 | 4.18 |
减:库存股 | 17,056,869.80 | 30,009,597.80 | -43.16 |
其他综合收益 | 14,917,246.64 | 10,470,469.10 | 42.47 |
盈余公积 | 132,513,913.85 | 126,137,621.68 | 5.06 |
未分配利润 | 396,515,571.79 | 407,512,274.82 | -2.70 |
(1)报告期末库存股期末余额1,705.69万元,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
(2)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1,491.72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47%,原因系澳元汇率波动所致。
4、营业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 817,697,733.09 | 653,342,927.53 | 25.16 |
营业成本 | 536,648,771.16 | 437,648,630.67 | 22.62 |
税金及附加 | 8,096,332.24 | 7,338,624.07 | 10.32 |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累计实现81,769.77万元,增长25.16%,系因报告期内烟标、酒盒、医药大麻等主要产品均实现不同幅度增长;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53,664.88万元,较上年增加22.62%,原因系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5、期间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销售费用 | 12,677,307.19 | 10,918,693.71 | 16.11 |
管理费用 | 92,464,142.31 | 69,526,453.54 | 32.99 |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 46,618,487.99 | 35,247,549.52 | 32.26 |
财务费用 | 11,214,178.14 | 4,815,550.49 | 132.87 |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26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11%,原因系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9,246.41万元,较上年增加32.99%,原因系股权激励费用、人员薪酬等较上年增加;
(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4,661.85万元,较上年增加32.26%,原因系新产品研发打样投入材料等较上年增加;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1,121.42万元,较上年增加132.87%,原因系利息支出较上年增加。
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坏账准备 | -7,380,252.33 | -1,319,292.62 | 不适用 |
7、盈利水平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利润 | 114,995,010.62 | 36,834,877.88 | 212.19 |
利润总额 | 114,606,431.91 | 37,153,419.66 | 208.47 |
净利润 | 102,281,364.62 | 32,774,630.50 | 212.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152,353.14 | 37,777,809.64 | 165.11 |
8、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03,809.30 | 100,231,271.98 | -68.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949,787.69 | -184,666,438.8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80,740.84 | 38,857,018.13 | -49.6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255,670.18 | -45,312,658.63 | 不适用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68.97%,主要原因系缴纳税金等较上年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771.67万元,主要原因系证券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子公司建设项目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49.61%,主要原因系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指标变动(%) |
流动比率(倍) | 2.20 | 2.85 | -22.75 |
速动比率(倍) | 1.58 | 2.13 | -25.80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3.63 | 4.01 | -9.49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83 | 2.47 | 14.75 |
资产负债率(%) | 37.05 | 32.84 | 4.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2 | 3.41 | 6.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9 | 7.48 | 1.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0911 | 164.76 |
三、其他事项
(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6,020.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6,020.03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56,297.61 | 186,374.14 | 10,942,671.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87,859.78 | 186,374.14 | 4,574,233.92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62,333.41 | 1,201,814.47 | 3,864,147.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37,893.96 | 1,201,814.47 | 9,639,708.43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财务预算
一、预算工作安排情况
2024年公司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编制而成。根据公司2024年预算工作部署安排,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下结合、横向协调、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审批下达”的编制程序,确定了包括预算目标确认、分解下达、执行监督、调整、分析、考评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司根据上年实际情况,认真研判2024年度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结合国内外经济环境及行业运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了2024年公司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预算落实的思路、措施及策略,对本年度销售计划、采购计划、生产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汇总。
二、2024年主要生产经营预算目标
公司根据财务指标测算,结合市场情况,2024年度的预算目标为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5-11亿元。
三、特别提示
2024年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受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
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529,258.03 |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0 | 22,663.72 | ||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393,031.33 | 关联方采购需求变化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 | |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71,409.35 | 公司采购需求变化 |
小计 | 24,200,000.00 | 4,216,362.43 |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 | 2,000,000.00 | 16.79 | 686,119.38 | 2,529,258.03 | 21.23 |
产品
产品 | 司 |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43 | 17,624.46 | 22,663.72 | 0.02 | 关联方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安排预计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1.09 | 28,927.43 | 271,409.35 | 3.01 | |
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54 | 0 | 0 | 0 | ||
小计 | 6,500,000.00 | / | 732,671.27 | 2,823,331.10 | /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3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3214599522P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年06月04日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455号 |
法定代表人 | 蔡雪飞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研究开发中西药制剂;生产销售(凭证经营):滴丸剂;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卫生用品、日化用品、消毒用品(凭许可证经营);研发开发医疗器械;生产销售:Ⅰ、Ⅱ类医疗器械(凭证经营)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28,702.41万元、净资产25,517.91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35,158.53万元、净利润10,837.50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公司大股东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2、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22MA6GX9BM7B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4月12日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栋1单元24层1-5、12号 |
法定代表人 | 念伟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食品(含酒类);软件开发;酒类产品开发及设计;包装设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酒类生产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3,966.02万元、净资产3,565.98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1,497.36万元、净利润-122.74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3、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622416959Q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1年04月03日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科新北街861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燕 |
注册资本 | 13,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纸包装印刷产品,商标设计与制作,开发新包装产品,商标印刷,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 |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39,818.85万元、净资产21,682.55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25,534.73万元、净利润2,068.27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联营企业 |
4、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30MACYJ6AE8A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住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平西路153号 |
法定代表人 | 卓超严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贵州瑆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状况 | 上年末总资产295.81万元、净资产291.48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6.05万元、净利润-8.52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公司子公司贵州永吉盛珑包装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基础,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有偿、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北京大华国际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表现,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月 ,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 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 年度上
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琳,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6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收取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2023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七: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2023年薪酬:
一、2023年度薪酬:
单位:万元
人员 | 职务 | 薪酬总额 | 备注 |
邓代兴 | 董事长 | 0.0001 | |
黄凯 | 董事 | 85.5720 | |
余根潇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85.5720 | |
吴天一 | 董事 | 18.0000 | |
李秀玉 | 总经理 | 83.2900 | |
黄革 | 副总经理 | 84.6370 | |
杨顺祥 | 副总经理 | 88.8000 | |
孔德新 | 副总经理 | 37.9900 | |
王忱 | 财务总监 | 83.8430 | |
弋才伟 | 监事 | 0 | |
赵明强 | 监事 | 12.2762 | |
蒲永宁 | 监事 | 18.2721 |
彭海三
彭海三 | 副总经理 | 77.9760 | |
合计 | - | 694.5434 |
二、2024年度薪酬
公司2024年度薪酬以2023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政策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八: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
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独立董事支付2023年津贴:
一、2023年度津贴
单位:万元
人员 | 职务 | 薪酬总额 | 备注 |
段竞晖 | 独立董事 | 6.00 | 独立董事津贴 |
王强 | 独立董事 | 6.00 | 独立董事津贴 |
薛军 | 独立董事 | 6.00 | 独立董事津贴 |
合计 | - | 18.00 | - |
二、2024年度津贴
公司2024年度津贴以2023年度的津贴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政策
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19,979,443股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17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税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84,291.44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52,353.1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比为33.53%。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分红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十: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公开发行了1,458,6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86.80万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8年4月13日止),并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吉转债”,债券代码“11364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永吉转债自2022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905,043股,公司的股本总数增加至419,979,44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41,908.33万元变更为41,997.9443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1,908.33万元变更为41,997.9443万股。、
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9、《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3、9、10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
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五)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十)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三)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十四)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十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7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名邓代兴先生、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吴天一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现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邓代兴,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至今担任贵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至今担任贵阳黄果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永吉新兴财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至今担任上海叁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黄凯,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997年任贵乌工贸联营彩印厂工人、车间主任、生产科科员;1997年-2007年任贵州永吉印务有限公司生产总调度长、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余根潇,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2011年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1年-2013年任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兼金融部总监;2015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4、吴天一:1985年3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新西兰Lumenworks Ltd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永吉股份董事长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澳大利亚Y CannabisHoldings Pty Ltd.、Pijen(No.22)PtyLtd和Tasmanian BotanicsPtyLtd三家永吉股份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埃延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堪纳比斯(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十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7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名薛军先生、胡北忠先生、崔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均无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通过。现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薛军: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7月-1997年6月任中国贵州航空工业总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人员;1995年3月-1997年6月任安顺理想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7月-2008年2月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年3月至今在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原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任高级合伙人、主任,并担任中国共产党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2021年3月至今任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起时任公司独立董事。
2、胡北忠: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2004年10月任贵州工业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主任;2004年11月-2005年3月任贵州大学审计处处长、副教授;2005年4月-2006年11月任贵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教授;2010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2年7月至今任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任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崔云: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副教授。2010年11月-2012年9月任贵州财经大学审计处科员;2016年7月-2017年2月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2017年3月-2019年7月从事贵州银行及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2019年8月至今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十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赵明强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同意提名蒲永宁先生、陈茜女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
蒲永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1984年-1997年任贵乌工贸联营彩印厂工人,1997年-2007年任贵州永吉印务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7年至今任公司生产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陈茜:女,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硕士。2011年9月-2013年6月四川川单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研发员,2018年10月至今永吉股份任职会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听取事项: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竞晖)2023年度,本人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段竞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4年5月任贵州省计划干部学院(现并入贵州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6月至今任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年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事姓名
事姓名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段竞晖 | 10 | 10 | 8 | 0 | 0 | 3 |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各次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 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 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 次数 | |
段竞晖 | 6 | 6 | 1 | 1 | 2 | 2 |
本人对提交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事前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故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3年度,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查阅内审部的工作资料,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通过现场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基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了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预计增加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生产经营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
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原业务副总经理孔德新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返聘手续,返聘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战略委员会之业务发展顾问。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海三先生为业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0名,首次授予350.32万股,预留授予70万股,合计授予420.3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
认为激励计划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4年,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段竞晖2024年3月28日
听取事项: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
2023年度,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3年7月-1996年9月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处审计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主任;1999年11月至今任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4月至今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5月至今贵阳百业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2024年2月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客观谨慎的思考,从专业角度与实际情况出发,均投出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强 | 10 | 10 | 9 | 0 | 0 | 3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公司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王强 | 6 | 6 | 3 | 3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
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等情况,通过现场办公、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通过现场以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及时准确地传递了会议文件材料,对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做出反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基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了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预计增加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原业务副总经理孔德新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返聘手续,返聘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战略委员会之业务发展顾问。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海三先生为业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0名,首次授予350.32万股,预留授予70万股,合计授予420.3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激励计划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岀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强2024年3月28日
听取事项: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军)
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薛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1993年7月-1997年6月任中国贵州航空工业总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人员;1995年3月-1997年6月任安顺理想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7月-2008年2月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年3月至今在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原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任高级合伙人、主任,并担任中国共产党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2021年3月至今任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起时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薛军 | 10 | 10 | 9 | 0 | 0 | 3 |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积极参加了各次应出席的会议,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审议,审议并通过了所有的议案,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薛军 | 1 | 1 | 3 | 3 |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质询,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3年度,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二)现场履职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
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通过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程序进行了审核,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
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状况,审计机构出具了相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调整,原业务副总经理孔德新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返聘手续。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海三先生为业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合计20名,首次授予350.32万股,预留授予70万股,合计授予420.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激励计划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谨慎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将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薛军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