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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尚节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公证天业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公证天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证天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中天运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认为中天运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天运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中天运、公证天业友好沟通,公司拟

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公证天业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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