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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司代码:603836 公司简称:海程邦达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了公司现时经营的主要业务类型:海运业务、空运业务、铁运业务、跨境电商业务、合同物流业务、仓储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税收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披露。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5%营业收入2%<错报≤营业收入5%错报≤营业收入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2.5%资产总额1%<错报≤总产总额2.5%错报≤资产总额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照上述指标中孰低原则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的追溯调整除外); (2)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3)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4)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6)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7)控制环境无效; (8)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①未根据国内外相关准则、制度要求,制订并及时更新会计制度;②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③未通过恰当方式做好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下属公司及合并报表单位未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2)不存在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①未对债务重组活动进行有效控制;②未对外币业务进行有效控制;③未对非货币性交易进行有效控制;④未对复杂的关联方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3)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①未建立举报及报告机制;②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监督;③未设置调查和补救措施;④未对舞弊风险进行分析;⑤未设立反舞弊相应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4)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①未对期末结账程序进行有效控制;②未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有效控制;③未定期核对(如每月)内部往来交易;④未对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对外投资相关的账务处理进行审核;⑤未对合并会计报表的抵销分录进行交叉审核;⑥未对会计报表的附注进行交叉审核;⑦未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
(5)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设计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①无法在交易总数过入总账时确保交易记录的完整性;②不能有效控制初始、授权、记录和处理总账的过程。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损失金额>营业收入5%营业收入2%<损失金额≤营业收入5%损失金额≤营业收入2%
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损失金额>资产总额2.5%资产总额1%<损失金额≤总产总额2.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照上述指标中孰低原则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或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管理人员或主要技术人员大量流失(50%以上),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造成损失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违反公司内部规章,造成损失。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同时,公司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稳步、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唐海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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