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利安达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了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初步业务活动程序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利安达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合计155万元。
利安达审计小组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对公司进行了预审,2024年1月2日进场开始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利安达审计小组在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并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于2024年4月16日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评价
独立性评价:利安达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利安达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负责本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始终保持了形式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利安达审计小组共由9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4名,审计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三、审计程序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工作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利安达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利安达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恰当的,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综上,公司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良好,认真履行了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