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曹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曹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曹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后即刻生效。
曹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董事会对曹斌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补选吴效超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吴效超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 年毕业于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2004 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沙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