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2023年末期现金红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5,851,703.6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575.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48,662,183.80元。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679,859.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9%。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
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