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34 公司简称:申通地铁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董事总经理金卫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高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预计分配红利合计24,823,859.06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96%。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情请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同时追溯调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因此,本报告中披露的2021、2022年度财务数据(包括子公司)涉及追溯调整,可能导致与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中2022年度财务数据不一致,详见本报告第六节五(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分析的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申通地铁 | 指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久事公司 | 指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申通地铁集团 | 指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城投控股 | 指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申凯公司 | 指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商业保理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申通鉴衡公司 | 指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申电通公司 | 指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爱观合资公司 | 指 | 上海爱观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凯奥雷斯 | 指 | 法国凯奥雷斯集团 |
申嘉合资公司 | 指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元基金 | 指 |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实保理公司 | 指 | 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衡山酒店公司 | 指 | 上海至尊衡山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川发轨交 | 指 | 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川发申凯 | 指 | 四川发展申凯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维保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地铁电科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地铁物业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咨询公司 | 指 | 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
八号线三期公司 | 指 | 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
隧道设计院 | 指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运一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
运二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
运三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
运四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
磁浮公司 | 指 |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置业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铁人力资源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维保供电分公司 | 指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
申嘉线公司 | 指 |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
十二号线公司 | 指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发车准点率 | 指 | 地铁运营的准点发车次数与总发车次数的比值 |
运行图兑现率 | 指 | 列车实际开行列次与计划开行列次之比 |
6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 指 |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 指 | 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申通地铁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SHENTONG METRO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ENTONG METR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施俊明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斯惠 | 朱颖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虹莘路3999号F栋9楼 | 上海市虹莘路3999号F栋9楼 |
电话 | 021-54259971 | 021-54259953 |
传真 | 021-54257330 | 021-54257330 |
电子信箱 | sunsihui@shtmetro.com | zhuying@shtmetro.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莘路3999号F栋9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3 |
公司网址 | HTTP://WWW.SHTMETRO.COM |
电子信箱 | 600834@shtmetro.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虹莘路3999号F栋9楼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申通地铁 | 600834 | 无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3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海龙、金园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01,602,402.22 | 343,133,079.14 | 343,133,079.14 | 17.04 | 348,499,297.51 | 348,499,297.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036,059.87 | 73,019,272.61 | 72,810,744.58 | -5.46 | 72,387,400.65 | 72,388,87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117,388.25 | 69,478,773.44 | 69,270,245.41 | -10.60 | 67,266,969.53 | 67,268,441.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495,864.16 | 77,154,046.61 | 77,154,046.61 | -363.75 | 618,193,361.46 | 618,193,361.46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1,229,404.31 | 1,634,318,812.11 | 1,634,111,756.30 | 2.87 | 1,583,687,119.01 | 1,583,703,325.55 |
总资产 | 2,500,726,619.57 | 2,613,537,719.55 | 2,609,350,281.72 | -4.32 | 2,949,916,447.51 | 2,945,440,768.5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4614 | 0.152958 | 0.152521 | -5.46 | 0.151634 | 0.1516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4614 | 0.152958 | 0.152521 | -5.46 | 0.151634 | 0.1516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0121 | 0.145541 | 0.145104 | -10.60 | 0.140908 | 0.1409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4.17 | 4.53 | 4.49 | 减少0.36个百分点 | 4.64 | 4.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4.31 | 4.28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4.31 | 4.3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9,575,694.97 | 87,549,642.51 | 102,735,213.53 | 131,741,85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163,359.68 | 18,904,357.93 | 25,435,835.04 | 7,532,50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992,732.22 | 17,635,792.80 | 22,558,309.32 | 5,930,553.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24,802.92 | -316,623,406.00 | 159,212,310.81 | 142,440,033.9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92.91 | -213,776.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20,077.17 | 6,160,365.19 | 6,875,944.8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2,024.44 | -627,193.59 | 8,418.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03,529.53 | 1,186,249.48 | 1,050,437.4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45,007.55 | 592,646.81 | 713,494.87 | |
合计 | 6,918,671.62 | 3,540,499.17 | 5,120,431.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城投控股 | 1,536,733.72 | 1,428,621.80 | -108,111.92 | -81,083.94 |
爱建集团 | 133,120.32 | 122,991.60 | -10,128.72 | -7,596.54 |
上海环境 | 1,244,904.51 | 1,253,268.93 | 8,364.42 | 6,273.31 |
合计 | 2,914,758.55 | 2,804,882.33 | -109,876.22 | -82,407.17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上海地铁被确定为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第一年。股份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等系列会议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聚焦上海地铁“三个转型”,将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 | 2,500,726,619.57 | 2,613,537,719.55 | -4.32 |
总负债 | 794,543,836.28 | 956,142,826.65 | -16.90 |
资产负债率 | 31.77% | 36.58% | 减少4.81个百分点 |
净资产 | 1,706,182,783.29 | 1,657,394,892.90 | 2.94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401,602,402.22 | 343,133,079.14 | 17.04 |
营业成本 | 270,746,802.73 | 229,158,211.66 | 18.15 |
投资收益 | 20,891,060.71 | 41,241,623.90 | -49.34 |
净利润 | 74,147,358.06 | 77,569,753.73 | -4.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495,864.16 | 77,154,046.61 | -363.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467,710.61 | 194,316,339.77 | -27.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29,788.01 | -452,848,198.88 | 42.38 |
2023年,公司经营较为平稳。总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偿还超短期融资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增加主要是由于申凯公司都江堰筹备期合同。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由于退出建元基金项目以及合资公司亏损。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银行流动贷款增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范畴内的道路运输业。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详见本节/五/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及本节/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范畴内的道路运输业。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公共交通运维管理业务,新能源相关业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
2019年,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申凯公司51%股权,申凯公司主营业务系接受公共交通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交通相关运营与维护管理服务,报告期内为无人驾驶地铁、机场捷运系统以及有轨电车三种不同模式的轨道交通工具提供运维管理服务。
1、申凯公司的经营模式:
申凯公司目前主要为无人驾驶地铁、机场捷运系统以及有轨电车三种不同模式的轨道交通工具提供运营和维保相关服务,总体而言,公司提供的运维管理服务在项目筹备阶段及运营阶段分别如下:
(1)筹备阶段
筹备阶段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运营与维护计划、人员招募/培训、各类规章制度及体系建立、建设期工程介入、各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及接管、物资筹备、空车试运行及演练、组织专家评审、后勤保障等工作。
(2)运营阶段
运营阶段的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各类调度组织管理,包括行车调度、电力调度、环控调度、FAS/BAS 监控、施工管理等;2)列车乘务管理,包括列车驾驶、到站清客、列车故障及其他应急处置等;3)车站服务管理,包括到站清客、客流疏导、旅客返流引导、应急处置等;4)应急处置与抢险指挥;5)后勤保障管理,包括物资供应、库存管理、危险品管控、清洁与清运管理等;6)对车辆及固定设施设备(包括轨道系统、供电系统、信号系统、控制中心、车站设备、车辆段维保设施与设备以及对外连接设施等)进行日常预防性维护和矫正性维修保养;7)根据列车实际运营情况,为业主提供大架修方案。申凯公司盈利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业主事先约定总包价格以及支付方式,相关运维成本由申凯公司自行承担,申凯公司赚取合同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差价,即“固定总包价”模式;另一类是约定按运维成本加成固定比例的管理服务费作为合同金额,由业主方按约定的方式支付,即“成本加成”模式。
2、新能源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等相关业务。新能源公司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为:(1)分布式光伏项目。新能源公司在上海地铁各车辆基地的屋顶上投建光伏项目,所发电量主要提供给各家地铁运营单位使用,并向其收取电费。(2)充电桩项目。新能源公司已在莲花路上盖物业及部分基地停车场投建充电桩项目,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并向用户收取费用。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拥有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经营范围涵盖“商业保理”。为进一步依法、合规地分类开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5月30日完成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36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编号:临 2023-017)。
4、此外,公司产业投资业务有:
合资子公司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等业务。
此外,公司还投资了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产业投资情况详见第三节/五/(五)投资状况分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申凯公司主营业务系接受公共交通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交通相关运营与维护管理服务,报告期内为无人驾驶地铁、机场捷运系统以及有轨电车三种不同模式的轨道交通工具提供运维管理服务。
申凯公司股东方凯奥雷斯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商之一,服务遍及全球16个国家,擅长多模式交通系统联运并有丰富的成功案例;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大股东申通地铁集团在上海轨道交通行业的资源优势。公司大股东申通地铁集团建设并运营世界上最大的地铁网络之一上海地铁,拥有业内领先的技术经验。申凯公司的合资成立充分嫁接了凯奥雷斯在多模式交通运营管理领域的国际化经验、公司和大股东申通地铁集团在地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上的先进技术及中国本土化优势。在公共交通运维过程中,申凯公司对标国际领先的行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标准,通过扁平化管理、高度岗位复合、成熟的运维流程,实现运营和采购成本的体系化管控。
申凯公司设立商务部进行业务开拓,通过参加行业会议、多渠道接洽潜在客户等方式进行商务拓展,同业内众多轨道交通行业上游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申凯公司参与了长三角一体化和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区域发展,并于本报告期内不断拓展相关业务,如开展四川都江堰有轨电车项目。
新能源公司,发挥轨道交通基地屋顶资源优势,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并对轨道交通进行节能改造,开展节能环保业务,发展绿色能源经济。新能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科技、节能环保科技等业务。
新能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上海轨道交通网络已成规模,具有大量的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屋顶资源可以作为光伏电站建设资源。新能源公司租用这些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能更好挖掘上海轨道交通网络的优势,形成有自身行业特点的业务模式;上海轨道交通网络有很大的能耗需求,以及节能改造潜力。此外,新能源公司建设光伏电站向上海轨道交通行业内的单位售电,为新能源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通过租赁管理申通地铁集团下属单位既有光伏项目,使新能源公司成为申通地铁集团内唯一的光伏项目建设和管理主体。新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发
展的政策,通过整合既有资源建设充电桩示范站。目前,新能源公司装机容量在全国轨道交通领域排名第一,同时启动光伏自主运维团队筹建工作,积极开展碳普惠政策研究。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根据《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世欣合汇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流通函[2014]384 号)被确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资格。2016 年 9 月,融资租赁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增加经营范围“商业保理”。2023 年 5 月,为进一步依法、合规地分类开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公司完成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4.02亿元,同比2022年增加17.04%,整体保持了较快增长。2023年各业务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一、公共交通运维管理业务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申凯公司在保证现有线路安全运营的同时,立足长三角,积极拓展市场,完成签约都江堰有轨电车项目运营筹备合同,并开展正式运营筹备,初步完成了“扎根上海,辐射全国”的市场战略布局。2023年,申凯公司还完成了浦江线委托运营合同的展延工作,完成浦东机场捷运线合同(三期)展延签约。此外,申凯公司持续跟踪国内文旅轨交等项目,签署相关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申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83亿元,同比增长约18.33%。除积极进行市场业务拓展外,2023年,申凯公司还采取了结合数字化以及新技术等方式以进一步提升网络运维水准及系统的可用性、可靠性,如引入Gephi软件,对列车准点率、乘客等待时间等进行可视化分析,从而提前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在安全质量保障方面,申凯公司守牢安全底线,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提升大客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落实安全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安全宣传与培训,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申凯公司目前主要运营三个项目,分别是上海地铁浦江线项目、松江有轨电车项目、浦东机场捷运项目。2023年这三个项目的运营情况如下:
上海地铁浦江线:
截至2023年12月底,浦江线自开通运营以来保持安全运营2102天,运营情况良好。2023年全年浦江线运营总里程62.88万公里,共计开行101821列次,运行图兑现率99.90%,发车准点率
99.88%,总客流1091.94万人次,日均客流达2.99万人次,单日最高客流发生在2023年4月14日
3.89万人次。浦江线2023年运营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松江有轨电车:
自开通至2023年12月底,松江线已安全运营1776天。2023年全年,松江线运营总里程226.72万公里,共计开行112678列次,运行图兑现率99.98%,发车准点率99.96%,两条线总客流774.01万人次,两条线日均客流2.12万人次,单日最高客流发生在2023年3月3日2.74万人次。
浦东机场捷运线:
截至2023年12月底,捷运系统运营情况良好,捷运系统运营安全无事故。2023年全年载客运营里程达65.03万公里,共计开行载客列车370664列次,线路发车准点率99.66% ,运行图兑现率
99.66%,累计运送乘客2703万人次,日均客流达7.4万人次,最高单日客流达10.68万人次。
2023年申凯公司主要运营指标情况指标/线路
指标/线路 | 上海地铁 浦江线 | 松江 有轨电车 | 浦东机场 捷运线 |
客运量(万人次) | 1,091.94 | 774.01 | 2,703 |
完成运营里程(万公里)
完成运营里程(万公里) | 62.88 | 226.72 | 65.03 |
实际开行列车数(列次) | 101,821 | 112,678 | 370,664 |
运行图兑现率(%) | 99.90% | 99.98% | 99.66% |
发车准点率(%) | 99.88% | 99.96% | 99.66% |
重大运营事故发生次数(次) | 0 | 0 | 0 |
此外,由申凯公司参股的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运营了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示范段。2023年全年累计运送乘客 272 万人次。
期后事项:申凯公司松江线运营合同已于2024年3月31日结束,下一阶段松江线运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申凯公司未能中标。后续,申凯公司将与松江业主方、中标单位就人员、备件、运维文件移交等进行谈判及交接工作,保证松江有轨电车项目的平稳过渡。具体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凯公司松江线运营合同结束的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业务板块二、新能源业务新能源公司在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411万元,同比增长约20.63%,主要来源于光伏项目的电费收益,且公司2023年投资新建的第五期8.5MWp光伏项目已顺利并网发电。
光伏业务方面:
截止报告期末,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及受托管理的光伏电站规模约为51.3MWp,该装机容量目前在全国轨道交通领域排名第一。2023年累计发电总量约4742.18万kWh(万度),节约标煤约13267.67吨,减少CO2排放约19917.16吨。公司着力通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优化远程监控系统,使得自建和受托管理光伏项目的发电效率保持较高水平。具体包括:
(1)受托管理申通地铁集团既有的10MWp光伏项目,2023年实际发电量约1005.41万kWh;
(2)2019年投建的一期6.6MWp光伏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底并网发电,2023年实际发电量约
712.60万kWh;
(3)2020年投建的二期7.4MWp光伏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底并网发电,2023年实际发电量约
849.58万kWh;
(4)2021年投建的三期12.1MWp光伏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底并网发电,2023年实际发电量约1357.75万kWh;
(5)2022年投建的四期6.7MWp光伏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底并网发电,2023年实际发电量约
742.66万kWh;
(6)2023年投建的五期8.5MWp光伏项目,2023年实际发电量约74.19万kWh;
根据《上海地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绿色城轨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地铁新能源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加强技术研究,打造以绿色经济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目前,新能源公司正在与上海环交所就碳普惠政策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落地,开展专题研究。公司希望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将绿色出行减排量的经济价值反馈给每位乘客,提升市民绿色出行的积极性。
下一步,新能源公司将聚焦光伏运维,建立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通过完善监控平台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电站运行效率的提升。通过智能运维系统的应用提升电力设备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在深入挖掘电站运行数据的同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推动光伏电站资产价值的提升。
新能源公司2023年光伏项目发电情况汇总序号
序号 | 光伏项目 | 发电量 |
1 | 受托管理的10MWp光伏项目 | 1005.41万kWh |
2 | 2019年一期投建的6.6MWp光伏项目 | 712.60万kWh |
3 | 2020年二期投建的7.4MWp光伏项目 | 849.58万kWh |
4 | 2021年三期投建的12.1MWp光伏项目 | 1357.75万kWh |
5 | 2022年四期投建的6.7MWp光伏项目 | 742.66万kWh |
6 | 2023年五期投建的8.5MWp光伏项目 | 74.19万kWh |
合计 | 51.3MWp | 4742.18万kWh |
充电桩业务方面:
新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以轨道交通网络为主动脉构建起公共交通出行的纽带,通过整合既有资源建设充电桩示范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新能源公司已投建莲花路站商业综合体和申通地铁集团维保后勤充电桩1、2、3期项目,共建成153根充电桩,确保已上线的充电场站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确保其安全运营。2023年,充电桩累计充电量60万度电,提供充电服务6.2万余次。
新能源公司通过充分调研充电市场的痛点、难点,深挖上海轨道交通内部场地资源,利用上海轨道交通网络化的优势,在既有停车场和上盖物业综合体探索新的“地铁+充电”新模式,新能源公司将通过规范高效持续的高服务品质为广大市民和出租车司机提供充电服务。
业务板块三、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03.63万元,商业保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0.14万元。
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全年聚焦轨道交通上下游,跟踪调研了19个项目,完成其中15个项目评审。落实投放5个新增项目,3个展期项目,7个平移项目。当年新增客户3家,累计投放金额7.63亿元。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的分设工作,完成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6亿元,完成了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5.6亿元减少为2亿元的减资相关工作。同时,完成了商业保理公司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建立等配套治理工作。实现了商业保理业务的正式迁移。落实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减资和工商变更手续。在坚持合规治企外,持续探索数字化经营模式。两家公司完成了OA线上支付审批、用印等模块的开发工作,不仅实现了流程的在线高效运转,还确保数据的可追溯和易存储。
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公司严守资金安全底线,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在项目风控和管理上坚持投后检查的全覆盖,并将检查频次上从原有的一年2次增至一年4次,新增了可量化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体系并将风控合规部对项目的投后跟踪评价纳入检查工作体系内,优化了投后检查流程,提升了投后检查质量。
业务板块四、产业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有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公司还投资了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投资情况详见第三节/五/(五)投资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合计2089.11万元。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上述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1,602,402.22 | 343,133,079.14 | 17.04 |
营业成本 | 270,746,802.73 | 229,158,211.66 | 18.15 |
销售费用 | 3,928,499.96 | 4,654,782.24 | -15.60 |
管理费用 | 39,018,659.00 | 38,342,774.00 | 1.76 |
财务费用 | 11,201,680.07 | 12,546,720.14 | -10.72 |
研发费用 | 1,905,559.91 | 0.0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495,864.16 | 77,154,046.61 | -363.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467,710.61 | 194,316,339.77 | -27.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29,788.01 | -452,848,198.88 | 42.3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申凯公司都江堰筹备期合同导致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申凯公司都江堰筹备期合同导致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申凯公司项目前期费用降低。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正常经营变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新能源公司开展光伏相关研究开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银行流动贷款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运营维护管理 | 282,683,490.01 | 258,892,326.99 | 8.42 | 18.33 | 19.44 | 减少0.85个百分点 |
新能源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68.46 | 20.63 | 10.19 | 增加2.99个百分点 |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 | 84,637,690.73 | 19,163,326.09 | 77.36 | 11.65 | 14.84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运营维护管理 | 282,683,490.01 | 258,892,326.99 | 8.42 | 18.33 | 19.44 | 减少0.85个百分点 |
新能源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68.46 | 20.63 | 10.19 | 增加2.99个百分点 |
融资租赁 | 62,036,274.28 | 12,367,979.45 | 80.06 | -18.16 | -25.88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商业保理 | 22,601,416.45 | 6,795,346.64 | 69.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海 | 366,506,060.14 | 240,367,585.26 | 34.42 | 6.81 | 4.89 | 增加1.20个百分点 |
四川 | 35,096,342.08 | 30,379,217.47 | 13.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营 | 401,602,402.22 | 270,746,802.73 | 32.58 | 17.04 | 18.15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分设经营;申凯公司开展四川都江堰有轨电车项目。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海博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合同》应收账款6.78亿元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60,364.68 | 58,971.36 | 51,728.09 | 0 | 否 | 经双方协商于2023年7月21日提前终止合同 |
《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一期工程施工108标段(盾构南港段)工程施工合同》应收账款10.96亿元 |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 35,722.25 | 1,754.66 | 1,429.58 | 33,967.59 | 是 | |
《海博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合同》《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K07-05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社区03-0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六灶社区08-0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共计10.96亿元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81,370.16 | 7,949.80 | 7,949.80 | 73,420.36 | 是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运营维护管 | 委托运营成本 | 244,676,597.31 | 94.51 | 208,222,042.75 | 96.06 | 17.51 |
理 | 备品备件销售成本 | 7,454,045.08 | 2.88 | 5,494,669.71 | 2.53 | 35.66 | 新增浦江线备件转售中车浦镇 |
技术咨询服务成本 | 6,761,684.60 | 2.61 | 3,042,959.61 | 1.40 | 122.21 | 都江堰项目技术支持成本 | |
新能源 | 资产使用费 | 1,769,911.56 | 16.45 | 1,769,911.56 | 18.13 | 0.00 | |
运维费 | 2,788,796.76 | 25.92 | 2,263,435.93 | 23.18 | 23.21 | ||
折旧费 | 6,393,033.05 | 59.42 | 5,100,964.13 | 52.25 | 25.33 | ||
租赁费 | 519,620.91 | 4.83 | 471,294.80 | 4.83 | 10.25 | ||
安全生产经费 | 329,007.13 | 3.06 | 0.00 | 0.00 | 不适用 | 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根据财资〔2022〕136号政策提取安全生产费 | |
其他费用 | -1,042,033.03 | -9.69 | 157,543.21 | 1.61 | -761.43 | 会计重分类 | |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 | 营业成本 | 19,163,326.09 | 100.00 | 16,686,424.42 | 100.00 | 14.84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运营维护管理 | 委托运营成本 | 244,676,597.31 | 94.51 | 208,222,042.75 | 96.06 | 17.51 | |
备品备件销售成本 | 7,454,045.08 | 2.88 | 5,494,669.71 | 2.53 | 35.66 | 新增浦江线备件转售中车浦镇 | |
技术咨询服务成本 | 6,761,684.60 | 2.61 | 3,042,959.61 | 1.40 | 122.21 | 都江堰项目技术支持成本 | |
新能源 | 资产使用费 | 1,769,911.56 | 16.45 | 1,769,911.56 | 18.13 | 0.00 | |
运维费 | 2,788,796.76 | 25.92 | 2,263,435.93 | 23.18 | 23.21 | ||
折旧费 | 6,393,033.05 | 59.42 | 5,100,964.13 | 52.25 | 25.33 | ||
租赁费 | 519,620.91 | 4.83 | 471,294.80 | 4.83 | 10.25 | ||
安全生产经费 | 329,007.13 | 3.06 | 0.00 | 0.00 | 不适用 | 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根据财资〔2022〕136号政策提取安全生产费 | |
其他费用 | -1,042,033.03 | -9.69 | 157,543.21 | 1.61 | -761.43 | 会计重分类 | |
融资租赁 | 营业成本 | 12,367,979.45 | 100.00 | 16,686,424.42 | 100.00 | -25.88 | |
商业保理 | 营业成本 | 6,795,346.64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分设经营。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5月30日 | 36,000万人民币 | 100.00% |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1,052.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7.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8,345.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78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928.2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5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3,928,499.96 | 4,654,782.24 | -15.60 | |
管理费用 | 39,018,659.00 | 38,342,774.00 | 1.76 | |
财务费用 | 11,201,680.07 | 12,546,720.14 | -10.72 | |
研发费用 | 1,905,559.91 | 0.00 | 不适用 | 2023年新能源公司开展光伏相关研究开发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905,559.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905,559.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0 |
本科 | 5 |
专科 | 0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97,230.73 | 9,700,656.49 | -62.92 | 主要为2022年新能源公司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3,233,214.50 | 506,852,214.63 | 97.93 | 主要为保理项目收回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6,961,249.18 | 882,247,194.80 | 58.34 | 主要为保理项目收回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5,843,635.16 | 517,994,963.75 | 148.23 | 主要为保理项目投放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0,457,113.34 | 805,093,148.19 | 98.79 | 主要为保理项目投放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495,864.16 | 77,154,046.61 | -363.75 | 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70.00 | 主要为退出建元基金项目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684,500.34 | 44,087,468.76 | -32.67 | 主要为退出建元基金项目,整年收益减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5,400.00 | -100.00 | 2023年未处置固定资产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9,684,500.34 | 244,092,868.76 | 133.39 | 主要为退出建元基金项目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9,216,789.73 | 29,409,528.99 | 33.35 | 主要为新能源公司新建光伏基地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0,000,000.00 | 20,367,000.00 | 1814.86 | 主要为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216,789.73 | 49,776,528.99 | 762.29 | 主要为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003,218,261.08 | 632,902,028.76 | 58.51 | 主要为银行流动贷款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668,261.08 | 635,352,028.76 | 58.29 | 主要为银行流动贷款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196,884.60 | 37,978,186.57 | 45.34 | 主要为超短期融资券利息费用和公司分红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684,000.00 | 0.00 | 不适用 | 申凯公司分红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29,788.01 | -452,848,198.88 | 42.38 | 主要为银行流动贷款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4 | 0.59 | -106.78 | 属于正常汇率波动所致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3,957,941.60 | -181,377,811.91 | -78.61 | 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0,123,265.83 | 554,081,207.43 | -58.47 | 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0,746,424.99 | 9.23 | 554,704,366.59 | 21.22 | -58.40 | 主要为新增保理项目投放 |
应收账款 | 36,563,004.31 | 1.46 | 9,279,119.56 | 0.36 | 294.04 | 主要为申凯公司机场线项目款 |
预付款项 | 513,379.15 | 0.02 | 340,468.18 | 0.01 | 50.79 | 主要为预付保险费 |
其他应收款 | 4,451,504.46 | 0.18 | 2,594,177.67 | 0.10 | 71.60 | 主要为代垫款项 |
存货 | 36,420,605.84 | 1.46 | 22,521,756.27 | 0.86 | 61.71 | 主要为申凯公司合同履约成本 |
合同资产 | 21,567,437.09 | 0.86 | 8,303,751.31 | 0.32 | 159.73 | 主要为申凯公司松江有轨电车项目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014,433.38 | 0.44 | 645,257,020.67 | 24.69 | -98.29 | 主要为保理公司项目重分类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91,679,234.90 | 3.67 | 36,948,252.89 | 1.41 | 148.13 | 主要为保理公司项目重分类所致 |
流动资产合计 | 432,956,024.12 | 17.31 | 1,279,948,913.14 | 48.97 | -66.17 | 主要为保理公司项目重分类以及偿还债券所致 |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10,617,000.00 | 0.41 | -100.00 | 大额存单重分类 |
长期应收款 | 163,470,469.05 | 6.54 | 38,906,405.43 | 1.49 | 320.16 | 主要为新增租赁项目 |
长期股权投资 | 18,760,498.90 | 0.75 | 29,097,549.64 | 1.11 | -35.53 | 主要为合资公司亏损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0.00 | 500,000,000.00 | 19.13 | -100.00 | 主要为退出建元基金项目 |
无形资产 | 2,855.60 | 0.00 | 113,510.17 | 0.00 | -97.48 | 部分无形资产正常摊销完毕 |
长期待摊费用 | 298,689.91 | 0.01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3年办公室装修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52,572,350.19 | 62.08 | 455,177,338.76 | 17.42 | 241.09 | 主要为保理公司项目重分类所致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67,770,595.45 | 82.69 | 1,333,588,806.41 | 51.03 | 55.05 | 主要为保理公司项目重分类所致 |
短期借款 | 383,000,000.00 | 15.32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3年新增银行短期借款 |
应付账款 | 128,339,611.01 | 5.13 | 81,364,156.65 | 3.11 | 57.73 | 主要为申凯公司应付账款 |
预收款项 | 137,500,000.00 | 5.50 | 0.00 | 0.00 | 不适用 | 让与担保行权 |
合同负债 | 946,786.68 | 0.04 | 122,080.49 | 0.00 | 675.54 | 根据业务情况正常增长 |
其他应付款 | 3,616,641.98 | 0.14 | 141,124,910.69 | 5.40 | -97.44 | 让与担保行权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490,050.55 | 0.62 | 3,387,901.50 | 0.13 | 357.22 |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354,836.23 | 0.01 | 608,361,991.51 | 23.28 | -99.94 | 主要为偿还超短期融资券 |
递延收益 | 3,421,255.28 | 0.14 | 2,521,247.04 | 0.10 | 35.70 | 主要为新能源公司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其他综合收益 | 989,161.75 | 0.04 | 1,484,068.92 | 0.06 | -33.35 | 主要系本期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
专项储备 | 329,007.13 | 0.01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为安全生产费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23,159.16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轨道交通行业分析:
十四五期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9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达到11232.65公里,其中,地铁8547.67公里,占比76.10%。2023年新增红河州、滁州、许昌3个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其中,红河州为有轨电车运营城市,滁州、许昌两市为市域快轨运营城市。此外,另有27个城市有城轨交通新线、新段或延长线开通运营。2023年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长度884.55公里。新增运营线路26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路的延伸段27段,新开通运营车站529座。而公司所在的上海轨道交通行业,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上海轨道交通全网络运营里程为831公里,线路20条,运营车站达到508座,换乘车站达到83座。2023年,上海地铁全年路网共运送乘客约36.6亿人次,日均客流超过1000万人次,地铁出行客流占到全市公共交通比例超76%。上海已成为世界轨道交通路网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
2、光伏及节能环保行业分析:
(1)2023年中国光伏行业分析
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再加上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电源形式,预计全球光伏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超过390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增长。(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3年,国内集中式分布式齐头并进,其中集中式增长动能尤为强劲。2023年,我国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16.88GW,同比增加148.1%。其中,我国大部分大基地项目在2023年年底前并网,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120.59GW,同比增长232.2%,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96.29GW,同比增长88.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011-2023年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2024-2030年新增规模预测(单位:GW)光伏应用市场:2023年大型地面电站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5.6%,分布式电站占比为
44.4%,其中户用光伏占到分布式市场约45.3%。2023年,我国大基地项目开工建设,集中式增长点明显。分布式市场方面,我国户用光伏装机表现良好,并且随着多个传统户用装机市场接近饱和,户用安装开始向南部转移,如江西、湖南、福建等省份2023年增长突出。(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023-2030年不同类型光伏应用市场变化趋势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屋顶资源佳、用电负荷大的特点,将成为分布式电站建设的优质资源,与轨道交通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有着较好的应用前景。目前,全国各主要城市轨道交通都在陆续推广光伏建设,装机规模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2)2023年中国节能环保行业分析
2023年国内外形势更为复杂多变,地缘政治、极端天气、能源市场震荡等因素叠加,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产生深远影响。各国将能源安全作为优先事项,欧洲多国重启煤电以缓解能源危机,化石能源消费出现回摆。但总体看,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方向不会改变。从国内看,我国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的压力不断加大,但“双碳”工作仍然在稳步推进。党的二十大提出,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年来,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先后出台能源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政策文件50余项,各地区、各行业结合实际细化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举措进一步健全,“双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节能环保行业前景可期,政策驱动、市场需求、产品多样性和行业空间会拉动节能环保行业发展步伐,留住投资者,带动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将从政策投资及技术革新、针对性的市场营销以及价格战等几个方面使节能环保行业逐渐向好,形势看好。
(3)2023年充电桩行业分析
2023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整体运行情况,2023年1-1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万台,同比上升30.6%。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92.9万台,同比上升42.7%,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
245.8万台,同比上升26.6%。截止2023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59.6万台,同比增加65%。
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对比情况,2023年1-1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949.5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8,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3、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分析:
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南开大学当代中国问题研究院和租赁联合研究院组织编写的《2023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子公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和收购海外的公司,包括一些地区监管部门列入失联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不含已正式退出市场的企业)总数约为8846家,较上年底的9839家减少约993家,降幅为10.09%。其中金融租赁71家,内资租赁445家,外资租赁8330家。业务总量方面,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56400亿元人民币,比2022年底的58500亿元减少约2100亿元,下降3.59%,降幅主要来自于外资租赁公司。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以及监管环境持续加强的影响,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总数保持持续下降趋势,2023年外资租赁公司减少约1004家。
2012年下半年商务部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拉开中国商业保理发展的序幕。2018年,商业保理行业监管体系改革后,银保监会及各地金融监管局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商业保理行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保理行业监管体系有了新的顶层设计。11年来,在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政策法规日趋完善、数字技术不断赋能、各种资源不断汇聚、市场主体不断创新等多个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商业保理行业如星火燎原,走过了从无到有、迅猛发展的初创期,目前正步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成长期,谱写了中国乃至世界保理史上绚丽的篇章。尤其是2020年以来,保理行业积极配合行业监管,持续加强金融科技运用,不断拓展业务细分领域和融资渠道,在服务实体经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降低大企业杠杆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商业保理专委会测算,2021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首次突破2万亿元,2022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达到2.24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占我国保理市场的份额达
34.6%,为我国连续5年保持保理业务量全球第一提供了重要支撑。目前活跃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为1000家左右,累计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达300万户。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入股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13750万元,占27.50%。
(2)2018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轨道交通认证合资公司的议案。2019年1月,申通鉴衡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3)2019年5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2019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继续参与投资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于当年完成出资。
(4)2021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组建维保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2021年11月22日,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5)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此外,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上海爱观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合计2089.11万元。以上投资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1)2022年8月4日,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公司27.50%的股权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详见公司关于转让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2-032)。由于未有受让方,公示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3日。截止2023年8月3日,未有单位摘牌。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持有上实保理股权处置工作的追认和授权事项的议案”,以让与担保行权形式对该股权进行了处置。期后事项:2024年3月13日,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
(2)报告期内无新进展。期后事项: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议案》,经与申通鉴衡股东协商一致,公司拟解散申通鉴衡,并开始清算工作。
(3)2023年9月8日,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再次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2亿元及相关收益。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3-025)。2023年9月27日,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再次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3亿元及相关收益。至此,公司累计减少了在建元基金中的实缴出资金额7亿元,公司实缴出资金额已全部收回。目前公司在建元基金中无实缴出资金额。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3-026)。2023年1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拟退出建元基金并配合延长基金合伙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减资退伙的方式退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配合延长建元基金合伙期限。详见公司关于退出股权投资基金并配合延长基金合伙期限的公告(编号:临2023-034)。目前退出程序正在实施过程中。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合资公司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划转的议案”。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电气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6月20日,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商业保理公司已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了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
此外,公司拟与安徽爱观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智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尚未签署,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编号:临 2022-046)。报告期内无新进展。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2,914,758.55 | -109,876.22 | 1,868,882.33 | 2,804,882.33 | ||||
私募基金 | 500,866,666.67 | -866,666.67 | 500,000,000.00 | 0.00 | ||||
合计 | 503,781,425.22 | -976,542.89 | 1,868,882.33 | 500,000,000.00 | 2,804,882.3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643 | 爱建集团 | 36,000.00 | 133,120.32 | -10,128.72 | 86,991.60 | -7,596.54 | 122,991.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649 | 城投控股 | 704,700.00 | 1,536,733.72 | -108,111.92 | 528,621.80 | -81,083.94 | 1,428,621.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1200 | 上海环境 | 195,300.00 | 1,244,904.51 | 8,364.42 | 1,253,268.93 | 6,273.31 | 1,253,268.9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936,000.00 | / | 2,914,758.55 | -109,876.22 | 1,868,882.33 | -82,407.17 | 2,804,882.33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约2.37亿元于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编号:临2019-011)。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完成对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37亿元的缴纳。2019年8月18日,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参与投资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4.63亿元于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关于公司继续参与投资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编号:临2019-028)。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完成了出资4.63亿元的缴纳,共计出资7亿元。
本次投资预期年化收益在7.8%,无其他收益,详见公司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编号:临2020-017)。
2022年1月10日,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1亿元及相关收益。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2-001)。
2022年7月5日,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再次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1亿元及相关收益。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2-024)。
2023年9月8日,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再次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2亿元及相关收益。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3-025)。
2023年9月27日,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再次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3亿元及相关收益。至此,公司累计减少了在建元基金中的实缴出资金额7亿元,公司实缴出资金额已全部收回。目前公司在建元基金中无实缴出资金额。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3-026)。
2023年11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拟退出建元基金并配合延长基金合伙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减资退伙的方式退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配合延长建元基金合伙期限。详见公司关于退出股权投资基金并配合延长基金合伙期限的公告(编号:临2023-034)。目前退出程序正在实施过程中。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1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向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2023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403号),公司已按要求落实和回复,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3-036)和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23-038)。公司已选聘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目前公司已发布4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最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
临2024-008)。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于2023年11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等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事前认可。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有效。
九、截止目前,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同意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后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安排。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境内城市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项目运营等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凯公司总资产169,056,634.45元;净资产45,138,445.21元;营业收入282,683,490.01元;营业成本258,892,326.99元;净利润9,744,951.85元。申凯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发展申凯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公共铁路运输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发申凯总资产18,667,370.40元;净资产10,707,691.86元;营业收入28,286,342.08元;营业成本26,192,997.71元;净利润706,615.27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轨道交通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节能改造等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能源公司总资产205,099,816.50元;净资产64,877,187.58元;营业收入34,107,073.24元;营业成本10,758,336.38元;净利润14,506,051.71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等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441,740,088.94元;净资产408,920,426.30元;营业收入62,036,274.28元;营业成本12,367,979.45元;净利润45,630,544.98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0,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商业保理等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业保理公司总资产1,291,813,011.00元;净资产361,986,536.58元;营业收入22,601,416.45元;营业成本6,795,346.64元;净利润1,986,536.58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轨道交通行业:
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缓解城市拥堵、改善城市环境、引导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轨道交通可以帮助实现中心城市为依托、周边城市为居住或产业配套的城市发展关系,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同时,与主要的竞争对手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的出行方式相比,轨道交通也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其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时、环保节能等方面。为此,我国大力倡导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打通各类“断头路”、“瓶颈路”,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
2023年3月2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交规划发[2023]21号,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遴选50个左右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建立公交都市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稳步提高或保持在合理水平。大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优化出行结构,完善多样化出行网络,扩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广度和深度,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
2023年8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2项《暂行办法》)两个文件进行了修订整合,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8章50条,包括总则、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相关要求、运营安全专家、附则等章节以及3个附件(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估前提条件及相关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评估工作要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对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和专家的要求。
2023年10月9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共9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加快落
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等五方面共15项政策举措。《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支持,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等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12月2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北京地铁昌平线“12·14”追尾事故教训,明确自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2月8日,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频发情况,全面排查整治运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根据《通知》,专项行动将围绕行车调度指挥、关键设施设备、应急响应处置、安全责任落实等4个方面,重点排查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下的列车驾驶、行车调度指挥相关操作规则,关键设施设备运营安全保护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队伍、物资准备情况,从业人员运营安全风险认知和重要岗位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等。专项行动分为方案制定和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总结经验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十四五”期间,我国还将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全国轨道交通运营数据:详见第三节/五/(四)的轨道交通行业分析。
上述政策和规划对上海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影响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要求,以城际、市域(郊)铁路为重点完善轨道网络。围绕虹桥枢纽、浦东枢纽等主要节点,形成多层次、通勤式、快速化和经济舒适的轨道交通网络,到2025年实现中心城60分钟可达毗邻城市、主要枢纽120分钟可达长三角主要城市。建成轨道14号线、18号线一期,加快建设13号线西延伸、19号线、20号线一期、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等线路,加快规划建设12号线西延伸、15号线南延伸等,进一步提升中心城轨道网络覆盖密度,并加大川沙、宝山、虹桥、闵行四个主城片区轨道通达性,推动轨道交通覆盖所有区,到2025年市区线和市域(郊)铁路运营总里程达960公里。此外,还要求强化TOD模式,充分发挥区域重要交通廊道对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的引导作用,以轨道交通站点为中心,通过立体式高密度开发,提升站点周边功能和环境,释放土地价值,形成轨交建设与地区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2021年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要求在轨道网方面,重点加快市域(郊)铁路骨架建设,持续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轨道交通市区线和市域(郊)铁路运营总里程达960公里。
2022年10月13日,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发布了《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22版)(以下简称《白皮书》),明确未来10年上海交通发展的目标、战略和行动。《白皮书》中提出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地区统一规划,创新一体化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实现站城一体、产城融合,枢纽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显现。创新公共交通引导发展(TOD)模式,优化交通划拨用地综合利用机制,在满足交通主体功能的基础上,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综合开发。倡导集约立体的场站设计布局,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和枢纽站点、地面公交场站等设施用地的空间紧凑综合利用。
2023年8月25日,《闵行区综合交通规划(2022—2035年)》正式发布,提出“主城区交通与空间融合”的闵行方案,这也是上海首个区级发布的综合交通规划。根据规划,待机场联络线、嘉闵线、13号线西延伸、23号线一期、示范区线和19号线等建成后,闵行区将有17条轨道交通线路,站点84个,总里程160公里。
上海轨道交通运营数据:详见第三节/五/(四)的轨道交通行业分析。
2、光伏及节能环保行业:
(1)光伏行业
从国家能源局获悉:2023年,我国能源投资保持快速增长,据监测,全国在建和年内拟开工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约2.8万亿元。分类别看,常规项目和新业态项目完成投资额同比分别增长16%和152.8%。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完成投资额同比分别增长28.5%、13.6%、22.5%。
新能源投资快速增长。2023年,新能源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超34%。太阳能发电完成投资额超6700亿元,河北、云南、新疆3个省份的集中式光伏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速均超100%。风电完成投资额超3800亿元,辽宁、甘肃、新疆3个省份的陆上风电投资加快释放,山东、广东2个省份的新建大型
海上风电项目投资集中释放。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亿千瓦,其中我国贡献超过50%。(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节能环保行业
202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旨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物尽其用,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提出将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时代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新能源公司将充分利用上海轨道交通充足的土地资源、地理优势、配套优势,以及大型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优势,助力上海地铁早日实现绿色城轨行动方案。
(3)充电桩行业
“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汽车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布局,销量逐年增加,配套充电设施需求增大。国家层面近年积极出台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发展环境。
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2023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明确提出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提出要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对电动汽车充放电行为的调控能力,推动车网互动等试点示范。
2023年11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74号),意见提出加强充换电站等配套能源设施统筹建设。按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弹性兼容的原则,推动配套能源设施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化建设,加强对城市加油加气站、充换电站、综合能源站等设施布局优化和规模管控,做好与电力设施、油气管网等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
新能源公司将充分利用上海轨道交通充足的土地资源、地理优势、配套优势,以及大型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优势,建成充电桩示范站和精品站,提供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满足充电市场需求。
3、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
融资租赁在我国已经有近40年的历史,从之前的边缘化小行业,到如今天翻地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然,融资租赁行业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来自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而具体到2023年,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促进并规范行业发展。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提到“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从“一行两会”迈入“一行一总局一会”新格局。2023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标志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效。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体系也迎来了新的变革。
2023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指出支持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助力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盘活设备资产,推动实现创新升级。要求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制。
2023年10月2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金规〔2023〕8号),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三项监管要求。体现了监管机构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趋势,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融资融物”的经营模式,虽暂未有针对融资租赁公司下发相应的监管文件,但要求融资租赁行业进一步回归本源方向明确。
2023年以来,广州市、天津市、江苏省、厦门市和上海市均在相关政府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中提及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政策。以上海为例,2023年10月1日,全国首部涉融资租赁行业的地方法规《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环境,对强化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监管政策逐步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防范、化解与处置金融风险,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违规向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展望2024年,在政策呵护及内生动力逐步修复的推动下,经济复苏进程延续。
综上所述,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融资租赁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风险与收益共生。
商业保理是依托于真实交易进行的融资行为,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资金融通、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作为近年来增速迅猛的类金融业务之一,商业保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渠道、灵活的杠杆倍数,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带来了巨大的创新成果。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3.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6%,未来几年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市场规模潜力巨大。为规范保理行业行为,保证行业持续健康、合规化发展,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理行业逐渐向“严监管、促合规”的方向转型。
2023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要求规范发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等业务。拓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鼓励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更好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畅通微循环,打通服务实体“最后一公里”,将成为商业保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023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银发〔2023〕233号),提出了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明确要求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提出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鼓励内外贸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在地方层面,2023年以来,商业保理的地方监管规则逐步细化。吉林、广西、北京、陕西等地分别出台了《吉林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商业保理行业风险,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24年,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和持续向好的制度环境下,商业保理行业将迎来规范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秉承新发展理念,依托超大规模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充分发挥资本平台和资金平台功能,抓住上海轨道交通从运营地铁向经营地铁转型的机遇,把握资源优势,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经营能级,立足长三角与面向全国相统筹,全面布局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打造上海轨道交通竞争性资源资产业务转型发展和资本运营平台,构建主业突出、经营稳健、治理规范的一家诚信、专业、绿色、创新的高质量上市公司。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市委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要部署,在“跨越800,面向未来”的新发展阶段,继续以上海地铁“三个转型”、股份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聚焦上海地铁“六个高质量”,坚定不移走上海地铁高质量发展之路,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精神,明确目标,统筹安排,认真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1、轨道交通运维业务聚焦“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
2024年,申凯公司以“做深、做专、做强”既有线路为基础,运用数字化新技术提升网络运维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以创造申凯公司独特附加值为导向,实现“城市综合交通运营”转型、“轨旅融合项目”创新市场转型、“全方位、一站式” 项目服务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
2、新能源业务新建光伏项目尽早发电,加快打造节能试点项目
2024年计划新建1号线富锦路(二期)、15号线陈太路、浦江线浦江镇等3个基地的光伏项目。充电桩项目方面,推进虹梅大厦充电桩项目建设,探索充电桩市场化定价。合同能源管理方面,计划参与16号线惠南主变功率因数改造项目。此外,新能源公司计划搭建光伏运维智能化平台,加快组建自有运维队伍,运维模式从完全委外向核心项目自主运维转变。
3、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聚焦上海轨交上下游产业链,产融结合促进轨交实体发展
2024年,围绕轨道交通产业链客户融资需求,以提升向轨交业主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占比作为未来业务拓展的主要方向,设计灵活多样的个性化产品。探索反向保理、出表业务新模式,构建与核心企业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坚守资金安全工作底线,提升风险控制和项目尽调能力,完善季度投后检查,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辅助项目风险事中控制。
4、产业投资业务聚焦“产业+资本运营”,不断开辟新赛道
2024年,公司将加强已投项目管理,确保投资收益及时足额收取,不断提升项目盈利能力。挖掘上海轨交产业链技术优势资源,积极布局“科技+资本”新赛道。加强子公司三会管理,根据重组后新情况,梳理管理界面、制定完善各项投资制度和项目管理流程。
5、优化资本布局,按计划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做好资产评估、信息披露、企业改制等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通过注入与公司具备协同效应的集团经营性资产,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推进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管理界面优化、制度修订等管理升级完善工作。
6、强化本质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厘清责任边界,落实考核机制,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推进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0”事故的年度目标顺利完成。
7、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强化激励约束,加快市场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资本运作,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坚持依法治企、规范治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统筹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4.38亿元,营业成本预计约3.14亿元。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1)多模式公共交通的运维安全风险
申凯公司目前主要为无人驾驶地铁、机场捷运系统以及有轨电车三种不同模式的轨道交通工具提供运营和维保相关服务。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着多模式公共交通的运维安全风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公司始终坚持把安全运维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满意度作为公司经营考核的重要指标,公司将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安全工作组织保障,提高安全防范预防措施,从源头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申凯公司具体采取以下几个管理措施:
①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部署安全重点任务
一是根据工作要求,从设计源头等检查行车等关键设备的可靠性和冗余度,逐条对标《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相关条款,申凯公司所辖线路未发现有涉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内容”的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在申凯公司年度安全重点任务清单基础上,持续落实上海轨道交通行业各项安全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排查突出运营领域的大客流管控、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线路监护、设施设备维护、线路列车运行安全、持证上岗管理、委外单位管理9个安全重点事项,突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坚决守牢运营安全底线。
②提升大客流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申凯公司协同浦江线项目部与属地部门沟通后,结合实地勘察,预判闵瑞路站未来可能存在大客流风险;二是根据现场环境分析,提前布局相关运营设施(站外1号口安装绕行(蛇形)通道),目前该设施已安装完毕,线路运营部后续将修订《车站工作方案》,并将其纳入“大客流预案”体系;三是于本年度5月份在浦江线开展了一次“大客流情况下启动四长联动”的预案演练,进一步验证预案有效性、可操性,确保线路运营安全可靠。
③强化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紧抓专项保障期间运营安全
申凯公司协同各线路在2023年寒潮、台风、高温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皆制定了针对性专项保障方案、安全风险提示,确保各线路运营安全、秩序平稳。从一线至管理人员,深刻吸取以往经验,避免侥幸心理,切实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聚焦重大节假日五一、国庆、进博会期间,重点部位落实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④落实开展安全绩效考核机制
为加强各级安全考核和责任落实,将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各项目部绩效考核考评充分结合,申凯公司领导同各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申凯公司安全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要求,每季度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定期跟踪隐患治理,并于安委会通报上季度情况。同时,质安部协同人事部细化完善红线制度,纳入公司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⑤落实“八防措施”,加强人身安全管理
一是根据上海轨道交通行业的要求,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结合申凯公司运营现场实际及“安全预防规则”,每月发布相关人身安全提示。二是提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申凯公司协同各个项目部一同辨识更新总部及线路基地场所人身安全风险,全面更新课件,使外部访客更容易了解及规避有关风险。三是更新风险清单中关于职业健康部分,辨识更新基地内道路安全,轨行区施工安全等应对措施。四是制定了劳防用品管理规定,同时推动各线路根据该规定,理清线路各部门劳防用品管理责任,明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配备、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对发放及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⑥结合“双防”体系,推行L1/L2工作机制
申凯公司协同各线路项目部维保专业相关修程修制,把2023年的“生产计划”先进行系统梳理,思考不同场景和时间轴、不同专业所可能遇到的隐患,落实常规静态、突发动态的管控措施。完善线路场景风险管控清单,加强现场、调度、行车、设施设备等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多专业协同,优化全自动运行模式下的运维管理模式。改进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效果,建立完善各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管理方式,确保每个项目每月按计划实施。
⑦加强安全宣传,开展安全月、“119”宣传工作
2023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申凯公司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五带头”、“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同时也积极组织参与 “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其次,结合2023年全国第33个“119”消防宣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组织开展2023 年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项目建设施工管理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挥轨道交通基地屋顶资源优势,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并对轨道交通进行节能改造,开展节能环保业务,发展绿色能源经济。因此,新能源公司还将面临着光伏项目、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建设管理风险,主要包括吊装作业安全风险、动火作业安全风险、临边作业安全风险等,新能源公司将对应采取如下措施,确保风险可控,推进项目安全实施:①针对吊装作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做到吊装有计划,施工有方案;施工过程在吊装区域做好安全警示及围护,并安排专人进行看护;吊装作业机械及司机、指挥等,均应年检合格和持证上岗;
②根据《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消除动火作业点区域内易燃物、配备灭火器设施、并安排动火监护人全过程监护;③针对临边作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穿戴及系挂安全绳,确保临边作业安全。
此外,在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2023年新能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暂行条例》、《应急预案和演练管理办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并对现有制度文件进行查漏补缺。现场工作管理方面,开展了针对新项目建设施工和原项目运维的党员专项包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新能源公司还加强了现场沟通和协调,确保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畅通,以降低因沟通障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风险和维稳隐患。
2、由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公司可能面临相应下列风险:
(1)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融资租赁公司可能面临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风险。融资租赁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随着市场需求的加大,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较为迅速。但是随着融资租赁行业已进入统一监管时期,市场竞争风险将增加。
为了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和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经营的要求,明确业务定位,培养和吸纳专业团队,设计科学管理模式,严抓风险控制,努力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信用风险及控制措施
承租人信用状况及对其的风险管理能力会影响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坏账率,进而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的盈利状况。为此,融资租赁公司将加强风控,通过机制保障和业务运作模式设计,控制信用风险,保证公司稳健运行。
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子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登记,公司还可能面临相应下列风险:
(1)应收账款质量风险
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可能会导致商业保理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有缺陷,影响商业保理公司到期足额回收保理款项。为控制相关风险,商业保理公司将通过尽职调查确认相关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从而有效降低应收账款质量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包含买卖双方两大方面,其中买方信用风险即赊销风险是保理业务的关键风险,同时作为第二还款人,卖方信用风险亦不容忽视。为此,商业保理公司将通过全面核查买卖双方的资信情况、组建企业信息评估体系、完善信用评估机制等方式,高效识别信用风险,保障商业保理业务的顺利运行。
(3)法律风险
商业保理业务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为卖方履约瑕疵风险、买方抗辩权及抵消权风险等,为有效降低相关风险,商业保理公司将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等,严控法律风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4、股权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投资设立了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因此,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被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为此,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被投企业严格把关,按照投资的行业标准、区域标准、项目标准进行层层筛选,对被投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坚决否决。除此之外,公司还不断加强被投企业经营决策的过程监控,明确股权退出安排及投资保障措施,尽可能消灭或减少上述投资风险发生的各种可能性,保障公司投资业务安全。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先后制定了《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
公司已先后制订了《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外宣传和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言人制度》。同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公司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和对外部信息使用人及内幕知情人管理有了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外部信息使用人和内幕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规定,防止内部信息的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和推进内部控制实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文件精神,并按照上海证监局《关于做好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开展并完成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此外,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分红及回购相关新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公司ESG实践案例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继2021、2022年后连续第三年成功入选。同时,公司还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榜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开展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019 年,公司控股股东申通地铁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再一次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上述承诺在申通地铁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申通地铁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再一次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前,申通地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申通地铁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独立;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申通
地铁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申通地铁控股股东,本公司将继续保证申通地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申通地铁造成的损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7.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9.01.关于选举叶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徐子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3.关于选举金卫忠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4.关于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5.关于选举王保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6.关于选举范小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江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关于选举曹永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史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顾海莹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9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情况说明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于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召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逐项审议表决,表决通过的议案见上表“会议决议”。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5、7、8、9-11。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说明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召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审议表决,表决通过的议案见上表“会议决议”。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叶彤 | 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离任) | 女 | 56 | 2023-05-26 | 2024-01-18 | 是 | |||||
施俊明 | 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 男 | 55 | 2024-01-18 | 2026-05-25 | 是 | |||||
徐子斌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60 | 2023-05-26 | 2023-12-29 | 45.41 | 否 | ||||
董事(离任) | 2023-05-26 | 2024-01-18 | |||||||||
金卫忠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2023-05-26 | 2026-05-25 | 52.83 | 否 | ||||
王保春 | 董事 | 男 | 57 | 2023-05-26 | 2026-05-25 | 是 | |||||
赵刚 | 董事 | 男 | 49 | 2023-05-26 | 2026-05-25 | 是 | |||||
范小虎 | 董事 | 男 | 50 | 2023-05-26 | 2026-05-25 | 是 | |||||
杨国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3-05-26 | 2026-05-25 | 4.08 | 否 | ||||
曹永勤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 女 | 66 | 2023-05-26 | 2026-05-25 | 7 | 否 | ||||
江宪 | 独立董事、董事会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 男 | 69 | 2023-05-26 | 2026-05-25 | 7 | 否 | ||||
梅建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3 | 2020-05-09 | 2023-05-26 | 2.92 | 否 | ||||
史军 | 监事长 | 男 | 55 | 2023-05-26 | 2026-05-25 | 是 | |||||
顾海莹 | 监事 | 女 | 50 | 2023-05-26 | 2026-05-25 | 是 | |||||
温泉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3-05-26 | 2026-05-25 | 34.04 | 否 | ||||
田益锋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3-05-26 | 2026-05-25 | 53.63 | 否 | ||||
牟振英 | 常务副总经理(离任) | 女 | 54 | 2020-05-14 | 2023-02-21 | 20.91 | 是 | ||||
朱稳根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3-05-26 | 2026-05-25 | 44.90 | 否 | ||||
孙斯惠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23-05-26 | 2026-05-25 | 47.4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320.1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叶彤 | 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18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4年1月1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
施俊明 | 2015年7月至2022年7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2月起担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1月18日起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
徐子斌 | 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上海轨道交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部长。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2017年5月至2024年1月18日担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12月29日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
金卫忠 | 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投资发展部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投资发展部经理,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14日至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2年8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
王保春 | 2010年12月至2016年5月30日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2016年5月3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2020年11月20日至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原财务部于2021年11月更名为计划财务部)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自2005年6月22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
赵刚 | 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股权)管理部副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副部长。2020年3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股权)管理部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自2020年5月9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
范小虎 | 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常务副部长。2022年3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自2022年8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
杨国平 | 2006年4月至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局主席。2007年10月至2020年4月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9月至2019年5月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自2014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5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曹永勤 | 曾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杉达学院总会计师。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自2022年8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江宪 |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二级律师。上海市第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证券业协会调解员。自2020年5月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梅建平 | 2013年至2020年末,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自2020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史军 | 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2021年 |
10月更名为审计中心)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主任。自2005年6月22日起担任公司监事。 | |
顾海莹 | 2016年9月至2021年1月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21年1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原财务部于2021年11月更名为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自2021年5月28日起担任公司监事。 |
温泉 | 2002年5月至2018年12月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部(前身为公司资产管理部)。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17日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0月12日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经理助理。2020年10月13日至今任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与审计部(纪律检查室)副经理。自2010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
田益锋 | 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工作)。2017年8月至今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0月29日至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牟振英 | 2010年2月至2017年10月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25日至2023年2月21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朱稳根 | 2002年5月至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孙斯惠 | 2013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律部经理。2018年4月28日至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1、2023年2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牟振英女士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提名议案、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提名议案,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梅建平先生由于任职期限届满,自2023年5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5月26日起,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2023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新一任期高级管理人员。详细名单见上表。
由于年满退休,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徐子斌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更换施俊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
期后事项:
1、2024年1月1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施俊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同时免去徐子斌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叶彤女士的书面辞呈,叶彤女士因为工作原因申请辞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在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叶彤女士的书面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日,经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施俊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施俊明先生担任。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叶彤 | 申通地铁集团 | 副总裁 | 2015年6月 | |
王保春 | 申通地铁集团 | 计划财务部部长 | 2020年11月 | |
赵刚 | 申通地铁集团 | 资产(股权)管理部部长 | 2020年3月 | |
范小虎 | 申通地铁集团 | 市场经营部部长 | 2022年3月 | |
史军 | 申通地铁集团 | 审计中心主任 | 2021年10月 | |
顾海莹 | 申通地铁集团 |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 2021年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杨国平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裁 | 2006年4月 |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局主席 | 2006年4月 |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年9月 | ||
江宪 |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 | 1989年 |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03年12月 | ||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03年12月 | ||
曹永勤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18日 | |
梅建平 | 长江商学院 | 金融学教授 | 2006年 | |
施俊明 | 上海德高申通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1月30日 | |
都世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17日 | ||
上海德贝通广告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6月20日 | ||
上海申通金浦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6月14日 | ||
上海申通金浦一期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7年12月20日 | ||
上海申通金浦二期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7年12月25日 | ||
徐子斌 | 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1月 | |
上海轨道交通十七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 | 2023年11月3日 | |
金卫忠 |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3月28日 |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8月25日 |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 | 董事长 | 2021年9月1日 |
限公司 |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3月29日 | ||
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12日 | 2023年9月27日 | |
田益锋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 年8月 | |
四川发展申凯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10月21日 |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6月27日 | ||
牟振英 |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2月18日 | 2023年3月28日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2月28日 | 2023年6月27日 |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19日 | 2023年2月28日 | |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2月13日 | ||
朱稳根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0月17日 |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6日 | 2023年2月28日 |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28日 |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28日 | ||
总经理 | 2023年3月29日 | |||
温泉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28日 | ||
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6月 | 2023年9月27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监事目前仅职工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以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鉴于公司尚未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参照行业标 准,按本人岗位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为320.16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为320.1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叶彤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施俊明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徐子斌 | 副董事长 | 离任 | 退休 |
梅建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杨国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牟振英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2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 1、公司“关于免去牟振英同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7、公司“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8、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9、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公司“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5、公司“关于修订《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公司“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8、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提名议案” 19、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10项议案: 1、公司“关于选举叶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公司“关于选举徐子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公司“关于聘任金卫忠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公司“关于聘任田益锋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公司“关于聘任朱稳根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公司“关于聘任孙斯惠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公司“关于聘任朱颖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0、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公司“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公司“关于对公司持有上实保理股权处置工作的追认和授权事项的议案” 5、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 1、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关于制订《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3、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17项议案: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16、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17、关于股份公司拟退出建元基金并配合延长基金合伙期限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 1、公司“关于更换一名董事的提名议案” 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叶彤 | 否 | 7 | 7 | 6 | 0 | 否 | 0 | |
施俊明 | 否 | / | / | / | / | / | / | / |
徐子斌 | 否 | 7 | 7 | 5 | 0 | 否 | 1 | |
金卫忠 | 否 | 7 | 7 | 5 | 0 | 否 | 2 | |
赵刚 | 否 | 7 | 7 | 6 | 0 | 否 | 2 |
王保春 | 否 | 7 | 7 | 5 | 0 | 否 | 0 | |
范小虎 | 否 | 7 | 7 | 5 | 0 | 否 | 1 | |
杨国平 | 是 | 5 | 5 | 4 | 0 | 否 | 0 | |
江宪 | 是 | 7 | 7 | 6 | 0 | 否 | 0 | |
曹永勤 | 是 | 7 | 7 | 5 | 0 | 否 | 1 | |
梅建平 | 是 | 2 | 2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曹永勤 委员:梅建平(离任)、杨国平、王保春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叶彤(离任) 委员:徐子斌(离任)、金卫忠、范小虎、梅建平(离任)、杨国平 |
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主任委员:江宪 委员:赵刚、王保春 |
期后事项:施俊明先生自2024年1月18日起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20日 | 与审计师事务所沟通2022年度审计计划 | 对审计重点问题提出建议,与审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 |
2023年2月28日 | 与审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2年度审计结果材料 |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 / |
2023年3月30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通地铁2022年度公司审计总结”、“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议表决同意相关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作为 2022 年报的一部分)、“关于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报告”、“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 |||
2023年7月28日 | 审核“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 审议表决同意相关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3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 / |
2023年12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 审议表决同意相关议案 | / |
(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1日 | 审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 对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 / |
2023年12月26日 | 审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 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 / |
(四) 报告期内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1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公司“建立合规风控和优化内控流程规范项目总结汇报”、公司“2022年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 对公司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
2023年12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计划” | 对公司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5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9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88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71 |
财务人员 | 18 |
行政人员 | 15 |
管理人员 | 100 |
合计 | 49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26 |
本科 | 215 |
大专及以下 | 251 |
合计 | 49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薪酬分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以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4年1月《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1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订,将“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30%。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增加入公司章程。
2017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17-019),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了相应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中期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后拟定,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除公司董事会确定的特殊情况外,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后所余下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30%。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报告期内,2023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42),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一百六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后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中期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不固定的股利分配模式。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公司董事会确定的特殊情况外,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后所余下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 30%。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根据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59,567.63元。2023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发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时完成现金红利发放任务。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4,823,859.06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036,059.8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9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4,823,859.0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5.96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直接考核、奖惩。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和推进内部控制实施,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并严格遵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根据证监会、上交所最新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还新增和修订了《公司审计整改实施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等10余项内控管理制度。根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本年度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将继续根据上交所等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管控水平,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快速的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优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在不影响子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公司督促下属子公司及时上报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公司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财务主管委派、出纳复合,加强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监督和控制,建立并落实经济活动分析“一报一会”制度,要求各子公司形成经济活动分析,加强预算重点指标的跟踪,强化事中监控,推动业财融合。探索数字化经营模式,持续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工作,形成全资子公司档案数字化建设方案。公司积极履行股东职责、收取股东分红,按程序委派公司相关人员担任子公司董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开展对新能源公司新一届董监事人选推荐工作及部分子公司董监高的调整工作。公司按季度召开投资管理例会,加强对子公司的三会管理工作。适应银保监会金融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子公司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分设工作,商业保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完成保理业务迁移工作。此外,公司还通过指导与督促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压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报告期内,完成对新能源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专项审计整改相关工作,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专项内部审计。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33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年新能源公司完成设立。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8-016)和(编号:临2018-029)。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轨道交通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节能改造等业务,致力于提供轨道交通行业的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公司2019~2023连续五年累计投资新建约
41.3MWp光伏项目并受托管理申通地铁集团既有10MWp光伏项目。2023年全年光伏项目累计发电4742.18万kWh,节约标煤约13267.67吨,减少CO2排放约19917.16吨。成立至今,新能源公司投建及受托管理光伏项目累计发电约13741.06万kWh,节约标煤约38444.74吨,减少CO2排放约57712.45吨。
各项目发电量及节能减排情况详见下表
光伏项目 | 2023年发电量(万kWh) | 2023年减排量(t) | 2023年减少标煤(t) | 累计发电量(万kWh) | 累计减排量(t) | 累计减少标煤(t) |
受托管理的 10MWp光伏项目 | 1005.41 | 4222.72 | 2812.94 | 4529.82 | 19025.24 | 12673.53 |
2019年一期投建的6.6MWp光伏项目 | 712.60 | 2992.92 | 1993.71 | 2957.35 | 12420.87 | 8274.07 |
2020年二期投建的7.4MWp光伏项目 | 849.58 | 3568.24 | 2376.95 | 2657.04 | 11159.57 | 7433.87 |
2021年三期投建的12.1MWp光伏项目 | 1357.75 | 5702.55 | 3798.71 | 2780.00 | 11676.00 | 7777.88 |
2022年四期投建的6.7MWp光伏项目 | 742.66 | 3119.17 | 2077.81 | 742.66 | 3119.17 | 2077.81 |
2023年五期投建的8.5MWp光伏项目 | 74.19 | 311.60 | 207.57 | 74.19 | 311.60 | 207.57 |
合计 | 4742.18 | 19917.16 | 13267.67 | 13741.06 | 57712.45 | 38444.74 |
注:1、受托管理的10MWp光伏项目累计发电量从2019年7月份开始计算; 2、减排量按照沪环气[2022]34号文件要求进行换算,即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7.88t CO2/万kWh调整为4.2tCO2/万kWh; 3、根据《2020年上海市地区能源平衡表》中全社会平均发电煤耗实际值,采用的电力等价折标系数调整为2.797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9,91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投建光伏项目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五节/一/(三)的内容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具体见我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行业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消费帮扶工作,深度参与国资委组织开展的企业消费帮扶专项行动,通过行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等积极采购消费帮扶农产品。
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参加了徐汇区“百企结百村”精准帮扶村企结对活动,与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结对。2019 年度公司参与徐汇区“百县百品”帮扶产品采购活动,采购了上海帮扶对口地区农产品约 2 万元。2020-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采购对口消费帮扶地区农产品约 12.5万元。2023年,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立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申通地铁集团、维保公司、地铁电科公司、地铁物业公司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釆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述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年11月 | 是 | 最近五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3、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釆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述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年11月 | 是 | 最近五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铁集团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公司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地铁物业公司、地铁电科公司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维保公司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证为本次交易而向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和作出的声明、承诺、确认及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申通地铁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资产 注入 | 申通地铁集团、维保公司 | 1、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3、本公司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本公司所出售股权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 2023年11月 | 是 | 承诺当时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申通地铁集团 | 1、本公司作为承担上海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根据上海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未来仍将主要承担上海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2、本公司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于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5、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在具备相关开发资格、招标条件并获得第三方同意(如需)的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 6、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7、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8、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 9、本公司承诺,将承担违反本承诺之相应赔偿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合理损失或开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维保公司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在具备相关开发资格、招标条件并获得第三方同意(如需)的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5、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6、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 7、本公司承诺,将承担违反本承诺之相应赔偿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合理损失或开支。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申通地铁集团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申通地铁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今后将尽量避免与申通地铁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规范与申通地铁发生的必要关联交易; 3、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地披露。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6、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维保公司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申通地铁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今后将尽量避免与申通地铁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规范与申通地铁发生的必要关联交易; 3、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地披露。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6、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 铁集团 | 1、本公司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铁集团 | 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申通地铁股票。本公司如违反上述减持计划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申通地铁所有。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减持所持申通地铁股票(如有)。本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计划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申通地铁所有。 | 2023年11月 | 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铁集团 | 1、本次交易完成前,申通地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申通地铁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申通地铁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申通地铁控股股东,本公司将继续保证申通地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申通地铁造成的损失。 | 2023年11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申通地铁集团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今后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地位要求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6、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申通地铁集团 | 1、本公司作为承担上海轨道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根据上海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未来仍将主要承担上海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2、本公司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于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5、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在具备相关开发资格、招标条件并获得第三方同意(如需)的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 6、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7、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8、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 9、本公司承诺,将承担违反本承诺之相应赔偿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合理损失或开支。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铁集团 | 本公司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6、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咨询 公司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今后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地位要求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4、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或补偿。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咨询 公司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市场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在具备相关开发资格、招标条件并获得第三方同意(如需)的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将尽力促成上市公司获得该等商业机会; 4、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5、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6、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优先受让权; 7、本公司承诺,将承担违反本承诺之相应赔偿责任,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合理损失或开支。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申通地 铁集团 |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19年5月 | 是 | 长期 | 是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按照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87,437.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05,874.17 |
未分配利润 | 207,055.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7,055.81 |
少数股东权益 | 174,507.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1,563.66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397,770.20 |
净利润 | 397,770.2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8,528.03 |
其中: 少数股东损益 | 189,242.17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 12月 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 1 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72,061.04 | 4,475,679.00 | 7,047,740.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8,680.22 | 4,491,885.54 | 5,890,565.76 |
未分配利润 | 849,942,801.67 | -1,472.22 | 849,941,329.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3,703,325.55 | -1,472.22 | 1,583,701,853.33 |
少数股东权益 | 16,090,333.99 | -14,734.32 | 16,075,599.6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99,793,659.54 | -16,206.54 | 1,599,777,453.00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24,382.61 | 4,187,437.83 | 7,711,820.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4,689.64 | 3,805,874.17 | 4,300,563.81 |
未分配利润 | 899,196,504.98 | 207,055.81 | 899,403,560.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34,111,756.30 | 207,055.81 | 1,634,318,812.11 |
少数股东权益 | 22,901,572.94 | 174,507.85 | 23,076,080.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57,013,329.24 | 381,563.66 | 1,657,394,892.90 |
利润表项目 | 2022年度 | ||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所得税费用 | 23,540,608.54 | -397,770.20 | 23,142,838.34 |
净利润 | 77,171,983.53 | 397,770.20 | 77,569,753.73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810,744.58 | 208,528.03 | 73,019,272.61 |
其中: 少数股东损益 | 4,361,238.95 | 189,242.17 | 4,550,481.12 |
2.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海龙、金园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0,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期后事项:公司于 2024年3月 13 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7.5%的股权(以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 1.375 亿元为对价),并由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备案。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章节所载关联交易的披露系依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确定,与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关联交易数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可能存在差异。
1)经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凯公司与申通地铁集团、八号线三期公司等关联法人预计将发生11项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115万元。详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08)。
报告期内,申凯公司与申通地铁集团、八号线三期公司的8号线三期运营与维护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8345万元;申凯公司与申通中车公司的浦东机场捷运系统车辆维护项目的关联交易未有金额发生;申凯公司与维保公司及其下属车辆分公司的浦东机场捷运系统车辆专业抢险委托项目的关联交易未有金额发生;申凯公司与维保工务分公司的浦江线安全保护区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的关联交易未有金额发生;申凯公司与申嘉合资公司的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79万元;申凯公司与凯奥雷斯上海公司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38万元;申凯公司与培训中心的培训服务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6万元;申凯公司与投资公司及东方置业公司的办公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388.5万元;申凯公司与地铁物业公司的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3.6万元;申凯公司与地铁人力资源公司的派遣员工服务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5万元;申凯公司与检测认证公司的网络安全自测项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1.3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申凯公司与申电通公司签订浦江线场段工艺设备、清扫车等设施委外维护保养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最终由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08.57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约为32万元。该笔关联交易采用公开招标,由于业务需要,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此外,报告期内申凯公司与申通鉴衡公司签订了浦江线APM设施设备评估项目合同和供电轨厚度检测项目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约为35万元,该关联交易由于业务需要,根据市场环境紧急签署,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报告期内,申凯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2023年 (预计不超过) | 2023年实际发生额 (不含税) |
1、8号线三期运营与维护项目 | 申通地铁集团、八号线三期公司 | 14000 | 8345 |
2、浦东机场捷运系统车辆维护项目 | 申通中车公司 | 300 | 0 |
3、浦东机场捷运系统车辆专业抢险委托项目 | 维保公司及其下属车辆分公司 | 10 | 0 |
4、浦江线安全保护区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 维保工务分公司 | 10 | 0 |
5、申嘉合资公司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申嘉合资公司 | 220 | 179 |
6、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凯奥雷斯上海公司 | 60 | 38 |
7、培训服务项目 | 培训中心 | 20 | 16 |
8、办公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项目 | 投资公司 | 420 | 388.5 |
东方置业公司 | |||
9、日常保洁服务项目 | 地铁物业公司 | 20 | 13.6 |
10、派遣员工服务项目 | 地铁人力资源公司 | 15 | 15 |
11、网络安全自测项目 | 检测认证公司 | 40 | 11.3 |
12、浦江线场段工艺设备、清扫车等设施委外维护保养项目 | 申电通公司 | 32 | |
13、浦江线APM设施设备评估项目合同和供电轨厚度检测项目合同 | 申通鉴衡公司 | 35 | |
合计 | 15115 | 9073.4 |
2)经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与申通地铁集团及集团下属单位预计将发生屋顶租赁、售电、资产租赁等9项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8560万元。详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08)。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与集团及集团下属单位的屋顶租赁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7.09万元;光伏项目售电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323.46万元;既有光伏项目资产租赁实际发生金额为176.99万元;光伏并网柜维护服务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6.42万元;光伏工程总承包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为2712.71万元;科研项目未有金额发生;办公地租赁及物业服务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7.37万元;日常保洁服务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17万元;充电桩租赁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42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就上海轨道交通北翟路基地绿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由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关联法人)中标,中标金额为1106.65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1106.65万元(此为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为995.26万元)。该笔关联交易采用公开招标,由于业务需要,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2023年 (预计不超过) | 2023年实际发生额(不含税) |
1、屋顶租赁项目 | 申通地铁集团 | 100 | 6.11 |
七号线公司 | 5.37 | ||
共和新路高架发展公司 | 3.58 | ||
浦东线公司 | 6.99 | ||
长宁线公司 | 3.41 | ||
杨浦线公司 | 8.52 | ||
十二号线公司 | 2.75 | ||
十四号线公司 | 11.1 | ||
申松线公司 | 6.35 | ||
二号线东延伸公司 | 3.3 | ||
五号线南延伸公司 | 4.75 | ||
申嘉线公司 | 1.39 | ||
明珠线公司 | 3.47 | ||
2、售电项目 | 运一公司 | 4300 | 546.04 |
运二公司 | 729.98 | ||
运三公司 | 241.41 | ||
运四公司 | 1231.23 | ||
磁浮公司 | 574.80 | ||
3、资产租赁项目 | 申嘉线公司 | 200 | 134.51 |
十二号线公司 | 33.63 | ||
十六号线公司 | 8.85 | ||
4、并网柜维护服务项目 | 维保供电分公司 | 36 | 26.42 |
5、光伏工程总承包项目 | 隧道设计院 | 3800 | 2712.71 |
6、科研项目 | 隧道设计院 | 34 | 0 |
7、办公地租赁及物业服务项目 | 投资公司 | 70 | 57.37 |
东方置业公司 | |||
8、日常保洁服务项目 | 地铁物业公司 | 15 | 5.17 |
9、充电桩租赁项目 | 维保公司 | 5 | 1.42 |
10、北翟路基地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 隧道设计院 | 995.26 | |
合计 | 8560 | 7365.89 |
3)经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地铁物业上盖项目的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详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08)。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未实际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关联法人检测认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系统网络安全测评服务,并签署相关合同。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约为6万元。该关联交易由于业务需要,根据市场环境紧急签署,经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24-015)。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至尊衡山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路十二号豪华精选酒店的部分资产 | 160,000,000 | 2014-09-01 | 2023-09-19 (提前结清) | 本项目为售后回租。租赁本金1.6亿元人民币,衡山酒店公司支付管理费费率:0.5%/年。交易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 融资租赁业务取得收益,拓宽公司盈利渠道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1、上海至尊衡山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酒店资产售后回租项目,承租人衡山酒店公司已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应付租金和管理费。报告期内,上半年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衡山酒店公司签订协议,将原《售后回租合同》的租赁期限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原《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终止日为2024年8月31日),并调整相应还租计划和利率;下半年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衡山酒店公司签订提前结清协议,衡山酒店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所有应付结清款项。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甲方的名称 | 合同乙方的名称 | 签订日期 | 合同标的所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 | 评估 价值 | 相关评估机构名称 | 评估 基准日 | 定价原则 | 最终交易价格 | 截止报告期末合同的执行情况 |
1 | 关于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 11月20日 | 以审计结果为准 | 以评估结果为准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023年 9月30日 | 以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 以评估值为基础 由双方协商确定 | 正常履行 |
2 | 关于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2023年 11月20日 | 以审计结果为准 | 以评估结果为准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023年 9月30日 | 以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 以评估值为基础 由双方协商确定 | 正常履行 |
3 |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2023年 11月21日 | - | - | - | - | 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 | 25,000.00万元 | 正常履行 |
4 |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 7月19日 | 109,620.68万元 | - | - | - | 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 70,000.00万元 | 正常履行 |
5 |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3年 11月17日 | 34,139.92万元 | - | - | - | 成本效益原则 | 30,000.00万元 | 正常履行 |
6 |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2023年 5月25日 | - | - | - | - | 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 | 19,700.00万元 | 提前终止 |
7 | 浦东机场捷运运行第三阶段委托管理子合同 | 上海国际机场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15日 | - | - | - | - | 双方谈判确定 | 17,824.20万元 | 正常履行 |
8 | 浦江线核心机电系统2023-2027年维保项目合同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27日 | - | - | - | - | 以市交委对维保定额验收(维保定额通过专家评审)且申通地铁集团下达该费用为前提条件 | 31,958.00万元 | 正常履行 |
9 | 8号线三期运营与维护协议补充协议二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八号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 3月27日 | - | - | - | - | 各年度实际价格根据该年度基准价、该年度人工及物价指数与 | 每一年度合同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 | 正常履行 |
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 签约年的变化以及调价机制计算确定 | ||||||||||
10 | 国内商业 保理合同 | 上海通设基础建设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2年 1月18日 | 以基础交易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准 | - | - | - | 以市场公允价值为 基础,经双方协商 确定价格 | 不超过20,000.00万元 | 履行完毕 |
11 | 国内商业 保理合同 |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 8月30日 | 148,321.70万元 | - | - | - | 以市场公允价值为 基础,经双方协商 确定价格 | 不超过60,000.00万元 | 正常履行 |
12 | 国内保理 业务合同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0年 12月17日 | 67,816.23万元 | - | - | - | 以市场公允价值为 基础,经双方协商 确定价格 | 50,000.00万元 | 提前终止 |
13 |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年7月 | - | - | - | - | 双方协商 | 23,700万元 | 正常履行 |
14 |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年8月 | - | - | - | - | 双方协商 | 46,300万元 | 正常履行 |
(1)其他重大合同1和2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30)之议案11: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
(2)其他重大合同3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之议案6: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3)其他重大合同4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之议案6: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4)其他重大合同5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后,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行业监管政策及监管机构要求,推进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业务分业经营。在不影响客户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采用平移合同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并于报告期内完成融资租赁公司所有存量商业保理项目平移至商业保理公司的工作。
(5)其他重大合同6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之议案6: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提前归还贷款,该流贷合同提前终止。
(6)其他重大合同7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之议案6: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7)其他重大合同8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之议案6:2023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8)其他重大合同9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08);
(9)其他重大合同10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20)之议案6:2022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10)其他重大合同11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16)之议案6:2021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
(11)其他重大合同12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14)之议案6:2020年预算编制及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融资进行提前回购,融资租赁公司已收到所有提前回购款项,该保理合同提前终止。
(12)其他重大合同13、14的相关公告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五/(五)“投资状况分析”中的“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目前退出程序正在实施过程中。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的党建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上海地铁被确定为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第一年。股份公司党委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等系列会议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聚焦上海地铁“三个转型”,将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加强学习,培根铸魂强使命。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各类各级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包括传达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的系列重要讲话等,认真学习系列重要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等。党委中心组共开展21期学习(其中“二十大”主题学习6期),包括学习二十大党章修订内容、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参观青浦陈云纪念馆、前往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祭扫先烈,邀请专家讲授《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专题课程,并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交流与学习。
2、围绕中心,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坚持以公司发展为导向,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开展“学贯二十大,争创双一流”党建主题活动,促进轨道交通、新能源、融资租赁与保理、产业投资等业务的发展。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联组学习,聚焦数字化转型、产业联动等内容深入交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分解表》,将高质量运营、高质量维保、高质量经营、高质量队伍、高质量考核机制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进行明晰和分解,切实将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转化为“施工图”。
3、强化问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完成逐级签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股份公司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同时,通过邮件教育、会议教育、活动教育、授课教育、在线教育、谈话教育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股份公司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提高廉洁意识,保持敬畏心,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
4、激发活力,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加强基础、提升能力”行动计划,围绕高质量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党组织大胆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用足用活载体,突出精准发力,拓展融合新路径,秉持差异性原则,结合各基层党组织优势资源,通过挖掘、培育和提升,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的良好格局,初步构建一系列党建品牌。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7,48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7,05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78,943,799 | 58.4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334,469 | 1.75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WANG XINLI | 3,855,000 | 0.81 | 0 | 无 | 其他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 | 2,147,457 | 0.45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28,466 | 0.42 | 0 | 无 | 其他 | |||||
李春云 | 1,676,729 | 0.35 | 0 | 未知 | 其他 | |||||
王新力 | 1,320,000 | 0.28 | 0 | 无 | 其他 | |||||
黄云 | 1,306,900 | 0.27 | 0 | 未知 | 其他 | |||||
王建强 | 1,169,000 | 0.24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39,001 | 0.24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78,943,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943,799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334,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4,469 | |||||||
WANG XINLI | 3,8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5,000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 | 2,147,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7,45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28,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8,466 | |||||||
李春云 | 1,676,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6,729 | |||||||
王新力 | 1,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00 | |||||||
黄云 | 1,30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6,900 | |||||||
王建强 | 1,16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39,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9,00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10名股东中,申通地铁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何晓红 | 退出 | - | - | 400,400 | 0.08 |
朱志国 | 退出 | - | - | 未知 | 未知 |
王建华 | 退出 | - | - | 882,659 | 0.18 |
张清 | 退出 | - | - | 865,200 | 0.18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 | 新增 | - | - | 2,147,457 | 0.45 |
李春云 | 新增 | - | - | 1,676,729 | 0.35 |
黄云 | 新增 | - | - | 1,306,900 | 0.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 | - | 1,139,001 | 0.24 |
备注:朱志国股东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毕湘利 |
成立日期 | 2000年4月1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及综合开发经营,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经营,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5,792,894股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成立日期 | |
主要经营业务 |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本市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 申通地铁 SCP001 | 012282002 | 2022年6月1日 | 2022年6月6日 | 2023年3月3日 | 0 | 2.41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中国银行间市场 | 无 | 无 | 否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申通地铁SCP001 | 012380688 | 2023年2月23日 | 2023年2月27日 | 2023年11月24日 | 0 | 2.69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中国银行间市场 | 无 | 无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公司于到期日2023年3月3日兑付了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610,696,438.36元。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公司于到期日2023年11月24日兑付了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7,959,452.05元。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虹口区曲阳路908号 | 无 | 朱溪 | 021-2026903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0.00 | 无 | 无 | 是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0.0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23-021)。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4]22245号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地铁”)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申通地铁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申通地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通地铁与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相关的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52亿元,占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58.06%。由于上述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我们将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的相关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中的(十一)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中的(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十三)其他流动资产、(十六)长期应收款和(三十)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通地铁与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相关的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52亿元,占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58.06%。由于上述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我们将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的相关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中的(十一)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中的(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十三)其他流动资产、(十六)长期应收款和(三十)其他非流动资产。 | 我们针对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对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项执行函证程序,核查相关应收款项的存在性; (3)了解公司历史年度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损失计提、发生及转回情况,复核申通地铁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有关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评价管理层对信用减值政策的合理性; (4)对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款项本期及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客户是否存违约情况;对公司投后管理报告进行复核,核查期末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款项相关资产信用风险分类是否准确; (5)按照公司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政策重新测算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与报表数进行核对,复核计提减值准备的正确性; (6)评价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应收款减值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完整列报。 |
营业收入的确认 | |
申通地铁2023年度营业收入40,160.24万元。申通地铁主要收入类型包括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收入、商业保理收入、公共交通运维收入和光伏发电收入,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可能存在多计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营业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中的(三十四)收入,相关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中的(六十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我们针对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结合合同条款,确定公司收入时点、收入确认关键支撑性证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根据不同业务类别,从收入明细账选取样本检查相关合同、收入确认关键支撑性证据,回款凭证,核查收入真实性; (4)根据业务合同,对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公共交通运维业务当期营业收入金额进行测算,核查收入准确性; |
(5)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执行函证程序,核查营业收入真实
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关键支持性证
据,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申通地铁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申通地铁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申通地铁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申通地铁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申通地铁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申通地铁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郭海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金园 |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一) | 230,746,424.99 | 554,704,366.5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六、(五) | 36,563,004.31 | 9,279,119.5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六、(八) | 513,379.15 | 340,468.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九) | 4,451,504.46 | 2,594,177.6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十) | 36,420,605.84 | 22,521,756.27 |
合同资产 | 六、(六) | 21,567,437.09 | 8,303,751.3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六、(十二) | 11,014,433.38 | 645,257,020.67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十三) | 91,679,234.90 | 36,948,252.89 |
流动资产合计 | 432,956,024.12 | 1,279,948,913.1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六、(十四) | 10,617,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六、(十六) | 163,470,469.05 | 38,906,405.43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十七) | 18,760,498.90 | 29,097,549.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六、(十八) | 140,304,882.33 | 140,964,758.5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六、(十九) | 50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六、(二十) | 152,970.62 | 179,965.34 |
固定资产 | 六、(二十一) | 164,787,764.71 | 131,862,398.5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六、(二十五) | 18,522,173.24 | 18,958,059.56 |
无形资产 | 六、(二十六) | 2,855.60 | 113,510.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二十八) | 298,689.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二十九) | 8,897,940.90 | 7,711,820.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三十) | 1,552,572,350.19 | 455,177,338.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67,770,595.45 | 1,333,588,806.41 | |
资产总计 | 2,500,726,619.57 | 2,613,537,719.5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三十二) | 383,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六、(三十六) | 128,339,611.01 | 81,364,156.65 |
预收款项 | 六、(三十七) | 137,500,000.00 | |
合同负债 | 六、(三十八) | 946,786.68 | 122,080.4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三十九) | 15,758,660.85 | 16,119,259.50 |
应交税费 | 六、(四十) | 11,757,526.61 | 9,786,391.89 |
其他应付款 | 六、(四十一) | 3,616,641.98 | 141,124,910.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六、(四十一) | 485,999.47 | 485,999.4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六、(四十三) | 15,490,050.55 | 3,387,901.50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四十四) | 354,836.23 | 608,361,991.51 |
流动负债合计 | 696,764,113.91 | 860,266,692.2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六、(四十五) | 73,437,464.64 | 71,072,792.19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六、(四十七) | 16,505,923.15 | 17,316,531.3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六、(五十) | 665,000.00 | 665,000.00 |
递延收益 | 六、(五十一) | 3,421,255.28 | 2,521,247.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六、(二十九) | 3,750,079.30 | 4,300,563.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7,779,722.37 | 95,876,134.42 | |
负债合计 | 794,543,836.28 | 956,142,826.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六、(五十三) | 477,381,905.00 | 477,381,90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五十五) | 27,897,075.75 | 27,897,075.7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六、(五十七) | 989,161.75 | 1,484,068.92 |
专项储备 | 六、(五十八) | 329,007.13 | |
盈余公积 | 六、(五十九) | 228,971,728.94 | 228,152,201.6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六十) | 945,660,525.74 | 899,403,560.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81,229,404.31 | 1,634,318,812.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953,378.98 | 23,076,080.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06,182,783.29 | 1,657,394,892.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00,726,619.57 | 2,613,537,719.55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9,495,758.19 | 485,157,304.7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一)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492.63 | 4,985.1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二) | 957,088,322.86 | 453,798,351.77 |
其中:应收利息 | 十九、(二)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982,000.00 | 866,666.67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4,806.56 | 159,362.8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40,862,380.24 | 942,486,671.2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0,617,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三) | 621,515,372.77 | 633,634,220.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0,304,882.33 | 140,964,758.5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2,970.62 | 179,965.34 | |
固定资产 | 1,405,804.27 | 1,347,273.5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55.60 | 113,510.1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8,689.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6,297.91 | 136,297.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2,045,277.7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15,862,151.19 | 1,286,993,026.08 | |
资产总计 | 2,256,724,531.43 | 2,229,479,697.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3,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614,110.19 | 3,618,484.73 | |
预收款项 | 137,500,000.00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4,674.29 | 836,438.96 | |
应交税费 | 269,461.49 | 2,919,462.58 | |
其他应付款 | 293,084,765.68 | 160,334,953.6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5,999.47 | 485,999.4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354,666.68 | ||
流动负债合计 | 817,733,011.65 | 776,064,006.6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9,720.59 | 494,689.6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9,720.59 | 494,689.64 | |
负债合计 | 818,062,732.24 | 776,558,696.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7,381,905.00 | 477,381,90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32,352,932.89 | 32,352,932.8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89,161.75 | 1,484,068.9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8,916,701.32 | 228,097,174.03 | |
未分配利润 | 699,021,098.23 | 713,604,920.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38,661,799.19 | 1,452,921,001.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56,724,531.43 | 2,229,479,697.29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1,602,402.22 | 343,133,079.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六十一) | 401,602,402.22 | 343,133,079.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8,662,099.40 | 286,197,740.01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六十一) | 270,746,802.73 | 229,158,211.6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六十二) | 1,860,897.73 | 1,495,251.97 |
销售费用 | 六、(六十三) | 3,928,499.96 | 4,654,782.24 |
管理费用 | 六、(六十四) | 39,018,659.00 | 38,342,774.00 |
研发费用 | 六、(六十五) | 1,905,559.91 | |
财务费用 | 六、(六十六) | 11,201,680.07 | 12,546,720.14 |
其中:利息费用 | 六、(六十六) | 17,191,175.62 | 16,583,770.65 |
利息收入 | 六、(六十六) | 6,467,961.34 | 4,329,725.81 |
加:其他收益 | 六、(六十七) | 9,714,711.14 | 6,160,365.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六十八) | 20,891,060.71 | 41,241,623.9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六、(六十八) | -10,337,050.74 | -2,895,844.8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七十) | -195,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七十一) | -4,241,008.05 | -2,343,607.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七十二) | -1,445,634.85 | -245,158.5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859,431.77 | 101,553,561.80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七十四) | 1,760,206.14 | 42,872.88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七十五) | 107,708.58 | 883,842.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511,929.33 | 100,712,592.07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七十六) | 25,364,571.27 | 23,142,838.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147,358.06 | 77,569,753.7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147,358.06 | 77,569,753.7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036,059.87 | 73,019,272.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11,298.19 | 4,550,481.1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94,907.17 | -442,746.2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七十七) | -494,907.17 | -442,746.20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六、(七十七) | -494,907.17 | -442,746.2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六、(七十七) | -494,907.17 | -442,746.2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3,652,450.89 | 77,127,007.5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541,152.70 | 72,576,526.4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11,298.19 | 4,550,481.1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二) | 0.14 | 0.1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二) | 0.14 | 0.15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四) | 2,532,638.81 | 2,525,578.1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四) | 26,994.72 | 26,994.72 |
税金及附加 | 61,075.37 | 29,676.13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1,751,114.00 | 20,944,279.2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410,176.81 | -1,868,187.3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491,071.32 | 13,686,005.21 | |
利息收入 | 22,057,700.02 | 15,752,160.53 | |
加:其他收益 | 23,917.29 | 22,656.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五) | 25,025,263.67 | 39,254,911.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五) | -12,118,847.78 | -4,882,557.4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5,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152,812.49 | 22,475,382.83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397.96 | 5,066.4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066,414.53 | 22,470,316.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871,141.59 | 6,495,579.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95,272.94 | 15,974,736.4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95,272.94 | 15,974,736.4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94,907.17 | -442,746.2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4,907.17 | -442,746.2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94,907.17 | -442,746.2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700,365.77 | 15,531,990.2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0,130,803.95 | 365,694,323.6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97,230.73 | 9,700,656.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七十八) | 1,003,233,214.50 | 506,852,214.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6,961,249.18 | 882,247,194.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0,119,843.16 | 98,773,576.3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4,395,961.26 | 135,025,830.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097,673.76 | 53,298,777.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七十八) | 1,285,843,635.16 | 517,994,963.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0,457,113.34 | 805,093,148.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六、(七十九) | -203,495,864.16 | 77,154,046.6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684,500.34 | 44,087,468.7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9,684,500.34 | 244,092,868.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216,789.73 | 29,409,528.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0,000,000.00 | 20,367,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216,789.73 | 49,776,528.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467,710.61 | 194,316,339.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3,218,261.08 | 632,902,028.7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668,261.08 | 635,352,028.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6,804,787.33 | 1,045,345,888.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196,884.60 | 37,978,186.5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684,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七十八) | 4,596,377.16 | 4,876,152.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6,598,049.09 | 1,088,200,227.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29,788.01 | -452,848,198.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4 | 0.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六、(七十九) | -323,957,941.60 | -181,377,811.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七十九) | 554,081,207.43 | 735,459,019.3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七十九) | 230,123,265.83 | 554,081,207.43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91,520.00 | 17,550.4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5,180.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9,624,598.27 | 481,837,599.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2,316,118.27 | 482,690,330.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1,764.89 | 406,748.9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96,416.14 | 14,389,344.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78,174.99 | 13,904,719.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88,269,404.82 | 618,122,162.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2,375,760.84 | 646,822,975.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059,642.57 | -164,132,645.2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600,500.34 | 44,087,468.7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5,600,500.34 | 244,092,868.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0,251.87 | 592,478.8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00 | 20,367,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0,550,251.87 | 20,959,478.8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050,248.47 | 223,133,389.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3,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3,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652,152.49 | 30,760,907.5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2,633.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3,652,152.49 | 431,733,541.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652,152.49 | 168,266,458.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5,661,546.59 | 227,267,203.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5,157,304.78 | 257,890,101.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495,758.19 | 485,157,304.78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7,381,905.00 | 27,897,075.75 | 1,484,068.92 | 228,152,201.65 | 899,403,560.79 | 1,634,318,812.11 | 23,076,080.79 | 1,657,394,892.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7,381,905.00 | 27,897,075.75 | 1,484,068.92 | 228,152,201.65 | 899,403,560.79 | 1,634,318,812.11 | 23,076,080.79 | 1,657,394,892.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4,907.17 | 329,007.13 | 819,527.29 | 46,256,964.95 | 46,910,592.20 | 1,877,298.19 | 48,787,890.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4,907.17 | 69,036,059.87 | 68,541,152.70 | 5,111,298.19 | 73,652,450.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19,527.29 | -22,779,094.92 | -21,959,567.63 | -5,684,000.00 | -27,643,56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9,527.29 | -819,527.2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5,684,000.00 | -27,643,567.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29,007.13 | 329,007.13 | 329,007.13 | ||||||||||||
1.本期提取 | 5,672,003.20 | 5,672,003.20 | 5,672,003.20 | ||||||||||||
2.本期使用 | -5,342,996.07 | -5,342,996.07 | -5,342,996.0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381,905.00 | 27,897,075.75 | 989,161.75 | 329,007.13 | 228,971,728.94 | 945,660,525.74 | 1,681,229,404.31 | 24,953,378.98 | 1,706,182,783.2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7,381,905.00 | 27,897,075.75 | 1,926,815.12 | 226,554,728.01 | 849,941,329.45 | 1,583,701,853.33 | 16,075,599.67 | 1,599,777,453.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7,381,905.00 | 27,897,075.75 | 1,926,815.12 | 226,554,728.01 | 849,941,329.45 | 1,583,701,853.33 | 16,075,599.67 | 1,599,777,453.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2,746.20 | 1,597,473.64 | 49,462,231.34 | 50,616,958.78 | 7,000,481.12 | 57,617,439.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746.20 | 73,019,272.61 | 72,576,526.41 | 4,550,481.12 | 77,127,007.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597,473.64 | -23,557,041.27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97,473.64 | -1,597,473.6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381,905.00 | 27,897,075.75 | 1,484,068.92 | 228,152,201.65 | 899,403,560.79 | 1,634,318,812.11 | 23,076,080.79 | 1,657,394,892.90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7,381,905.00 | 32,352,932.89 | 1,484,068.92 | 228,097,174.03 | 713,604,920.21 | 1,452,921,001.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7,381,905.00 | 32,352,932.89 | 1,484,068.92 | 228,097,174.03 | 713,604,920.21 | 1,452,921,001.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4,907.17 | 819,527.29 | -14,583,821.98 | -14,259,201.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4,907.17 | 8,195,272.94 | 7,700,365.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19,527.29 | -22,779,094.92 | -21,959,56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9,527.29 | -819,527.2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381,905.00 | 32,352,932.89 | 989,161.75 | 228,916,701.32 | 699,021,098.23 | 1,438,661,799.1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7,381,905.00 | 32,352,932.89 | 1,926,815.12 | 226,499,700.39 | 721,187,225.04 | 1,459,348,578.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7,381,905.00 | 32,352,932.89 | 1,926,815.12 | 226,499,700.39 | 721,187,225.04 | 1,459,348,578.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2,746.20 | 1,597,473.64 | -7,582,304.83 | -6,427,577.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746.20 | 15,974,736.44 | 15,531,990.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97,473.64 | -23,557,041.27 | -21,959,56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97,473.64 | -1,597,473.6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381,905.00 | 32,352,932.89 | 1,484,068.92 | 228,097,174.03 | 713,604,920.21 | 1,452,921,001.05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施俊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历史沿革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为“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432号文批准,采用社会募集方式于1992年6月12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原属城市供水行业,经2001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进行资产重组后,于2001年7月25日起正式更名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55189,法定代表人为施俊明。
(二)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7,738.190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47,738.1905万元。
本公司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89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总部地址:上海市虹莘路3999号F栋9楼。
(三)公司母公司以及公司最终控制方
公司母公司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范畴内的道路运输业。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公共交通运维管理业务,新能源相关业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系接受公共交通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交通相关运营与维护管理服务,报告期内为无人驾驶地铁、机场捷运系统以及有轨电车三种不同模式的轨道交通工具提供运维管理服务。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等相关业务。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拥有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经营范围涵盖“商业保理”,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保理业务。
此外,公司还从事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等相关业务。
(五)本财务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由董事会通过及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报告期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大于3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3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大于3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大于300万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金额大于300万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金额大于300万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占研发投资总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元 |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变更/调整金额占原合同金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 |
重要的合同变更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子公司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子公司 |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对当期报表影响大于 |
净资产10%,或预计对未来现金流影响大于相对应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的活动 | |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单项计提金额大于300万元 |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
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选择基准包括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指标,经综合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具体金额标准为300万元,或虽未达到前述金额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
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 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
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 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十二)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
4.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余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十四)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3.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
4.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存在逾期、违约、纠纷或诉讼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大额其他应收款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十六)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6.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详见“附注三(十三)应收账款”进行处理。
4.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
5.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余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资产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十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九)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一)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2-40 | 4.00% | 2.40%-3.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8 | 5.00% | 11.88%-23.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4.75%-19.00%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二)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三)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四)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五)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六)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计算机软件 | 1-2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及摊销、燃料动力费、检测费、其他相关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二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 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三十)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的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本公司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设定受益计划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一)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三十二)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三十三)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公共交通运维管理服务收入、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类业务收入、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业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 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各类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1)公共交通运维管理服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为客户提供公共交通运营维保服务,按照与客户约定的结算方式和金额,在提供运营维保服务后确认收入。
(2)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类业务:本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向客户提供保理、融资租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和资金占用利息,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客户使用货币资金的本金、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收入。
(3)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业务:本公司按照与客户约定的售电价格与客户实际用电量结算发电收入。
(4)其他:本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并取得收入结算依据后确认收入。
3. 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 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的相关业务不存在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5.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六)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八)租赁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 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十九)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2.5%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四川发展申凯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起取得收入,2023年度享受减半征收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发展申凯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相关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按照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87,437.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05,874.17 |
未分配利润 | 207,055.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7,055.81 |
少数股东权益 | 174,507.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1,563.66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397,770.20 |
净利润 | 397,770.2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8,528.03 |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 189,242.17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 12月 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 1 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72,061.04 | 4,475,679.00 | 7,047,740.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8,680.22 | 4,491,885.54 | 5,890,565.76 |
未分配利润 | 849,942,801.67 | -1,472.22 | 849,941,329.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3,703,325.55 | -1,472.22 | 1,583,701,853.33 |
少数股东权益 | 16,090,333.99 | -14,734.32 | 16,075,599.6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99,793,659.54 | -16,206.54 | 1,599,777,453.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24,382.61 | 4,187,437.83 | 7,711,820.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4,689.64 | 3,805,874.17 | 4,300,563.81 |
未分配利润 | 899,196,504.98 | 207,055.81 | 899,403,560.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34,111,756.30 | 207,055.81 | 1,634,318,812.11 |
少数股东权益 | 22,901,572.94 | 174,507.85 | 23,076,080.7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57,013,329.24 | 381,563.66 | 1,657,394,892.9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 2022年度 | ||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所得税费用 | 23,540,608.54 | -397,770.20 | 23,142,838.34 |
净利润 | 77,171,983.53 | 397,770.20 | 77,569,753.73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810,744.58 | 208,528.03 | 73,019,272.61 |
其中: 少数股东损益 | 4,361,238.95 | 189,242.17 | 4,550,481.12 |
2.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23年01月01日,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上期指2022年度,本期指2023年度。
(一)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047.54 | 47,011.58 |
银行存款 | 230,116,218.29 | 554,034,195.85 |
其他货币资金 | 623,159.16 | 623,159.1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30,746,424.99 | 554,704,366.5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2.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623,159.16元,系履约保函保证金。
3. 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三)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四)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8,487,372.95 | 9,767,494.28 |
1年以内小计 | 38,487,372.95 | 9,767,494.2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8,487,372.95 | 9,767,494.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87,372.95 | 100.00 | 1,924,368.64 | 36,563,004.31 | 9,767,494.28 | 100.00 | 488,374.72 | 9,279,119.56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487,372.95 | 100.00 | 1,924,368.64 | 5.00 | 36,563,004.31 | 9,767,494.28 | 100.00 | 488,374.72 | 5.00 | 9,279,119.56 |
合计 | 38,487,372.95 | 100.00 | 1,924,368.64 | 36,563,004.31 | 9,767,494.28 | 100.00 | 488,374.72 | 9,279,119.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487,372.95 | 1,924,368.64 | 5.00 |
合计 | 38,487,372.95 | 1,924,368.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88,374.72 | 1,435,993.92 | 1,924,368.64 | |||
合计 | 488,374.72 | 1,435,993.92 | 1,924,36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22,876,539.30 | 1,811,209.14 | 24,687,748.44 | 40.35 | 1,234,387.43 |
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7,431,494.83 | 9,709,827.78 | 17,141,322.61 | 28.01 | 857,066.12 |
上海松江有轨电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10,413,018.39 | 10,413,018.39 | 17.02 | 520,650.92 |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5,479,133.89 | 293,008.78 | 5,772,142.67 | 9.43 | 288,607.13 |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 727,306.28 | 727,306.28 | 1.19 | 36,365.31 | |
合计 | 36,514,474.30 | 22,227,064.09 | 58,741,538.39 | 96.00 | 2,937,076.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上海松江有轨电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10,413,018.39 | 520,650.92 | 9,892,367.47 | 2,333,810.23 | 116,690.52 | 2,217,119.71 |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1,811,209.14 | 90,560.46 | 1,720,648.68 | 5,973,505.52 | 348,063.39 | 5,625,442.13 |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 59,200.00 | 5,920.00 | 53,280.00 |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293,008.78 | 14,650.44 | 278,358.34 | 429,378.39 | 21,468.92 | 407,909.47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475,501.26 | 23,775.06 | 451,726.20 | |||
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9,709,827.78 | 485,491.38 | 9,224,336.40 | |||
合计 | 22,702,565.35 | 1,135,128.26 | 21,567,437.09 | 8,795,894.14 | 492,142.83 | 8,303,751.3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702,565.35 | 100.00 | 1,135,128.26 | 21,567,437.09 | 8,795,894.14 | 100.00 | 492,142.83 | 8,303,751.31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702,565.35 | 100.00 | 1,135,128.26 | 5.00 | 21,567,437.09 | 8,795,894.14 | 100.00 | 492,142.83 | 5.60 | 8,303,751.31 |
合计 | 22,702,565.35 | 100.00 | 1,135,128.26 | 21,567,437.09 | 8,795,894.14 | 100.00 | 492,142.83 | 8,303,751.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上海松江有轨电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10,413,018.39 | 520,650.92 | 5.00 |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1,811,209.14 | 90,560.46 | 5.00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293,008.78 | 14,650.44 | 5.00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475,501.26 | 23,775.06 | 5.00 |
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9,709,827.78 | 485,491.38 | 5.00 |
合计 | 22,702,565.35 | 1,135,128.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642,985.43 | |||
合计 | 642,985.4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3,379.15 | 100.00 | 340,468.18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13,379.15 | 100.00 | 340,468.1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300,000.00 | 58.44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培训中心 | 133,539.25 | 26.01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35,225.14 | 6.8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 17,296.90 | 3.37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 15,800.40 | 3.08 |
合计 | 501,861.69 | 97.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451,504.46 | 2,594,177.67 |
合计 | 4,451,504.46 | 2,594,177.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602,402.11 | 1,105,332.97 |
1年以内小计 | 3,602,402.11 | 1,105,332.97 |
1至2年 | 53,823.14 | 220,485.70 |
2至3年 | 529,57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4,288.00 | 759,121.46 |
4至5年 | 755,121.46 | 45,000.00 |
5年以上 | 4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594,634.71 | 2,668,510.1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9,000.00 | 9,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849,142.68 | 1,345,346.68 |
备用金 | 77,020.00 | 128,000.00 |
代垫款 | 2,659,437.03 | 715,677.75 |
其他 | 35.00 | 470,485.70 |
合计 | 4,594,634.71 | 2,668,510.1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94,634.71 | 100.00 | 143,130.25 | 4,451,504.46 |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594,634.71 | 100.00 | 143,130.25 | 3.12 | 4,451,504.46 |
合 计 | 4,594,634.71 | 100.00 | 143,130.25 | 4,451,504.46 |
接上表: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68,510.13 | 100.00 | 74,332.46 | 2,594,177.67 |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668,510.13 | 100.00 | 74,332.46 | 2.79 | 2,594,177.67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合 计 | 2,668,510.13 | 100.00 | 74,332.46 | 2,594,177.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594,634.71 | 143,130.25 | 3.12 |
合 计 | 4,594,634.71 | 143,130.25 |
(4)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5,332.46 | 9,000.00 | 74,332.4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8,797.79 | 68,797.7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34,130.25 | 9,000.00 | 143,130.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二阶段 | 9,000.00 | 9,000.00 | ||||
第一阶段 | 65,332.46 | 68,797.79 | 134,130.25 |
合计 | 74,332.46 | 68,797.79 | 143,130.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Keolis SA. | 2,648,427.86 | 57.64 | 代垫款 | 1年以内、1-2年 | 133,579.79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748,642.68 | 16.29 | 押金及保证金 | 4-5年 | |
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7,078.00 | 11.04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
上海法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 225,000.00 | 4.90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
上海地铁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2,422.00 | 3.32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3-4年 | |
合计 | 4,281,570.54 | 93.19 | 133,579.79 |
(8)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8,786,478.05 | 802,649.42 | 17,983,828.63 | 22,521,756.27 | 22,521,756.27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8,436,777.21 | 18,436,777.21 | ||||
合计 | 37,223,255.26 | 802,649.42 | 36,420,605.84 | 22,521,756.27 | 22,521,756.2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802,649.42 | 802,649.4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802,649.42 | 802,649.4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库存商品 | 18,786,478.05 | 802,649.42 | 4.27 | 22,521,756.27 | ||
合计 | 18,786,478.05 | 802,649.42 | 4.27 | 22,521,756.27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同类别存货,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82,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投资收益 | 866,666.67 | |
剩余期限一年内的商业保理款 | 644,390,354.00 | |
剩余期限一年内的融资租赁款 | 32,433.38 | |
合计 | 11,014,433.38 | 645,257,020.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10070期 | 10,982,000.00 | 10,982,000.00 | ||||
合 计 | 10,982,000.00 | 10,982,000.00 |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 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 本金 |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10070期 | 10,000,000.00 | 3.60% | 3.60% | 2024-4-14 | 10,000,000.00 | 3.60% | 3.60% | 2024-4-14 | ||
合 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70,218.24 |
期末留抵进项税 | 2,471,205.62 | 3,791,119.17 |
原始期限一年内的商业保理款 | 88,276,248.22 | 33,157,133.72 |
未开票进项税 | 561,562.82 | |
合计 | 91,679,234.90 | 36,948,252.89 |
(十四)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期存单 | 10,617,000.00 | 10,617,000.00 | ||||
合计 | 10,617,000.00 | 10,617,000.00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65,110,469.05 | 1,640,000.00 | 163,470,469.05 | 39,387,335.34 | 480,929.91 | 38,906,405.43 | 5.00%-5.90%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4,355,711.50 | 14,355,711.50 | 3,746,313.06 | 3,746,313.06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165,110,469.05 | 1,640,000.00 | 163,470,469.05 | 39,387,335.34 | 480,929.91 | 38,906,405.43 | / |
期初融资租赁款折现率区间:4.9%-6.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110,469.05 | 100.00 | 1,640,000.00 | 163,470,469.05 | 39,387,335.34 | 100.00 | 480,929.91 | 38,906,405.43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110,469.05 | 100.00 | 1,640,000.00 | 0.99 | 163,470,469.05 | 39,387,335.34 | 100.00 | 480,929.91 | 1.22 | 38,906,405.43 |
合计 | 165,110,469.05 | 100.00 | 1,640,000.00 | 163,470,469.05 | 39,387,335.34 | 100.00 | 480,929.91 | 38,906,405.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110,469.05 | 1,640,000.00 | 0.99 |
合计 | 165,110,469.05 | 1,64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0,929.91 | 1,159,070.09 | 1,640,000.00 | |||
合计 | 480,929.91 | 1,159,070.09 | 1,64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 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3,121,137.74 | -2,545,776.26 | 575,361.48 |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8,864,940.66 | 1,781,797.04 | 10,646,737.70 | ||||||||
小计 | 11,986,078.40 | -763,979.22 | 11,222,099.18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7,111,471.24 | -9,573,071.52 | 7,538,399.72 | ||||||||
小计 | 17,111,471.24 | -9,573,071.52 | 7,538,399.72 | ||||||||
合计 | 29,097,549.64 | -10,337,050.74 | 18,760,498.90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760,498.90 | 18,760,498.90 | 29,097,549.64 | 29,097,549.64 | ||
合 计 | 18,760,498.90 | 18,760,498.90 | 29,097,549.64 | 29,097,549.64 |
(十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3,120.32 | 10,128.72 | 122,991.60 | 86,991.60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536,733.72 | 108,111.92 | 1,428,621.80 | 528,621.80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44,904.51 | 8,364.42 | 1,253,268.93 | 1,253,268.93 | |||||||
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38,050,000.00 | 550,000.00 | 137,500,000.00 | 550,000.00 | |||||||
合计 | 140,964,758.55 | 8,364.42 | 668,240.64 | 140,304,882.33 | 1,868,882.33 | 550,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9,824.54 | 899,824.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99,824.54 | 899,824.5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19,859.20 | 719,859.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994.72 | 26,994.72 |
(1)计提或摊销 | 26,994.72 | 26,994.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46,853.92 | 746,853.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2,970.62 | 152,970.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9,965.34 | 179,965.3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固定资产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4,787,764.71 | 131,862,398.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4,787,764.71 | 131,862,398.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0,001.06 | 1,715,007.92 | 7,426,802.81 | 139,232,812.34 | 149,894,624.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8,821.14 | 220,530.97 | 1,568,005.31 | 39,119,127.52 | 41,196,484.94 |
(1)购置 | 220,530.97 | 1,568,005.31 | 148,175.01 | 1,936,711.2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转入 | 37,910,291.21 | 37,910,291.21 | |||
(5)其他 | 288,821.14 | 1,060,661.30 | 1,349,482.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24.66 | 89,633.81 | 97,858.47 | ||
(1)处置或报废 | 8,224.66 | 89,633.81 | 97,858.47 | ||
4.期末余额 | 1,808,822.20 | 1,927,314.23 | 8,905,174.31 | 178,351,939.86 | 190,993,250.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01,949.83 | 1,344,709.47 | 5,395,031.08 | 9,954,343.58 | 17,496,033.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56.52 | 114,360.44 | 931,471.14 | 7,192,537.74 | 8,266,225.84 |
(1)计提 | 27,856.52 | 114,360.44 | 931,471.14 | 7,192,537.74 | 8,266,225.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13.43 | 85,152.13 | 92,965.56 | ||
(1)处置或报废 | 7,813.43 | 85,152.13 | 92,965.56 | ||
4.期末余额 | 829,806.35 | 1,451,256.48 | 6,241,350.09 | 17,146,881.32 | 25,669,294.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36,191.65 | 536,191.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36,191.65 | 536,191.6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2,824.20 | 476,057.75 | 2,663,824.22 | 161,205,058.54 | 164,787,764.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1,859.58 | 370,298.45 | 2,031,771.73 | 129,278,468.76 | 131,862,398.5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在建工程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四)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五)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939,421.62 | 29,939,421.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19,024.05 | 3,819,024.05 |
(1)租入 | 3,819,024.05 | 3,819,024.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96,327.35 | 7,296,327.35 |
(1)其他 | 7,296,327.35 | 7,296,327.35 |
4.期末余额 | 26,462,118.32 | 26,462,118.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981,362.06 | 10,981,362.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54,910.37 | 4,254,910.37 |
(1)计提 | 4,254,910.37 | 4,254,910.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96,327.35 | 7,296,327.35 |
(1)处置 | ||
(2)其他 | 7,296,327.35 | 7,296,327.35 |
4.期末余额 | 7,939,945.08 | 7,939,945.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522,173.24 | 18,522,173.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58,059.56 | 18,958,059.5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六)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6,176.25 | 416,176.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2.45 | 2,202.45 | |||
(1)购置 | 2,202.45 | 2,202.4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084.65 | 175,084.65 | |||
(1)处置或报废 | 175,084.65 | 175,084.65 | |||
4.期末余额 | 243,294.05 | 243,294.0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2,666.08 | 302,666.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857.02 | 112,857.02 | |||
(1)计提 | 112,857.02 | 112,857.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084.65 | 175,084.65 | |||
(1)处置或报废 | 175,084.65 | 175,084.65 | |||
4.期末余额 | 240,438.45 | 240,438.4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55.60 | 2,855.6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510.17 | 113,510.1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七)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局部装修改造 | 298,689.91 | 298,689.91 | |||
合计 | 298,689.91 | 298,689.91 |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差异 | 资产 | 差异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200,003.97 | 4,784,989.43 | 13,513,363.72 | 3,358,132.6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665,000.00 | 166,250.00 | 665,000.00 | 166,250.00 |
租赁负债 | 20,790,673.77 | 3,946,701.47 | 20,586,015.04 | 4,187,437.83 |
合计 | 40,655,677.74 | 8,897,940.90 | 34,764,378.76 | 7,711,820.4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公允价值变动 | 1,318,882.33 | 329,720.59 | 1,978,758.55 | 494,689.64 |
使用权资产 | 18,522,173.24 | 3,420,358.71 | 18,958,059.56 | 3,805,874.17 |
合计 | 19,841,055.57 | 3,750,079.30 | 20,936,818.11 | 4,300,563.8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3,421,255.28 | 2,521,247.04 |
合计 | 3,421,255.28 | 2,521,247.0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剩余期限一年以上的商业保理款 | 1,212,653,608.50 | 12,126,536.09 | 1,200,527,072.41 | 459,747,547.84 | 4,597,475.48 | 455,150,072.36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7,266.40 | 27,266.40 | ||||
定期存单 | 352,045,277.78 | 352,045,277.78 | ||||
合计 | 1,564,698,886.28 | 12,126,536.09 | 1,552,572,350.19 | 459,774,814.24 | 4,597,475.48 | 455,177,338.76 |
(三十一)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23,159.16 | 623,159.16 | 冻结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623,159.16 | 623,159.16 | 冻结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23,159.16 | 623,159.16 | 623,159.16 | 623,159.16 | / | / |
(三十二)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83,000,000.00 | |
合计 | 383,0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六)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各项成本费用 | 86,680,225.50 | 43,547,522.87 |
应付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款 | 40,545,275.32 | 36,698,149.05 |
其他 | 1,114,110.19 | 1,118,484.73 |
合计 | 128,339,611.01 | 81,364,156.6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 4,707,964.77 | 未结算 |
上海鼎廷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7,638,602.00 | 未结算 |
合计 | 12,346,566.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七)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137,500,000.00 | |
合计 | 137,500,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137,500,000.00 | 公司本期将让与担保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所致 |
合计 | 137,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八)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车浦镇庞巴迪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716,790.26 | 122,080.49 |
羿鹏轨道交通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229,996.42 | |
合计 | 946,786.68 | 122,080.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九)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553,059.23 | 145,831,819.60 | 144,765,257.25 | 14,619,621.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72,945.27 | 17,635,372.24 | 18,969,278.24 | 1,139,039.27 |
三、辞退福利 | 93,255.00 | 93,255.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119,259.50 | 163,467,191.84 | 163,827,790.49 | 15,758,660.8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048,609.60 | 117,072,019.92 | 115,215,836.58 | 12,904,792.94 |
二、职工福利费 | 4,689,649.95 | 4,689,649.9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603,433.04 | 9,757,062.00 | 10,652,558.67 | 707,936.3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51,833.88 | 8,704,892.78 | 9,525,671.96 | 631,054.70 |
工伤保险费 | 53,111.09 | 329,557.81 | 363,830.37 | 18,838.53 |
生育保险费 | 98,488.07 | 722,611.41 | 763,056.34 | 58,043.14 |
四、住房公积金 | 666,276.00 | 9,879,220.86 | 9,869,243.81 | 676,253.05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8,259.99 | 3,699,427.02 | 3,597,047.79 | 330,639.2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480.60 | 734,439.85 | 740,920.45 | |
合计 | 13,553,059.23 | 145,831,819.60 | 144,765,257.25 | 14,619,621.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85,901.98 | 16,086,716.07 | 17,368,056.40 | 1,104,561.65 |
2、失业保险费 | 87,043.29 | 497,495.17 | 550,060.84 | 34,477.62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51,161.00 | 1,051,161.00 | ||
合计 | 2,472,945.27 | 17,635,372.24 | 18,969,278.24 | 1,139,039.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辞退福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缴费金额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辞退补偿金 | 93,255.00 | |
合 计 | 93,255.00 |
(四十)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932,843.05 | 8,191,018.84 |
增值税 | 1,611,803.43 | 632,983.95 |
土地使用税 | 189.80 | 146.95 |
房产税 | 9,875.65 | 7,958.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1,029.17 | 42,966.90 |
教育费附加 | 65,774.90 | 18,414.39 |
个人所得税 | 647,360.93 | 771,428.65 |
印花税 | 330,832.31 | 109,197.5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817.37 | 12,276.26 |
合计 | 11,757,526.61 | 9,786,391.89 |
(四十一)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5,999.47 | 485,999.47 |
其他应付款 | 3,130,642.51 | 140,638,911.22 |
合计 | 3,616,641.98 | 141,124,910.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85,999.47 | 485,999.47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485,999.47 | 485,999.47 |
4.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投资担保金 | 137,500,000.00 | |
待支付费用 | 639,914.87 | 572,622.92 |
保证金 | 219,479.27 | 210,479.27 |
代扣代缴款 | 1,207,290.38 | 1,183,887.71 |
代收代付款 | 44,862.09 | 9,055.50 |
其他 | 1,019,095.90 | 1,162,865.82 |
合计 | 3,130,642.51 | 140,638,911.2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二)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三)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205,299.93 | 118,417.8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84,750.62 | 3,269,483.66 |
合计 | 15,490,050.55 | 3,387,901.50 |
(四十四)其他流动负债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608,354,666.68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54,836.23 | 7,324.83 |
合计 | 354,836.23 | 608,361,991.51 |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41 | 2022-06-01 | 2022-6-6至2023-3-3 | 600,000,000.00 | 608,354,666.68 | 2,341,771.68 | 610,696,438.36 | 否 | |||
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69 | 2023-02-23 | 2023-2-27至2023-11-24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7,959,452.05 | 407,959,452.0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000,000,000.00 | 608,354,666.68 | 400,000,000.00 | 10,301,223.73 | 1,018,655,890.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五)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利率区间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73,437,464.64 | 71,072,792.19 | 2.95%-4.00% |
合计 | 73,437,464.64 | 71,072,79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六)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七)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6,198,974.26 | 25,884,512.0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408,300.49 | 5,298,497.00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84,750.62 | 3,269,483.66 |
合计 | 16,505,923.15 | 17,316,531.38 |
(四十八)长期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九)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五十)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665,000.00 | 665,000.00 | 亏损合同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665,000.00 | 665,000.00 | / |
(五十一)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521,247.04 | 1,116,720.00 | 216,711.76 | 3,421,255.2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2,521,247.04 | 1,116,720.00 | 216,711.76 | 3,421,255.2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二)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三)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77,381,905.00 | 477,381,90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77,381,905.00 | 477,381,905.00 | |||||
股份总数 | 477,381,905.00 | 477,381,905.00 |
(五十四)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五)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862,949.24 | 27,862,949.24 | ||
其他资本公积 | 34,126.51 | 34,126.51 | ||
合计 | 27,897,075.75 | 27,897,075.75 |
(五十六)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七)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84,068.92 | -659,876.22 | -164,969.05 | -494,907.17 | 989,161.7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84,068.92 | -659,876.22 | -164,969.05 | -494,907.17 | 989,161.7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84,068.92 | -659,876.22 | -164,969.05 | -494,907.17 | 989,161.75 |
(五十八)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672,003.20 | 5,342,996.07 | 329,007.13 | |
合计 | 5,672,003.20 | 5,342,996.07 | 329,007.1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专项储备变动系子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五十九)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8,152,201.65 | 819,527.29 | 228,971,728.9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28,152,201.65 | 819,527.29 | 228,971,728.9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根据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六十)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9,403,560.79 | 849,941,329.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99,403,560.79 | 849,941,329.4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036,059.87 | 73,019,272.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19,527.29 | 1,597,473.6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1,959,567.63 | 21,959,567.6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45,660,525.74 | 899,403,560.79 |
(六十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1,428,253.98 | 270,719,808.01 | 342,965,991.59 | 229,131,216.94 |
其他业务 | 174,148.24 | 26,994.72 | 167,087.55 | 26,994.72 |
合计 | 401,602,402.22 | 270,746,802.73 | 343,133,079.14 | 229,158,211.66 |
其他说明: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01,602,402.22 | 343,133,079.1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74,148.24 | 167,087.5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4 | 0.05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74,148.24 | 167,087.55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74,148.24 | 167,087.55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01,428,253.98 | 342,965,991.59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管理总部 | 光伏发电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 公共交通运维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房租收入 | 174,148.24 | 26,994.72 | 174,148.24 | 26,994.72 |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 84,637,690.73 | 2,873,390.00 | 84,637,690.73 | 2,873,390.00 | ||||||
光伏发电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
地铁运营服务 | 282,683,490.01 | 257,088,081.63 | 282,683,490.01 | 257,088,081.6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74,148.24 | 26,994.72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84,637,690.73 | 2,873,390.00 | 282,683,490.01 | 257,088,081.63 | 401,602,402.22 | 270,746,802.7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期确认 | 174,148.24 | 26,994.72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84,637,690.73 | 2,873,390.00 | 275,082,441.73 | 249,634,036.55 | 394,001,353.94 | 263,292,757.65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601,048.28 | 7,454,045.08 | 7,601,048.28 | 7,454,045.0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74,148.24 | 26,994.72 | 34,107,073.24 | 10,758,336.38 | 84,637,690.73 | 2,873,390.00 | 282,683,490.01 | 257,088,081.63 | 401,602,402.22 | 270,746,802.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业务类别主要包括公共交通运维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类业务、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业务及其他业务等。
(1)公共交通运维管理服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为客户提供公共交通运营维保服务,按照与客户约定的结算方式和金额,在提供运营维保服务后确认收入。此类业务合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部分备品备件销售合同中附有质量保证条款,该质量保证不构成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
(2)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类业务:本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向客户提供保理、融资租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和资金占用利息,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客户使用货币资金的本金、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收入。此类业务主要系向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和其他质量保证义务。
(3)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业务:本公司按照与客户约定的售电价格与客户实际用电量结算发电收入。此类业务合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和其他质量保证义务。
(4)其他:本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并取得收入结算依据后确认收入。此类业务合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和其他质量保证义务。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共交通运维服务,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92,088,044.01元,其中:118,130,877.0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10,668,090.27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63,289,076.72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对于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60,391,460.33元,其中:70,216,085.1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61,489,565.47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28,685,809.73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52,479,504.34元,其中:
188,346,962.15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172,157,655.74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91,974,886.45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客户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合同变更说明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商业保理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603,646,816.66 | 589,713,608.33 | 经双方协商于2023年7月21日提前终止合同 | 不涉及特殊会计处理 | 0.00 |
合计 | 603,646,816.66 | 589,713,608.33 | / |
(六十二)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7,131.94 | 720,644.90 |
教育费附加 | 367,437.61 | 373,973.7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3,670.73 | 27,954.40 |
土地使用税 | 630.65 | 293.90 |
车船使用税 | 1,020.00 | 1,020.00 |
印花税 | 466,554.89 | 122,049.1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4,451.91 | 249,315.87 |
合计 | 1,860,897.73 | 1,495,251.97 |
(六十三)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6,028.74 | 1,987,653.94 |
服务费 | 884,287.46 | 876,114.40 |
项目前期费用 | 646,098.60 | 1,454,079.50 |
差旅费 | 145,890.43 | 87,409.64 |
业务招待费 | 133,027.33 | 116,900.04 |
折旧费 | 124,094.44 | 85,232.79 |
业务宣传费 | 80,989.86 | |
其他 | 48,083.10 | 47,391.93 |
合计 | 3,928,499.96 | 4,654,782.24 |
(六十四)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909,665.39 | 23,520,516.74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8,388,493.31 | 6,737,763.86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854,399.95 | 1,514,070.09 |
办公及会务费 | 1,391,596.32 | 994,858.52 |
折旧摊销费 | 1,224,977.55 | 3,379,304.79 |
软件及系统服务费 | 1,033,262.56 | 444,099.95 |
招待费 | 384,770.86 | 182,449.03 |
公司董事会费 | 349,840.82 | 316,170.25 |
差旅费 | 296,755.70 | 35,245.82 |
安全生产经费 | 294,358.98 | 285,184.88 |
低值易耗品 | 108,830.23 | 76,133.96 |
公司车辆费用 | 73,222.67 | 49,562.51 |
科研经费 | 112,820.76 | |
其他 | 708,484.66 | 694,592.84 |
合计 | 39,018,659.00 | 38,342,774.00 |
(六十五)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27,994.18 | |
折旧与摊销 | 677,565.73 | |
合计 | 1,905,559.91 |
(六十六)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191,175.62 | 16,583,770.65 |
减:利息收入 | 6,467,961.34 | 4,329,725.81 |
汇兑损益 | 0.04 | -0.59 |
银行手续费 | 478,465.75 | 292,675.89 |
合计 | 11,201,680.07 | 12,546,720.14 |
(六十七)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徐汇区财政扶持款 | 3,430,000.00 | 2,250,000.00 |
企业扶持资金 | 2,938,684.16 | 1,709,490.76 |
光伏地方性补贴 | 2,488,384.85 | 1,036,462.1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428,796.40 | 686,782.24 |
光伏项目专项补贴款 | 216,711.76 | 112,332.9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38,985.89 | 70,936.13 |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返还 | 55,648.08 | 1,648.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17,500.00 | 3,000.00 |
徐汇区贴息贴费 | 289,713.00 | |
合计 | 9,714,711.14 | 6,160,365.19 |
(六十八)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337,050.74 | -2,895,844.8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8,583.68 | 61,718.76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410,277.78 | 5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6,666.66 | 45,750.00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422,583.33 | 43,980,000.00 |
合计 | 20,891,060.71 | 41,241,623.90 |
(六十九)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七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95,000.00 | |
合计 | -195,000.00 |
(七十一)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35,993.92 | 17,394.7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797.79 | -45,332.4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59,070.09 | -222,679.91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556,758.72 | 1,500,609.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7,529,060.61 | 1,347,364.7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6,508,673.08 | -4,940,964.38 |
合计 | -4,241,008.05 | -2,343,607.90 |
(七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42,985.43 | -245,158.52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02,649.42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45,634.85 | -245,158.52 |
(七十三)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七十四)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收入 | |||
其他 | 1,760,206.14 | 42,872.88 | 1,760,206.14 |
合计 | 1,760,206.14 | 42,872.88 | 1,760,206.14 |
注:其他系子公司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客户转让项目承接时无偿接收的备品备件形成的收入。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五)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892.91 | 213,776.14 | 4,892.9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892.91 | 213,776.14 | 4,892.9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对外捐赠 | |||
预计合同亏损 | 665,000.00 | ||
诉讼费 | 84,905.66 | 84,905.66 | |
其他 | 17,910.01 | 5,066.47 | 17,910.01 |
合计 | 107,708.58 | 883,842.61 | 107,708.58 |
(七十六)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936,207.19 | 25,249,366.2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71,635.92 | -2,094,966.20 |
其他 | -11,561.68 | |
合计 | 25,364,571.27 | 23,142,838.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9,511,929.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877,982.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96,675.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4,716.3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05,262.6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1,829.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加计扣除 | -238,194.99 |
递延所得税适用税率与当期税率不同导致的差异 | -120,349.40 |
所得税费用 | 25,364,571.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七)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三十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十八)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986,267,060.37 | 496,974,321.24 |
政府补助 | 10,184,612.25 | 4,937,090.93 |
利息收入 | 6,781,439.26 | 4,887,929.58 |
其他 | 102.62 | 52,872.88 |
合计 | 1,003,233,214.50 | 506,852,214.63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271,233,460.80 | 509,001,012.43 |
付现费用 | 14,028,892.94 | 8,899,243.44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478,465.75 | 94,707.88 |
其他 | 102,815.67 | |
合计 | 1,285,843,635.16 | 517,994,963.75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建元基金 | 5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收回定期存单 | 40,000,000.00 | |
合计 | 54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定期存单 | 390,000,000.00 | 10,567,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 | 9,800,000.00 | |
合计 | 390,000,000.00 | 20,367,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4,596,377.16 | 4,876,152.29 |
合计 | 4,596,377.16 | 4,876,152.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
响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4,147,358.06 | 77,569,753.7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45,634.85 | 245,158.52 |
信用减值损失 | 4,241,008.05 | 2,343,607.9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293,220.56 | 6,802,306.0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254,910.37 | 4,790,143.66 |
无形资产摊销 | 112,857.02 | 139,979.8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73,858.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92.91 | 213,776.1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5,0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15,959.10 | 16,583,770.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891,060.71 | -41,241,623.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6,120.46 | -1,393,922.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5,515.46 | -712,578.1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701,498.99 | -5,540,204.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68,343,379.83 | -670,673,898.9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8,003,537.15 | 668,979,879.16 |
其他 | 19,492,333.22 | 16,679,039.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495,864.16 | 77,154,046.6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0,123,265.83 | 554,081,207.4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54,081,207.43 | 735,459,019.3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3,957,941.60 | -181,377,811.9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0,123,265.83 | 554,081,207.43 |
其中:库存现金 | 7,047.54 | 47,011.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0,116,218.29 | 554,034,195.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0,123,265.83 | 554,081,207.4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23,159.16 | 623,159.16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23,159.16 | 623,159.16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623,159.16 | 623,159.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一)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9.79 |
其中:韩元 | 3,590.00 | 0.005514 | 19.79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二)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2)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短期租赁 | 4,137,880.80 | 1,142,249.28 |
低价值租赁 | ||
合计 | 4,137,880.80 | 1,142,249.28 |
(3)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租赁支付的现金 | 7,301,258.87 | 4,252,063.96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合计 | 7,301,258.87 | 4,252,063.96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301,258.8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1)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及建筑物 | 174,148.24 | |
合计 | 174,148.24 |
(2)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融资租赁项目一 | 4,093,553.44 | ||
融资租赁项目二 | 2,952,150.18 | ||
融资租赁项目三 | 2,901,297.16 | ||
融资租赁项目四 | 3,644.24 | ||
合计 | 9,950,645.02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 |
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小计
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小计 | 179,499,308.72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14,356,085.90 |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
租赁投资净额
租赁投资净额 | 165,143,222.82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46,463,836.50 | 21,431,450.78 |
第二年 | 37,289,722.22 | 15,406,753.17 |
第三年 | 95,745,750.00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79,499,308.72 | 36,838,203.95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研发支出
(一)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27,994.18 | |
折旧与摊销 | 677,565.73 | |
合计 | 1,905,559.9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905,559.9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三)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四)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5月30日 | 36,000万人民币 | 100.00% |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00万元 |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770号335室 | 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 | 3,500.00万元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 | 光伏和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36,000.00万元 |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501A915室 | 商业保理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万元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四川发展申凯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 | 1,000.00万元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2828号附OL-05-202210036号 | 道路运输业 | 5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少数股东的表决权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49% | 49% | 5,111,298.19 | 5,684,000.00 | 24,953,378.9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41,930,650.39 | 27,125,984.06 | 169,056,634.45 | 112,729,284.46 | 11,188,904.78 | 123,918,189.24 | 96,375,839.95 | 25,390,233.58 | 121,766,073.53 | 63,305,847.21 | 13,916,732.96 | 77,222,580.1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282,683,490.01 | 9,744,951.85 | 9,744,951.85 | 2,630,549.70 | 238,888,002.23 | 9,286,147.11 | 9,286,147.11 | 27,891,321.38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一、合营企业 | ||||||
1.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69号5号楼 | 认证及检测服务 | 50.00 | 权益法 | |
2.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819号1901室 | 道路运输 | 49.00 | 权益法 | |
二、联营企业 | ||||||
1.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33号17幢1楼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49.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384,471.03 | 31,068,027.32 | 9,106,099.96 | 22,950,988.04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55,723.34 | 2,000,000.35 | 2,053,657.23 | 237,271.22 |
非流动资产 | 109,038.46 | 1,282,844.41 | 377,287.93 | 1,496,652.46 |
资产合计 | 3,493,509.49 | 32,350,871.73 | 9,483,387.89 | 24,447,640.50 |
流动负债 | 2,333,450.35 | 10,622,835.63 | 3,011,592.80 | 6,355,924.88 |
非流动负债 | 220,183.44 | |||
负债合计 | 2,333,450.35 | 10,622,835.63 | 3,231,776.24 | 6,355,924.8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60,059.14 | 21,728,036.10 | 6,251,611.65 | 18,091,715.6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0,029.57 | 10,646,737.70 | 3,125,805.83 | 8,864,940.66 |
调整事项 | -4,668.09 | -4,668.09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4,668.09 | -4,668.09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75,361.48 | 10,646,737.70 | 3,121,137.74 | 8,864,940.6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534,907.15 | 60,822,195.82 | 6,126,038.35 | 66,793,895.95 |
财务费用 | -72.63 | -306,664.82 | -3,644.34 | -153,951.25 |
所得税费用 | 1,290,813.71 | -621.02 | 1,418,733.40 | |
净利润 | -5,091,552.51 | 3,636,320.48 | -197,963.96 | 4,054,515.5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091,552.51 | 3,636,320.48 | -197,963.96 | 4,054,515.5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70,360,356.07 | 89,074,958.11 | |
非流动资产 | 7,141,481.42 | 3,664,803.87 | |
资产合计 | 77,501,837.49 | 92,739,761.98 | |
流动负债 | 59,636,253.62 | 68,006,416.58 | |
非流动负债 | 2,481,094.66 | 11,975.53 | |
负债合计 | 62,117,348.28 | 68,018,392.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384,489.21 | 24,721,369.87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538,399.72 | 12,113,471.24 | |
调整事项 | 4,998,000.0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998,000.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538,399.72 | 17,111,471.2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19,536,880.66 | -9,762,398.94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536,880.66 | -9,762,398.94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五)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政府补助
(一)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521,247.04 | 1,116,720.00 | 216,711.76 | 3,421,255.2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521,247.04 | 1,116,720.00 | 216,711.76 | 3,421,255.28 | /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16,711.76 | 112,332.96 |
与收益相关 | 9,303,365.41 | 5,975,448.10 |
合计 | 9,520,077.17 | 6,087,781.06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 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17,500.00 | 3,000.00 |
徐汇区财政扶持款 | 3,430,000.00 | 2,250,000.00 |
徐汇区贴息贴费 | 289,713.00 | |
光伏地方性补贴 | 2,488,384.85 | 1,036,462.10 |
光伏项目专项补贴款 | 216,711.76 | 112,332.96 |
企业扶持资金 | 2,938,684.16 | 1,709,490.76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428,796.40 | 686,782.24 |
合 计 | 9,520,077.17 | 6,087,781.06 |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1)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230,746,424.99 | 230,746,424.99 | ||
应收账款 | 36,563,004.31 | 36,563,004.31 | ||
其他应收款 | 4,451,504.46 | 4,451,504.4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014,433.38 | 11,014,433.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91,679,234.90 | 91,679,234.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52,572,350.19 | 1,552,572,350.1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0,304,882.33 | 140,304,882.33 | ||
长期应收款 | 163,470,469.05 | 163,470,469.0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②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54,704,366.59 | 554,704,366.59 | ||
应收账款 | 9,279,119.56 | 9,279,119.56 | ||
其他应收款 | 2,594,177.67 | 2,594,177.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44,390,354.00 | 866,666.67 | 645,257,020.67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157,133.72 | 33,157,133.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5,177,338.76 | 455,177,338.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0,964,758.55 | 140,964,758.55 | ||
长期应收款 | 38,906,405.43 | 38,906,405.4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83,000,000.00 | 38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8,339,611.01 | 128,339,611.01 | |
其他应付款 | 3,616,641.98 | 3,616,641.98 | |
长期借款 | 73,437.464.64 | 73,437.464.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490.050 554 | 15.490.050 5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4,836.23 | 354,836.23 |
②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81,364,156.65 | 81,364,156.65 | |
其他应付款 | 141,124,910.69 | 141,124,910.69 | |
长期借款 | 71,072,792.19 | 71,072,792.1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87,901.50 | 3,387,901.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361,991.51 | 608,361,991.51 |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六(五)、六
(九)”。
本公司单独认定没有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计 | 未逾期且未减值 | 逾期 | ||
3个月以内 | 3个月以上 | |||
货币资金 | 230,746,424.99 | 230,746,424.99 |
续上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合计 | 未逾期且未减值 | 逾期 | ||
3个月以内 | 3个月以上 | |||
货币资金 | 554,704,366.59 | 554,704,366.59 |
3. 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是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如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不存在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金融负债,其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较低。
(2)汇率风险
本公司无汇率风险。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本公司无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二)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报告期内,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1.77%。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04,882.33 | 137,500,000.00 | 140,304,882.3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804,882.33 | 137,500,000.00 | 140,304,882.3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析
□适用 √不适用
(六)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七)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和长期借款等。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衡山路12号商务楼3楼 | 实业投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及综合开发经营等 | 35,507,198 | 58.43 | 58.4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毕湘利 | 91310000631755864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合营企业 |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曾用名:申通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合营企业 |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七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长宁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至尊衡山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合营企业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培训中心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十四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地铁运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申通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凯奥雷斯(上海)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曾用名:凯奥雷斯(武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受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 |
Keolis SA.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交运城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维护保障中心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六)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 额度 (如适用) | 是否超过 交易额度 (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曾用名:申通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 生产维修费 | 3,346,500.09 |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固定资产建造 | 37,079,730.70 | 28,670,158.41 | ||
凯奥雷斯(上海)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 | 389,884.66 | 456,890.16 |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委托维修保障 | 414,150.94 | 61,747.00 |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培训中心 | 培训费 | 155,264.15 | |||
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保洁费 | 187,577.35 | 179,092.45 | ||
上海地铁运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派遣员工费 | 153,331.00 | 137,802.98 | ||
上海申通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113,207.55 | 122,641.51 |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维修费 | 320,253.96 |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生产维修费 | 349,237.74 | |||
上海交运城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车辆保养费用 | 7,031.86 |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嘉兴市申嘉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 | 1,794,344.35 | 1,662,970.75 |
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经营收入 | 83,450,094.36 | 81,641,509.66 |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12,164,365.67 | 3,568,721.27 |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5,747,980.72 | 5,775,328.81 |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7,299,760.85 | 7,782,604.85 |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2,414,127.47 | 2,281,106.03 |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5,460,364.56 | 4,219,441.17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充电桩服务 | 14,150.94 | 14,150.96 |
上海轨道交通十四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147,930.12 | 3,849,825.85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 | 标牌制作费 | 3,396.2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1)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至尊衡山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2014年9月1日 | 2023年9月19日 | 双方协商 | 2,952,150.18 | 2,697,836.82 |
(2)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轨道交通十四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111,043.73 | 111,043.73 | 55,240.20 | 14,758.32 | ||||||
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35,779.82 | 35,779.82 | 22,004.10 | 22,616.21 | ||||||
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33,027.52 | 32,567.55 | 21,760.36 | 9,522.23 | ||||||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34,686.44 | 20,892.91 | 728,822.48 | |||||||
上海轨道交通浦东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69,994.97 | 35,779.81 | 21,571.37 | 21,830.34 | 551,098.66 | |||||
上海轨道交通七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53,669.72 | 53,669.72 | 33,849.06 | 34,729.77 | ||||||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13,874.58 | 8,357.16 | 291,528.99 | |||||||
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63,453.56 | 63,453.56 | 31,565.83 | 8,433.33 |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27,522.94 | 27,522.94 | 17,547.06 | 17,990.33 | ||||||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47,543.05 | 8,944.95 | 19,701.66 | 5,253.57 | 488,704.43 | |||||
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85,170.29 | 57,798.16 | 36,130.15 | 36,795.04 | 440,878.93 | |||||
上海轨道交通长宁线发展有限公司 | 屋顶 | 34,098.28 | 22,018.35 | 21,049.27 | 14,354.04 | 327,982.33 |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屋顶 | 61,116.00 | 55,045.87 | 42,731.95 | 34,794.16 | 309,749.56 | |||||
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3,483,236.69 | 3,137,337.64 | 566,960.14 | 679,403.48 | 895,283.24 | |||||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 | 1,345,132.80 | 1,345,132.80 |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 | 336,283.20 | 336,283.20 | ||||||||
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 | 88,495.56 | 88,495.56 | ||||||||
上海地铁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977,811.45 | 964,133.02 |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2,367,969.24 | 2,367,969.2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20.16 | 412.6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 311,889.90 | 15,594.50 | 230,225.07 | 11,511.25 |
应收账款 |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 551,803.89 | 27,590.19 | 1,070,130.71 | 53,506.54 |
应收账款 |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 243,662.91 | 12,183.15 | 135,977.21 | 6,798.86 |
应收账款 |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 727,306.28 | 36,365.31 | 219,438.66 | 10,971.93 |
应收账款 |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362,603.52 | 18,130.18 | 823,186.96 | 41,159.35 |
应收账款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15,000.00 | 750.00 | 3,750.00 | 187.50 |
应收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 298,354.09 | 14,917.70 | ||
其他应收款 | Keolis SA. | 2,648,427.86 | 133,579.79 | 715,677.75 | 35,783.89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748,642.68 | 748,642.68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地铁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2,422.00 | 152,422.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7,078.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35,225.14 | |||
预付款项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培训中心 | 133,539.25 | 65,483.0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32,217,813.25 | 12,346,655.73 |
应付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 6,066,972.15 | 4,707,964.77 |
应付账款 |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 1,258,526.00 | 1,258,526.00 |
应付账款 |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1,221,717.15 | 1,221,717.15 |
应付账款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维护保障中心 | 987,229.93 | 987,229.93 |
应付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398,230.02 | 309,734.46 |
应付账款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370,192.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71,415.24 | |
应付账款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 219,500.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168,141.66 | 1,176,991.20 |
应付账款 | 凯奥雷斯(上海)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155,676.36 | |
应付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 | 34,686.44 | |
应付账款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15,490.28 | |
应付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十四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14,713.45 | |
应付账款 | 上海轨道交通长宁线发展有限公司 | 12,079.93 | |
应付账款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6,070.13 | |
应付账款 |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805.31 | 197,641.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八)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一)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根据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松江有轨电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建上海松江有轨电车示范线T1、T2线委托运营合同》约定,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需向上海松江有轨电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函,保函系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提供的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00.00(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的履约保函。
2.根据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捷运系统备品备件采购签订合同》约定,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系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提供的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1,231,591.52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壹仟伍佰玖拾壹元伍角贰分),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5%。
3.根据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中车浦镇庞巴迪运输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深圳机场旅客捷运系统运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中车浦镇庞巴迪运输系统有限公司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系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不可撤销、最高担保金额为1,779,160.3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玖仟壹佰陆拾元叁角)的履约保函。
4.根据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浦东机场捷运运行第三阶段委托管理子合同》约定,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捷运系统运维委托管理项目需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系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8,912,1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壹万贰仟壹佰元整)的履约保函。
5.根据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23-2026年浦东机场捷运设施设备委托维护(含专用类备品备件) 服务合同》约定,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捷运系统运维委托管理项目需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系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8,391,825.00元(人民币大写:捌佰叁拾玖万壹仟捌佰贰拾伍元整)的履约保函。
6.根据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浦东机场捷运列车架大修合同(第一次架修)》约定,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捷运系统运维委托管理项目需向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系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21,986.00(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贰万壹仟玖佰捌拾陆元整)的履约保函。
(二)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823,859.0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预计分配红利24,823,859.06元,。该项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四)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五)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六)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主营业务类型、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1)管理总部:本公司将股份公司作为管理总部;(2)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本公司将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分部;(3)光伏和节能:本公司将以光伏和新能源为主营业务的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光伏和节能分部;(4)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本公司将以公共交通运维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管理总部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 融资租赁 | 光伏和节能 | 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2023年度 | |||||||
一、对外交易收入 | 174,148.24 | 84,637,690.73 | 34,107,073.24 | 282,683,490.01 | 401,602,402.22 | ||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 | 2,358,490.57 | 2,358,490.57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118,847.78 | 1,781,797.04 | -10,337,050.74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1,445,634.85 | -1,445,634.85 | |||||
五、信用减值损失 | -2,736,216.34 | 41,574.00 | -1,546,365.71 | -4,241,008.05 |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504,050.36 | 27,858.12 | 7,989,632.03 | 4,139,447.44 | 12,660,987.95 | ||
七、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13,066,414.53 | 63,513,576.25 | 16,309,034.36 | 12,538,904.19 | 5,916,000.00 | 99,511,929.33 | |
八、所得税费用 | 4,871,141.59 | 15,896,494.69 | 1,802,982.65 | 2,793,952.34 | 25,364,571.27 | ||
九、净利润(净亏损) | 8,195,272.94 | 47,617,081.56 | 14,506,051.71 | 9,744,951.85 | 5,916,000.00 | 74,147,358.06 | |
十、资产总额 | 2,256,724,531.43 | 1,733,553,099.94 | 205,099,816.50 | 169,056,634.45 | 1,863,707,462.75 | 2,500,726,619.57 | |
十一、负债总额 | 818,062,732.24 | 962,646,137.06 | 140,222,628.92 | 123,918,189.24 | 1,250,305,851.18 | 794,543,836.28 | |
十二、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 |||||||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8,113,761.20 | 10,646,737.70 | 18,760,498.90 | ||||
3.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159,012,027.11 | 870,597,259.64 | 32,979,653.81 | -46,046.56 | 744,518,839.78 | ||
2022年度 | |||||||
一、对外交易收入 | 167,087.55 | 75,804,364.13 | 28,273,625.23 | 238,888,002.23 | 343,133,079.14 | ||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 | 2,358,490.57 | 2,358,490.57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82,557.46 | 1,986,712.60 | -2,895,844.86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245,158.52 | -245,158.52 | |||||
五、信用减值损失 | -2,315,670.19 | 20,651.14 | -48,588.85 | -2,343,607.90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1,434,222.11 | 180,001.16 | 6,074,673.33 | 6,217,391.54 | 13,906,288.14 | ||
七、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22,470,316.36 | 55,486,755.84 | 12,140,750.92 | 10,614,768.95 | 100,712,592.07 | ||
八、所得税费用 | 6,495,579.92 | 13,879,117.86 | 1,451,080.40 | 1,714,830.36 | 23,540,608.54 | ||
九、净利润(净亏损) | 15,974,736.44 | 41,607,637.98 | 10,689,670.52 | 8,899,938.59 | 77,171,983.53 | ||
十、资产总额 | 2,229,479,697.29 | 1,181,121,209.98 | 169,976,046.34 | 118,537,701.63 | 1,089,764,373.52 | 2,609,350,281.72 | |
十一、负债总额 | 776,558,696.24 | 457,831,328.66 | 119,959,342.80 | 74,350,346.73 | 476,362,761.95 | 952,336,952.48 | |
十二、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现金费用 | |||||||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20,232,608.98 | 8,864,940.66 | 29,097,549.64 | ||||
3.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190,757,401.37 | -144,318,019.72 | 25,842,509.06 | -5,831,537.57 | -315,064,449.6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借款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资本化借款费用 | 144,019.13 |
(八) 外币折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 | 0.04 |
(九)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500,000.00 | 2,5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2,500,000.00 | 2,500,0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0 | 1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100.00 | 2,500,000.00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00,000.00 | 1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 100.00 | 2,5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 | /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 2,5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18,637,509.83 | 431,637,474.83 |
合计 | 957,088,322.86 | 453,798,35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应收子公司利息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合计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50,813.03 | 100.00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100.00 | 22,160,876.94 | ||||
其中: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450,813.03 | 100.00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100.00 | 22,160,876.94 | ||||
合计 | 38,450,813.03 | / | 38,450,813.03 | 22,160,876.94 | / | 22,160,876.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利息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450,813.03 | ||
合计 | 38,450,813.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918,000,035.00 | 431,000,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918,000,035.00 | 431,000,0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37,474.83 | |
4至5年 | 637,474.83 | |
5年以上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918,646,509.83 | 431,646,474.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918,009,000.00 | 431,009,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637,474.83 | 637,474.83 |
其他 | 35.00 | |
合计 | 918,646,509.83 | 431,646,474.8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8,646,509.83 | 100.00 | 9,000.00 | 918,637,509.83 |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18,646,509.83 | 100.00 | 9,000.00 | 918,637,509.83 | |
合 计 | 918,646,509.83 | 100.00 | 9,000.00 | 918,637,509.83 |
接上表: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1,646,474.83 | 100.00 | 9,000.00 | 431,637,474.83 |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31,646,474.83 | 100.00 | 9,000.00 | 431,637,474.83 | |
合 计 | 431,646,474.83 | 100.00 | 9,000.00 | 431,637,474.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18,646,509.83 | 9,000.00 | |
合 计 | 918,646,509.83 | 9,000.00 |
(4)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000.00 | 9,000.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000.00 | 9,000.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二阶段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9,000.00 | 9,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918,000,000.00 | 99.9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上海通益置业有限公司 | 637,474.83 | 0.07 | 押金及保证金 | 4-5年 | |
浦东自来水(凌桥股票) | 9,000.0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9,000.00 | |
误付应退党费 | 35.00 | 其他 | 1年以内 | ||
合计 | 918,646,509.83 | 100.00 | / | / | 9,000.00 |
(8)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13,401,611.57 | 613,401,611.57 | 613,401,611.57 | 613,401,611.5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113,761.20 | 8,113,761.20 | 20,232,608.98 | 20,232,608.98 | ||
合计 | 621,515,372.77 | 621,515,372.77 | 633,634,220.55 | 633,634,220.5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申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9,555,857.14 | 9,555,857.14 |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68,845,754.43 | 360,000,000.00 | 208,845,754.43 | |||
上海地铁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合计 | 613,401,611.57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613,401,611.5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3,121,137.74 | -2,545,776.26 | 575,361.48 | ||||||||
小计 | 3,121,137.74 | -2,545,776.26 | 575,361.48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申电通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7,111,471.24 | -9,573,071.52 | 7,538,399.72 | ||||||||
小计 | 17,111,471.24 | -9,573,071.52 | 7,538,399.72 | ||||||||
合计 | 20,232,608.98 | -12,118,847.78 | 8,113,761.2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58,490.57 | 2,358,490.57 | ||
其他业务 | 174,148.24 | 26,994.72 | 167,087.55 | 26,994.72 |
合计 | 2,532,638.81 | 26,994.72 | 2,525,578.12 | 26,994.7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管理总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技术服务费 | 2,358,490.57 | 2,358,490.57 | ||
房租收入 | 174,148.24 | 26,994.72 | 174,148.24 | 26,994.7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532,638.81 | 26,994.72 | 2,532,638.81 | 26,994.7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期确认 | 2,532,638.81 | 26,994.72 | 2,532,638.81 | 26,994.72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532,638.81 | 26,994.72 | 2,532,638.81 | 26,994.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118,847.78 | -4,882,557.4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410,277.78 | 5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6,666.66 | 45,750.00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422,583.33 | 43,98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8,583.68 | 61,718.76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16,000.00 | |
合计 | 25,025,263.67 | 39,254,911.30 |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92.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20,077.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2,024.4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03,529.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45,007.55 | |
合计 | 6,918,671.6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7 | 0.14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5 | 0.13 | 0.13 |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施俊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