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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商品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3.202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初步沟通了2023年度整合审计结果,与安永华明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

4.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有从事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特此报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供出席会议委员签署使用)

委员签名:

洪剑峭 马述忠 张 浪 _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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