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实施减持计划,导致其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邦医药”)股票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所持有国邦医药股份的比例从10.55%减少至5.56%。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发来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要实施减持计划,导致其持有国邦医药股份的比例从10.55%下降至5.56%,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 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2期6栋106号 |
成立时间 | 2018-12-05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27,2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MA32AU6Y76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 |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1001室-43室 |
成立时间 | 2017-08-0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201,1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1MA28WHW02L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8月25日,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国邦医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86,037股,占国邦医药总股本的4.02%。此次权益变动后,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36,513,962股,持股比例为6.53%。
2、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国邦医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55,079股,占国邦医药总股本的
0.98%。此次权益变动后,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31,058,883股,持股比例为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浙民投恒华 | 33,999,999 | 6.08% | 17,660,928 | 3.16% |
丝路基金 | 25,000,000 | 4.47% | 13,397,955 | 2.40% |
合计 | 58,999,999 | 10.55% | 31,058,883 | 5.56%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述股东已就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