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银之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9号)核准,公司向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26,76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01,98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9,93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892,058.3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1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了认股款划转,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020003号《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到位募集资金净额 | 以前年度已投入 | 2023年度使用金额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 期末专户余额 | |||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4,489.21 | 17,921.60 | - | 8,153.21 | 10,900.00 | - | 2,684.66 | 199.05 |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分别于2015年8月、2018年4月、2020年8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前任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8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91018800004665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办理了销户手续。
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华英证券承继。公司及华英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602023066 | 20.50 |
兴业银行深圳西乡支行 | 338160100100033923 | 130.48 |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 | 51910188000046652 | 48.07 |
合计 | - | 199.05 |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2022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循环滚动后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1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及循环滚动后的累计发生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到期赎回的本金和利息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于2023年10月23日到期后,公司未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转账凭证、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银之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 |
金城 | 李大山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489.21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53.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7,019.4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74.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8.3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是 | 859.73注1 | 859.73 | - | 859.73 | 100% | 不适用 | - | 127.70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300.00 | 8,300.00 | - | 8,300.00 | 100% | - | - | - | - | 否 |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 否 | 17,597.48注2 | 17,597.48 | 6,576.96 | 10,061.97 | 57.18% | 2024年6月30日 | 1,163.95 | 4,399.13 | 不适用 | 否 |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 否 | 7,422.00注2 | 7,422.00 | 1,220.35 | 4,853.11 | 65.39% | 2024年6月30日 | 584.71 | 1,310.66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000.00注2 | 2,000.00 | 355.90 | 2,000.00 | 100% | 2024年6月30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6,179.21 | 36,179.21 | 8,153.21 | 26,074.81 | -- | - | 1,748.66 | 5,837.49 | -- | -- |
合计 | -- | 36,179.21 | 36,179.21 | 8,153.21 | 26,074.81 | -- | - | 1,748.66 | 5,837.49 | -- | -- |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银行客户对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求已经升级为对银行整体业务系统架构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原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已经难以满足银行业客户在数字化转型浪 |
潮下对信息系统建设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已经进行新的业务规划,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4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5月、6月、8月公司实际使用6,873万元、1,900万元、1,22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8月公司实际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2020年7月公司实际使用8,000万元、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9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9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5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3年5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5月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1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9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9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880.2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终止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为859.73万元。注2: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的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27,019.48万元投向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其中,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总投资额57,997.76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7,597.48万元;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68,999.46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7,422.00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13,319.76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00.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 |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17,597.48 | 6,576.96 | 10,061.97 | 57.18% | 2024年6月30日 | 1,163.95 | 不适用 | 否 |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7,422.00 | 1,220.35 | 4,853.11 | 65.39% | 2024年6月30日 | 584.71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2,000.00 | 355.9 | 2,000 | 100.00%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7,019.48 | 8,153.21 | 16,915.08 | - | -- | 1,748.66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自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不断完善项目核心软件及产品,形成了相关无形资产,并产生了一定的项目收益。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银行客户对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求已经升级为对银行整体业务系统架构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原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已经难以满足银行业客户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对信息系统建设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已经进行新的业务规划,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4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原银行 |
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