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时代出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五) 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程序;

(六)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提出意见;

(七)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八)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检查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资料。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小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设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者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审计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