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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尚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金章罗先生、独立董事杭争女士和董事周祖伟先生组成,由金章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唐熙民先生、独立董事华烨先生和董事周祖伟先生组成,由唐熙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熙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题
2023年3月10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3月30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1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1月24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执行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根据财务审计工作,就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过硬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由于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中天运、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友好沟通,公司拟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管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后,协调各方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既定职责,有效的监督了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监督、审查、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而努力不懈。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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