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亦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