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专业委员会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刘海峰,男,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律师。历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本人自2019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召开董事会12次。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形成独立意见,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12 | 11 | 1 | 0 | 0 | 否 | 4 | 4 |
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第十届董事会 | 1/1 | 3/3 |
第十一届董事会 | 1/1 | 0/0 |
出席率 | 100% | 100% |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各专业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草案、东莞物流公司投资建设3号泊位的议案以及公开挂牌转让武汉佳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就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关注重点、年度审计的重要事项及风险识别事项的说明,并提出相关交流意见。
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通过日常工作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按要求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推动公司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9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现场会议、公司调研活动以及电话沟通、专项材料
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现场工作时间要求。
2023年度,公司高度重视与董事的沟通,持续跟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或进展情况,定期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13项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2月16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4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25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0月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1月3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1月24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专业委员会会议,针对相关议案认真发表独立意见,并持续关注公司运作,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等情况,高度关注公司规范发展、重大投资交易项目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海峰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