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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的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强化勤勉尽责意识,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1、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四、遵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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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年薪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所任岗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岗位价值及能力确定其年度奖励分配激励制度,整体薪酬分配遵守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重要性、工作量、承担责任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应与公司当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五、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实际发放金额将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工作责任及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相应调整和确认。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0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或书面协议的约定额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薪酬按照所任岗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4、绩效薪酬方案
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给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考核目标的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因此实际支付金额会有一定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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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规定
1、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盖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名盖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与会委员签字的2024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