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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刘丽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其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丽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刘丽梅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

二、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裁张明哨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同。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张明哨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0755-825559460755-83990006zhangmingshao@tagen.cn

张明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张明哨先生简历

张明哨先生 1972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1997年4月毕业于同济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计划局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城市发展处副处长、重大项目协调处副处长兼轨道办主任、重大项目协调处处长;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港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202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明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明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张明哨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张明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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