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花园生物 |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健铭 |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骞 | 联系电话:010-851277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46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234.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761.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65%。 2、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2023年2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2号),同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注册申请。2023年3月21日,花园生物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顺利上市。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465.16万元,同比下降32,286.03万元,降幅为22.7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23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137.37万元,降幅为49.87%;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761.68万元,同比下降20,09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65%;主要是由于公司医药产品、维生素D3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2、保荐机构将持续花园生物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督促发行人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2023年度出台或修订的主要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 利润分配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郭鑫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4年2月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方健铭先生接替郭鑫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
方健铭 | 贺 骞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