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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金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金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合伙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大会,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一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鉴于本人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后才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人在报告期内只出席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虽然本人于2023年12月26日刚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但经过对公司历年公开资料的查阅,对公司整体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重点关注了公司历年来三会召开情况、关联建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提商誉减值情况及对外投资等。

1、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本人查阅相关文件后,确认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和资料,我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了业绩预告的披露义务,本报告期内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度业绩快报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发生业绩预告变更情况。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5、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经查阅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相关文件,公司针对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外投资

2023年5月公司投资凌天达公司。公司使用闲置的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老厂区)增资入股凌天达。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以确保价格公允。我认为该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查阅了公司信息发布的相关文件,报告期内共发布编号公告56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整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客观、独立履职,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客观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沈金涛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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