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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系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办公室以赣股[1997]02 号文批准,由江西光学仪器总厂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1997]191号文和证监发[1997]19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199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600071。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30号”《关于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101,433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07元/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4,101,433.00 元。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37,472,456.0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573,889.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81,573,889.00 元。

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399,999,997.3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403,750.49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596,246.82 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9]第1-0007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9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41,450,161.15元(含预先投入资金置换的2,405,071.50元)

2020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125,976,708.45元

2021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43,477,129.68元2022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55,327,839.82元2023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25,048,156.51元

(三)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571,822.69元(其中: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88,596,246.82 元,利息收入净额19,975,575.87元),其中项目投入291,279,995.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7,291,827.0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即制定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于2019年6月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募集资金存放金额(元)截止日余额 (元)对应募投项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保俶支行3301040160012930320269,889,197.31已注销,无余额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上饶银行恒信支行200703020000013577123,110,800.00已注销,无余额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392,999,997.31已注销,无余额

注1:初始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金额。

注2: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支付已签约合同的尾款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于2023年12月11日注销,并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公告,详见《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次募投项目已终止。公司在支付已签约合同的尾款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7.31
减:发行费用(含税)11,403,750.4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88,596,246.8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66,231,839.10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注1)25,048,156.51
减: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17,291,827.08
减: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与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19,975,575.8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0

注1:此处使用金额为支付项目终止前已签署的合同尾款。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凤凰光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凤凰光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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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859.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4.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128.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不适用11,870.7011,870.7011,870.701,841.7411,851.58-19.1299.84项目已终止,详见 注1实现收入 20347.52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766.86万元项目已终止,详见 注1项目已终止,详见 注1
2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不适用26,988.9226,988.9226,988.92663.0817,276.42-9,712.5064.01项目已终止,详见 注1实现收入 26878.6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30.43万元项目已终止,详见 注1项目已终止,详见 注1
合计38,859.6238,859.6238,859.622,504.8229,128.00-9,731.6274.96---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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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受贸易摩擦、市场环境变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多重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工作受到持续挑战,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的《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受贸易摩擦、市场环境变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多重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工作受到持续挑战,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的《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自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日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405,071.50元,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编制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6月3日出具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1-02106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办结。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市公司编号《2019-031》的公告文件。 经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市公司编号《2020-005》的公告文件。 经2021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市公司编号《2021-019》的公告文件。 经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各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受贸易摩擦、市场环境变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多重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工作受到持续挑战,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上市公司公告的《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4)。 经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将剩余募投资金117,291,827.08元永久补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经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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