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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时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独立董事尤佳女士及时任董事吴霖先生组成,其中戴新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位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审计工作、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1月3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期限进行了沟通与磋商,最终确定了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审计时限、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时间等。

(二)

2023年1月8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听取公司总经理关于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2、关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

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会计

报表的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四)

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年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年报审计的初步情况和管理意见。

(五)

2023年3月8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审议《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及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

2023年8月9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审查公司提交的与安徽皖维先进功能膜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相关方案及文件,并发表审查意见。

(七)

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审阅公司提交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保证审计工作有效实施;认真听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年度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保障了年报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参与发布业绩预告

报告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7月11日发布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

为保证公司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谨慎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负责人认真审核了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并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共同作出《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强化了信息披露履职责任,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公信力。报告期,公司业绩预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基本一致,未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工作认真、尽职,较好地履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

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提高公司内审的工作成效。

(六)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持续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加强内控执行情况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安全、健康、平稳地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章程及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各位委员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新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管理优化、改革变革等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科学决策。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职尽责,规范运作,发挥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认真审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更好发挥财务和会计监督职能;指导公司持续加强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制度执行有效性;加强外部审计师履职监督,进一步促进内外部审计协调运转,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为皖维高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特此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戴新民(签字):

毛献伟(签字):

尤 佳(签字):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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