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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成立日期:1982年成立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执业资质: 江苏省财政厅签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人。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项目合伙人:邓明勇,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尼电子(603595)、建研院(603183)、浙文影业(60159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方蕾,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尼电子(603595)、建研院(603183),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公证天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及审计项目组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就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关注事项、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 4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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