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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号《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20万股。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发行数量4,565.2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1.33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75.7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44.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1.0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10号验资报告。截止2023年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年产空压机145万台生产技术改造项目19,583.042,408.4512.30%
2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6,518.28717.9111.01%
3欧圣装备产业园项目30,000.009,649.9932.17%
4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生产项目33,229.7013,713.4641.27%
合计89,331.0226,489.81

注:上述项目1、2为承诺投资项目,项目3、4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自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包括“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在内的各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部分研发、测试设备为定制化设备,需要设备供应商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测试、定型等,非一次性的购买行为,因此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出于对投资者负责任的审慎性考虑,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充分讨论和论证,决定将“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审议程序和审议意见

(一)审议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扣山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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