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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前修改后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独立董事选任资格及程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权限,确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工作要求,保障独立董事履职。
第三章 独立董事 第十条至第二十五条删除 后续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第十一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第二十八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 (十)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 (十)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第十六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
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在会议决议或表决票上签字。事在会议决议或表决票上签字。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不超过30万元的捐赠与赞助;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30万元以内的捐赠与赞助; ┅┅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涉及以下事项,必须由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一) 对外担保; (二)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涉及以下事项,必须由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一) 对外担保; (二)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十六条 除《公司法》规定应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总经理外的其他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在其他时间应当回避。 所有列席人员都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事会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都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事会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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