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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4年3月2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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