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华茂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回购总额的上限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