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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钛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核钛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号)核准,公司向王泽龙非公开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2,427,745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7.70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城支行,账号:44050158010700002762),扣除发行费用12,658,4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87,341,507.1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XAA10320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0年10月9日,公司将230,000,000.00元划转至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632319667)(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该账户为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75,510,011.03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561,031.36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195,654.69

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1,010,005.32元,其中723,346.07元为募投项目投入,160,286,659.25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1)中核钛白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城支行(44050158010700002762)

注: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安排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子公司资金(拨付补流资金)如下:

单位:元

序号单位名称计划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拨付(子公司)补流资金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18,341,607.13-
2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751,189,900.00803,196,000.39
3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100,410,000.0080,000,000.00
4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176,000,000.00121,000,000.00
5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311,400,000.00360,000,000.00
合计1,357,341,507.131,364,196,000.39

(2)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账号(632319667)

项目金额(元)
收拨付20万吨后处理专户资金23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12,281,192.58

项目

项目金额(元)备注
收募集资金1,588,999,997.70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658,490.57
募集资金净额1,587,341,507.13
加(+/-):20万吨后处理专户资金划转-23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7,654,002.69
减:支付发行费用税额及募集资金置换费用799,509.43
减:公司补流资金(含拨付子公司)1,364,196,000.39
减:现金管理净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项目金额(元)
减:支付20万吨后处理项目资金81,994,533.3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286,659.25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587,341,507.13元,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9,935,195.27元,减去累计各项支出1,446,990,043.15元,减去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286,659.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632319667)已完成销户。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号)核准,公司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3,200,000股,发行价格为5.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7,74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300,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443,962.28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督导费后的余款人民币5,256,305,280.00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31900112210123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账号:102172001470008),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20号)审验。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16,950,016.88元,均为募投项目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1)中核钛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931900112210123)

项目金额(元)
收募集资金3,701,644,600.00
加(+/-):磷酸一铵项目专户资金划转-586,118,600.00
加(+/-):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资金划转-591,338,500.00
加(+/-):磷酸铁项目专户资金划转-2,024,187,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5,812,367.3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5,812,367.38

(2)中核钛白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102172001470008)

项目金额(元)
收募集资金1,554,660,680.00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6,861,317.72
募集资金净额1,547,799,362.28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8,165,985.91
减:公司补流资金(含拨付子公司)1,555,965,348.1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钛业”)磷酸一铵项目专户(638310083)

项目金额(元)
收拨付磷酸一铵项目专户资金586,118,6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7,682,154.54
减:支付磷酸一铵项目资金196,669,703.9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7,131,050.62

(4)东方钛业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638309913)

项目金额(元)
收拨付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资金591,338,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6,957,477.02
减:支付钛白粉深加工项目资金286,252,169.2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2,043,807.82

(5)东方钛业磷酸铁项目专户(101352000554439)

项目金额(元)
收拨付磷酸铁项目专户资金2,024,187,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24,118,156.38
减:支付磷酸铁项目资金1,078,062,795.5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0,242,860.8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5,249,443,962.28元,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62,736,141.23元,减去累计各项支出3,116,950,016.8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95,230,086.63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放于中核钛白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931900112210123)、东方钛业磷酸一铵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8310083)、东方钛业钛白粉深加工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8309913)、东方钛业磷酸铁项目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银行账号:1013520005544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核钛白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银行账号:102172001470008)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4日,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44050158010700002762。专项账户仅用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2月22日办理销户。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以及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9月,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2319667,该专户仅用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1月,鉴于保荐人发生变更,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2319667,该专户仅用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160,286,659.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为12,281,192.5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10日,“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以及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东方钛业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白银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3年2月20日,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1021720014700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本年度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93190011221012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101352000554439,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831008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东方钛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638309913,该专户仅用于东方钛业“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过综合评估,为保证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此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3月31日,“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160,286,659.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为12,281,192.5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10日,“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以及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详见附表3《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无需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081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核钛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核钛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中核钛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山 李婉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587,341,507.1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1,010,005.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8,005,466.6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07,276,702.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8,005,466.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3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230,000,000.0081,994,533.33723,346.0781,994,533.33100.00详见[注1]-详见[注1]
2、补充流动资金1,357,341,507.131,357,341,507.131,364,995,509.82100.56不适用-不适用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8,005,466.67160,286,659.25160,286,659.25108.3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87,341,507.131,587,341,507.13161,010,005.321,607,276,702.40-----
超募资金投向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合计1,587,341,507.131,587,341,507.13161,010,005.321,607,276,702.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已于2019年初开始对项目进行投入建设,截至目前第一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建设方案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企业长期经营能力的角度出发,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原则,在项目推进上更加严谨,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至2022年12月末。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1]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钛白粉粗品产能的产品升级项目,项目一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投产后,公司技术团队通过技改持续优化产线运行效率。前述项目实施主体的钛白粉后处理能力已具备覆盖公司粗品产能的生产条件。经过综合评估,为保证全体股东利益,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角度,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投项目,并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672,032.75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到位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6,672,032.75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表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5,249,443,962.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16,950,016.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16,950,016.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793,000,000.00591,338,500.00286,252,169.20286,252,169.2048.412025年6月-不适用
2、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786,000,000.00586,118,600.00196,669,703.92196,669,703.9233.552024年12月-不适用
3、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3,385,000,000.002,524,187,500.001,078,062,795.571,078,062,795.5742.712024年11月-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2,127,000,000.001,547,799,362.281,555,965,348.191,555,965,348.19100.53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091,000,000.005,249,443,962.283,116,950,016.883,116,950,016.88-----
超募资金投向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合计7,091,000,000.005,249,443,962.283,116,950,016.883,116,950,016.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8,294,386.3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77,358.49元,共计958,671,744.81元。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3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95,230,086.63元(包括募集资金存款利息62,736,141.23(扣除手续费)),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表3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148,005,466.67160,286,659.25160,286,659.25108.3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8,005,466.67160,286,659.25160,286,659.25108.3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钛白粉粗品产能的产品升级项目,项目一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投产后,公司技术团队通过技改持续优化产线运行效率。前述项目实施主体的钛白粉后处理能力已具备覆盖公司粗品产能的生产条件。经过综合评估,为保证全体股东利益,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角度,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2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48,005,466.67元(不含利息)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160,286,659.2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为12,281,192.5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内,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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